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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审核审查要点模板.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9504302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61.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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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租赁协议审核审查关键点 一、 注意租赁用途变更 承租人以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后, 在租赁过程中不得更改, 包含品牌、 业态等, 此时在协议中能够约定要求承租人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证实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拟经营品牌经营代理权及经营权相关证实文件)。如需办理营业执照, 应对办理时间进行约定, 并对承租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或转包情形使用违约金罚则。 二、 关注签约时企业还未成立 提议协议注明承租人为***企业筹, 并由创办股东签字, 要求在要求时间内办妥注册手续并补盖公章, 逾期未成立, 出租人有权解除协议, 或要求其股东继续推行协议。 三、 注意相关日期项调整风险 明确对应违约责任, 提议约定出租人经承租人同意, 或书面通知承租人后可合适调整交付日, 或是模糊约定交付日期, 或是在租赁期限上给予顺延, 另外双方不负担其她责任。 就开业日, 因商业项目开业分为项目整体开业和承租人承租物业开业, 对整体开业期, 若开发商延期, 提议约定开业期可顺延, 同时租赁期限顺延; 或通知承租人后调整, 另外双方不负担其她责任。 四、 开业日与装修期关系 提前开业情况处理, 包含就提前开业租金及各类费用怎样收取。逾期开业情况处理, 怎样适用违约金。 五、 租金与物业管理费 租金计算标准明确, 数额清楚, 表格式约定需具体校对; 若长久租赁协议, 应注意租赁期限内租金递增。 物业管理费具体列明, 并就租赁期内调整给予约定。但收取与调整须符合《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措施》。 其她各费用明确列明, 并约定可随市场或相关部门调价而有所调整, 同时对履约确保金项、 各类押金都有明确表述。 六、 逾期支付租金及其她费用违约责任 1、 扣除履约确保金; 2、 有权停水停电; 3、 逾期付款违约金; 4、 逾期支付超出期限, 且经过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 有权解除协议, 并收取较高解除协议违约金; 5、 解除协议后, 拒绝撤场搬离, 并办理相关手续, 按天收取双倍租金违约金, 并对现场物品放弃全部权, 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理, 并不得要求任何装修赔偿; 6、 送达方法, 寄送协议约定地址, 无人接收不影响认定送达。 七、 房屋交付 承租人未按通知办理房屋交接下风险转移。何时起租赁房屋风险转移至承租人, 若承租人未按期办理交接, 则通知交接截止日起风险始转移至承租人。 八、 装修条款 装修押金约定, 装修标准、 装修时间给予限制, 并注意装修未根据出租人标准下相关更正、 停工、 损害赔偿(含出租人与第三人)及装修期延误情况处理及相关责任负担。 九、 续租、 退租、 转租、 转让 1、 续租 续租申请期限以及优先续租权放弃情形, 以及出租人可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定时限偕潜在承租人进入该房屋了解房屋情况。 2、 退租 如以租赁房屋为企业注册地址, 需约定承租人退租后一定时限内变更注册地址, 并约定违约责任。 3、 转租 转租限制, 通常不一样意转租以及其她方法分租。 4、 转让 风险点在于转让后租赁房屋能否以租赁协议继续推行, 此时可约定在出租人书面同意下, 承租人方可在该房屋注册设置承租人绝对控股新企业以替换承租人从事本协议约定经营活动, 并由新企业与出租人签署确定文件。 十、 优先购置权 应注意防范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 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 承租人主张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主张优先购置租赁房屋。提议租赁协议或可直接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置权, 或对承租人行使优先购置权在行使期限、 条件上给予限制。如“出租人应于房屋出卖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于通知后一个月内可在相同条件下主张优先购置权, 未主张丧失优先购置权”。 十一、 房屋返还 返还时间与返还房屋要求, 关键关注未按期返还违约责任: 1、 停水停电; 2、 承租人放弃未搬离物品全部权, 出租人自由处理; 3、 出租人恢复房屋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4、 承租人无权主张装修赔偿; 5、 天天按双倍租金、 物业管理费支付违约金; 6、 租赁期届满至实际返还房屋使用费。 十二、 协议解除 出租人可解除协议情形, 关键关注: 1、 未付租金及各类费用(含履约确保金、 各类押金扣除后补足)至一定时限(注意书面通知); 2、 转租、 分租情形; 3、 改变房屋用途且一定时限内未更改(注意书面通知); 4、 未按期开业, 开业后停业, 及营业时间少于协议约定; 5、 装修、 维修事项; 6、 卫生情况、 排污排废情况、 噪音及其它污染情况已经或可能影响相邻承租人使用; 7、 未按期办理交付手续(注意书面通知); 8、 相关证照不齐全或未能按期取得正当证照至一定时限。 十三、 就商业广场租赁与写字楼出租有所区分, 下为写字楼租赁协议审查关键点(与商业广场租赁相同处不在陈说) 1、 注意租赁用途正确表述 因写字楼出租不一样与商业物业, 在租赁用途中宜约定只为办公等使用, 不得用于非办公商业经营性使用。 2、 注意入驻日期项 对于写字楼出租, 商家只存在入驻时间, 不存在开业时间, 所以在入驻时间上应注意商家不能按期入驻情况下处理方法, 包含延期情形以及延期仍不能入驻情况下解除协议与违约责任负担。 除以上, 还应对入驻相关出租人交付条款有所注意, 在出租人不能按期交付情况下, 宜约定在书面通知后顺延一定时限, 后仍不能交付能够免延期租金或物业管理费。 