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设计协议
项 目 名 称: 项目
项 目 地 点:
甲 方:
乙 方:
甲方协议编号:
乙方协议编号: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条 协议依据及设计依据
第二条 项目概况
第三条 设计阶段及内容
第四条 设计周期及设计结果要求
第五条 设计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法
第六条 项目团体
第七条 双方责任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廉洁条款
第十一条 其她
附件:
附件1: 《项目各阶段设计责任划分》
附件2: 《乙方关键设计人员名单》
附件3: 《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方法》
注:
1.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编写指导: 该协议范本适适用于建筑设计范围, 黑色字体属于协议范本内容, 常规情况下不可更改,蓝色字体属于按实际填写内容 , 红字体属于指导编写参考文字, 不属于协议范本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担 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建筑设计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依据及设计依据
1.1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 建设工程同意文件;
1.5 甲方发给乙方相关要求文件;
1.6 甲方交付给乙方设计基础资料及她方设计结果(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 , 总用地面积为 ㎡,综合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约为 万㎡ 。其中 地块用地面积约为 ㎡, 容积率约为 , 计容建面约为 ㎡, 建筑面积约为 ㎡。
第三条 设计阶段及内容
3.1 本项目设计内容及对应设计阶段详列以下:
<div align="center">分项名称</div>
设计阶段及内容(包含部分打“√”)</div>
概念计划
<div align="center">方案设计</div>
<div align="center">初步设计</div>
<div align="center">施工图设计</div>
施工配合
集中商业
地下商业
底层商业
公寓
住宅
办公
公共配套
地下(停车及机房)
连桥
市政路
3.2 设计内容包含: 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图、 建筑、 结构、 给排水、 强电、 弱电、 人防、 消防、 暖通、 燃气; 景观构筑物、 挡墙等结构; 完工图审核等; 设计内容不包含: 景观设计、 水利、 桥梁、 基坑支护、 市政道路、 市政电力、 热力、 环境保护、 泛光照明灯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含有专题设计资质部分、 建筑智能化、 幕墙深化设计等专题设计。
3.3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 文件及期限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用地红线图、 地形图、 场地标高及周围已经有和计划市政道路资料
1
协议签署后7日内
2
水、 电、 通讯等与市政管网接口位置资料
1
协议签署后7日内
3
设计任务书、 设计结果深度要求
1
协议签署后7日内
4
计划部门计划设计关键点
1
方案开始前
5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1
取得证书后7日内
6
项目各阶段报建批复文件
1
下一阶段开始前
7
设计进度表
1
协议签署后7日内
8
工程地质汇报
1
初步设计开始前
9
施工图设计指导
1
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3.4 若概念、 方案阶段设计单位与初设、 施工图设计单位为两家单位, 双方设计服务责任划分详见附件1《项目各阶段设计责任划分》。
第四条 设计周期及设计结果要求
4.1 设计周期及文本份数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概念方案设计
8
协议签署且乙方收到定金后, 甲方正式通知后 天内。
2
方案设计
12
乙方收到甲方概念方案确定意见和甲方正式通知 天内, 且收到上阶段对应款项。
3
初步设计
8
乙方收到方案设计审批意见和甲方正式通知后 天内, 且收到上阶段对应款项。
4
施工图设计
15
乙方收到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和甲方正式通知后 天内, 且收到上阶段对应款项。
说明:
1) 上表工作周期所知时间均为日历天, 其中包含了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含春节、 国庆及中秋假期);
2) 以上各阶段设计周期不包含甲方审批确定时间。
4.2 设计结果及深度要求
项目各阶段设计结果及编制深度须满足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及深圳市地方相关标准、 规范和要求中相关要求。
序
设计阶段
提交内容
1
总体计划概念设计阶段及概念设计阶段
1) 设计说明(含分期开发分析说明);
2) 总平面计划草图(1:1000); 经济技术指标表, A3尺寸;
3) 关键公共建筑关键概念平面及立面;
4) 功效布局、 组合分析图; 交通组织分析图; 景观绿化分析图; 日照分析图; 地下停车示意图;
5) 总体剖面示意图;
6) 概念性建筑(Sketch Up)透视效果图;
7) 整体鸟瞰图(2张A0); 人视概念彩图(4张A1), 表示环境、 空间、 气氛、 特色、 风格等;
8) 工作模型(百分比1:750白色体量模型)。
9) 总体计划概念阶段结果文本(8本A3)及电子文件。
2
方案阶段
1) 方案设计说明;
2) 总平面图(1:1000或1:500), 含经济技术指标表、 平面定位、 竖向设计;
3) 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百分比1:50或1:100);
4) 单体建筑立面图;
5) 单体建筑剖面图;
6) 整体鸟瞰图(2张A0), 关键立面效果图(4张A1), 透视图;
7) 建筑模型(百分比1:750)
8) 方案阶段结果文本(12本A3)及电子文件。
3
建筑专业初步设计, 结构机电等专业初步设计
1)提供设计服务及设计结果深化、 调整、 修改、 完善;
2)负责设计范围设计方案深化, 完成满足报建深度要求初步设计;
3)提交用于基坑支护设计条件图;
4)提交用于市政设计、 水利设计、 环境设计等条件图;
5)初步设计图纸电子文件。
4
施工图设计
1)全套施工图蓝图及电子文件;
2)各专业计算书;
3)建筑面积计算书;
4)建筑节能计算书;
