资源描述
浙江省创建充足就业小区申请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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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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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主
要
业
绩
街
道
意
见 (盖章)
县市区劳动保障、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市州劳动保障、 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省劳动保障、 省财政部门意见
(盖章)
浙江省创建充足就业小区评审标准
项目
序号
指 标
扣 分 标 准
标准分
实得分
总评分
考评分
一、 定量指标
充足就业指标
1
小区劳动年纪内劳动者从业人数/小区劳动年纪内劳动者从业人数+登记失业人数×100%
达成98%得15分, 超出0.5%加1分, 未达成98%不得分
15分
2
“零就业”家庭最少有1人实现就业户数/“零就业”家庭总户数×100%
达成100%得15分, 未达成100%不得分
15分
3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下岗失业人员总数×100%
达成95%得15分, 未达成95%不得分
15分
4
无长久失业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 劳动年纪内连续失业一年以上)
长久失业人员为零得15分, 有1人不得分
15分
二、 定性指标
机构建设情况
5
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并挂牌办公
未建立服务站扣2分
2分
6
配置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并经过业务培训, 持证上岗
无专职人员扣2分, 未经培训扣2分
4分
7
人员、 工作经费, 每人每年不少于1万元落实到位
无专题经费或少于1万元扣2分
2分
8
有与工作相适应办公场地和设施, 配置微机、 电话、 传真机等办公设施, 用一定方法实施信息联网
无办公场地扣2分; 缺乏必需工作硬件设施扣2分; 无电脑扣1分; 未联网扣1分
6分
9
建立规章制度、 办公程序、 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 “一站式”服务步骤图、 政策宣传窗、 服务指南、 办事须知, 并公告上墙
未健全制度, 未公告上墙, 各扣2分
4分
10
建立健全基础工作, 了解小区劳动力资源情况, 进行实名制登记, 建档建卡, 基础台帐健全(关键有: 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台帐、 就业安置去向台帐、 “零家庭”就业台帐、 离退休人员台帐等)并输入微机、 实施动态管理
台帐不齐全, 未实施微机管理, 各扣2分
4分
小区就业服务
11
制订创建充足就业小区工作年度计划, 各项统计报表真实、 正确, 上报立刻。
无工作计划扣1分, 数据不真实, 上报不立刻, 扣1分
2分
12
开展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 非正规劳务活动、 劳务派遣和职业技能培训
未开展一项服务工作, 各扣0.5分, 五项活动开展好另加0.5分
3分
13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和特殊人员就业达成98%
不达标此项不能得分
3分
14
主动帮助协调各方关系, 支持创办实体, 引导自谋职业
无创办实体任务扣3分,
3分
15
定时组织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 每个月不少于1次。深入调查研究, 入户调查率达成100%
未做好宣传工作扣1分, 入户率未能达标扣1分
2分
16
调查小区居民对小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满意程度, 满意率须达成95%以上
满意率75%以下扣3分, 满意率75%—85%扣2分, 满意率85%—95%扣1分
5分
评定考评小组组员(署名):
说明:
(1)“充足就业小区”是指在城市小区中法定劳动年纪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居民基础实现就业再就业小区。
(2)创建“充足就业小区”不实施终生制, 要一年一评审。
(3)“充足就业小区指标”四项必需达标, 其中一项不达标, 就不能评为“充足就业小区”。
(4)此评定标准为百分制, 总分95分以上为达标。
(5)审定单位对考评单位应严厉仔细, 认真考评; 严禁弄虚作假或敷衍应付。
(6)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考评评定, 并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时应最少有3人参与
考评, 考评完后签字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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