3、 装修特征表现协议风险 较商业物业而言, 写字楼出租更重视相邻权处理问题, 尤在装修问题上, 应合适约定商户装修不得影响其她先入驻商户经营, 必需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就装修标准、 设计等内容得到出租人书面同意, 同时就装修时间以及装修材料堆放等进行约定。 4、 相邻权下其她风险协议关键点 应重视因噪音或污染侵犯或干扰相邻商户造成纠纷处理, 可约定如严重影响相邻商户, 作为出租人可解除协议, 造车损失由承租人负担。 除以上外, 其她相邻纠纷, 当约定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 并约定关联出租人时处理方法。 5、 营业执照协议约定条款 注意进驻商户应提供相关正当证照, 如以租赁房屋办理营业执照, 应约定办理日期, 如不能按期办理可书面通知后延期, 延期仍不能办理, 出租人有权解除协议, 并扣除履约确保金。 【示范文本】 房屋租赁协议 协议编号: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相关法规就乙方向甲方租赁______(以下简称“ ”)研发和办公用房事宜,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以下: 1. 租赁房屋基础情况及用途 1.1. 租赁地址为 _____楼_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 1.2. 本条所指建筑面积以苏州工业园区相关房屋土地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1.3. 本协议所确定乙方承租部位仅限于研发和办公使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她用途。 1.4. 甲方已通知乙方该房屋只能作为研发和办公使用, 并不确保该房屋用于其她特殊用途, 对此乙方确定其营业或其人员或设备并未对环境有特殊要求, 并同意以后不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中途终止协议。 1.5. 乙方须自行办理其在该房屋内营业所须之同意、 牌照及其她许可。 1.6. 该房屋装修及设施情况见本协议附件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附件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乙方在租赁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验收依据。 2. 租金、 物业管理费和其她费用及支付措施 2.1. 该房屋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支付金额和支付方法具体见附件二。 2.2. 该房屋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按上述条款1中所述建筑面积计算。乙方在此确定, 其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审核过甲方提供相关测绘资料, 同意附件二中所列月租金总额、 月设施费总额和月物业管理费总额, 且双方同意不就该面积与其她任何可使用面积、 租用面积或其她演算法面积有出入而进行任何租金和设施费调整。 2.3. 在租赁期内, 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因大楼实际运作成本改变而对应地调整该房屋物业管理费。但租赁前三年物业管理费应保持不变, 以后每年调整范围不应超出上年物业管理费5%。 2.4. 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支付应无需甲方事先提醒乙方付款。乙方须于签署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 首期设施费和首期物业管理费。首期租金、 首期设施费和首期物业管理费见附件二。 2.5. 除首期租金、 首期设施费和首期物业管理费外,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要求于每个月第一日或之前提前支付当月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 2.6. 假如付款日当日为非工作日, 乙方应该在该非工作日以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本条款所指工作日为中国银行对企业营业日子。 2.7. 在收讫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后15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 2.8. 乙方应依据该房屋独立计量统计和/或甲方提供公共事业单位账单支付全部该房屋内使用包含但不限于水、 电和通讯费等费用(以下简称“其她费用”)。在收到该等计量统计或账单后依据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通知所要求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向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支付该费用, 逾期视为乙方违约。 2.9. 乙方应缴纳上述租金、 设施费和确保金至甲方下列开户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银行: 2.10. 乙方应缴纳上述物业管理费、 其它费用至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企业下 列开户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银行: 2.11. 其她因使用该房屋而产生费用及税收按法律或法规要求实施。 3. 租赁期限及交付 3.1. 该房屋租赁期限和交付日见附件二。 3.2. 乙方应于交付日到该大楼物业管理处, 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并支付全部相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且双方签署交付凭据, 即视为甲方已推行将该房屋合格地交付給乙方义务。 3.3. 若乙方在约定交付日过后7天内仍未向甲方办理承租场所交付手续, 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约定交付日开始负担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乙方从约定交付日起算直至其后第15日仍未前往物业管理处实际办理验收、 交接手续, 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没收确保金。 