5)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6)报计划、 消防、 人防、 防雷、 节能、 绿建、 燃气审查、 公共配套、 预售测绘等用施工图。
5
施工配合
1)立刻处理施工现场出现技术问题;
2)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和完工验收;
3)负责协议范围内设计变更;
4)参与关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论证会议, 签署相关技术审查意见;
5)配合施工单位编制完工图电子文件, 并对完工图进行审核和盖章;
6)负责二次设计审核。
第五条 设计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法
5.1 项目各建筑类型收费标准:
报价
类型
设计阶段
面积
(㎡)
单价
(¥/㎡)
累计
(¥: 万元)
集中商业
概念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地下商业
底层商业
公寓
住宅
公共配套
连桥
市政路
地下(停车及机房)
总价(¥: 万元)
5.2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经甲方、 乙方双方协商, 本协议总设计费(含税)暂定价为¥: 万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支付
百分比
付费额
¥: 万元
支付项目立刻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10%
签署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定金。
第二次付费
10%
乙方提交概念方案设计结果, 并经甲方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次付费
10%
乙方提交方案设计结果, 并经甲方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四次付费
5%
方案设计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方案审查暂缓或未经过, 甲方应在此时间后1个月内支付。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方案审查暂缓或未经过, 则乙方应配合修改直至审批经过。
第五次付费
20%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结果, 并经甲方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次付费
5%
乙方提交初步设计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初步设计审查暂缓或未经过, 甲方应在此时间后1个月内支付。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初步设计审查暂缓或未经过, 则乙方应配合修改直至审批经过。
第七次付费
5%
甲方在乙方提交桩基施工图并经甲方书面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八次付费
20%
乙方提交施工图结果文件, 并经甲方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次付费
5%
施工图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查经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图审查暂缓或未经过, 甲方应在此时间后1个月内支付。若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施工图审查暂缓或未经过, 则乙方应配合修改直至审批经过。
第十次付费
5%
甲方在本项目主体封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设计确保金
5%
完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说明:
(1)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向相关政府部门支付各项税费及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所发生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方案设计费用、 平衡协调相关专题设计、 现场服务、 通常性设计修改或变更、 协议范围内相关电子文档、 图纸及资料印刷、 晒图、 各阶段设计模型、 设计光盘费用、 照片、 影印、 长途电话、 电传、 邮递、 速递等费用)。
(2)超出协议约定其她费用支出(图纸晒印费及相片、 图片复印费、 文本制作费等), 由甲方另行支付。
(3)乙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且获甲方确定后, 由乙方发给甲方请款通知及提供等额正规正当有效发票, 请领该阶段设计费用。如分地块完成或甲方要求提供阶段性结果, 则依据阶段性提交图纸工作量百分比由甲方按百分比分期支付。
(4)本协议双方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各建筑类型各阶段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包含计入容积率面积、 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核增面积以及甲方要求补增需要乙方出具设计图纸隐性建筑面积)为准。若实际完成总建筑面积与5.1表格中所列建筑面积差异不超出正负10%, 则设计费不予调整; 若实际完成总建筑面积与5.1表格中所列建筑面积差异超出正负10%, 则超出10%部分按5.1表格所列各建筑类型单价额外计费, 多退少补。
5.3 乙方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 须立刻书面通知甲方, 账号以每次请款书面申请中所表示为准。甲方将设计费支付至以上帐号, 即视为已推行付款义务。
第六条 项目团体
6.1 乙方设计团体: 详见附件2《乙方关键设计人员名单》。
6.2 甲方项目经理/联络人 , 联络方法: , 邮箱: 。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1
2
3
4
5
6
7
7.1
7.1.1 甲方按本协议第3.3条要求内容, 在要求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提供资料及文件完整性、 正确性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标准及地方相关法规、 规章进行设计。
7.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内, 乙方可按协议要求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超出要求期限15天以上时, 双方另行约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
