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法务劳动协议范本
【篇一: 法务外包服务协议书(模板)】
******有限企业
与
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签署
企业法务外包服务协议书
二○一三年四月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在中国南京签署:
(1)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或“企业”)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2) 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永衡昭辉”)
注册地址: 南京市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层
责任人: 黎民
鉴于:
a.
为此, 双方经友好磋商, 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1. 企业法务外包委托
企业聘用永衡昭辉作为法律顾问, 办理**有限企业(包含其控股子企业、 分企业)经营过程中全部法律相关事务, 将企业法律事务外包给永衡昭辉。
2. 永衡昭辉接收委托
永衡昭辉接收企业聘用, 并将以永衡昭辉全部资源力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务外包服务。
3. 法务外包服务项目
永衡昭辉向**企业(包含其控股子企业、 分企业)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 解答日常各类法律咨询;
2) 帮助企业制订各类协议范本;
3) 审查、 修订企业签署各类国际、 中国经营协议;
4) 帮助企业建立、 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
5) 帮助企业完善生产、 经营、 管理各步骤步骤规范;
6) 帮助企业进行章程、 规章制度修订;
7) 帮助企业加强法制教育, 安排职员法律知识培训;
8) 企业业务相关法律风险控制和防范
9) 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议提供意见, 或者应企业要求, 从法律
上对企业决议事项进行论证, 提供法律依据;
10) 受企业委托, 就企业已经面临、 或者可能发生纠纷, 进行法律论证,
提出处理方案, 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 协调;
11) 受企业委托, 在符正当律法规及律师执业规范前提下, 签署、 送达或
者接收法律文件;
12) 受企业委托, 帮助企业进行资产、 债务重组或处理, 参与企业重大项
目和国际业务谈判, 起草、 修订相关协议、 文件;
13) 受企业委托, 办理企业对外投资、 并购、 增资、 减资、 股权转让、 合并、
分立, 以及增发、 配股等证券法律事务;
14) 受企业委托, 办剪发行企业债、 企业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等融资
项目金融法律事务;
15) 帮助企业清理企业往来债权债务, 受企业委托, 代理企业参与诉讼活动、
非诉讼案件调解及仲裁活动;
16) 办理企业其她相关法律事务。
4. 法务外包服务费用
1) 本协议使用期内, 企业向永衡昭辉支付法务外包服务费用人民币万元
(rmb)。
2) 永衡昭辉办理本协议第3条第1)项至第9)项业务, 企业无须另办委托手
续, 除按本协议书第4条第1)项支付法务外包服务费用外, 不再支付服务费用。
3) 永衡昭辉办理本协议第3条第10)项至第15)项业务, 企业须与永衡昭辉
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具体业务内容、 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由双方另行签署法律服务协议确定, 永衡昭辉同意按摄影关收费标准给予企业不低于10%优惠。
另外, 永衡昭辉尤其给予企业下列优惠: 在本协议推行期限内, 累计总数5件或累计标总额100万元范围内诉讼活动、 非诉讼案件调解、 仲裁活动, 以及累计10件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不再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4) 永衡昭辉办理本协议第3条第16)项业务, 依据业务性质和内容由双方
协商议定服务费用。
5) 永衡昭辉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支付下列费用, 由企业负担, 不
计入法务外包服务费用数额中: (一)判定费; (二)翻译费; (三)资料费; (四)
公证费; (五)审计费; (六)咨询费; (七)南京地域以外住宿费、 交通费;
(八)国际通讯费; (九)其她必需费用。永衡昭辉支付上述费用之前应事先经企业认可。
5. 法务外包服务费用支付方法
1) 企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永衡昭辉支付本协议第4条第1)项
约定法务外包服务费用50%, 计人民币万元(rmb )。10月31日前再支付剩下50%法务外包服务费用, 计人民币万元(rmb )。
2) 法务外包服务费用支付至以下帐户:
户名: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账号:
开户行:
3) 永衡昭辉在收到企业支付法务外包服务费用后三日内提供正当税务
发票。
6. 服务期限
1) 本协议使用期为自2月9日至2月8日。
2) 如在本协议届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均未提出终止, 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7. 责任条款
a. 企业责任
1) 企业应向永衡昭辉真实、 具体、 全方面地介绍相关法律事务事实情况,
提供相关文件、 资料副本或影印件, 必需时应邀请永衡昭辉参与相关会议、 谈判及研究等;
2) 企业应将需永衡昭辉参与草拟、 谈判或审查、 修改文件最终版本或签
署版本复印件立刻送交永衡昭辉立案;