3.4. 若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将该房屋交付給乙方, 乙方应給予甲方15日宽限期, 若甲方在宽限期以后仍未能将该房屋交付給乙方, 则甲方应就超出宽限期天数按天天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五标准负担违约金, 但违约金最高不超出乙方支付确保金金额。如交付延误超出30天, 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立即终止本协议。若乙方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则甲方应将乙方支付确保金无息双倍退还給乙方, 但不再负担其她违约责任。 3.5. 租赁到期后, 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乙方应按相关条款将该房屋归还甲方。 3.6. 乙方享受租赁期满对于该房屋在相同条件下优先续租权, 相同条件包含租金价格和租赁面积等条件。但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将其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申请以书面方法通知甲方。甲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三个月内与乙方就该租赁事项进行协调。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标准在本协议租金基础上参考当初市场行情, 协商续租期租金及租期, 并在期满前两个月签署续租协议。假如双方未能在前述两个月期满前达成续租协议, 甲方有权将该单元另行出租。 4. 确保金 4.1. 确保金指乙方为了确保其推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和责任, 由乙方交付甲方履约确保金。 4.2. 本协议项下确保金总额见附件二。 在本协议正式签署之日,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作为确保金, 在整个租赁期内, 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确保金利息。乙方按上述约定交付确保金是本协议生效前提条件, 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足额交付确保金, 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该房屋且无需负担任何责任。 4.3. 在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甲方相关权利前提下, 在本协议终止后,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并根据本协议办理交还房屋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确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4.4. 在整个协议期限内, 确保金应保持足额。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情况下, 甲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更改, 假如乙方拒绝更改, 则甲方有权抵扣乙方确保金, 以赔偿甲方所遭受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拖欠租金、 设施费、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费用。在此情况发生时, 乙方必需把甲方扣除确保金部分依据甲方通知在七日内重新补足并支付于甲方, 不然甲方有权立刻提前收回该房屋, 并视乙方为严重违约。假如确保金不足甲方抵扣金额, 甲方有权追讨, 乙方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差额部分。 4.5. 确保金应根据第2.9条要求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4.6.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自行要求用上述确保金冲抵租金、 设施费、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费用, 亦不得将上述确保金用于对外担保或进行债权转让。 5. 装修、 分隔、 安装设备及改建 5.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机构作出租户装修相关要求, 向甲方递交承租场所内部装修、 设备安装及陈设设计图(包含需要额外电力、 空调、 防火设备之要求)和具体说明, 并由甲方或管理机构认可。未经甲方或管理机构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撤换甲方统一订造和安装装置及装修。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方可办理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装修图手续。按相关部门要求和在乙方合理要求下, 甲方将帮助乙方提交相关申请, 报批所需资料、 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乙方是否取得各项批复、 准许及许可不负担任何责任。 5.2. 在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前, 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 设备安装及陈设。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施工管理押金。施工管理押金金额、 使用及退还将列明于租户装修相关要求内。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不予退还建筑垃圾清运费及临时水、 电、 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金额将列明装修相关要求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其选择装修工程施工单位注册和资质证实以及该装修施工单位给甲方相关放弃依据《中国协议法》第286条向甲方行使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申明; 全部相关电讯、 空调、 防火工程必需由委托含有专业资质施工队进行。 