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供货协议协议书
【篇一: 设备购销合一样本】
设 备 购 销 合 同
协议编号:
买 受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 卖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甲、 乙、 双方经协商一致, 特此签署本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实施。
2 付款方法
2.1 设备总价包含设备造价、 运输费、 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
2.2 协议签署生效后, 甲方预付款30%即, 乙方安排生产。本协议项下货物全部生
产完成, 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 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即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下货款10%即后,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 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 按以下第一个方法结算:
①银行电汇 ②现金 ③支票
3 交货及运输
3.1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请填写安装地点: 3.2 交货期: 协议签署生效后, 甲方基础施工完成, 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
货,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 货物验收
4.1 甲方收货后根据国家制造计量法要求出厂标准进行验收。
4.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装箱单,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
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4.3 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立刻安排上述货物验收。
5 产品质量
5.1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 个月, 保修 个月; 设备
在质保期内无偿进行保修, 设备确保期不少于自交货起 个月。 5.2 设备如使用非 原装耗件由此引发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6 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乙方所销售产品正确安装、 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
培训。
6.2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现场技术指导。
6.3 无偿帮助甲方相关人员制订甲方内部相关乙方所销售产品操作及保养规程。 6.4 依据乙方相关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6.5 在保修期内立刻无偿提供备用机。
7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 如发觉设备品种、 规格、 型号、 颜色、 质量等不符合要求, 有权在收货后15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 不然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 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要求。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 应在 15 日内处理完成。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 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异议, 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要求部分设备, 所以所产生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7.3 不管甲方是否提出异议, 乙方作为设备供货单位, 均须严格遵照《中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确保其提供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须负担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颜色、 品种、 规格、 型号、 质量或包装要求等, 应赔偿乙方所以所遭受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 甲方应赔偿乙方所以所遭受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要求日期向乙方付款, 则应赔偿乙方所以所遭受直接经济损失。
8.1.4 乙方送货或代运本协议内产品,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 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以所遭受直接损失。 8.2 乙方须负担违约责任
8.2.1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 品种、 规格、 型号、 质量或包装标准等, 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负担违约责任, 并须按本协议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要求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负担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 乙方须按本协议总价 千分之一/日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要求数量交货, 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负担违约 责任, 并须按本协议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部分甲方仍然需要, 则乙 方必需在甲方书面要求期限内如数补齐; 如乙方仍不能按要求期限交货, 则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负担违约责任, 并须按本协议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4 乙方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时, 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负担违
约责任, 并须按本协议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5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其她相关要求, 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须负担违约 责任, 并须按本协议总价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 争议处理方法
凡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和/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协商解 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 则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并由本协议签署地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10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不可抗力, 造成本协议不能全部或 部分推行时, 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
11 补充约定
11.1 买、 卖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要求, 则须由违约一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
用, 最终用户无须为本协议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2 卖方须确保自己是本协议项下货物全部和部分专用技术和/或专利正当全部些人
和/或拥有者, 而且能确保自己有权许可最终用户使用。
11.3 最终用户如因使用本协议项下货物而被诉和/或裁定侵犯知识产权, 则卖方须进行
处理, 并须负担最终用户所以所遭受一切损失。 11.4 货款未付清前, 产权归乙方全部。
12 附则
12.1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 盖章生效, 至双方推行完成本协议要求各项权利、 义务 后自行失效。
12.2 本协议生效后,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
12.3 技术附件及其它约定/协议见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 12.4 本协议一式 两 份, 甲方执 壹 份, 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全称): (盖章) 乙方(全称): (盖章)
经办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15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税号:
签字日期: 年___月___日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税号:
签字日期: 年__12_月__10_日
【篇二: 设备供货协议】
设备供货安装协议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甲方向乙方购置监控设备及附材,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设备清单(甲方要求增加设备除外)。
第二条 货物质量要求, 售后服务
乙方向甲方供给适合技术要求产品, 并提供良好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无偿上门维修, 更换。
第三条 交货和验收
1 交货期: 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
2 交货验收方法: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组织安装与调试。甲方应派遣有经验有能力工程师检验其设备和工程质量和指标。.
