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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湖小学老师职务聘用评分细则
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暂行要求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订本评分细则。
本评分细则满分为100分。
一、 竞聘基础条件
竞聘人员必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四项基础标准,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 热爱祖国, 遵纪遵法, 遵守职业道德, 钻研业务, 热爱本职员作, 为改革开放,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动奉献。含有推行对应职责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身体健康, 能坚持正常工作。
按相关文件要求, 下列十一个人员暂不参与竞聘, 已聘用应给予解聘。
(一)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
(二)事业单位中现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受降职、 免职处分, 其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 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三年;
(三)受开除留用处分, 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 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 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五年;
(四)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 其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聘, 期满分配正式工作后, 原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
(五)违反计划生育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期限未满七年;
(六)工作严重渎职、 渎职, 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 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 影响很坏, 群众意见很大;
(七)因停薪留职或单位内部工作变动, 脱离现有专业技术岗位;
(八)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 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上年度任职考评不合格;
(十)不负担组织分配任务, 不服从工作调动;
(十一)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修业不合格;
在竞聘上岗期间被举报、 立案调查或立案侦察未结案, 可先按相关资格条件参与竞争, 等结案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 教龄: 6分
教龄每年0.2分(其它工龄、 军龄等按每年0.1分计算)。
三、 出勤情况: 6分
1、 按时上下班, 出满勤, 每学期得1分。
2、 病假: 天天扣0.05分(法定假期除外)。男老师年满50周岁、 女老师年满45周岁及以上老师病假累计满一个月开始扣分。
3、 事假: 天天扣0.2分(法定假期除外)。
4、 旷课: 每节扣1分。
5、 学校要求活动每缺席1次扣0.2分。
6、 依据坐班情况或抽查检验情况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1分。
四、 教育教学工作: 69分
(一)教学工作量: 12分
1、 课时量: 10分
(1)老师标准周讲课时数
老师: 语、 数12节(少于10节扣分, 多于12节给予加分), 其它14节(少于12节扣分, 多于14节给予加分)。
班主任班队课工作量计1节。兼任学校其她工作老师, 满工作量标准可酌减。
(2)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老师1/3(关键校级领导依据情况确定上课时数), 其她实职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老师1/2为满工作量。
近三年, 教学工作量达成满工作量要求得8分。三年平均每七天工作量多1节(半个工作日)加0.5分, 少一节(半个工作日)扣0.5分。
2、 听课: 2分
每年完成学校要求听课节数, 即正在接收岗位培训老师每年听课40节, 并有听课笔记, 得2分。少1节扣0.1分。
要求使用学校统一印制专用听课统计本作听课笔记本, 每学期结束由教研组长检验, 报送教务处审批建档。
(二)编写教案: 4分
1、 精心设计教案, 有特色, 以学为主, 实用性强为一等, 得4分。
2、 有写教案, 但以教为主为二等, 得3分。
3、 教案简单马虎为三等, 得2分。
每学期由教务处成立评定小组对教案进行检验评定。(第一次评聘暂分两等, 分别得4分、 3分)
编写教案要求规范, 统一使用学校印制教案本, 教案内容: 每课时课题、 教学目要求、 教学关键和难点、 教学程序、 教学方法、 作业与练习、 教具等。
老老师(男50周岁, 女45周岁以上)可写简案, 其她一律要写详案。不管详略, 教案均需含有上述教案内容。
每学期由评定小组对教案进行检验评定, 评定小组组长由教研组长担任, 评定结果由教务处审查建档。
(三)批改作业: 3分
1、 部署作业量合适, 批发认真、 立刻, 有日期, 有针对性评语, 学生作业错误有纠正为一等, 得3分。
2、 有部署作业, 立刻批改, 错误有纠正为二等, 得2分。
3、 作业量过大, 学生负担过重, 或作业量过小, 学生负担过轻, 批改不立刻或有错误为三等, 得1分。
4、 学校不要求部署作业未部署作业给1分, 要求部署作业而未部署作业给0分。
第一次评聘暂分两等, 分别得3分, 2分。
批改作业, 是老师检验教与学效果, 对学生进行指导有效手段。部署作业量由各教研组统一要求, 语、 数标准上都要批改, 作文要每学期8大8小, 全批全改, 其它科目如有部署课外作业, 都必需批改。作业质量要求: 认真细致, 预防误批、 漏批, 在作业本上打分或写评语时, 字迹要工事, 文字具体明确, 实事求是, 写在合适空白位置上, 不可随手乱写。要求学生作业写清上交时间, 老师写明批改日期, 做到收作业、 批改作业、 发作业和评讲作业立刻。
每学期由评定小组对批改作业进行检验评定, 评定小组由教研组长担任, 评定结果由教务处审定建档。
(四)讲课: 8分