5.3. 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认可设计图和具体说明, 并以良好及合适装修工艺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乙方不应作出任何有损于该大楼原建筑尤其是结构、 承重、 外观、 公共部位等改建、 分隔、 装修。除非得到甲方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外, 乙方不得改变已被同意设计图和具体说明。乙方装修结束后须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对装修承租场所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符合设计标准及经相关部门发出验收合格证实后, 乙方方可在承租场所正式开业。乙方应在物业管理处封存一把该承租场所锁匙, 方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 物业管理处管理者可进入该承租场所, 一旦乙方更换该承租场所锁匙时, 应立刻更换封存锁匙。 5.4. 乙方在完成上述装修后, 如以后需要对承租场所进行装修分隔、 修建、 改建或安装设备等, 仍须参考上述要求, 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 5.5. 甲方或甲方指定物业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上述装修、 分隔、 修建、 改建或安装设备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包含对乙方施工人员进出、 运输材料等事宜管理, 乙方应该服从。鉴于该大楼各承租人入住时间不一样, 为确保先入伙承租户工作环境, 装修时段由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具体要求, 特殊情况由乙方及装修商再行申请。乙方应以符合本协议和相关物业管理要求方法进行施工, 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以楼面公用通道和承租范围外区域作为堆放建材或工具之用。 6. 维护及维修 6.1. 租赁期限内, 甲方应定时对该大楼及隶属设施进行维护、 保养, 并保持该大楼外观及内部公共场所整齐。 6.2. 甲方对该房屋维修责任限于房屋原有结构、 未经乙方改动供电线路及公共部分。甲方应在发觉该房屋或其隶属设施损坏后或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对属于其维修责任部分进行维修。 6.3.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珍惜该房屋及其隶属设施, 保持该房屋及其内部可租用及良好状态。在该房屋遭受到毁损, 或该房屋发生火警或意外, 或该房屋内水管通道、 电线、 装置、 隶属物或其她设施出现损坏或缺点时, 乙方应立刻以口头及书面方法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 6.4. 任何由乙方或其职员或访客有意、 过失或使用不妥造成该房屋或其隶属设施或该大楼其她部位发生损坏或故障, 或对甲方或第三方造成其她损失, 乙方应负责立刻修复并给予经济赔偿, 该等赔偿包含但不限于任何修理、 维修费用, 以及对任何其她人士进行赔偿所发生一切开支和费用(包含律师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督促通知三日内拒不维修, 甲方可代为维修, 实际发生费用加上20%管理费由乙方负担。 6.5. 假如甲方在该房屋内安装了空调或任何关键设备或机器, 乙方须小心合理地维护, 不能有任何有碍于修理覆盖封闭及装修。 6.6. 除本协议约定外, 乙方另需增设隶属设施和设备, 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并按要求须向相关部门审批, 则还应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隶属设施和设备维护和维修由乙方负责。 7. 物业管理及相关事宜 7.1. 该大楼由甲方实施物业管理, 甲方也可授权有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对大楼进行具体物业管理。 7.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为物业管理和运行不时制订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 该等规章制度将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7.3. 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保留可随时制订、 修改、 采取或替换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该大楼作为一流综合研发和办公楼所必需一切管理规则和规章制度权利。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8. 入内工作检验 8.1. 乙方同意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因对建筑物保养、 环卫、 防盗、 防灾、 救护或其她管理上或应维修相邻租户需要而进入乙方所承租部位。通常情况下, 甲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前与乙方约定进入事项。 8.2. 若遇紧急情况, 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在无事先通知情况下进入该房屋且无须负担因强行进入该房屋而致之损害。 8.3. 如遇上述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给予支持和合作。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应尽可能降低对乙方影响。 9. 相邻关系 9.1. 乙方不得做出或放任任何可能对甲方或相邻住户造成滋扰或干扰行为。 9.2. 乙方应依据甲方和/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遵守相关环境法和安全标准、 条例等。