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考评资料搜集表格
附件1:
各省辖市及县(市、 区)基础信息
一、 辖区行政区划
县/市/区名称
面积
(平方公里)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县/区
(个)
乡
(个)
镇
(个)
行政村
(个)
自然村
(个)
居委会
(个)
……
累计
二、 辖区人口资料
县/市/区名称
总人口数
城镇人口数
农村人口数
总户数
城镇户数
农村户数
户籍总人口
常住总人口
流感人口数
……
累计
三、 辖区社会经济资料
县/市/区名称
中国生产总值(万元)
财政收入(万元)
财政支出(万元)
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万元)
卫生事业费(万元)
防治防疫事业费(万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
累计
四、 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统计表
县/市/区名称
辖区医疗卫生单位总数
实现网络直报单位总数
县级以上
医院数量
乡镇卫生院总数
其她
医疗机构
……
累计
五、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年纪组成(包含省辖市疾控中心和所辖县、 市、 区疾控中心)
地域
总计
25岁以下
25-
35-
45-
55-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
累计
六、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学历组成(包含省辖市疾控机构和所辖县、 市、 区疾控机构)
地域
总计
博士生
硕士生
大学
大专
中专
高中
初中
其她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
累计
七、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职称组成(包含省辖市疾控机构和所辖县、 市、 区疾控机构)
地域
总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助理
员/士
其她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人数
百分比(%)
……
累计
八、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收支情况(包含省辖市疾控机构和所辖县、 市、 区疾控机构)
单位
是否全额财政
机构收入(万元)
机构支出(万元)
总收入
人员经费补助
专题补助经费
设备购置
有偿服务
其她
总支出
人职员资
专题业务
购置设备
日常工作
其她支出
……
累计
九、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建设情况(包含省辖市疾控中心和所辖县、 市、 区疾控中心)
单位名称
建设面积(㎡)
人均面积(㎡/人)
业务办公用房(㎡)
行政办公用房(㎡)
确保辅助用房(㎡)
试验室用房(㎡)
试验室用房百分比(%)
……
累计
十、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试验室建设达标情况(包含省辖市疾控中心和所辖县、 市、 区疾控中心)
单位名称
是否含有省级计量认证试验室
实际开展A类检测项目数
国家标准要求必需开展A类检测项目数
达标率(%)
试验室配置A类设备台(件)数
国家标准要求需配置A类设备台(件)数
达标率(%)
……
附件2-1: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 儿童疫苗接种率
(一)填报数据
免疫计划疫苗基础免疫情况
县/市/区名称
基础免疫实种人数(人)
基础免疫汇报接种率(%)
BCG
OPV
DPT
MV
HBV
乙脑
LNA
JG
BCG
OPV
DPT
MV
HBV
乙脑
LNA
JG
1
2
3
1
2
3
1
2
3
1
2
1
2
3
1
2
3
1
2
3
1
2
……
累计
县/市/区
名称
加强免疫实种人数(人)
加强免疫汇报接种率(%)
OPV
DPT
MMR
DT
LN(A+C)1
LN(A+C)2
乙脑
OPV
DPT
MMR
DT
LN(A+C)1
LN(A+C)2
乙脑
……
累计
注: 经过搜集各县/市/区数据, 形成各省辖市儿童免疫计划疫苗接种率汇总统计表, 具体以下:
年度
辖区儿童数
疫苗种类
应接种人数
实接种人数
全程接种人数
接种率
参数
接收调查人数
调查接种人数
调查全程接种人数
调查接种率
资料质量
(二)计算方法
儿童疫苗接种率=儿童全程接种某种疫苗人数/同期辖区内某种疫苗应接种适龄儿童人数×100%
区域考评关键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常规汇报接种率评价、 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确保抽样法, 考评辖区12-23月龄儿童/适龄儿童在12月龄内完成五种疫苗[卡介苗(BCG)、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百白破联合疫苗(DPT)、 麻疹疫苗(MV) 乙型肝炎疫苗(HB)]基础免疫情况。
(三)基础数据
1.辖区儿童数: 根据免疫计划要求应接收计划疫苗接种适龄儿童人数。
2.疫苗种类: 辖区根据免疫计划要求应进行计划疫苗接种种类。
3.应接种人数: 辖区达成免疫计划要求多种疫苗免疫程序要求某针
次)应该接种适龄儿童人数总和。
4.实接种人数: 辖区达成免疫计划要求多种疫苗免疫程序要求某针(次)实际接种适龄儿童人数总和。
5.全程接种人数: 辖区实际达成某种疫苗免疫程序要求接种次数适龄儿童人数。
6.参数: 多种疫苗免疫程序要求每针次实际接种适龄儿童人次数总和。
7.接收调查人数: 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群抽样法或批质量确保抽样法, 辖区儿童(12-23月龄儿童/适龄儿童)接收在12月龄内完成五种疫苗[卡介苗(BCG)、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百白破联合疫苗(DPT)、 麻疹疫苗(MV) 乙型肝炎疫苗(HB)]基础免疫情况调查人数。
8.调查接种人数: 接收调查人数曾经接收国家免疫计划要求基础免疫人数(只要接种过)。
9.调查全程接种人数: 调查接种人数中判定为合格接种者人数。即凡同时符合以下5项要求者:
1)有正确出生、 接种时间统计;
2)免疫起始月龄正确;
3)针次间隔时间正确(不少于28d);
4)12月龄内完成基础免疫;
5)家长认可或证、 卡相符。
10.辖区12月龄以下儿童总数: 指辖区内至考评年度12月31日不满1周岁全部儿童数。
11.辖区12月龄儿童基础疫苗全程接种人数: 指卡介苗、 脊髓灰质炎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基础免疫全部剂次均合格接种(免疫起始月龄正确、 剂次间隔正确、 在要求月龄内完成接种)12月龄以下儿童数。
12.辖区应接种某种疫苗儿童数: 指考评年度内, 在此次接种时, 在接种辖区范围内, 常住人口和流感人口中达成免疫程序要求应接收某种疫苗某剂次接种适龄儿童数, 加上上次接种时该苗该剂次应种儿童中漏种者。
13.辖区实际接种某种疫苗儿童数: 指考评年度内, 在此次接种中, 某疫苗某剂次应种儿童数中实际接种儿童数。
14.资料质量(以下各指标类同): 由考评者依据资料: 一是完整性, 品种齐全、 填报不缺项; 二是正确性, 定义正确、 无逻辑错误; 三是规范性, 分类归档成册、 编码统一标准、 数据备份存放等情况。给予好、 很好、 中、 较差、 差评价。
(四)资料搜集
