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栏杆制作安装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在平等自愿、 充足协商一致基础上, 签署本协议, 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所购梯步栏杆: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综合单价
单位
备注
1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2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3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4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5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6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7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8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9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10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11
按图纸设计要求
米
含税金
1、 此综合单价为全部栏杆平均综合单价。
2、 此综合单价含制作安装、 管理利润、 保修(开孔、 补洞及修补)及制安方法等一切费用。
3、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一般税务发票。
4、 本协议长度增减套上述单价进行结算。
5、 本工程结算长度以现场安装尺寸为准(实际延长米数)。
6、 材料价格发生改变, 不另行调价。
第二条、 工程名称、 地点及安装:
1、 工程名称及地点:
2、 加工规格、 安装要求: 必需严格按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
3、 甲、 乙双方在签署协议后, 乙方立刻组织相关型材, 并按甲方要求开工, 按工期要求完工。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必需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 以送样到现场实物为准。产品质量必需符合验收标准, 下料合理, 不得随意浪费材料; 焊点无气孔、 夹渣; 成品组装无翘裂; 除锈洁净, 打磨补灰平整; 油漆无结疤、 留痕; 护栏安装保持垂直水平, 稳重牢靠。甲方随时监理制作、 安装过程, 如发觉质量存在问题, 乙方无条件返工, 由乙方负责材料及人工, 不得耽搁工期。
第四条、 付款方法及期限: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不付定金, 工程安装完工、 验收合格后, 依据投资方资金付款方法结算(投资方全额付款给甲方后, 甲方在付款给乙方), 并预留全部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从交付或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满后30日内付清质保金。
第五条、 工期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 经甲方代表签证后, 工期可对应顺延。
1、 甲方未能按协议约定提供图纸。
2、 甲方未能准期支付协议约定款项。
3、 甲方、 监理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所需指令、 同意等, 未能立刻指定型材颜色、 种类,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设计变更或修改造成增加外墙栏杆次增加超出协议总量10%。
5、 不可抗力(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6、 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其它情况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为确保护栏正常安装, 甲方应主动配合现场安装。
(2)、 负责立刻组织对护栏验收工作。
(3)、 甲方无偿提供安装主施工所需垂直运输、 临时仓储。
(4)、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时主动组织原材料进场及产品加工。
(2)、 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 并主动组织安装。
(3)、 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护栏制作、 运输、 安装。
(4)、 乙方在施工地内外成品、 半成品、 材料、 机具、 工具等保护由乙方自行负担。
(5)、 在施工过程中, 出现工伤等事故, 责任与甲方无关, 由乙方全部负担。
(6)、 对每批所交产品提供材质证实。
(7)、 负责办理交验手续及资料, 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
(8)、 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其她技术问题, 乙方接到通知后, 应该立刻到现场修复。
(9)、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 损坏甲方成品负责修补。
(10)、 开孔、 补洞及修补等属乙方范围内垃圾, 由乙方负责打扫并堆放在甲方指定位置, 若不打扫, 由甲方指定人员打扫, 每个工日按200元扣除。
第七条、 变更:
1、 如若设计变更, 甲方应在乙方产品加工前15日以上, 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如若工期需要提前或者延后, 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协议条款变更: 本协议双方应严格推行本协议各项条款, 若一方提出某项条款变更, 变更方应立刻用书面文字方法通知其次, 由双方协商和签署相关变更协议(协议)。
4、 双方签署变更协议(协议), 为本同附件。
第八条、 违约:
1、 工期违约: 乙方未根据协议约定工期完成工程, 造成甲方违约罚款, 违约金由乙方支付, 直接在工程款中抵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 若乙方中途停工, 则乙方负担停工造成损失及工期违约责任, 甲方可拒绝支付乙方任何款项。
2、 质量违约: 乙方制作、 安装不合格, 造成返工, 由乙方负责返工材料及人工。并负责质量问题所造成违约罚款。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若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无法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双方应继续推行未直接收到不可抗力影响本协议项下其她义务, 而受不可抗力影响义务推行期限, 延长时间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后果连续时间相等。
2、 当碰到不可抗力事件, 受影响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天内, 书面通知一方。
3、 若不可抗力后果连续1月以上, 双方应重新洽淡协议义务, 若双方无法形成协议, 任何一方可全部或部分终止协议。
4、 不可抗力是指超出本协议人任何一方所不能控制之事, 比如: 战争、 暴乱、 地震、 洪水、 台风或政府在其主权范围内行为。
第十条 争议
1、 全部因本协议实施而产生与本协议相关争议, 双方应经过协商处理, 若争议经双方协商30天内未能处理, 双方应过法律程序处理。
2、 在诉讼期内, 双方应继续推行本协议项下未有争议义务。
第十一条、 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 乙双方代表协商做出补充协议(协议), 且补充协议(协议)为本协议副件,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副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
4、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推行完成, 结清尾款, 该协议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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