乙方应采取合适方法预防违反环境法, 并自行负担费用根据甲方和/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降低空气、 噪声、 水或其她污染。如因乙方原因(包含运作、 小型生产、 机械设备等)或不作为引发相邻租户投诉, 即使噪声或其她污染未超出国家强制性标准, 只要甲方判定确对相邻住户造成实质性干扰,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该房屋内运作, 限期整改经过后再恢复运作。如整改后仍不能达成要求, 甲方有权解除按第13.2条解除租赁关系且不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9.3. 若乙方与相邻租户产生纠纷, 甲方仅负有协调之义务。在甲方协调无效后乙方将直接向相邻租户交涉或诉讼, 而且乙方承诺不在任何情况下将甲方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9.4. 因为乙方原所以造成相邻住户之间纠纷, 相邻住户向其提起诉讼且将甲方并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诉讼成本等, 该项索赔甲方有权从乙方确保金中扣除。 10. 保险 10.1. 乙方不得许可她人进行任何可能造成该房屋及该大楼保险全部或部分 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活动。因为乙方违反本协议要求而使甲方重新投保或保险费增加时, 甲方须支付或额外支付保险费及其她相关开支须由乙方负担并立刻偿还甲方。 10.2. 乙方承诺为其在该大楼雇员、 财产(包含但不限于办公用具、 电脑、 车辆、 珍贵资料等)进行人身或财产投保, 并投保对应第三人责任险(如有)。 10.3. 在甲方提出合理要求时, 乙方向甲方提供和出示该等保险保单及全部支付保险金证实。 11. 转租、 分租和出售 11.1. 除非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让、 分租、 转租、 出借该房屋或其任何权益予任何其她第三人(下称“受转租人”)。 11.2. 若甲方决定给予乙方上述书面同意, 则乙方须以受转租人同意遵守、 推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 条件, 在受转租人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大楼规章制度时对受转租人行为负担连带责任。为便于甲方或大楼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乙方应将其与受转租人之间租赁协议提交甲方立案。 11.3. 甲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任何时候出售该房屋、 该大楼或该大楼任何部分, 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同意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推行业主义务。 11.4. 除甲方单独出售该房屋外, 如甲方对该大楼全部或部分房屋出售, 则乙方不得仅仅对该房屋部分主张优先购置权。 12. 租赁房屋归还 12.1. 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乙方应与甲方结清全部应付款项、 将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状(自然损耗除外)且在迁离该房屋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该房屋。甲方对房屋进行验收结束、 收到该房屋钥匙且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后视为乙方推行了将房屋交还甲方义务。 12.2. 乙方对该房屋作出任何修建, 或安装任何隶属物、 装置、 附加物, 即使该等装修、 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同意, 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在交还该房屋给甲方之前, 复原、 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 隶属物、 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并负担一切费用。如经甲方同意, 乙方也可保留房屋相关装修或设施, 但乙方不应要求甲方负担任何赔偿费用。 12.3. 若乙方未按12.1条要求推行交还房屋义务, 则从协议解除或终止日第二日起直至双方签署验收交接单之日为止, 甲方有权天天按协议期内日租金200%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她各项费用, 并有权从房屋押金中扣除, 但此项费用之支付并不组成续租或租赁之继续, 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随时迁离。 12.4. 若乙方未按12.1条要求推行交还房屋义务, 逾期三十日(包含法定节假日)甲方同时有权视乙方留存于房屋内之任何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办公用具和设备)为乙方废弃物, 甲方有权进入并给予处理废弃物(如有), 无需其她方到场证实也无需保留处理统计, 处理所得归甲方全部, 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并负担甲方为清除上述物品劳务费用和将房屋恢复原状所支付费用。 12.5. 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对装修和设备残值进行收购或赔偿。 13. 违约责任 13.1. 如乙方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她应付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费、 电费、 电话费等, 每逾期一日, 乙方应按欠费总额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算直至乙方付清全额款项及滞纳金之日为止。逾期超出30日, 属于严重违约, 甲方有权根据条款13.2追究乙方责任。 13.2. 以下情形将被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没收乙方交纳确保金, 并按日租金200%向乙方收取协议终止日至实际移交日租金, 同时, 乙方仍应向甲方偿清全部截至房屋实际移交之日所欠应付款项, 协议终止之日为自甲方书面通知抵达乙方之日: 13.2.1. 未足额支付任何一期租金、 设施费和物业管理费或其她费用超出15日; 13.2.2. 