第四条、 货款结算
工程总计 元整。协议签定后, 甲方向乙方预付货款 %累计:元, 产品验收, 安装完成后甲方向乙方结清货款 %累计: 元.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
2、 验收时间: 收货后当场验收货物。 验收标准:
(1) 符合甲方厂地环境要求;
(2) 单证齐全, 产品合格证;
第六条 后续服务和保修
1、 甲方负担线路调试所需设备及附材购置费。
2、 乙方对其销售产品提供一年保修, 对工程所包含线路及设备保修期限为自交工之日起一年。(硬件保修一年, 人为损坏无质保), 对保修范围内硬件, 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对于恶列环境所造成网络不通或其她网络故障不在保修范围, 对于这类故障乙方能够配合甲方进行维修及维护工作, 但要收取对应人工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因为乙方过失, 未按计划进度或质量实施工作, 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应支付数额为项目总价款3‰违约金。
2、 在实施安装调试期间, 甲方人员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使用设备, 致使设备损坏, 造成乙方工作停滞或延误,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 如甲方未能按期推行付款协议, 逾期支付项目总价款3‰滞纳金。
4、 在系统运行后, 若系统含有功效不符合协议约定,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乙方负责赔偿。
5、 因为甲方延迟支付各款项或违反协议其她条款, 造成乙方工作停滞、 延误,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系统任何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 技术风险负担
1、 因为不可抗拒原因, 经双方认可, 造成协议无法推行, 甲乙双方均不负担责任。
2、 乙方对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系统运行不正常, 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⑴非乙方所提供设备软件而造成系统故障, 乙方概不负责, 如更换备件等应产生费用由甲方支付。
⑵甲方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说明使用, 造成系统运行不正常。
3、 施工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协议争议处理措施
1、 凡发生与本协议中要求条款相关争议, 经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2、 协商不成时, 在长治市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其她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标准协商处理。
2、 本协议签署即含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修改。
3、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一份、 乙方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4、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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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设备采购协议模板】
产品购销协议
供方:
需方: 签署地点:
时 间: 年 月 日
应需方对供方产品选择及性能品质要求, 经供需双方充足协商, 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名称、 型号、 数量和金额: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 供方确保提供设备为全新原装产品, 包装完整, 配件齐全, 质量符合需方要求, 资料齐全。本协议设备设计原理、 选择材质、 运行功效必需符合中国gmp及药典要求, 设备与协议所列规格型号一致, 其性能与说明书所列技术经济指标一致, 并出具对应资质证实书, 产品合格证、 保修证实和出厂证实等。
2、 供方向需方提供gmp验证相关资料: 包含设计确定(dq)、 安装确定(iq)、 运行确定(oq)、 性能确定(pq)、 fat和sat文件, 该类文件及本条第1款由供方随货出具相关材料一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并将作为需方对上述设备进行最终验收确定标准。
第三条 供方承诺并确保:
1、 供方对所售出设备自安装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无偿整机保修1年, 其中易损件保用一年, 非易损件(除易损件以外零部件, 易损件详见附件六《易损件清单明细》)质保期为3年, 保
修期内因供方原因造成故障由供方无偿维修, 并提供终生维护, 以使设备达成正常运转。保修期内, 全部服务及配件全部无偿, 保修期过后, 供方有向需方以优惠价格提供技术服务及配件义务。如保修期内, 设备出现了无法修复或即使修复但不能确保技术性能和生产使用质量问题, 供方承诺就问题设备给予无偿更换。