3) 企业对在法务外包过程中知悉永衡昭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包含本
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4) 企业应确定内部专员负责与永衡昭辉常常联络。
b. 永衡昭辉责任
1) 永衡昭辉根据律师行业公认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依
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2) 永衡昭辉依据企业各类不一样法律事务指派对应专业律师或组成律师团
队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3) 永衡昭辉对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知悉企业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包含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4) 永衡昭辉应确定内部专员负责与企业常常联络, 并随时经过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法进行沟通。需要律师参与会议、 谈判等现场服务, 企业提前一天以上通知永衡昭辉。
8. 承诺条款
1) 企业承诺, **企业实施全流域法务外包期间, 企业不再委托其她律师
事务所办理法律事务, 不再与其她律师事务所签署法律服务协议。永衡昭辉承诺给予企业最优惠服务价格。
2) 永衡昭辉承诺, 南京医药实施全流域法务外包期间, 不接收与企业存在
利益冲突第三方法律事务委托。
9. 附则
1) 本协议由企业、 永衡昭辉双方签章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3) 本协议一式四份, 企业、 永衡昭辉各执两份, 各份协议均含有相同法律
效力。
(以下无正文, 为签章页)
【篇二: 集团法务协议审查模板】
集团法务部
合 同 审 查 意 见 书
----[ ]xxx法合审字第 号
协议名称: 送审协议名称
协议编号: 送审协议编号
送审人: 送审地域职能中心或个人姓名
送审时间: 协议送审时间
一、 出具《协议审查意见书》关键法律依据
协议审查人应该将此次协议审查关键法律依据给予列明, 并注明简称, 方便下文引用。该部分内容同时可作为送审人独立判定之参考。如:
1、 《中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
2、 《中国协议法》(下称协议法)
二、 协议审查目和方向
说明送审人请求协议审查人进行协议审查目, 以及协议审查人审查方向及审查关键内容。
三、 协议审查遵照基础标准
不一样类型协议应遵照不一样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通常包含以下标准:
(一)正当性标准
(二)真实性标准
(三)完备性标准
(四)规范性标准
(五)公平标准
四、 协议基础情况
(一)协议性质
(二)协议当事人
(三)协议当事人关键权利与义务
五、 协议存在关键问题及法律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要求以及协议具体情况, 分类说明协议存在问题。通常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归纳:
(一)意思表示真实性与正确性
(二)协议条款完备性
(三)协议文意表示规范性与正确性
(三)协议形式适合性
(四)协议条款正当性与有效性
六、 协议审查修改意见
依据存在问题, 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鉴于协议审查人大多数情况下并未参与送审协议起草及谈判, 协议审查属于书面审查, 所以该意见属于初步、 标准性、 指导性和提醒性意见。
七、 需要说明多个问题(非必备内容)
在协议审查中发觉与送审人权益相关其她问题, 虽已超出协议审查范围, 但协议审查人仍然应该给予说明, 提醒送审人注意或完善。
八、 申明与保留
《协议审查意见书》依据送审人提供协议从专业角度发表我们见解和意见, 在不能排除送审协议不足情况下, 我们判定和意见也可能存在对应不足, 尤其在于送审人未交待协议尤其背景及尤其事项情况下, 所以, 尤其指出: 以上意见, 仅供参考, 为法律条款专业审查, 经营博弈风险、 技术风险不在审查范围。
未经法务人员及法务部书面许可, 本《协议审查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 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制作单位: 法务部
法务:
审查日期: 年月 日
附件
需要时应该将送审人提供材料列为附件, 作为意见书组成部分。不需要, 应该以工作底稿方法长久保留。
【篇三: 法务人员审查协议,起草协议时骤与方法】
律师审查协议,起草协议时骤与方法
律师审查协议时骤:
第一步形式审查
(一)将协议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协议名称、 编号、 双方当事人和鉴于条款)正文(第一条至最终一条)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协议是否含有这三部分, 这三部分是否完整, 是否有前后矛盾地方。常见错误有: 当事人名称不一致、 不完全、 错误或矛盾, 协议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 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 地址、 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 其她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实质审查
关键是对协议正文审查, 这是协议最关键内容,
包含:
一、 协议条款是否完备、 正当;
二、 协议内容是否公平, 是否严重损害集团企业利益;
三、 条款内容是否清楚, 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或严重隐患、 陷阱。协议条款是否完备审查标准.