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包含本协议内条款及甲方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中条款), 而且在接到甲方书面更正通知后15日仍然未能更正; 13.2.3. 乙方面临财务危机或将面临清算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13.2.4. 乙方在该房屋内任何资产遭查封或扣押; 13.2.5. 乙方私自转租或分租房屋; 13.2.6. 乙方以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13.2.7.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 将超重、 易燃、 易爆、 易腐蚀或任何危险物品带进或存放于承租场所内; 13.2.8. 在承租场所内留宿、 煮食喂养动物或做出其她与承租场所之用途不符行为; 13.2.9. 其她本协议要求视为严重违约情形。 13.3. 鉴于租金、 设施费、 物业管理费、 乙方负担电话费、 水费、 电费等应付款项均为房屋租赁、 管理及大楼运行之所需, 故乙方在逾期交付上述任何项款项时, 甲方都有权中止对乙方承租房屋电力供给和(或)中止电话通讯, 直到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及费用为止, 由此而可能致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重新接驳电和(或)电话之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13.4. 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全部确保金, 乙方仍有义务支付至实际移交之日为止租金及水电等公共设施费用。 13.5. 乙方就其全部雇员、 代理人、 承包商、 受邀者、 用户或访客任何违反、 不遵守、 不推行本协议要求行为、 疏忽、 不作为及违约向甲方负责, 视同此乃乙方违反、 不遵守、 不推行本协议要求以及是乙方本人行为、 疏忽、 不作为及违约, 乙方均应负担连带之责任。 13.6. 乙方应对在承租期间因为其违约行为、 过失或过失而对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包含但不仅限于租金、 出租承租场所所发生其她费用、 损害赔偿、 诉讼或仲裁费、 甲方委托律师费用等)负担赔偿责任。 13.7. 本协议其她条款中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可与上述要求同时实施。 14. 甲方免责 14.1. 乙方在此明确同意及申明, 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为甲方或物业企业有意行为直接引发, 甲方或物业企业无需对乙方或任何其她人士负担责任: 14.1.1. 因大楼电梯、 楼梯、 防火、 保安设备、 空气调整设备或其她设备任何缺点或故障, 电力、 自来水、 煤气或电话等供给失效、 故障、 暂停; 14.1.2. 该大楼内任何地方有水满泻、 滴漏、 烟、 火或任何其她物质、 东西泄漏, 或因雨水或其她水渗透该物业或该房屋任何部分; 14.1.3. 大楼有老鼠、 白蚁、 蟑螂或其她害虫滋生, 或因该大楼或该房屋遭受爆炸、 偷窃、 抢劫, 而对乙方或任何其她人士造成任何个人或财物上损失或破坏; 14.1.4. 自然灾难、 不可抗力以及非典等传染性疾病原因造成损失; 14.1.5. 该大楼其她住户给乙方造成损害。 14.1.6. 甲方或物业企业管理区域内任何机动车、 非机动车或车内物品失窃或损坏, 双方另行达成明确保管协议关系除外。 14.2. 甲方向该物业或该房屋提供护卫员、 管理人员、 任何性质机械、 电子防盗系统(如有), 将不组成甲方有义务负责该房屋或其内乙方、 乙方职员、 访客或财物保安。 15. 保密义务 15.1. 本协议签订前以及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双方均同意对对方披露相关保密资料给予保密。 15.2. 本协议终止后(或经披露方随时提出要求), 另一方均应向对方归还或销毁包含对方保密资料全部材料(包含复制件)。 15.3. 双方承诺, 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双方协商租金价格以及租赁谈判中相关事宜向第三方给予披露。 16. 争议处理 16.1. 因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相关事项引发任何争议, 甲乙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法处理。 16.2. 假如在争议产生后30日内, 甲乙双方仍不能以协商方法处理争议, 任何一方能够依据本协议约定, 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7. 其她约定 17.1. 本协议任何修改必需以书面形式作成并经双方签署。 17.2. 不放弃权利 17.2.1. 甲方知悉乙方违约而又接收乙方支付款项时, 不应被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权利。如甲方放弃本协议条款要求任何权利, 应以甲方书面签字为准, 乙方缴付租金或其她款项如有不足额情况, 即使甲方接收乙方不足额部分缴付, 亦不影响甲方追索剩下租金和欠款权利, 更不影响其按本协议或法律要求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采取方法权利。 17.2.2. 甲方一次或数次谅解、 不计较乙方违反、 不遵守、 不推行任何其在本协议项下责任, 并不组成甲方对乙方行为任何认可或默认, 亦不组成放弃对乙方违约责任追究, 除非甲方以书面明确表示认可或放弃对乙方追究。 17.2.3. 甲方对乙方作出任何同意, 只组成甲方对乙方某一特定事件同意, 并不组成对乙方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协议任何条款实施, 亦不得了解为甲方在以后同类型事件中须继续给予乙方同意, 除非甲方以书面确定。 17.3. 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前90日内, 除甲方已与乙方达成续租合约外, 乙方应许可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经与乙方预约后, 在合理时间内陪同她人参观房屋。 17.4. 乙方收到任何政府相关部门就该房屋而发出任何形式通知或送达传票, 必需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该大楼名称, 但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除此之外, 甲方不就该大楼更名而向乙方负担任何责任和赔偿。 