2、 供方在交货时, 必需将设备软件程序运行密码通知需方(同时备份软件一套给需方)。供方不得私设程序密码, 因供方私设程序密码, 造成设备无法运行, 需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供方负担由此造成损失。
第四条 包装标准、 包装物供给与回收: 供方无偿提供标准木箱包装, 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 交货地点、 方法、 时间: 供方负责将本协议约定设备及配件在供方收到第一笔款后**天内运至需方指定地点(需方厂区即**工业园区)推行交货义务。
第六条 运输方法及抵达站和费用负担: 供需双方同意采取汽车运输至本协议约定交货地点, 运输费、 保险费及运输途中一切风险均由供方负担。
第七条 设备安装、 调试与验收:
1、 验收标准: 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要求及双方约定技术文件, 由双方共同验收。
2、 工厂验收(fat):
(1)协议设备制作完成, 经由供方以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方法通知后, 需方按时派人到供方现场, 由供需双方对设备进行出厂验收测试(即fat)。需方超出7天未派人到供方进行fat验收或书面委托供方进行fat验收, 视为接收供方fat结论。
(3)设备在fat验收过程中, 如需方发觉设备有不符合本协议及技术资料要求问题, 而供方在该等问题发觉后20天内仍无法完成整改, 但需方同意让步接收该设备, 供方应给需方折扣, 并由双方达成书面协定后按书面协定处理。如双方仍不能就设备问题及折扣达成书面协定, 需方仍可按本条第(2)款约定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权利, 供方需按本条第2款约定负担退款及支付违约金义务。
3、 外观验收:
货物抵达后, 需方应该依据运单进行外观验收, 如有异议可立刻向供方提出, 但需方不因参
与该交接手续, 而免去供方质量责任。
4、 开箱验收:
(1)货物运抵需方厂区当符合安装条件时, 应书面通知供方, 共同开箱验收。经需方查验如发觉设备规格、 型号、 数量以及外观、 完好度等情况不符合协议要求, 供方须立刻补发、 换发, 并负担由此产生费用; 所以造成交货期拖延, 需方有权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要求供方负担违约金。
(2)设备运抵需方后, 若需方临时不含有安装或者使用条件, 所运抵设备应由需方负责采取防潮防尘等有效方法妥善保管, 且不得单独开箱, 以免造成设备及备件受潮、 毁损或丢失。若需方自行拆开包装或保管不妥, 则协议设备缺损由需方自行负担。
(3)若供方人员不能按期抵达, 则需方有权单独开箱验收, 验收结果以需方验收汇报为准。
5、 现场验收(sat):
(1)供方在协议签署后20天内, 应向需方提供设备验证方案, 方案确定与测试内容应包含urs中全部技术要求, 并符合gmp相关验证要求, 方案需经需方质量部门确定。需方含有安装调试条件时, 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供方派员进行开箱验收及设备安装调试, 供方应该于收到通知后3日内派员至需方进行开箱验收和设备安装调试。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供需双方应该在180日内完成对设备进行现场验收测试(sat)、 iq、 oq、 pq测试、 统计测试数据, 并最终做出验证汇报, 只有全部测试符合要求, 方可经过验收, 需方按第九条第4款要求付款。若因供方原因造成180日内未经过验收, 需方可拒绝付款, 供方应负担协议总货款5%违约金; 若210日内仍未经过验收, 需方有权要求退货, 供方应退还需方全部货款, 并负担协议总货款30%违约金。若因需方原因在180日內未经过验收,需方仍需按第九条第4款要求付款。
6、 需方对设备验收并不免去供方对于设备潜在质量缺点或瑕疵所应负担责任, 假如该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被发觉存在质量缺点, 供方仍应负担本协议约定相关责任。
第八条 质量确保
1、 按供方技术标准验收, 符合gmp规范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在质量确保期间, 供方应根据协议约定推行质量确保义务。如供方未能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保修义务, 需方可自行采购相同或类似设备替换及维修, 所需费用将在质量确保金中扣回, 如质量确保金不足以支付, 则其差额部份将成为供方所欠债务, 并向供方追讨。如因需方人为造成设备损坏, 则供方负责有偿维修。
2、 供方按需方技术要求进行响应, 并需对连成整条线自动化控制和整线调试以及可能出现多种风险作出评定。需方即使提出了urs, 但不能所以免去供方对设备部件和整体性能符合gmp义务和责任, 假如需方urs一些条款不符合gmp要求及相关国家法律
性文件, 供方应在协议协商期间明确提出修改意见。如设备上有双方没考虑到, 而gmp认证又必需含有硬件, 供方须无偿给予增加或改善。
3、 假如因为供方设计或制造上不符合gmp要求及相关国家法律性文件, 而造成需方不能经过gmp认证, 供方应退还需方已支付全部货款并负担协议总金额30%违约金, 需方退还供方设备, 因退货产生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九条 结算方法及期限: (本协议包含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
1、 本协议价款为包干费用。
2、 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需方支付协议总价30%, 即**元(大写: 元整)作为协议预付款。
