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家庭协议【篇一: 婚姻家庭咨询协议书】 婚姻家庭咨询协议书 1.协议双方经过签署本协议以规范婚姻家庭咨询过程, 确保婚姻家庭咨询有效进行。 2.协议双方议定, 咨询费用收取是以咨询时间计算。 3.咨询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计算, 咨询地点网络与当面双方约定。每次咨询_分钟, 每七天咨询_次。 4._年_月_日收到来访者咨询预付款_元, 能够咨询_次。假如中途来访者提出退出咨询, 那么已经发生咨询每次按每次_元收费, 剩下费用能够退回。特殊情况下费用, 由协议双方协商。 5.来访者须在每次咨询或咨询后, 预约下次咨询(诊疗)时间并预付咨询费。来访者请按时在预约时间抵达咨询室接收咨询或诊疗。 6
2、来访者假如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咨询时间, 必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 不然该次咨询时间将按标准收费。 7.来访者假如在未取消预约时间情况下迟到, 咨询师能够不对应延长咨询时间, 该次咨询仍按标准收费。费用按预先约定时间起计算。咨询师假如要改变或取消已经预约好咨询时间, 必需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来访者, 不然免收来访者一次咨询费用。 8.在咨询途中来访者和咨询师, 其中任何一方认为咨询能够停止, 就能够终止咨询协议。剩下费用按第4条要求退回。来访者签字: 婚姻家庭咨询师签字: _年_月_日【篇二: 家庭协议书,夫妻协议(精选)】 家庭协议书 为了婚姻家庭生活幸福, 夫妻恩爱有加, 白头偕老; 为
3、了整个家庭和睦, 上下齐心, 一致对外; 也为了树家庭团结之风范, 立夫妻恩爱之楷模, 同时根本打翻“婚姻是爱情坟墓”腐朽思想, 特修此协议书, 以告双方, 强制遵守, 签字为据, 并认真贯策实施以下协议。 1. 本着“一切为幸福买单”宗旨, 紧紧围绕“相互尊重, 相互关心, 相互体谅, 相互监督, 相互信任”“五互”标准, 同时要突出“人人平等”思想, 经过相互为对方服务过程中, 提升自己综合素质, 提升本身竞争实力, 让对方成为终生唯一幸福伴侣。 2. 一切家务劳动两人共同负担, 一、 三、 五为老婆值日, 二、 四、 六为老公值日, 星期日为共同大扫除。 3. 值日当日, 负责地板清洁、
4、 餐桌、 沙发、 厨房、 卫生间、 洗手台、 阳台等整理清洁、 垃圾袋更换。 4. 每七天三、 周六为洗衣日, 周三由老婆值班洗周一至周三衣物, 周六由老公值班洗周四至周六衣物。 5. 对方值日期间, 另一方负责照看孩子, 并负责孩子教育工作, 学习内容以学习课程表为标准。 6. 对方有义务每晚应对方要求去散步, 活动锻炼身体; 而且, 为了对方和自己身心健康考虑, 提议天天去散步活动谈心等。 7. 夫妻双方在工作期间, 晚上不能放任玩耍, 应该追求上进, 坚持学习和看书, 每晚最少留出一小时地时间学习, 双方相互不许打搅, 要相互监督与激励。休假期间要延长至两小时。8. 双方全部收入和支出都
5、要由老婆统计在案老公要主动汇报天天开支情况, 由老婆负责具体统计, 写明收入时间和数目, 支出时间和数目以及理由; 每个月列出具体花费清单, 进行财政计算和分析, 培养出夫妻双方正确家庭理财观念; 9. 每个月每人取个人收入10%用作个人零用钱, 用于个人午餐及其她支出; 另取个人10%做考评基金, 被考评人所负担家务不达标者, 从中扣除, 扣除欠款归对方支配; 另取20%用于家庭消费基金, 用于水、 电、 燃气、 学费、 蔬菜、 水果等支出; 剩下60用于储蓄。 10. 两人要常常沟通, 工作中碰到问题, 要双方协商处理, 多听取对方意见, 不可一意孤行。生活中对不一样事情不一样见解, 双方
6、也要常常沟通, 达成一致见解, 培养心理默契。 11. 双方吵架不适当着父母、 亲人和好友面, 在公共场所要给对方留面子。 12. 对方有事联络拨打电话时, 无极其特殊理由, 不得无故不接或挂断, 不然给予罚款。 13. 对方有事不能按时回家时, 需提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给予罚款。 14. 双方天天必需于11点前休息, 不得无节制看电视或玩电脑, 不然给予罚款。 15. 夫妻双方都应该秉着“互惠互利, 相互恩爱”见解, 只有首先让对方感到幸福, 自己才会愈加幸福; 都应该把对方感受放在第一位, 替对方考虑, 这么才能愈加维护家庭团结和保持幸福感受。 16. 以上条例, 随时增补,
7、 立即施行。如有违反, 对方可提出对应处罚方法。违反方要无条件实施, 不得有异议。 老公: 年 月 日老婆: 年 月 日【篇三: 婚姻生活协议书范本】 夫妻婚姻生活协议 为了确*、 *夫妻生活友好恩爱, 依据中国婚姻法 中国民法通则 中国协议法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 结合家庭生活实际情况, 经夫妻双方友好协商, 在公平、 公正、 合理、 自愿、 老实守信基础上, 就夫妻双方及家庭生活相关细节, 制订本协议。 一、 协议项目及范围 1、 项目: 本家庭内一切与生活相关全部内容。 2、 范围: 夫妻关系、 父母儿女关系相处与友好等问题; 与亲戚、 好友、 邻里日常交往等。 - 3、 协议标准: 国家
