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秋铸造35KV变电站
站
内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部
分
(合 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责任企业
承包人(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金秋铸造35KV变电站工程
工程地点: 泽州县南村镇东常村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除回填土方属于甲方外)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 自 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一册, 总交及屋外架构设备部分, 图纸累计20张
2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二册, 主控楼建筑部分, 图纸累计10张
3 施工设计土建部分第一卷第三册, 主控楼结构部分, 图纸累计11张
4 施工设计照明部分第一卷第二册, 照明部分, 图纸累计10张
以上四套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建筑、 装饰、 安装工程, 雨篷及钢结构工程、 通风及空调工程、 弱电工程、 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本协议圈定施工范围以站内外围墙以内(包含围墙)全部建设项目; 如图纸内对于某分项部分未设计详图不过图纸内提到施工内容也属于乙方施工范围, 并要根据本分项工程国家标准图集做法施工; 全部工程内容乙方包工 包料 包设备 包验收。
三、 协议工期
1桩基工程9月10日至9月30日完成;
2 主控楼工程11月20日前完成并含有安装机电条件;
3 12月20日 完成所承包范围全部分项工程。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五、 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大包干)
¥: 1650000元整 (如按期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奖励人名币壹拾万元整)
六、 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 本协议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七、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 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她应该支付款项。
九、 协议生效
协议生效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约定自双方 签字、 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1、 词语定义同通用条款
2、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若争议包含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 确保书、 承诺书等含有协议性质文件”内容时, 它含有优先解释效力。
3、 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及规范
3.1 本协议使用语言为汉语。
3.2 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国家、 省、 市、 县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3 适用标准、 规范
适用标准、 规范名称: 实施现行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 市、 县相关要求。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共提供一套, 开工前7天一次性提供。
4.2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不得将本图纸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任何其它用途。
二、 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5.2发包人委托职权: 在本协议范围内,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以及发包人合理要求对本工程质量、 进度、 投资进行全方面监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协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所签署委托协议)。
5.3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开工令、 停工令、 复工令、 工程设计变更、 工期延长以及索赔事项。
6、 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6.1姓名: 职务: 业主代表
职权: 根据本协议, 代表发包人行使各项职能。发包人工程师可委派自己代表, 行使协议约定自己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需时, 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都应提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需换人时, 应在新任人员抵达岗位后3天内通知对方, 后任继续负担前任应负责任。
6.2不实施监理工程师职权: 无
7、 项目经理及技术责任人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职责: 全权代表承包人推行协议, 并常驻施工现场, 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各项责任。
承包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责任人必需驻施工现场。无正当理由, 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不然, 按违约处理。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三日内, 施工现场含有“三通一平”, 即: 水通、 电通、 路通、 场地平整, 施工前现场含有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 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 地点和供给要求: 开工前三日内, 将水电等施工管线接至施工现场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发包人负责办理临时用地和占道许可, 确保开工前施工场地关键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间通畅。
(4)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依据工程实际, 现场交验。
(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发包方提供图纸后七日内会审图纸并向承包人交底。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1、 发包方负责协调当地居民及政府各部门等地方社会相关关系, 如因当地居民等而影响施工或手续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施工, 工期对应顺延, 由发包人签证对应损失。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另行协商
9、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1)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2)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 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 其中施工场地交通、 环卫管理及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均由承包人办理并负担费用。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 承包人负责自行施工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其间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 承包人负责修理并负担材料及施工费;
(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 若因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 由承包人负担由此发生经济损失。
(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承包人负担与现场环境相关环境卫生、 生活污水粪便排放等工作, 建筑垃圾外运费用由发包人负担(以签证为准)。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①因承包人原因, 本工程如有政府及建筑监管部门书面停工通知, 所以出现施工困难、 拖延工期及因停工所造成全部损失及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②因承包方原因, 造成质量事故、 安全事故, 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 由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发包人所以受到经济损失。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图纸会审后 15天内提供。
工程师确定时间: 应在收到七日内。
12、 工期延误
12.1 双方约定顺延其她情况: 因为不可抗拒自然原因
四、 质量与验收
