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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 附件1:
广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第十二项A级要素要求和标准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评审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12 本地区的要求(100分)
12.1从业人员素质基本要求(20分)
1. 基本从业条件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应符合基本从业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主要负责人:
(1)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2)无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处罚记录;(3)有1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4)无职业病禁忌;(5)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2.分管安全负责人: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行安全生产决策;(2)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有3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4)无职业病禁忌;(5)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3.安全管理人员:(1)有化工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有3年以上的化工从业经历;(3)无职业病禁忌;(4)经考核合格,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
4.危险岗位操作人员:
(1)有化工专业中职以上或高中及以上学历;(2)无职业病禁忌;经体检建档;(3)经有资质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岗位知识技能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查文件:
1.岗位责任制、任命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
2.有关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1.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5分;2.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3分;3.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不符合基本从业条件,每人扣1.5分(共10分)。
2.配备要求
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每个企业按不少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人数的15%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足300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2.或按照《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聘任一定比例的专职注册安全主任,比例是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不少于1名,300~500人:不少于2名,500~1000人:不少于4%。,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不少于2%。,在聘任的注册安全主任中中级以上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查文件:
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
2.或外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合同;
3.有关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少1人扣2分。(共5分)
3.工作要求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查文件:
1.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计划;从业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计划;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1.未进行培训工作扣5分;2.未建立安全培训考核档案,扣3分;3.企业内未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管理督促,发现1次扣1分。(共5分)
12.2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20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监〔2009〕400号)》,定期报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指定专人汇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每半年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报所在地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有关项目内容及具体情况需逐项如实填报;
3.对存在的问题要填报整改意见。
查文件:
1. 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
连续两个半年周期未填报本报表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如期填报,发现1次扣3分;2.有关内容未如实填报,发现1次扣2分;3.对存在的问题无填报整改意见,发现1次扣3分。
12.3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20分)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根据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1.按照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和《广东省涂料用树脂聚合工艺安全控制实施指导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查文件:
1.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2.工作计划。3.自动化改造验收资料。
现场检查:
各种自动化安全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情况,包括:
1.紧急停车系统分布图及维护记录;
2.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3.工艺控制流程图及自动化控制资料。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未根据风险状况设置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系统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按要求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每项扣5分。
12.4
事故状态“清净下水”收集处置
(20分)
根据安监总危化[2006]10号要求,企业应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采取防范污染环境的措施。
1. 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考虑事故状态“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关键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仓库是否配备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及其维护情况。
3.是否有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已经有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和措施的,要评估其是否科学有效,适应应急需要。
查文件:
1. 应急预案;
2. 制度文件。
现场检查:
各类事故清净下水收集和处置设施是否充分、完好、适用。
1. 事故应急预案没有考虑事故清净下水收集处置,扣10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2. 事故状态防止污染事件的围堰、防火堤等设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3.事故状态防止清净下水的设施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12.5
隐患排查(20分)
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档案。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方法。
2.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3.对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列为整改重点。
4.发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提出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查文件:
1.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3.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记录;
4.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记录;
5.隐患分析评估档案。
1)无该项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2)无该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方案依据缺少或不正确的,每项扣1分;方案内容缺项的,每项扣1分。
3)未按方案排查的,本项不得分;有未排查出来的隐患的,每处扣1分;排查人员不能胜任的,每人次扣1分;未进行汇总总结的,扣2分。
2.隐患排查范围不应有遗漏,隐患排查方法应满足企业需要。
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2.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查文件:
1. 隐患排查工作记录。
1.范围每缺少一类,扣1分。
2.各类检查缺少一次,扣1分;缺少一类检查表,扣1分;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
3. 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1.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2.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3.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查文件:
1.隐患治理方案;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无该方案的,不得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1分。
2.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3. 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
4. 建立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定期进行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查文件:
1. 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2. 近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本项不得分;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1分;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1分;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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