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数据、 免疫计划年报统计口径为依据, 可从卫生行政部门、 预防接种门诊等相关职能部门报表、 专题调查汇报和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
二、 传染病发病率
(一)填报数据
传染病汇报情况
县/市/区
名称
实现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数
零缺报医疗机构数
督导零缺报单位数
总人口数
汇报机构数
传染病年汇报病例数
本级漏报率
校正汇报传染病病例数
总发病率(1/10万)
……
累计
注: 经过搜集传染病汇报情况, 形成各省辖市传染病汇报情况汇总统计表, 具体以下:
年度
辖区医疗机构总数
实现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数
网络直报覆盖率
零缺报医疗机构数
县以上医疗机构零缺报单位数
省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
市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
县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
传染病年汇报病例数
本级漏报率
校正总发病率
(二)计算方法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汇报系统年末订正汇报病例数, 经过医院或居民传染病漏报率校正年总发病率。
1)掌握传染病汇报率。汇报率指被调查医疗卫生机构, 在某一时期内传染病(死亡)汇报病例数占调查出总病例数百分比。
汇报率=汇报传染病(死亡)病例数/查出传染病(死亡)病例数×100%
2)计算校正汇报传染病病例数。
校正汇报传染病病例数=汇报传染病病例数/汇报率(%)
3)传染病年总发病率(1/10万)=校正汇报传染病病例数/当年统计人口数×100000
当年统计人口数: 辖区统计部门公布传染病汇报年同期常住人口数。
(三)基础数据
搜集传染病校正总发病率。
1)辖区医疗机构总数: 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定辖区医疗机构总数。
2)实现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数: 辖区卫生统计年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确定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数中, 实现网络直报医疗卫生机构数。
3)零缺报医疗机构数: 辖区实现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中, 有零缺报医疗卫生机构数。
4)县以上医疗机构零缺报单位数: 零缺报医疗机构中, 有零缺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数。
5)省(市/县)级督导零缺报单位数: 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自在考评年度实际督导零缺报医疗卫生机构数。省级对辖区零缺报县, 每年不少于1次督导; 市级对辖区零缺报县全部进行督导, 每年不少于2次; 县级对网络直报单位进行督导, 每个月1次。
6)传染病年汇报病例数: 实现网络直报医疗卫生机构, 在某一年度内汇报传染病病例数。
7)本级漏报率: 考评区域(省/市/县/街道乡镇)所辖同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漏报率。
8)与本身前四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上下波动5%以内为持平; 有上升, 须说明上升原因。考评年度有新发病例, 可不与本身前四年发病情况比较。
(四)资料搜集
传染病疫情汇报统计口径为依据, 从卫生行政部门、 疾控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业务部门传染病汇报卡、 报表、 专题调查汇报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信息汇报系统网络直报资料中获取。
附件2-2: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
一、 健康档案
(一)填报数据
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
县/市/区
名称
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建档机构数
辖区 人数
建档 人数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
电子档案覆盖人数
督导次数
实际督导机构数
合 计
注: 经过搜集各县/市/区上述相关数据, 形成各省辖市汇总统计表, 具体以下:
年度
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建档机构数
辖区人数
建档人数
县(市、 区)数
人口建档覆盖率≥30%县(区)数
健康档案覆盖率
参数
电子档案覆盖人数
资料质量
督导次数
实际督导机构数
(二)计算方法
1.省级和市级考评所辖各县(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覆盖情况。
健康档案建档县(区)覆盖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率超出60%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辖区总县(区)数: 指考评年度内辖区内行政区划建制市辖区、 县及县级市总数, 以该年度统计年鉴数据为准。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达30 %县(区)为达标县(区)。
2.县级考评居民健康档案人群覆盖率。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健康档案建档居民数/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100%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相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发〔〕6号)和《国务院相关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关键实施方案(-)通知》(国发〔〕12号), 卫生部(卫妇社发〔〕70号)《促进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 以关键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 逐步建立规范统一居民健康档案, 主动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至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数占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30%。
(三)基础数据
1.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按卫生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统计辖区内负担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城市街道医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