3、 协议全部设备制造完成, 发货前, 供方书面通知需方根据附件五进行fat验收(工厂验收), 经需方指定验收责任人在《工厂验收测试(fat) 文件及汇报》上签字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需方再付协议总价30%, 即**元(大写: 元整), 收到足额提货款后供方负责将全部设备运抵需方现场, 若因需方付款期延误, 供方对应延长交货期限。
4、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第5款第(2)项进行验收, 经需方指定验收责任人在最终验收汇报上签字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需方再付协议总价30%, 即**元(大写: 元整), 收到此笔货款之日起10天内供方提供协议总价增值税(税率17%)发票给需方。
5、 余款即协议总额10%, 即**元(大写: 元整)作为质保金。如质保期间设备未发生质量问题, 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需方支付余款; 若质保期间设备发生经双方确定质量问题而供方未推行售后服务义务, 则扣除违约金、 维修费或其她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需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付款方法: 采取承兑汇票(需方出票日或背书日视为支付日)方法付款。供方不接收现金支付。如需方以现金方法支付给包含供方业务人员在内任何个体, 则供方均不予认可, 由此产生后果需方自行负担。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 供方无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并帮助需方处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具体问题;
2、 质保期满, 供方按市场最优价长久向需方提供设备配件及维修服务;
3、 供方设备故障响应时间为12小时(即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相关人员抵达需方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供方应严格根据本协议约定时间向需方交付货物, 每拖延交货一天, 供方向需方支付协议总金额5‰违约金; 拖延超出20日, 需方有权解除协议, 自需方通知解除协议之日起5日内,
供方应返还需方已经支付货款并负担协议总金额20%违约金。
2、 质保期内, 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时起12小时内抵达需方厂区进行维修处理, 不然需方有权经过其她方法处理, 由此发生全部费用均由供方负担。
3、 需方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设备时, 假如发生第三方向需方提出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 商标权或受法律保护工业设计权(合称为“知识产权”)索赔, 供方将负担(i)为处理该等索赔产生必需法律服务费用;(ii)法庭最终判定由需方赔付损失。
4、 需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限和金额付款, 每逾期一日, 按当期应付未付金额每日5‰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5、 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发生违约与纠纷,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罚金和赔偿金累计总额不超出协议标价格总额100%。
第十二条 需方技术要求:
1、 按需方提供urs及样品瓶、 样品塞、 样品盖(或尺寸图纸)及样品药液(或样品药粉)等技术要求设计与制作协议设备。
2、 协议设备整线布局按需方厂房平面图进行, 并得到需方书面确定后方可实施。
3、 需方提供以上两项中样品图纸和设计图纸, 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4、 协议推行过程中, 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协议范围整改项目(本协议第八条第2款约定情况除外), 应由供需双方确定该整改项目可行性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由此增加费用由需方负担, 同时交货期顺延。
第十三条 其她约定事项:
1、 供方技术人员为需方相关操作人员无偿提供日常操作及维护培训, 直至需方设备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技术和保养知识及规范等。
2、 未经需方同意, 供方不推行或无法推行本协议时, 应退还需方已付款项并负担协议总金额30%违约金。若因需方原因, 未经供方书面同意, 需方不继续推行或无法推行本协议时, 需方负担协议总金额30%违约金, 扣除此违约金后需方已经支付款项剩下部分, 由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退还给需方。
3、 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负责提供协议设备设计和制造用瓶、 塞、 盖每种规格各20支样品以及需方确定后车间设备工艺平面部署图等资料到供方; 需方在协议生效后30日内再提供合格试车材料到供方, 即: 瓶、 塞、 盖每种规格各0支。如需方延期提供上述材料, 则交货期顺延。试车材料收、 发货单位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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