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 动 合 同
姓名: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依据《中国劳动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以下简称《劳动协议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标准, 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并共同遵守推行。
一、 协议期限
劳动协议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协议为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协议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协议为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协议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正当定终止时间止, 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协议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协议, 协议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协议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 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协议起始时间。
二、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依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完成该岗位(工种)所负担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
依据工作需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工作地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需严格实施国家相关工作时间要求, 对实施本条A项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不超出8小时, 每七天工作40小时, 而且每七天最少休息一天。甲方因为生产经营需要, 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 能够延长工作时间, 通常天天不得超出1小时, 因特殊原因, 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条件下, 天天不得超出3小时, 每个月不得超出36小时。对实施本条B项、 C项工作制, 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基础上, 采取集中工作、 集中休息、 轮休调休、 弹性工作时间等合适方法, 确保乙方休息、 休假权利和生产、 工作任务完成。
甲方确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 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 劳动酬劳
(一)乙方试用期内月工资为 元;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级工资或者本协议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要求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依据甲方工资分配制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在协议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月工资作为本协议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要求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并向乙方提
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个月 日, 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 应该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 休假日工资、 津贴、 补助、 奖金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 均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实施。
五、 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要求立刻为乙方办理参与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甲方按要求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应享受假期及对应待遇, 按生育保险、 女职员劳动保护等相关要求实施。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待遇、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 均按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及相关要求实施。
六、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需严格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遵守劳动保护、 职业危害防护等相关要求。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劳动保护设施、 设备、 劳动防护用具及其她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需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对含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下同)岗位(工种), 甲方应该如实通知乙方相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病防护方法和待遇, 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预防方法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含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 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及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立刻如实通知乙方检验情况, 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 协议变更、 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 能够变更协议, 并立刻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协议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情形外, 乙方解除劳动协议, 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 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要求情形, 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但有《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二条要求情形, 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协议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四)符合《劳动协议法》及国家、 省、 市要求相关劳动协议终止情形, 劳动协议终止。
(五)工伤职员、 患职业病职员劳动协议解除或终止, 依据国家相关工伤保险要求实施。
(六)符合《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六条要求情形之一, 甲方应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金。
(七)甲方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证实,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该根据双方约定, 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 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协议法》第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条要求, 双方约定事项:
1.
2.
(二)其它事项约定:
九、 甲方按法定程序, 依法制订单位规章制度, 并给予公告或通知乙方,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订规章制度。
十、 本协议推行中发生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应该协商处理, 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乡镇、 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 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 本协议条款与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章相抵触, 以及本协议未尽事宜, 均按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实施。
十二、 本协议最少一式二份, 经甲乙双方署名(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文本, 最少保留两年备查。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署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署名(盖章)
或责任人署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署名(盖章)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推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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