2.开展建档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按上述统计口径统计辖区城市街道医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中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城市街道医院/小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乡镇卫生院数。建档包含纸质建档和/或电子建档。
3.辖区总人口(常住人口)数: 辖区统计部门公布考评年度同期户籍人口总数。为户籍人口总数, 后为常住人口数。
4.实建档人数: 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等部门考评年度累计已建立健康档案居民总数。
5.县(区)数: 统计年鉴内建制市辖区、 县及县级市总数。
6.人口建档覆盖率≥60%县(区)数: 辖区所辖县(区)中,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60%县(区)数。
7.健康档案覆盖率: 县级填写辖区居民健康档案人口覆盖率, 计算方法同上; 省级、 省辖市级填写人口建档覆盖率≥60%县(区)所占百分率。
8.参数: 每份档案含有基础数据元与实建档人数积, 即每份档案调查填写项目数×实建档人数。
9.电子档案覆盖人数: 实建档人数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人数。
10.资料要求: 一是完整性, 品种齐全、 填报不缺项; 二是正确性, 定义正确、 无逻辑错误; 三是规范性, 分类归档成册、 编码统一标准、 数据备份存放等情况。考评档次: 好、 很好、 中、 较差、 差。
11.督导次数: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方案要求, 在考评年度对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际督导次数。没有督导、 指导书面统计和反馈意见不纳入统计。
12.实际督导机构数: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计划/方案要求, 在考评年度实际督导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四)资料搜集
以国家、 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统计口径为依据, 从卫生行政小区卫生服务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 医疗卫生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考评年度中, 相关计划、 方案、 报表、 督导统计、 建档资料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中获取。
二、 慢病管理
(一)填报数据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县/市/区
名称
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综合防治机构数
建档慢病人数
制订干估计划人数
实施干预人数
干预项目数
规范管理人数
规范管理率(%)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
合 计
注: 经过搜集各县/市/区上述相关数据, 形成各省辖市汇总统计表, 具体以下:
年度
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开展综合防治构数
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
建档慢病人数
制订干估计划人数
实施干预人数
干预项目数
规范管理人数
规范管理率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
资料质量
(二)计算方法
1.省级和市级考评所辖各县(区)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情况。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县(区)覆盖率=开展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覆盖率超出60%县(区)数/辖区总县(区)数×100%
2.县级评价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计算方法:
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率 =规范管理病人数/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慢性病病人总数×100%
慢性病包含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等。
规范管理是指资料完整不缺项, 没有逻辑错误; 开展规则诊疗、 定时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 相关信息立刻统计归档, 最少1年更新1次。规则诊疗、 定时访视监测和行为干预符合国家相关防治指南与手册要求。
根据国家小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工作视为规范管理。
(三)基础数据
1.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是辖区内负担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根据卫生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统计辖区城市街道医院、 小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乡镇卫生院总数。
2.开展综合防治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 是地域内已开展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管理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总数。
3.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 是指辖区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综合防治覆盖情况, 计算方法为:
机构综合防治覆盖率=开展综合防治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数/辖区城市小区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总数×100%
4.建档慢病人数: 是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同期已建档居民健康档案中, 掌握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不包含死亡、 户口已迁出慢性病病人。