7.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 规模、 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或国家出台新规范/新政策与现行规范不一致, 造成乙方需对已审批结果进行设计返工时, 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 重新明确相关条款外, 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协议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进行本协议约定工作内容设计, 对应设计费已包含在本协议项下设计费中, 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设计费用。
7.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 假如乙方能够做到, 双方应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确定赶工要求及费用。
7.1.5 甲方要求乙方派赴施工现场设计人员时, 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面或口头), 负责提供乙方必需工作条件, 所需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食宿费\差旅费等)由乙方负担。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相关设计问题人员, 提供必需安全保护装备。
7.1.6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方法向乙方支付设计服务费用。
7.1.7 甲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 甲方负责组织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工作、 设计施工交底和工程验收。
7.2 乙方责任
7.2
7.2.1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事项应立刻通知甲方。乙方应仔细审核甲方提供工程设计依据文件及基础资料, 如发觉任何不清楚、 缺点, 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如乙方对甲方提交文件了解不清且又不向甲方提出, 根据自行了解进行设计造成不能满足甲方要求, 责任由乙方负担。
7.2.2 甲方提交、 经双方确定各阶段设计任务书, 乙方需要求设计人员以此作为设计依据, 设计结果需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另外, 甲方在设计管理过程中以《联络单》、 《会议纪要》方法提交设计文件评审意见与明确相关设计事宜, 乙方应立刻回复与落实。
7.2.3 乙方应组成甲方认可本项目设计团体, 团体人员应含有对应资质并含有丰富实际经验, 名单详见附件2《乙方关键设计人员名单》。从设计开始到工程完工前, 乙方要确保关键设计人员稳定, 以确保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和配合质量。如因特殊情况需对关键设计人员进行调整, 应事先书面通知, 调整时乙方需提供2~3人供甲方选择和认可并取得甲方同意。在设计过程中, 甲方如认为某设计人员不能根据设计协议要求提供服务内容、 不能达成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设计人员进行更换, 乙方不得拒绝, 在甲方发出更换人员通知之日起10天内, 乙方需提供2~3人供甲方选择和认可。各阶段向甲方汇报会须由本项目项目主创设计师出席。
7.2.4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 标准、 规程、 政府审批部门相关本工程文件及甲方提出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要求》; 应按协议以及甲方提出设计任务书及《设计结果深度要求》(如有)要求内容、 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当出现相关交付文件顺延情况除外)。确保设计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 符合甲方建设使用要求, 并对设计适用性、 正确性、 经济合理性立刻限负责。
7.2.5 乙方负责向甲方就特定事项提供专业性咨询意见, 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7.2.6 乙方负责项目设计工作, 如要聘用专门咨询机构或协作机构, 需经甲方同意, 所发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由甲方另行聘用机构需与乙方进行协调,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合作和技术支持。
7.2.7 对于设计过程中关键问题, 乙方均应先送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这类问题是指:
² 总图及建筑平面、 立面、 剖面;
² 基础形式、 结构选型;
² 给排水、 电气、 消防等关键系统;
² 户型柱、 梁、 隔墙平面定位图, 并标明开关、 空调、 插座等位置;
² 其它问题。
7.2.8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 按要求参与相关设计审查, 并依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内容做必需调整补充。甲方在本项目设计过程中任何时候提出相关优化和完善书面修改意见, 乙方应充足尊重和了解, 并立刻地进行设计修改或调整; 若修改内容为甲方确定阶段性设计结果, 其中包含到重大修改则双方另行协商收取修改设计费。
7.2.9 乙方按协议要求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项目开始施工前, 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处理相关设计问题, 项目完工时参与完工验收。(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0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7.2.11 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结果(包含阶段性和最终性结果)、 文件应由乙方自行设计, 且确保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其她权利, 若出现侵权行为, 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与甲方无关。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结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 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 乙方应该主动帮助处理, 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同时, 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或不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提交符合协议要求替换设计结果。