8、出台正式法律法规文件及中国文化所依附各项道德标准, 不以个人价值观、 人生观、 世界观为准则。 二、 夫妻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友好关系 1、 吵架不妥着父母、 亲戚、 邻居面吵, 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 不管谁对谁错, 只要一吵架, 丈夫对要能谦让妻子, 丈夫错要能勇敢认可错误并加以更正。 3、 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 实在要走必需带手机, 不许关机, 打电话时 无条件接听。 4、 尊敬对方父母、 长辈, 吵架或不快乐时, 不能对父母无礼。 5、 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 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赔偿后立刻原谅对方。 6、 双方都有错时, 要相互检讨, 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 由丈夫主动提出
9、带妻子出去散心项目, 妻子同时要主动配合。 7、 要出气不准砸东西, 只能吃东西, 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 吵架尽可能不隔夜,晚上睡觉时丈夫必需主动抱妻子, 妻子生气百般推让丈夫也不能就此放弃。 (二)夫妻生活 1、 40岁前每个月过夫妻性生活, 最少不能低于每七天一次, (怀孕期除外)。 2、 夫妻生活由丈夫主动, 妻子配合。并进行交流, 确保夫妻生活友好愉快。 3、 夫妻生活必需时, 给予一定暗示, 如撒撒娇, 穿性感内衣等。 (三)家庭事务 家庭日常生活卫生由妻子和丈夫共同负责。 (四)家庭生活标准 1、 满足老婆美妆、 服装、 鞋美貌标准, 不能购置不喜爱图廉价东西。 2、 确保生
10、活质量, 每七天必有水果、 零食及其她。 3、 夫妻对生活保持乐观心态 。 三、 家庭经济管理 1、 夫妻每个月收入, 全部交由妻子管理。 2、 家庭日常支出, 由妻子负责。 四、 夫妻之间严禁事项 1、 夫妻双方必需无条件忠于自己爱人, 而且说到做到。 2、 丈夫对妻子要宽容, 妻子对丈夫要关心, 夫妻双方要恩爱。 3、 严禁夫妻双方, 不仅会说谎, 而且还会蒙人, 夫妻之间要保持信任, 夫妻双方也要自我约束, 不该做事不做, 不该说话不说。 4、 严禁: 说话不可失口, 得意不可忘形, 不可得理不饶人, 也不可耍赖不认错。 5、 不得说离婚二字, 卖房卖车, 离家出走, 分居或分床、 分头
11、而睡; 不得向双方家人随意诉说对方不是。 五、 违约责任 1、 由对方提出合理内多种要求, 严禁无理取闹, 此违约条款必需生效。 六、 协议解除 1、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本协议一经签署, 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出解除。夫妻婚后共有财产为房产及全部金钱(现金、 储蓄等)为双方共同拥有。如一方作出对不起对方事情(出轨、 外遇等), 犯错一方无条件净身出户。孩子归无过失方抚养。 七、 其她 - 1、 本协议条款临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妻子随时提出更改,丈夫有权利提出异议。 2、 依据社会发展具体情况和家庭生活状态, 可增加补充条款, 增加条款内容, 必需经双方共同认可制订。 3、 本协议一式两份,
12、 夫妻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效力。 4、 本协议经夫妻双方签字后生效 丈夫: 妻子: 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 篇二: (范本)婚姻协议书 婚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自愿订下以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婚后财产(如家庭内部一切用具、 用具等)均属双方共同拥有。婚前购置资产或有一方姓名资产均不属双方共同财产。 2、 甲乙双方共同负担婚后家庭建设费用。 3、 双方婚后应相敬如宾、 相互尊重、 相互关心体贴、 坦诚相对, 且尊重和珍惜对方父母及亲人。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隐瞒任何相关家庭利益重大事项(家庭内部有重大决议之行为由双方协商而定)。 4、 在婚后日常生活中, 双方应共同负担家务,
13、 各展所长为家庭作贡献。 5、 结婚满一年后, 如甲乙双方相处不和, 一方要求离婚, 另一方则不能拒绝。 6、 如双方育有儿女, 甲乙双方每个月应抽3天时间, 共同在家陪儿女或带儿女到外面游玩(特殊情况, 需取得对方或孩子同意)。7、 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亲友, 如有一方家族亲友有宴席或聚会, 另一方必需参与。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时, 应先取得对方同意, 不然不能拒绝参与。 8、 婚姻存续期间, 除向家族亲人公布两人婚姻关系外, 甲方可不用向外人介绍两人婚姻关系。 9、 婚姻存续期间, 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私隐权, 不能随意查看、 撕毁、 删除对方信件、 手机信息及各类聊天信息等。10、 婚姻