5.制订干估计划人数: 是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建档并制订随访计划或纳入管理计划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6.实施干预人数: 是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开展随访监测、 行为干预和诊疗指导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7.干预项目数: 是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干估计划开展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随访监测、 行为干预和诊疗指导项目总数。
8.规范管理人数: 是地域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 规范管理界定见上。
9.慢性病人规范管理率: 反应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慢性病病人规范管理情况, 指地域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规范管理高血压、 糖尿病、 恶性肿瘤、 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总数占同期辖区内应规范管理慢性病病人总数百分率。
10.档案包含参数个数: 是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规范管理慢性病病人档案填写项目(基础数据元)总数, 计算方法:
档案包含参数个数=规范管理人数×规范管理档案填写项目总数
11.资料要求: 一是完整性, 品种齐全、 填报不缺项; 二是正确性, 定义正确、 无逻辑错误; 三是规范性, 分类归档成册、 编码统一标准、 数据备份存放等情况。考评档次: 好、 很好、 中、 较差、 差。
(四)资料搜集
根据家、 省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统计口径, 起源于卫生行政小区卫生服务、 疾控慢性病综合防制、 医疗管理等相关部门方案、 报表、 健康档案或网络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以考评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附件2-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
(一)填报数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立刻率
县/市/区
名称
已网络汇报相关信息总数
按要求时限汇报数
汇报立刻率(%)
特大事件数
立刻数
重大事件数
立刻数
较大事件数
立刻数
通常事件数
立刻数
未定级相关信息数
立刻数
合 计
注: 经过搜集各县/市/区上述相关数据, 形成各省辖市汇总统计表, 具体以下:
年度
接报事件
立刻汇报事件
汇报立刻率
总数
特大
重大
较大
通常
未定级
总数
特大
重大
较大
通常
未定级
总数
特大
重大
较大
通常
未定级
(二)计算方法
汇报立刻率=各级(Ⅰ、 Ⅱ、 Ⅲ、 Ⅳ级、 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要求时限汇报数/同期Ⅰ、 Ⅱ、 Ⅲ、 Ⅳ级、 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总数×100%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要求时限汇报数: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报时间为准, 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汇报后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事件数。
要求时限汇报: 即立刻汇报,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汇报时间为准, 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汇报后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实为立刻汇报。
2.Ⅰ、 Ⅱ、 Ⅲ、 Ⅳ级、 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总数: 是辖区同期经过各路径接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三)基础数据
1.总数: 是已网络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总数, 即考评年度内, 辖区已经网络汇报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包含定级和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2.Ⅰ级: 符合下列释义并定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汇报尤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l 发生1例以上传染性非经典肺炎病例; 或者发生2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或者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多点散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l 两周内在两个以上省份发生临床表现相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并出现死亡病例, 病例数不停增加或疫区范围不停扩大。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 仍然原因不明。
l 《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第一类病原微生物, 以及其它烈性致病因子丢失, 已经对人群造成严重健康危害事件。
l 周围以及与中国通航国家和地域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 并出现输入性病例, 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教授评定认为严重危及中国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l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事件性质、 发生时间、 包含人群以及社会影响范围, 认定是尤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Ⅱ级: 符合下列释义并定级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汇报总数。
l 一个省份内发生1例以上传染性非经典肺炎疑似病例, 或者发生1例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l 腺鼠疫发生流行, 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 6天内出现多个疫点(以鼠疫患者住处为中心, 将其周围可能被污染邻舍或帐蓬划定), 累计发病20例以上。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或者相关联腺鼠疫疫情在2个以上市(地)都有病例发生。