以买卖协议为例
1、 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全称、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2、 标动产应标明名称、 型号、 规格、 品种、 等级、 花色等; 不易确定无形财产、 劳务、 工作结果等描述要正确、 明白; 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 数量数量要清楚、 正确, 计量单位、 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要求。
4、 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 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个适用标准, 要在协议中明确适用哪一个, 并明确质量检验方法、 责任期限和条件、 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 价款或酬劳协议明确要求价款或酬劳数额、 计算标准、 结算方法和程序。
6、 履约期限、 地点或方法推行期限要具体明确, 地点应冠以省、 市、 县名称, 交付标物方法、 劳务提供方法和结算方法应具体、 清楚。
7、 违约责任应明确要求违约责任, 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 处理争议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处理方法, 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 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条款。约定经过诉讼处理, 还能够约定管辖法院; 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 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
9、 协议生效条款通常应该写明: “协议自协议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协议有固定时限, 还应该写明: “本协议使用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经同意或者登记后生效, 或者协议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 应该在协议中写明并立刻办理相关手续。
10、 清洁文本条款协议中应该写明: “本协议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 如双方对此协议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协议正文中任何非打印文字或者图形, 除非经双方确定同意, 不产生约束力。”在签署过程中, 应注意: 当协议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 协议中全部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 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该事先打印完成, 不得在协议签字过程中出现协议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情况存在。
前8项是《协议法》第12条列出内容。协议审查时关键关注违约责任约定是否清楚、 完整、 公平, 是否严重损害一方利益或者是否存在陷阱。协议条款内容是否正当, 其实就是要审查协议条款或者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是否组成无效情形。在这里, 熟悉相关协议法条文是最起码要求。协议条款是否公平, 是否清楚, 审查时没有固定方法, 只有逐字逐行地看, 认真地看, 提升文字了解和驾驭能力也是相当关键。 第三步沟通、 参考与找法
通常协议经过第一步、 第二步审查, 部分初级问题都能给予处理。为预防审查出现重大遗漏和差错, 做好第三步就显得十分必需。 沟通――指是与协议经办人、 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 就协议谈判、 协商及协议目等内容进行交流, 协议条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条款, 也需要她们作出明确解释和说明。
参考――找到与所审协议相关国家协议示范文本、 行业推荐示范协议文本、 企业协议范本等, 对照在条款和内容上有何重大差异, 分析或者问询原因。
找法――也就是寻求法律依据。在协议审查中, 一定要对照协议法和相
关司法解释要求来判定送审协议内容是否正当、 合理、 可行, 要不要修改、 应该怎样修改, 需要寻求肯定或者否定法律依据、 司法实践依据和经济依据。审查有名协议, 要看协议法总则和分则对该协议专门要求; 审查无名协议, 更是要审慎行事。
审查协议具体内容, 应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二、 审查协议内容是否正当。审查协议内容正当性时, 应该关键审查协议内容是否损害国家、 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是否有以正当形式掩盖非法目情形; 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是否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
三、 审查协议意思表示真实性。
四、 审查协议条款是否完备。应根据协议性质, 依据对应法律法规要求对协议条款进行认真审查, 确定协议条款有没有遗漏, 各条款内容是否具体、 明确、 切实可行。避免因协议条款不全和过于简单、 抽象、 标准, 给推行带来困难, 为以后发生纠纷埋下种子。
五、 审查协议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协议时, 应对协议初稿每一条款、 每一个词、 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 反复斟酌。确
定协议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 词义含糊不清文字表述, 并立刻纠正轻易引发误解、 产生歧义语词, 确保协议文字表述正确无误。
六、 审查协议签署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
1、 审查协议是否需要经过相关机关同意或登记, 如需经同意或登记, 是否推行了同意或登记手续。
2、 假如协议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协议方能生效, 应审查协议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 假如协议附有生效期限, 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
4、 假如协议约定第三人为确保人, 应审查是否有确保人署名或盖章; 采取抵押方法担保, 假如法律要求或协议约定必需办理抵押物登记, 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 采取质押担保方法, 应根据协议中约定质物交付时间, 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推行了质物交付法定手续。
5、 审查协议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
协议审查标准和关键点:
市场经济社会, 协议无处不在, 每个企业, 每个人都要不可避免地利用协议与她人打交道。所以, 帮助当事人审查协议, 规避法律风险, 已经成为是律师常规业务之一, 以下从协议审查基础标准、 具体关键点等方面一一叙述之。
一、 协议审查基础标准
(一)正当有效性标准。审查协议正当有效性应该尤其注意中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及《协议法》第五十二条要求以及部分尤其法对应要求。协议有效性问题, 实际上包含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协议主体是否适格, 二是协议目是否正当, 三是协议内容、 协议形式及程序是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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