14、存续期间, 甲方可继续维持婚前生活方法, 乙方不能干预。但甲方亦要尊重乙方, 不能带有暧昧关系女好友回家。11、 婚姻存续期间, 乙方不得与对方以外任何异性建立暧昧或恋爱或同居关系。 12、 婚姻存续期间, 甲乙双方不得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对方身体受到伤害)及隐形暴力(言语伤害、 精神折磨)。13、 双方如有一方违反上述任一款, 违反次数累计达成一定数量造成双方夫妻感情破裂, 无过失方有权提出离婚, 离婚时, 上述过失方被视为自动放弃共有财产分割权, 且一次性赔偿无过失方精神损失费人民币 圆整(自签署之日起, 每年增加 元)。14、 离婚时如双方育有儿女, 儿女抚养权归乙方, 甲方则拥有正
15、常儿女监护权。甲方及其亲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手段争夺儿女抚养权, 除乙方自愿放弃。 15、 如双方育有儿女, 在离婚后, 甲方每个月支付儿女抚养费 元以上直至儿女 周岁, 另外如儿女有学业, 则每年另加金额为儿女年学业所需 %人民币, 并直至儿女学业完成。 16、 婚姻存续期不超 年(含 年)离婚, 除双方共同拥有资产可分割外, 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赡养费(除儿女扶养费)及甲方名下财产。 17、 婚姻存续期 年至 年离婚, 除双方共同拥有资产可分割外, 甲方还需每个月支付乙方赡养费 元以上, 直至乙方改嫁。18、 婚姻存续期 年以上, 离婚时乙方能够分得甲方二分之一财产。(例行此条款, 不用例行第
16、17条款)19、 不管婚前或婚后, 任何一方负有债权、 债务, 均与另一方无关, 另一方不予负担其债权、 债务。 20、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篇三: 婚姻协议书婚姻协议书 甲方: , 男, 身份证号 。 乙方: , 女, 身份证号 。 总则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恋爱x年, 现决定缔结婚姻关系。为规范双方在婚姻生活中行为和明确人身、 财产关系, 经过双方平等协商, 自愿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设权利义务关系基于中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协议内容如有与上述法律
17、要求相冲突, 以法律要求为准; 与法规或行政规章有冲突, 双方视具体情况表示各自意见决定参考何者, 意见一致以双方合意为准, 意见不一致, 主张一方须向法院提起确定之诉以确定依据何种标准。 第三条 本协议和婚姻法未要求具体内容, 在婚姻生活中有分歧, 参考婚姻法基础标准而行。 结婚 第四条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x日内, 双方须主动办理婚姻登记各项手续, 任何一方不得拒绝、 拖延或以任何理由借口不办理婚姻登记。 第五条 任何一方不得就相关缔结婚姻法律要件以及身份、 社会关系作出欺瞒。 第六条 婚前双方各自财产以下: 甲方: (1) (2) (3) (4) 乙方: (1) (2) (3) (4) 双方
18、婚前财产不管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姻家庭生活起作用, 双方都有各自处分权, 即自愿决定其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权利, 不受对方或第三方胁迫或影响。父母或她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 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她收入, 除有法律要求外, 不管对方是否知晓, 一律视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婚前取得收入或其她未被对方知晓正当取得财产, 不受前款要求限制。 第七条 婚礼定于xxxx年x月x日在xx地点举行, 总费用不得超出xx万元, 邀请亲友每方不得超出xx人, 亲属限五代以内直系血亲、 四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姻亲, 友人不受此限。 婚礼费用依据双方实际赴约亲友百分比分配
19、 以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分担。未邀请亲友及其她各项预算外费用由双方婚前财产等额共担。 婚姻生活 第八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有相互抚养义务, 共同负担赡养双方父母义务。上述义务不因任何一方收入、 地位而有大小之分, 人身行为上双方平等负担, 费用支出由双方共同财产负担。 上述义务及其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姻家庭相关经济收支, 均由双方共同财产负担, 除非财产全部些人同意, 不然任何一方不得要求以婚前财产为婚姻家庭生活相关收支负责。 第九条 双方共同居住处所, 如为租赁, 则由共同财产负担租赁费用; 如为本协议一方或双方全部, 以登记为准, 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登
