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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贷款协议范本
立约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承押人)及_________(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 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 并已签署欠单_________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 抵押给承押人, 给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 并愿意推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 签订下列各条款, 应予遵守推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据该欠单及附表(三)要求之方法, 照要求期数及付款日期, 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她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法依期清缴债务, 且推行合约全部条款者, 可依据下列第(七)条之要求, 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_________‰, 并必需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包含借款之一切资料, 若在签约后, 发觉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 承押人有权立刻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 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 不予退还。
(3)依据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 系本合约首要条件, 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 则须补交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 利率由承押人决定, 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计收, 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 不管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以后, 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 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管届期是否必需立即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 抵押人必需按本合约要求利率付利息, 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 利率经调整后, 立刻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 由贷出款项后_________个月开始, 照要求期数, 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 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 承押人认为有必需时, 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个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根据要求摊还期数, 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 抵押人必需立刻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 最低按月息_________%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要求一切款项, 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 使承押人决定经过任何路径或方法追索, 一切所以而引发费用(如有押品, 包含处理押品多种手续费、 管理费、 多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 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 按上述相关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 一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需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帐户, 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相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 若所以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 概由抵押人负担偿还之责。
(8)全部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 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 此等款项必需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 抵押人必需: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全部到期款项, 无须承押人催收; 如依期付款, 抵押人有权继续享受该房产;
(2)根据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 直至款项结清为止。不管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以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 方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刻通知承押人;
(5)对该房产之损毁, 不管原因怎样, 亦不管任何人之过失, 均须负责赔偿承押人之损失;
(6)立刻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 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包含其她法律诉讼;
(7)在按揭期间, 缴交地税, 相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 管理费、 水费、 电费及其她一切杂费及遵守居民条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承押人因抵押人不推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8)遵守一切中国之法律及保持该房产整齐及完好情况(正常损耗除外);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 方可将该房产出售、 转让、 抵押、 按揭、 舍弃或以其她交易方法处理该房产或本合约要求相关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0)在本合约签署后, 立刻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企业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该房产价值之全险, 该保单不得附有任何尤其限制条件, 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数目(除非该等条件或数目为承押人所愿意接收, 并已认可者)。保单须保障该房产不受意外损毁, 火灾及天灾之损失, 直至本合约停止生效为止。保单须过户承押人, 订明承押人之利益取得赔偿之前, 不得对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项。抵押人如违反本条要求, 承押人得依据上述方法另行代为投保, 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费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为其代表人, 接收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承押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 且此项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2)将上述房产权证书保险单据及相关文件, 在本合约使用期内交由承押人保管, 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费;
(13)在承押人认为必需时, 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企业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 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使用期内受到损坏, 而保险企业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标准者, 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含利息), 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她款项时, 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全部款项结清以后, 本合约即告终止, 在无损于保险企业权益之前提下, 该房产即归抵押人全部, 除如上述者, 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 亦不影响本合约要求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抵押人与承押人权利: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要求之任何款项, 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要求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条约, 承押人能够立即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 或以承押人认为适宜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看成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渎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 将有以下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 控告、 扣押或其她方法追讨欠租或住用费; 此等要求, 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义而发出, 而付款予接管人, 抵押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行事; 本章链接:
2.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据第五(3)条款, 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要求”之程序拍卖, 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她人士之同意, 承押人有权签署相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 而一切所以而引发之损失, 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利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利:
1.承押人给予抵押人_________个月之通知, 要求还款(不管届期是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_________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相关部门所征收之其她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条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6.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 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 或抵押人为企业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据上述之权利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 买主不须查询相关上述之事宜, 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妥。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 对买主而言, 该买卖仍然看成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 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利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利用招致损失, 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含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依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含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 如有余款, 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她有权收取之人士, 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 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利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 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能够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她要求或相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能够邮递方法寄往抵押人最终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 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看成于发信或掉留以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 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显著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 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要求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她应付款项以后(包含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 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推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 承押人应将该房产全部权转归抵押人, 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要求之部分或全部款项, 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_________个月利息之赔偿金。 文章起源:
(八)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不管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 此与承押人无涉, 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 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 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 其涵义包含一家企业、 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部分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实施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 延缓或容忍, 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 均不能损害、 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要求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 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 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管自住、 托管或租与他人居住时, 必需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 并得承押人同意, 方可进行, 如出租给任何人, 抵押人必需要求承租人依据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要求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推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 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 不管抵押人自住, 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_________天内迁出, 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相关部门, 由该相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用户口取消, 所以而造成之一切后果, 全部由抵押人负担, 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 抵押人亦须赔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取得承押人同意, 同时必需与住客订约, 说明抵押背约时, 接到承押人通告_________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国法律签订, 受中国法律保障, 一切相关此合约所包含之事宜纠纷, 由中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域, 或为该等地域之居民, 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实施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包含仲裁、 诉讼和实施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域实施上述权力, 进行追索、 仲裁、 诉讼等行动, 抵押人必需认可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域之法律保障, 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要求在该等地域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 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要求, 并不影响其她要求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 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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