7.2.12 乙方负责编制项目设备关键材料清单, 并帮助甲方开展工程招标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乙方须提供设备清单, 并合理推荐给甲方选择各类材料及机电设备产品说明书、 规格、 价格等。甲方为进行施工图设计而初步选定机电设备应在设计中采纳, 待正式签署定货协议后, 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要求下, 乙方应帮助参与技术谈判, 提供选型和判定意见。(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3 乙方必需派甲方认可专业人员参与国家要求验槽、 验筋、 验收等工程会议及甲方尤其要求专门工程会议, 具体安排由甲方通知。如拒绝参与或缺勤, 每次扣款元。(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4 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施工进度做好现场服务, 除常驻人员以外依据工程需要和甲方要求派相关专业责任人定时到施工现场处理施工中发觉问题(到工地现场交通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建筑防水施工、 人防施工、 地面施工、 墙面施工、 门窗施工、 屋面施工和隐蔽工程等施工阶段、 各专业关键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最少到现场一次给予指导和配合。另外对内外墙关键材料选择及拼贴、 门窗和幕墙材料颜色选择及安装、 室内装修及景观施工时都应给予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应派专员留驻现场进行配合、 协调并处理相关问题。(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7.2.15 为确保设计文件时效性, 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 乙方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局部变更, 乙方应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整图中对应部位修改, 并将对应电子文件报甲方立案; 以蓝图形式变更, 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电子文件报甲方立案。(当乙方为施工图设计单位时)
第八条 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8.1 本协议项下全部设计数据及档案、 结果文件经交付确定, 且甲方已依据协议为该设计数据及档案、 结果文件向乙方支付对应设计费用以后, 甲方拥有该设计数据及档案、 结果文件版权, 乙方享受署名权。甲方可在本项目以及甲方企业形象宣传中使用该作品, 包含设计、 图纸、 文件、 设计师署名等在内全部作品及结果。
8.2 在甲方未支付对应设计费用之前, 设计数据及档案、 结果文件版权仍归乙方全部。
8.3 结果提交甲方后, 乙方能够设计人名义将设计结果用于在学术研究领域发表、 申报评奖或进行企业业绩宣传。
8.4 未经协议对方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转让本协议任何设计数据及档案, 或者对设计数据及档案、 结果文件作本协议项目外使用。
8.5 乙方对甲方提供设计基础数据及档案, 以及在设计过程中获取甲方其它数据及档案, 以及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甲方经营策略、 管理经验等任何事项均负有保密义务, 而且不得作于非本协议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协议生效后, 双方确保恪守信用, 严格推行。因一方内部原因, 必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关系时, 应事先以正式公函提出, 并取得另一方同意。因一方要求解除协议, 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 应负担违约赔偿。
9.2 协议生效后, 甲方因为本身原因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 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 乙方无须退还甲方已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 甲方应依据乙方已进行实际工作量, 支付乙方至已进行设计工作终止日为止设计酬劳, 定金抵扣设计费, 多退少补; 且甲方应按剩下设计费用之百分之十给乙方支付违约金。
9.3 协议生效后, 如乙方因本身原因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 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 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并按协议总费用20%给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 甲方应依据乙方已进行实际工作量, 支付乙方至已进行设计工作终止日为止设计酬劳, 定金抵扣设计费, 多退少补; 后乙方应按剩下设计费用之百分之十给付甲方违约金。
9.4 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要求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每逾期支付一天, 应负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逾期超出30天以上时, 乙方有权暂停推行下阶段工作, 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在90天内对设计文件审批未完成或本协议项目暂停缓建, 甲方均按第五条要求支付设计费。
9.5 因为乙方本身原因, 延误了按本协议第四条要求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每延误一天, 应支付相当于该阶段应收设计费千分之二违约金。延误时间超出 30天,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已收设计费总额30%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所以遭受损失。