17.6. 乙方同意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可使用乙方营业名称和商标, 但该使用仅作为该大楼宣传推广之用。如甲方需要相关商标之资料和样本, 乙方同意配合。 17.7. 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向各承租人任何展示、 介绍和广告宣传等均为要约邀请, 供乙方参考, 若与本协议冲突或不相符情形, 应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17.8. 通知: 17.8.1. 在实施本协议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经过信使、 邮寄、 传真或快递送达。通知送达日期按下列标正确定, 收件方拒绝签收不影响送达确定: (1)信使、 快递: 交送当日即视为送达; (2)邮寄: 以航空挂号信发出第十二日即视为送达; (3)传真: 在传真机显示成功发送同时即视为送达 17.8.2.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一方变更其营业执照、 下述通讯地址、 电话或收件人时, 须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由此而造成不能立刻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和后果均由一方自行负担。 甲方通讯地址: 甲方名称: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通讯地址为: 乙方名称: 收件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7.9. 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各方协商一致, 可签订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 若本协议正文与补充条款之间有任何冲突, 则相关补充条款应被视为是对本协议正文相关条款补充并以之为准。 17.10.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付确保金后生效, 连同附件为一式三份。其中: 双方各执一份, 另一份备用, 均含有相同效力。 17.11. 如本协议签署时乙方尚处于筹建期间, 则甲方签字盖章及乙方股东或代表签字即可使本协议生效。在乙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前, 乙方在本协议下权利义务由代表乙方在本协议下签字代表或股东代为负担和推行。在乙方企业正式成立后, 不管乙方正式成立时使用名称与本协议上注明名称是否一致, 均不影响本协议效力。乙方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和公章后15天内至甲方处对本协议加盖公章。如乙方企业在本协议签署后两个月内仍未成立, 甲方有权按第14.2条要求解除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署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署名): 本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该房屋平面图 本平面仅限于双方确定具体租赁部位, 乙方不得用于其她解释。 附件二、 相关租赁期限、 租金、 设施费、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费用支付 1.1 甲乙双方约定, 该房屋租赁期自_200 _年_ _月_ _日起至 200 _年_ _月_ _日止。租赁期为_ _个月。 1.2 甲乙双方约定, 该房屋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每平方米,  每个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 _元。(大写: )。首期租金(_ _年_ 月_ _日至_ _年_ _月_ 日)应于200 年 月 日支付, 以后房屋租金每个月提前支付一次, 于每个月第一日支付, 不足一个月根据当月实际租赁天数与当月实际天数百分比支付。 1.3 甲乙双方约定, 该房屋每个月设施费为人民币__元每平方米, 每个月设施费总计为人民币__ _元。(大写: )。首期设施费(_ _年_ 月_ _日至_ _年_ _月_ 日)应于200 年 月 日支付,设施费其她支付时间和方法同租金。 1.4 甲、 乙双方约定, 该房屋每个月物业管理费计为人民币_ _元每平方米, 每个月物业管理费总计为人民币__ _元。(大写: )。首期物业管理费(_ _年_ 月_ _日至_ _年_ _月_ 日)应于200 年 月 日支付,物业管理费其她支付时间和方法同租金。 1.5 鉴于苏州地域办公用电是根据不一样波峰谷底时段计费, 该协议电价为 元/度,如遇苏州市供电局电价调整,甲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制订并调整该大楼电价。 1.6 本协议项下确保金总额为人民币_ _元。 1.7 其她费用在每个月收到对应缴费通知后, 按缴费通知要求时间向甲方支付。 1.8 空调费每平方米每个月 元, 每年收取两次, 7月15日缴纳夏季空调费 元, 月 日缴纳冬季空调费 元, 均应一次交清, 以物业企业下发交款通知为付款依据, 承租方应在接到缴款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清费用。 附件三、 交付日期和交付标准 1.1 该房屋交付日为 200 年 月 日。起租日为 月 日。 1.2 甲方向乙方交付及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标准: 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宽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花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______个, 停车费为每个月(______币)_______元。停车协议双方另行签署。 1.4 乙方应负责向相关电信部门申请开通电话线, 为每条开通电话线,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费用标准由甲方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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