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装修赠予协议
甲方(购房人):
乙方(装修单位):
丙方(开发商):
鉴于:
1、 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丙方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协议》(以下简称“买卖协议”), 购置了丙方开发建设并以卖房赠予装修方法销售 项目 号楼 室商品房(下称“该商品房”);
2、 乙方系经甲、 丙方认可装修工程承建单位, 经三方一致同意, 在买卖协议及本协议生效同时, 甲方即可取得由丙方销售附带赠予为该商品房提供装修服务(下称“装修工程”,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之《装饰装修标准》)。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三方就本装修工程事项协商一致, 达成本协议, 供三方共同信守:
一、 装修工程概况
1、 装修工程应符合本协议和附件要求之标准。
2、 装修工程保修期为 贰 年, 自本协议要求装修工程交接之日起计算, 保修责任由乙方负担。
3、 其它电器设备保修期限以下: 电热水器为壹年; 多联机空调、 抽油烟机为贰年; 冰箱、 洗衣机为叁年。自本协议要求装修工程交接之日起计算, 保修责任由该电器生产厂家负担。甲方能够拨打该品牌统一服务热线申报保修。
二、 装修工程施工和交接前提(以下需同时满足)
1、 甲、 丙双方就该商品房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正当有效成立;
2、 甲方已完整、 合适地推行前述买卖协议约定协议义务和相关附随义务;
3、 该商品房装修工程交付前, 该商品房不发生任何转让、 赠与或互易等全部权转移情形, 经丙方书面同意除外;
4、 装修工程仅限于该商品房, 不得折(兑)现、 不得转让, 也不可另作其她用途。不然, 甲方将自始不享受本协议约定该商品房装修工程权益。
三、 装修工程交接
1、 装修工程交接日期为 年 月 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除外, 交接时间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2、 乙方将在装修工程交接前书面通知甲方办理装修工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乙方书面交接通知确定交接日, 会同乙方、 丙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交接。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验收交接, 装修工程风险责任自通知交接之日第二日起转移至甲方。
3、 甲方接收装修工程时, 如认为装修工程存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交付标准, 可委托房屋所在地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 检测费用由甲方垫付, 最终以检测机构认定有责任一方负担。但检测不得影响甲方按本协议要求完成装修工程交接手续义务。
四、 责任负担
1、 未办理装修工程交接验收手续前, 甲方干涉、 阻碍装修工程或提前使用、 私自动用装修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 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因为乙方原因, 实际交接装修工程达不到本协议约定标准, 乙方应根据实际装修、 设备设施与约定装修、 设备设施价差壹倍给予赔偿。
3、 本装修工程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同意根据装修修复费10%作为甲方损失计算方法。
4、 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 其它约定
1、 本协议签署后装修工程验收交接前, 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施工设计方案、 装饰装修施工内容及标准, 除非经乙、 丙方一致同意且甲方自行负担所以等变更要求所产生增加费用及/或引致装修工程施工、 质量、 交接延误等相关责任。
2、 甲方全权委托丙方代为监督和管理乙方装修施工过程, 若乙方施工违反要求或装修工程达不到附件所要求标按时, 丙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返修, 整改及返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且乙方整改、 返修行为不得影响本协议约定装修工程交接时间。
3、 本协议要求装修工程交接日之前物业管理费(若有)由丙方负担。
4、 甲、 丙双方确定, 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及其附件及本协议时, 丙方已将该商品房及本装修工程相关情况向甲方如实介绍, 不存在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或价格欺诈情形。
5、 此次装修工程赠予如包含相关税、 费, 由各方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各自负担。
六、 甲方同意丙方可无需与甲方实际办理买卖协议要求该商品房交付手续而直接将含有买卖协议约定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代甲方交由乙方进行装修工程。对该商品房(毛坯房)验收交付和装修工程验收交付在装修工程按本协议约定完工交接时一次性完成。如在买卖协议项下相关该商品房交付相关约定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 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同意不以任何方法或理由就丙方未能根据买卖协议约定时限交房等事宜向丙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赔(补)偿要求。
七、 相关本协议装修工程交接手续、 标准、 质量异议处理方法和责任、 装修质量损失计算方法等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八、 本协议签署之前丙方及其相关方公布或提供与该商品房装饰装修相关广告、 宣传资料和样板房、 模型、 展示版及广告仅作参考, 并非或不组成该商品房装修工程之最终交付验收标准。
九、 本协议一方向其她方送达任何与该商品房和装修工程相关文件、 回复及进行其她任何联络, 须采取书面形式, 以挂号信邮寄、 邮政快递或直接送达方法送达。送达地址为本协议载明地址(或由收件方以五天预先书面通知指定任何其它地址)。以挂号信方法或邮政快递邮寄, 投邮后(以寄出邮戳为准)2日视为送达。
十、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协议各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可依法向该商品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适用中国法律。
十一、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一式三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执一份。附件为本协议一部分, 且本协议及附件亦系买卖协议之关键组成部分, 与买卖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三方协商一致后, 能够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署名或盖章): :
身份证号码:
联络地址:
电 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地址:
电 话: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地址: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南昌市凤凰洲
附件:
商城·凤凰印象集中商业1#楼
装饰装修标准
内墙面: 厨、 卫生间墙面为品牌瓷砖; 其它房间墙面均为墙纸。
顶棚: 厨、 卫生间顶棚为集成吊顶, 其它房间顶棚为石膏板吊顶、 乳胶漆。
楼地面: 厨房、 卫生间、 露台楼地面做基层、 防水层及保护层, 铺设瓷砖; 其它房间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面, 设置保温层, 铺设实木复合地板。
楼梯间及电梯间: 品牌瓷砖。
门窗: 外窗断桥铝合金, 中空玻璃; 入户门为品牌防盗门; 室内门为成品木门。
厨房: 橱柜、 水槽、 龙头、 抽油烟机。
卫生间: 淋浴房、 马桶、 淋浴器、 洗脸盆、 龙头。
阳台:
弱电系统: 预留电视接线口、 电话线接线口, 宽带上网接线口。
空调系统: 多联机空调。
电器配置: 电热水器、 冰箱、 洗衣机。
家俱: 成品衣柜。
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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