9.6 协议生效后, 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设计方案不满意, 经过三次整体调整仍无法达成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需在终止协议时书面通知乙方, 且应按甲方已经确定工作量, 支付乙方对应设计酬劳。
9.7 协议生效后, 甲方上级政府部门对项目不审批或政策改变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本协议项目暂停缓建(即: 等候期超出八个月), 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 支付乙方至已进行设计工作终止日为止设计酬劳, 且乙方不须退回甲方已支付预付款。若以后工程仍再度进行, 甲方与乙方应就还未推行原协议或新服务范围, 协商是否重新推行原协议或重新签署协议。
9.8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建立团体架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私自调换项目责任人、 项目总监, 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并要求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20%违约金。
9.9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产生设计错误而造成施工返工或工程质量事故(含乙方设计质量, 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及双方约定、 不符合第7.2.1条要求), 使甲方或其她第三人造成损失, 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方法外, 应免收直接收损失部分设计费。如仍不能填补甲方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为实际损失100%且小于本协议已收设计费总额。
9.10 设计质量评判标准及奖罚方法详见附件3《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方法》。
9.11 乙方应为推行本协议购置保险, 并将甲方列为优先受益人, 确保甲方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9.12 乙方应严格推行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扩散、 泄漏或转让甲方提交相关本项目任何资料和信息, 以及相关设计结果文件、 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万违约金, 并赔偿甲方所以造成损失。
第十条 廉洁条款
10.1 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法明、 暗示乙方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收受乙方礼金、 礼品或接收乙方提供其她私人便利或利益; 严禁乙方以任何方法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 送礼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10.2 如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 送礼等非正常经济活动, 一经查实,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额20%违约金, 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继续推行本协议, 所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10.3 假如乙方事后主动主动向甲方陈说事实, 或乙方有证据证实以上非正常商务宴请、 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 送礼等非正常经济活动系甲方人员施压不得已行为, 则甲乙双方应继续推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 其她
11.1 乙方为本协议项目所采取国家或地方标准图, 由甲方自费向相关出版部门购置。
11.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 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该注明其规格、 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 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 供给商。甲方需要乙方乙方员配合加工定货时, 所需要费用由甲方负担, 但乙方人员与生产厂、 供给商等恶意串通、 损害甲方利益除外。
11.3 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设计任务, 从询价、 对外谈判、 中国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各个阶段, 应吸收负担相关设计任务乙方参与。出国费用, 除制装费外, 其它因公所需费用由甲方支付。
11.4 甲方委托乙方负担本协议内容之外工作服务, 另支付费用。
11.5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
11.6 本协议发生争议, 双方当事人应立刻协商处理。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 双方当事人均可向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11.7 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叁份, 乙方 份。
11.8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将替换甲、 乙双方之前作出一切口头及/或书面承诺、 意向书、 协议等。
11.9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11.10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围墙、 售楼广告、 售楼书和网络广告以及与本项目宣传推广相关全部广告中, 注明本项目工程设计由乙方完成。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代理人:
日期:
乙方(盖章):
代理人: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