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郴州市设备租凭协议
工程名称: 湘南福邸项目部
工程地址: 郴州市五岭大道延伸段
甲方: 郴州市苏仙区福城建筑租凭服务部
乙方: 新宏基房地产开发企业湘南福邸项目部
签署日期: 11月22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郴州市苏仙区福城建筑租凭服务部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新宏基房地产开发企业湘南福邸项目部
依据《中国协议法》, 《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试行)》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遵照平等, 自愿和城实信用标准, 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 向甲方租凭塔式起重机共壹台, 用于湖南省湘南福邸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 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 签署本协议:
一、 租赁期限: 约为15个月, 自甲方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成, 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该设备报停之日止(乙方以书面报停单通知甲方)。
二、 租凭费用及付款方法:
1、 设备规格及价格表: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台)
实际高度(米)
进出场费(元/台)
租凭费(元/月/台)
起租时间
年月日
人工费
(元/月/台)
操作人员数量(人/台)
结算时间
QTZ63D(5610)
1
70
28000
16000
5600
2
/
2、 押金: 签署协议3个工作日内, 乙方一次性交纳 // 万元整(大写 // 万元整)作为租凭设备押金, 待租凭期结束设备拆离后, 此款无息退还给乙方。
3、 支付方法:
(1)设备进出场安拆费(包含地脚螺栓、 栓测费等)累计28000元整(大写: 贰万捌仟元整)。在进场安装完成交付使用时, 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如须施工中途移装设备安拆费(包含地脚螺栓、 检测费等)累计0元整。
(2)设备租凭费(包含设备正常台班费、 维护保养费、 机械维修费及全部需配套附件)累计16000元/月(大写: 壹万陆仟元整)。在安装交付使用之日起每满三十日, 甲乙双方办理一次结算; 次月5日前支付本月租凭费, 以后每个月租凭付款方法同首月, 按月支付。尾数不足30天, 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 如租期遇春节期间扣减壹个月租金。
(3)操作人员累计2人, 人工工资: 每个每个月2800元整(大写贰仟捌佰元整), 每个月累计5600元整(大写伍仟陆佰元整), 每个月底二十六日双方办理结算, 次月10日前由乙方用现金支付本月人工费给甲方(甲方代收代付)。尾数不足一个月, 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 超出25天(含25天)按足月计付人工工资; 由乙方提供住宿(工地临时工棚), 不包吃。
(4)设备标高以上标节及附着租凭在安装之日当月结算, 次月随租凭费一并支付(包含在总包干之内)。
(5)票据开具方法: 设备进出场安拆费、 租凭费人工工资每期均以收据出俱给乙方(不含税金, 人工工资甲方造工资表领取)。
4、 结算期限: 设备报停后30日内结清全部租凭款项,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凭费, 超出结算期末付清余款。甲方按乙方所欠金额每日加收万分之三滞纳金, 在收到甲方“催款通知书”一周内, 仍不支付余款, 每日再加收千分之二罚金。
5、 因为操作人员由甲方派人, 所以甲方委派操作人员必需有操作相关必需上岗证件, 甲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使她们自觉遵守乙方纪律, 服从乙方正常管理。
三、 设备进场时间: 以甲方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四、 乙方责任、 树利与义务:
1、 确保设备安拆现场三通一平, 排除障碍, 提供安装和拆卸场所及存放工具材料库房, 以确保设备安拆工作安全进行, 不然延误和造成安全事故, 由乙方负责, 如设备报停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出场(六日内), 则租凭费按正常收取。
2、 确保设备供电电源安置在设备基础周围5-8m以内, 其专用配电箱配置应严格按设备用电规范要求标准配置(费用由乙方负担)。
3、 严格按甲方提供设备基础施工图要求, 制作设备基础, 并在甲方指导下埋设预埋件, 依据地质情况埋设接地线, 并向甲方提供基础地质耐力及设备基础砼汇报。在设备安装后直至拆除前应确保设备基础保持干燥, 基础周围两米内无杂物。
