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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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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 主 任: 地 址: 联络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络电话: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在自愿、 平等、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市)县 路(街道) 号 四 至: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委托管理物业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受益人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甲方应该要求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依据业主条约推行本协议中对应义务, 负担对应责任, 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 楼盖、 屋顶、 外墙面、 承重结构、 楼梯间、 走廊通道、 门厅、 。 第五条 共用设施、 设备维修、 养护、 运行和管理, 包含: 共用上下水管道、 落水管、 垃圾道、 烟囱、 共用照明、 天线、 中央空调、 暖气干线、 供暖锅炉房、 高压泵房、 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 中央监控设备、 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六条 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道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化粪池、 沟渠、 池、 井、 自行车棚、 停车场、 。 第七条 共用绿地、 花木、 建筑小品等养护与管理、 。 第八条 隶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维修、 养护和管理, 包含商业网点、 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 包含公共场所、 房屋共用部位清洁卫生、 垃圾搜集、 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 停放人应与乙方签署专题协议。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 包含安全监控、 巡视、 门岗执勤、 。 前款约定事项不含业主、 使用人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乙方与业主、 使用人另行签署协议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工程图纸、 住用户档案与完工验收资料、 。 第十三条 依据业主委员会委托组织开展小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施及设备维修、 养护, 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 乙方标准上应接收委托, 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行为, 针对具体行为并依据情节轻重采取汇报劝戒、 阻止、 等方法。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不超出3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业主、 使用人正当权益; 常常听取业主、 使用人意见和提议, 并立刻将这些反馈给乙方; 协调业主、 使用人、 乙方之间关系; 2、 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条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管理制度; 采取方法督促业主、 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 审定乙方确定物业管理方案; 4、 检验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实施及制度实施情况; 5、 审定乙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汇报; 6、 审批物业维修专题资金使用预算, 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 更新、 改造完工验收; 审查乙方提供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 更新、 改造书面汇报; 7、 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经营性商业用房, 由乙方按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 其租金收入用于 ; 8、 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 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实施;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 其租金收入用于 ; 9、 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 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一)完工总平面图, 单体建筑、 结构、 设备完工图, 隶属配套设施、 地下管网工程完工图等完工验收资料; (二)设备设施安装、 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其她资料。 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10、 协调、 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1、 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 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 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题资金筹集, 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题资金; 13、 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对本协议约定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14、 ;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 制订物业管理方案, 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 规章行为, 提请相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协议第十五条约定,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条约行为立刻进行处理; 4、 可选聘专营企业负担本物业专题管理业务, 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隶属建筑物、 构筑物、 设施、 设备、 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知物业使用相关要求,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 通知相关注意事项和严禁行为, 签订书面约定, 并负责监督; 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 对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验, 发觉不安全隐患或险情立刻排除;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 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汇报; 并于每年 月, 以 方法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汇报。 8、 每 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题资金使用情况; 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9、 对本物业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效, 如需在本物业内改、 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 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取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用途; 10、 本协议终止时, 乙方必需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 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 建立、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 并负责立刻记载相关变更情况; 12、 接收业主、 使用人、 甲方、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监督, 不停完善管理服务, 定时向甲方汇报本协议推行情况; 13、 。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 实现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 2、 设备运行; 3、 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卫生; 5、 绿化; 6、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 公共秩序维护与帮助消防; 8、 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急修、 小修; 9、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满意率达成: 。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指导标准, 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实施国家、 省、 市相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关要求; 2、 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 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 具体是 ; 3、 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 [月]/[季]/[六个月])交纳一次, 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 。 4、 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 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标准进行调整]/ [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 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 空置、 空关房屋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分别由 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向乙方交纳。 6、 业主出租其拥有物业, 其应负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 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 从其约定, 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立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 业主转让物业时, 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负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 能花费用, 按 [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天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天天应交管理服务费千分之 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要求现行标准, 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 露天车位: 每日: 元, 每个月: 元, 每年: 元; 2、 车 库: 每日: 元, 每个月: 元, 每年: 元; 3、 摩 托 车: 每日: 元, 每个月: 元, 每年: 元; 4、 自 行 车: 每日: 元, 每个月: 元, 每年: 元; 5、 。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 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 自用设备维修、 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费用, 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下: 1、 ; 2、 ; 3、 ; 第二十五条 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 设备、 公共场地维修、 养护费用: 本物业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日常养护费用, 由乙方在收取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 其大修、 中修、 更新、 改造费用, 在本物业维修专题资金中列支。共用专题设备运行能耗, 应设独立计量表核实, 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题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 乙方应该定时接收甲方检验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 代管维修专题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 应该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该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立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 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房屋建筑面积百分比分摊。 业主、 使用人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 使用人自行办理; 。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 款约定, 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 期限内处理, 逾期未处理, 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章约定, 未能达成约定管理目标,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并达成协议约定; 逾期未整改, 或整改不符合协议约定,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章约定, 私自提升收费标准, 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退还利息并按 支付违约金;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 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协议约定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 交纳违约金或 。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 应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 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 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 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 达不到使用功效, 造成重大事故, 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妥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 由乙方负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直接原因, 以相关主管部门判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 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 应该负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协议, 提出解除协议一方应立刻通知对方, 协议自书面通知抵达对方时即行解除, 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 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解除协议效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 依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 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 业主、 使用人切身利益, 在不可预见情况下, 如发生煤气泄漏、 漏电、 火灾、 水管破裂、 救助人命、 帮助公安机关实施任务等突发事件, 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方法造成业主财产损失, 当事双方按相关法律要求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协议条款进行补充, 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四十条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 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含有相同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要求事宜, 均遵照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实施。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 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立案)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协议期满后, 乙方可参与甲方管理招投标, 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取得管理权, 但依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要求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实施期间, 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应按相关法律要求立刻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如发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法处理: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业主条约》作为本协议附件; 业主转让物业时, 应该将《业主条约》与本协议作为转让协议附件, 并告之受让人相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双方如续订协议, 应在本协议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 一、 本物业组成细目 二、 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 本物业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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