l 霍乱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 7天内累计发病30例以上, 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或者相关联疫情在2个以上市(地)都有病例发生, 并连续出现病例。
l 在缺乏前5年周平均发病水平资料情况下, 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教授, 依据事件性质、 危害程度、 包含范围等判定。
l 中国还未发觉埃博拉、 猴痘、 黄热病、 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传染病在其她国家和地域已经发觉, 在中国发觉输入性病例。
l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有死亡病例发生, 并扩散到其它县(市),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 仍然原因不明。
l 同种同源医源性感染(包含医院感染), 发生5例以上病例或者直接造成3人以上死亡。
l 发生与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事件相关死亡病例, 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教授判定确死亡原因为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所致。
l 一次食物中毒是含有相同暴露史, 食用了被生物性、 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后出现急性和亚急性食源性疾病。
l 一次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含有相同职业危害原因暴露史急性职业中毒。
l 因境内外隐匿运输、 邮寄《病原微生物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第一类病原微生物, 或烈性生物毒素, 已经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发病或死亡。
l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事件性质、 发生时间、 包含人群以及社会影响范围, 认定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Ⅲ级: 符合下列释义并定级汇报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l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6天内肺鼠疫或肺炭疽累计发病在5例以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l 腺鼠疫发生流行,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6天内累计发病10例以上, 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或者相关联腺鼠疫疫情在2个以上县(市)都有病例发生。
l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7天内霍乱累计发病10-29例, 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或者相关联霍乱疫情在2个以上县(市)都有发生; 或者市(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当年首次发生。
l 在缺乏前5年周平均发病水平资料情况下, 痢疾、 甲肝、 伤寒副伤寒、 麻疹: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0例以上; 或者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流脑、 出血热: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 例以上, 并出现死亡病例。流感: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同一事件累计发病数500例以上。
l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并出现死亡病例,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 仍然原因不明。
l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出100人, 或出现死亡病例。
l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教授判定确定事件。
l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 或死亡4人以下。
l 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事件性质、 发生时间、 包含人群以及社会影响范围, 认定是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Ⅳ级: 是符合下列释义, 并定级汇报通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
l 腺鼠疫发生流行,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6天内累计发病10例以下, 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l 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 7天内霍乱累计发病在9例以下, 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 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l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 未出现死亡病例。
l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 未出现死亡病例。
l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它通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乙、 丙类传染病事件, 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汇报管理工作规范》汇报标准, 但未达成Ⅲ级标准事件定为通常事件(Ⅳ级)。其它传染病: 可参考乙丙类传染病事件进行定级。
6.未定级事件, 不符合上述Ⅰ、 Ⅱ、 Ⅲ、 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释义, 已经网络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立刻汇报事件: 按要求时限汇报数, 即指已经网络汇报相关信息中, 汇报时限符合要求信息数。时限符合要求判定:
l 接报信息, 接到汇报时间和系统生成时间间隔应小于2小时。具体时限自发生地县级疾控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初步判定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汇报标按时间为起点, 系统生成时间为终点。