20、记以外房产权或地产权。 第十条 任何一方都有和对方进行性交流权利和义务, 无客观原因不宜情形或病理性不适, 被请求方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 不得与她人发生性行为, 对于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与无法与对方进行性行为活动和行为, 不得参与、 作出。 第十二条 对于能够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双方感情事务、 经历, 除本协议第五、 第十一和第十三条内容外任何一方有不表露权利, 但不得作出虚假陈说欺骗对方。 第十三条 对于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任何一方不得隐瞒, 数额巨大超出收入小一方当月收入50%, 必需主动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婚姻家庭生活人身、 财产和其她处理事项, 包含生活细节问题, 由
21、双方共同决定或商议决定怎样处理, 任何一方都有不受夫妻双方以外任何人干涉权利, 也有帮助保护对方实现此权利义务。 如一方家眷亲友对上述权利加以干涉, 一方认为有必需排除, 有权请求对方帮助排除, 对方有义务主动配合,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第十五条 乙方在孕期及哺乳期有享受休息权利, 期间甲方有义务主动照料乙方、 负担大部分家庭事务, 但不是全部。乙方也应该视具体情况负担力所能及事, 不得以妊娠为理由提出违反本协议要求。 第十六条 双方应该平等对待儿女性别, 不得对儿女有任何形式性别歧视。双方亦有主动排除任何一方亲属对儿女性别有歧视行为义务。 第十七条 所生儿女取名女随母亲姓氏, 男随父亲姓氏
22、 应该在儿女成年之前有足够了解力时通知其有自行决定姓名权利。 第十八条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儿女有言传身教义务, 任何一方无客观条件限制都必需与儿女进行交流, 对其进行教育, 严禁以只出钱不出力等形式消极态度推行本义务。违约责任和离婚 第十九条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要求, 婚姻自始无效, 被欺瞒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因结婚造成各项经济损失, 并另行加付赔偿相当于被欺瞒方当年收入精神赔偿金; 如双方均违反, 则赔偿义务相互抵消, 婚姻自始无效。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数者, 过失相对方能够请求离婚并按摄影应要求取得共同财产分割: (一)一方长久拒绝推行本协议第十条要求义务, 造成双方感情
23、破裂无法共同生活, 另一方可取得共同财产60%以上 分割份额; (二)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要求, 另一方能够取得共同财产80%以上分割份额, 造成儿女非对方亲生, 另一方能够取得共同财产90%以上分割份额, 与她人同居或有重婚行为, 另一方能够取得95%以上分割份额; (三)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要求, 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另一方能够取得共同财产65%以上分割; (五)一方未尽到本协议第十四、 第十五条要求义务或有其她对干涉婚姻生活行为不作为情形, 造成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无法继续婚姻生活, 另一方可取得共同财产60%以上分割。 若双方都有前款要求(二)至(五)项各自要求情形, 能够相互
24、抵消财产分割份额。若同时存在违反前款各项要求, 最终分割份额按先各项相互抵消再叠乘方法计算。一方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情形造成对方抚养非亲生儿女, 负担对方抚养费用和该费用0.5倍精神赔偿金, 本款所涉金额不在前款计算之列, 另行赔付。 一方或双方自愿放弃上述获赔权利, 或双方达成其她处理意见, 不受本条限制。第二十一条 离婚后儿女抚养权依序遵照以下标准处理: (一)如双方合意离婚之时或一方起诉离婚之时, 儿女年纪在10周岁以上, 以其本身意愿为关键参考意见; (二)无过失方或过失小方优先取得抚养权, 但非亲生儿女必需交由其亲生父母抚养; (三)经济情况很好一方优先取得抚养权; (四)学历较高一方优先取得抚养权。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公证处存留一份。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公证之次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