1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 安全施工: 落实实施《中国安全安生产法》、 《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相关要求及省市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依据 泽州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 结合 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责任企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总包(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权利和义务, 保障甲乙双方正当正当权益
六、 协议价款与支付
14、 协议价款及调整
14.1 本协议价款采取 固定价款 协议。
15、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15.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协议金额百分比:
在桩基础开挖完成验槽前支付承包方贰拾万元整; 约占协议金额12% 。
16、 工程量确定
16.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月工程量汇报时间: 每个月25日提供月工程量报表一式三份, 工程师收到后七日内审核完成, 并返还承包人一份。
17、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每个月递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后甲方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按此次工程量85%费用支付;
七、 材料设备供给
18、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回填土及接地用镀锌扁铁
18.1发包人供给材料、 设备结算方法: 无
19、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9.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全部分项工程, 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 其中钢材、 商砼、 木材、 电线、 灯具、 空调、 灭火器、 模板材、 水泥、 地材(砌筑用砖、 地面瓷砖、 石灰、 石灰膏、 砂、 碎石等)及安装主材材料质量由双方联合考察确定(如双方对某项材料质量不能达成一致, 以发设计单位指定供货商签认质量为准)
八、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与增加工程量工程完工后双方约定价格后, 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 增加与变更工程量一样产生质保。
九、 完工验收与结算
20、 完工验收
20.1 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 完工立案后三十日内提供完整完工图壹套
20.2 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根据协议工期要求日期实施
21、 结算
工程结算实施: 工程完工并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协议价款85%给承包方; 待工程由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常投入使用后付款至协议价款95%, 留5%为质保金, 24个月工程无质量缺点后一并支付给承包方
十、 违约、 索赔和争议
22、 违约
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交付使用, 则发包人有权每日加罚工程总造价(承包人施工范围)万分之三违约金, 最高限额不超出协议价款3%。
本工程如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 承包人应负担采取返工、 修理等补救方法, 使工程质量达成协议约定质量标准并负担对应费用, 并负担所以对发包方造成损失。
23、 争议
23.1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按下列第 (二) 种方法处理。
(一)、 提交 晋城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她
24、 工程分包
24.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25、 不可抗力
25.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实施通用条款和国家、 省、 市相关要求。
26、 协议份数
26.1 双方约定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 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7、 补充条款
27.1承包人要严格推行协议, 有效完成施工任务, 确保施工质量、 安全及进度, 有效配合甲方协调管理。不然, 如因乙方原因工期滞后影响使用, 或存在质量、 安全及管理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进行违约处罚, 违约处罚可自工程款中扣除。
27.2在承包人施工期间, 承包人应做好发包人另行专业分包单位协调、 管理、 配合工作。在施工时负责预留孔洞和预埋配件工作并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返工及整改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在承包人施工期间, 全部由发包人另行专业分包工程, 承包人应做好配合工作, 负担总包管理责任。
27.3本工程严禁承包人转包施工, 一经出现, 承包人将接收发包人违约处罚, 发包人并保留包含清退承包人退场、 拒付工程款等权利。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 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
构
层
数
跨度
(米)
设备安装内 容
工程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完工
日期
附件2: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 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供给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详见本协议28.1条款“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泽州县金秋铸造有限责任企业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 承包人依据《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经协商一致, 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要求和双方约定, 负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 供热与供冷系统, 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以及双方约定其她项目。具体保修内容, 双方约定以下: 实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质量保修期
2.1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 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要求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卫生间、 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 供冷期;
(6)站内给排水设施、 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1 年;
(7)其她项目保修期限约定以下: 无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 内容项目, 承包人应该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 发包人能够委托她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 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应该立刻抵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包含结构安全质量问题, 应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要求, 立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采取安全防范方法;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含有对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 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 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点责任方负担。
5、 其她
5.1双方约定其她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 由施工协议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在完工验收前共同签署, 作为施工协议附件, 其使用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代 表 人(签字): 代 表 人(签字):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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