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 注册农业专业合作社应该含有以下条件
1、 有五名以上符合《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要求组员;
第十四条 含有民事行为能力公民, 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 认可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推行章程要求入社手续, 能够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不过, 含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中, 农民最少应该占组员总数百分之八十。组员总 数二十人以下, 能够有一个企业、 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组员; 组员总数超出二十人 , 企业、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员不得超出组员总数百分之五。
2、 有符合本法要求章程;
3、 有符合本法要求组织机构;
4、 有符正当律、 行政法规要求名称和章程确定住所;
5、 有符合章程要求组员出资。
二、 注册农业专业合作社所需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设置大会纪要
(3)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章程
(4)法定代表人、 理事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 理事身份证实
(6)全体出资组员署名、 盖章出资清单
(7)法定代表人签署组员名册
(8)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实
(10)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
(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三、 设置登记步骤
第一步: 申请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要求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第二步: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字号应该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 能够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姓名作字号, 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行业用语应该反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组织形式应该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第三步: 住所使用证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组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 应该提交该社有权使用证实和场所产权证实; 租用她人场所, 应该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产权证实; 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产权证实, 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实。填写住所应该标明住所所在县(市、 区)、 乡(镇)及村、 街道门牌号码。
第四步: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业务范围中有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要求必需在登记前报经同意项目, 应该提交相关许可证书或者同意文件复印件。
第五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时自愿成为该社组员人为设置人。
第六步: 以上需设置人或出资组员签署, 设置人或出资组员为自然人由本人署名; 自然人以外设置人加盖公章。
四、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程序 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 递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候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准备其她登记文件; 经营范围包含前置审批, 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 递交申请材料, 材料齐全后领取《准予设置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 按《准予设置登记通知书》确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咨询后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文件、 证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包含登记前置许能够及需要名称预先核准, 应该在申请设置登记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应该符合国家相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或北京市)。名称中字号应该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 能够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员姓名作字号, 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行业用语应该反应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组织形式应该标明 “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 “促进会”、 “联合会”等含有社会团体性质字样。
提交文件、 证件:
(一)全体设置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设置人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 证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设置登记应提交文件、 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置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设置大会纪要;
3.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章程;
4.法定代表人、 理事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 理事身份证实;
6.全体出资组员署名、 盖章出资清单;
7.法定代表人签署组员名册;
8.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实;
10.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
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须提交)。
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要求在登记前须经同意项目, 应该提交相关许可文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 证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 应该提交下列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组员大会或者组员代表大会作出变更决议; 法定代表人签署修改后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 营业执照正、 副本。
成立农村养殖合作社条件、 步骤及材料: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共包含工商、 公安、 税务、 质监、 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 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登记, 提交材料:
1、 设置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设置大会纪要;
3、 全体设置人署名、 盖章章程;
4、 法定代表人、 理事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实;
5、 全体出资组员署名、 盖章给予确定出资清单;
6、 法定代表人签署组员名册和组员身份证实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实;
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实;
9、 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 业务范围包含前置许可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第二: 公安局制订刻章 , 提交材料: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400元上下。
第三: 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 提交材料:
1、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如受她人委托代办, 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代办委托书面证实。
收费内容: 108元/证, 工本费: 正本每份10元, 副本每份8元;技术服务费90元。
第四: 国家、 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 , 提交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她证实身份正当证件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5、 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
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
第五: 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 提交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正、 副本及其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 副本及其复印件;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经办人员身份证实原件、 相关授权文件;
5、 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及其复印件;
6、 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
不收费 。
第六: 当地农经主管部门立案, 提交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正、 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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