4、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设备吊装特种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并对机操人员按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严格管理, 机操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 配合甲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 每个月最少安排两面三刀天时间给甲方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6、 设备进场后, 进入乙方正常安全保卫范围, 因乙方保卫不妥, 造成机械及其隶属设施遗失或损坏, 应予赔偿(工具和配套小附件不在范围内, 由操作人员自行保管)。
7、 乙方不得以停止待料等原因为借口, 拖延或拒付甲方租凭费。
8、 为操作人员提供必需住宿场所和备品、 工具存放库房等条件(工地临时工棚)。
9、 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使她们自觉遵守乙方纪律。
10、 操作人员如有不服从乙方正常管理, 乙方有权对其有错误人员进行批评、 处罚或要求调换。
五、 甲方责任、 权利与义务:
1、 设备进场前三天, 乙方需电话通知甲方并出具正规书面联络单交给甲方责任人。设备进场后, 在现场安装时间为四天(因自然灾难原因除外)。调试完成并办理好立案手续及相关部门检测合格证, 设备即开始计取租凭费。
2、 负责设备维护、 保养、 维修。若发生机械故障, 甲方织织力量立刻抢修, 若一次性修理时间超出二十四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费(以接到故障电话时间为准)。因乙方过失、 违章使用造成损失损害, 甲方维修时间不受本款之限制。
3、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凭费, 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凭费收取), 待支付租凭费后方可开机。
4、 若发生相关设备安全事故, 经相关部门判定后, 分清责任, 甲乙双方按各自负担责任赔付对应经济损失, 如因甲方操作人职员作操作和未按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引发所发生设备事故和安全事故, 则完全由甲方负担一切责任, 乙方不负任何经济损失。
5、 因甲方原因停机超出30天(含30天), 按正常租凭收取, 超出40天, 按租凭费80%收取(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引发停工, 甲方不计租凭费和人工费), 以乙方书面通知停机并经甲方确定为准。如操作人员撤出, 人工费不计收, 不然人工费按正常收取。
6、 甲方机操人员必需服从乙方管理及正常工作安排, 确保随叫随到。
7、 对机操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并遵计乙方规章制度。
8、 监察督检验机操人职员作质量, 并对机操人员进行批评、 处罚和奖励。
9、 因为乙方工地供电电压等问题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甲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凭费收取), 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 甲方操作人员因乙方连续施工而超时工作(一个月连续二十四小时工作天数超出7天), 承租方应增加操作人员并追加操作人职员资, 以确保操作人员有足够休息时间。
六、 租凭期间设备全部权属甲方, 乙方不得转租、 转让或抵押、 私自转租、 转让、 抵押每次偿付出租方违约金10万元整(大写: 壹拾万元整); 因私自转租、 转让、 抵押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陪偿全部损失或购置一样新设备给甲方。
七、 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改装、 改良或添加任何隶属设施及物件, 尤其是电气线路, 不然由此造成损失和伤害, 由乙方负担赔偿和安全责任。
八、 自设备安装完成交付使用之日起, 设备使用权转移给乙方, 同时设备操作人员也借调给乙方。如因乙方安全保卫原因造成甲方设备及附件, 零部件丢失或人为破坏, 应照价赔偿。
九、 甲乙双方约定其她事项:
1、 甲方就每台设备为乙方提供操作人员共2名, 但必需持有效操作证件, 其证件复印件交予乙方。
2、 因乙方原因, 租凭实际使用期未达成双方约定使用期租凭期, 期租凭费最少按 / 个月租凭费计算; 超出双方约定使用期按实际租凭使用期计算租凭费。
3、 签署协议后, 在约定时间20日内甲方必需按乙方要求进场, 不然, 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 / 元。
4、 甲方出租设备所配附件: 无 。
十、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推行发生争议时, 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相关设备租凭结算单、 启用单、 报停单、 增加附件签证单、 安拆方案等作为设备租凭协议附件, 并与协议俱有对应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 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设备拆除并付清租金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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