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户外广告公布协议
广告用户单位(甲方): 安徽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
广告公布单位(乙方): 铜陵金润广告策划有限责任企业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广告公布概况
(一)广告公布内容: 以甲方认可公布内容为准
(二)广告媒体形式: 户外广告牌
(三)广告公布时间: 12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广告公布地址和位置: 天桥路口
(五)媒体规格和面积: 长48米6宽 (288平方米)
(六)广告公布数量: 一面
(七)其她约定: 此牌广告牌位三面翻设计, 每次画面停留时间为 1分钟
第二条: 协议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协议价款为: 人民币17万元, 大写壹拾柒万。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于 年 12 月 20 日支付人民币贰万 元作为定金, 待最终支付剩下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6月 20 日前付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第二次付款: 年 12 月 20 日前付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三) 支付方法: 转账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只负担本协议价款中 壹拾柒万元, 其她费用但不限于如城建收费、 制作费(超出2次除外)、 安装费(超出2次除外)、 工商报批费、 维护维修、 清洁费、 税费等, 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 广告画面要求
(一) 广告内容必需符合中国《广告法》, 甲方提供画面设计稿件, 设计样稿经甲方确定签字后, 乙方负责制作、 安装、 公布。乙方负担租赁期间两次更换画面费用(含制作、 安装、 公布等), 若需数次更换画面, 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安装, 则公布等手续均由乙方完成。
(二)乙方负担租赁期间广告画面夜晚亮化费用, 具体亮化时间不少于:
1、 春、 夏季19:00—21:00
2、 秋、 冬季18:00—20:00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交广告样稿所包含她人民事权利正当使用许可证实。在广告中使用她人名义、 形象, 应该事先取得她人书面同意; 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名义、 形象, 应该事先取得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2、 甲方应根据协议约定金额、 时间、 方法支付协议价款。
3、 因甲方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该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损失赔偿额: 伍万元 。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该立刻维护公布本户外广告对应设施, 确保广告公布设施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公布正常效果。
2、 应甲方要求, 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户外广告公布数据资料。
3、 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自本协议推行完成之日起保留本协议文本两年。
4、 乙方应确保广告画面根据要求时间亮化, 甲方如发觉十五分钟之内没有甲方广告, 夜间未亮化或亮化不到位现象, 每次罚款5000元(除重大政府指定活动、 天灾人祸和停电等特殊原因外), 且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整改完成, 如发觉3次以上(含3次)未亮化或亮化不到位现象,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如甲方不解除协议, 乙方应负担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根据未亮化或亮化不到位实际天数×1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费用, 所以耽搁时间顺延。
5、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提前终止该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通甲乙方, 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广告费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损失赔偿额: 伍万元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根据约定付款, 并根据实际逾期天数×1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期交稿造成本协议无法按期推行, 延误时间由甲方负担。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公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推行。并根据实际延期天数×1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费用。
(四)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 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实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正当权益, 甲方负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未能立刻修复发生故障并影响广告公布效果广告设施和画面内容, 应根据发生故障天数补齐。并根据实际延期天数×1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六条: 其她约定
(一)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公布, 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 如因政府宣传需要使用该广告位时, 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公布乙方应按政府实际使用天数给甲方使用顺延。
(三)如在广告公布及乙方安装画面过程中, 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因广告画面坠落而损坏第三者物业致使第三者损失或意外,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在相同条件下, 甲方拥有与乙方继续租用本协议指定广告媒体位置之优先权利。
(六 )甲、 乙双方代表如有些人事变动, 不影响本协议连续有效性。
第七条: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也能够选择下列第(2)项方法处理: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铜陵金润广告策划有限责任企业
名称: (章) 名称: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协议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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