l 网络直报疫情信息, 某一疫情或信息达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汇报标准最终一例系统生成时间, 至按相关信息汇报后系统生成时间间隔应小于2小时。
8.汇报立刻率: 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各级按要求时限立刻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占同期汇报同级事件总数百分率。
(四)资料搜集
以考评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内汇报全部信息为准, 包含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起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行政卫生应急、 卫生监督、 疾控管理、 医疗救助等相关部门相关登记、 报表、 信息管理系统。
核查汇报时间是否符合自事件确定后到系统生成时间间隔。自发生地应急、 疾控机构最早接到信息并可初步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间为起点, 可从电话统计、 首次汇报等获取。
疫情信息可根据网络直报达成分级标准数量最终一例系统生成时间为起点。无确切时间统计视为不合格。
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一)填报数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理指数
县/市/区
名称
汇报事件数
处理事件数
规范处理指数
调查人数
处理人数
诊疗人数
医学观察人数
消杀面积(㎡)
监测样品数
监测项目数
监测人数
合 计
注: 经过搜集各县/市/区上述相关数据, 形成各省辖市汇总统计表, 具体以下:
年度
汇报事件数
处理事件数
调查人数
处理人数
诊疗人数
医学观察人数
消杀面积
监测样品数
监测项目数
其中监测人数
参数
资料质量
规范处理指数
(二)计算方法
根据考评量表考评得分计算每起事件分值和平均分值。考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内辖区定级、 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情况。如本年度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可考评汇报相关信息。
规范处理指数=抽取事件按规范处理评定量表评分之和/抽取事件起数
(三)基础数据
1.汇报事件数: 指考评年度内、 本辖区汇报定级、 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假如没有定级事件, 就填写5起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并注明; 不足5起, 填写实际起数。
2.处理事件数: 指本级现场参与处理事件。假如没有现场参与事件, 就评价本级对事件处理进行过指导事件。
3.调查人数: 指处理事件中调查人数之和。
4.处理人数: 指处理事件中采取预防控制方法人数, 如诊疗人数、 医学观察人数、 实施预防方法人数(如预防服药、 预防接种、 防护等)、 尸体处理人数等。
5.消杀面积: 指处理事件中消毒、 杀虫、 除害面积之和。
6.监测人数: 指处理事件中被采集样品人数。
7.监测样品数: 指处理事件中采集各类样品之和。
8.监测项目数: 指处理事件中对各类采集样品实施检验所包含检测项目之和, 即一共监测检验多少项。
9.参数: 处理事件中采集各类样品×该类样品检测项目数乘积之和。
10.资料要求: 一是完整性, 品种齐全、 填报不缺项; 二是正确性, 定义正确、 无逻辑错误; 三是规范性, 分类归档成册、 编码统一标准、 数据备份存放等情况。考评档次: 好、 很好、 中、 较差、 差。
(四)搜集起源、 方法
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管理信息系统内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为准, 关键起源于卫生行政卫生应急、 卫生监督、 疾病预防控制、 食品药品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疫情、 职业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资料。关键考评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如本年度无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可评价汇报未定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处理情况关键依据处理相关证实材料如流调汇报(首次、 进程、 结案等)、 报表、 流调统计、 处理统计、 检测汇报和统计、 评定材料等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处理评定量表》进行评价。
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效益评定, 可依据卫生部(卫办应急发〔〕148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济损失评定预算表(试行)》, 根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汇报卡中损失评定分析要求进行填报。
附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汇报及处理评分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名称):
量表
满分
评分
1.事件汇报
-
-
1.1 首次汇报
-
-
①在确定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汇报, 立刻审核
1
②有汇报单位、 汇报人及通讯方法等统计材料(传真统计、 电话统计)
1
1.2 进程汇报
-
-
①事件发展与改变、 处理进程、 事件诊疗和原因或可能原因; 事件发展势态和危害性评定
1
②落实控制方法情况
1
③资源使用情况
1
1.3 结案汇报
-
-
①在确定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分析其原因、 影响原因
1
②事件危害与损失及其赔偿提议
1
③评价方法效果
1
④事件处理成本效益分析
1
⑤提出以后对类似事件防范方法和处理提议
1
2.事件确定
-
-
根据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义疾病相关标准判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正确, 响应等级符合应急预案要求
10
3.事件处理准备
-
-
①定调查处理相关方案, 方案格式规范、 合理; 调查内容符合事件初步假设, 要素和相关调查表格齐全
4
②组成现场所需相关专业工作队
4
③试验标本采集器材充足
4
④现场处理设备、 器材、 药品充足
4
⑤个人防护用具充足
4
4.事件现场处理
-
-
①成立现场处理组, 明确流行病学调查、 试验室检测、 医疗救治、 后勤供给等小组等职责任务
5
② 开展流行原因调查; 按病例定义逐一核实和调查已汇报病例, 确证突发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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