1、 按时上、 下课, 以学为主, 讲授内容正确、 生动, 学生主动参与, 学生或老师评价好为一等, 得8分。
2、 以上评价内容做得很好为二等, 得7分。
3、 以上评价内容做得通常为三等, 得6分。
讲课是老师完成教学关键方法, 是教学工作中心五步骤, 讲课是备课效果检验。讲课要讨教学目明确, 教学内容正确, 教学方法适当, 教学组织好, 学生或听课老师评价好。
成立评定小组, 依据教务处下发课堂出勤情况统计表(迟到、 早退一次扣0.1分, 旷课一节扣1分)及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五)教学质量: 14分
从学生学习态度、 学习习惯、 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 并依据每学期、 年期末测试合格率、 巩固率全方面衡量, 分为一、 二、 三等, 分别得14分、 12分、 10分。
评定等级方法: (1)依据所教学科成绩进步情况。(2)依据学生问卷调查结果。
(六)公开课教学: 3分
1、 负担省以上范围组织公开果, 获好评, 一次得3分。
2、 负担市范围组织公开课, 获好评, 一次得2分。
3、 负担县范围组织公开课, 获好评, 一次得1分。
4、 负担校范围组织公开课, 获好评, 一次得0.5分。
5、 负担学校安排外校老师听课公开课, 获好评, 一次得0.5分。
(七)专任老师: 18分
(1)指导、 培养学生获奖情况: 5分
指与任教学科相关教育教学、 学科竞赛单项奖。
A、 教育主管部门或联办比赛。国家级5分, 省级4分, 市级3分, 县级2分, 校级1分。
B、 非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比赛, 按同级表彰二分之一计分。(指导学生获奖证书需经学校竞聘工作小组签字方可量化计分)
(2)班主任工作及其她工作: 6分(A、 B、 C仅选其一)
A、 近三年, 认真推行班主任、 年段长职责, 班(年级)风气良好, 学生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 每年得2分。假如学生有违法违纪现象和安全责任事故, 应酌情扣分。
所任班级、 年级被评为校、 县及县以上优异班级、 年级或文明班级、 年级, 一次奖给0.5分、 1分。
B、 中层以上行政人员、 年段长、 教研组长及学校视同班主任工作量老师, 能全方面推行岗位职责, 完成工作任务, 师生反应好, 每年得2分。成绩突出者(个人获奖或科、 室、 处获奖)一次加0.5分(视同班主任工作量相同计分)。
C、 近三年没有担任班主任或其她工作,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她工作按每年0.5分计分。
(3)负担课外活动和其她活动: 2分
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参与课外活动, 负担指导一个以上爱好小级, 有任务、 计划、 总结、 活动正常, 成绩显著得1—2分。
(4)指导培养老师: 2分
A、 指导实习生获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得0.5分。
B、 以老带新指导老师(有聘书), 很好推行职责, 达成学校要求, 每年得1分。
C、 培养老师在省级(及以上)、 市级、 县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中获奖, 指导老师分别得1.5分、 1分。
D、 在市级、 县级、 校级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举行个人讲座, 效果好, 每场分别得2、 1.5、 0.5分。
(八)教导、 转化后进生: 4分
1、 期初定出转化对象报学校立案, 有转化方法、 统计及总结, 效果好, 得4分。
2、 有做转化工作, 但材料不完整或效果通常, 得3分。
3、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受学校以上批评, 此项不得分。
(九)教研教改工作: 6分
1、 主动参与教研组、 备课组举行各项教研活动, 每年得1分。
2、 负担了国家、 省、 市、 校(县)级教研项目, 有完备材料, 取得一定成效, 有经验总结, 分别得3、 2.5、 2、 1分。
五、 年度考评: 4分
三年年度考评均合格得3分; 一年以上优异, 其她合格得4分; 有一年不合格得0分。
六、 继续教育: 5分
依据老师继续教育政策要求, 三年内能参与组织培训, 自觉完成自学课时, 得3分。无故不参与组织培训, 此项不得分。
七、 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论文、 论著: 5分
1、 在CN级教育刊物(增刊号除外)发表, 每篇得3分。
2、 省级汇编(含非教育刊物或增刊号CN、 BN书号文章)每篇得2分。
3、 市级汇编, 每篇得1.5分。
4、 县级汇编, 每篇得1分。
5、 校级汇编, 每篇得0.8分。
6、 发表多篇论文以满分5分计, 论文获奖只计论文得分。
八、 个人获奖: 5分
A、 综合性表彰
指获优异老师、 优异班主任、 优异教育工作者、 优异德育工作者、 优异青年老师、 教坛新秀、 优异少先队教导员、 优异共产党员、 劳动模范、 师德之星称号等与教育教学相关获奖表彰。
1、 获省、 部级以上党委、 政府(含省教育厅、 人事厅和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联合表彰)综合性表彰者, 得5分。
2、 获地厅级党委、 政府综合性表彰者, 得4分。
3、 获县处级党委、 政府综合性表彰者, 得3分。
4、 获科局级党委、 政府综合性表彰者, 得1.5分, 获教育局综合性表彰得2分。
5、 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 得1分。
其它部门表彰综合奖, 按表彰部门等级降一级计分。
B、 单项表彰
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1、 获校级表彰得0.7分。
2、 获局(科)级表彰得1分, 获教育局表彰得1.5分。
3、 获县(处)级表彰得2分。
4、 获市(厅)级表彰得2.5分。
5、 获省(部)级(或以上)表彰得3分。
其她部门表彰单项奖, 按降一级表彰计分。
说明: 同年度、 同项、 多级表彰不反复计分, 只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分。
九、 附则:
1、 除一、 二项外, 三至八项对老师工作考评, 以近三年时间为界限, 第一竞争上岗, 考评期限为9月1日至8月31日。
2、 评价标准各大项得分实施封顶, 不计负分。
3、 奖励主动参与学校公益活动及其它(10分)。
指参与学校多种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 主动维护学校利益; 主动负担学校临时性工作等。
4、 竞聘老师得分必需高于60分, 学校才能聘用其为中级或高级老师职务。
5、 本评分细则未尽事宜由校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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