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设计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担 概念性计划设计,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署:
1.1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
1.3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1.4 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设工程同意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内容:
2.1 工程名称: 项目概念计划设计
2.2 工程地点:
2.3 工程规模:
2.4 工程设计阶段及内容
2.4.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完成总体概念性计划.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项
1
设计任务书及计划提议书
1
开始设计前
2
地形图
1
开始设计前
3
项目用地红线图
1
开始设计前
4
项目周围道路及市政管线资料
1
开始设计前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相关事宜
1
总平面方案
6
协议签署后 15 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设计收费标准及设计费支付进度
本协议设计收费标准见下表:
设计阶段
工作内容
暂定设计工作量
暂定设计费
概念计划设计
总体计划
24万平方米
人民币 万元整
景观计划设
景观设计
人民币 万元整
设计费总额
人民币 5万元整
说明:
1、 依据《 省城市计划收费标准提议》, 20万平方米按1.8元/平方米计算。
2、 景观计划设计按项目计划设计费收费标准30%收取。
3、 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模型制作另计。
4、 计划总平面增加一个, 加收30%。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款额(万元)
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50%
提交正式概念性计划文本后3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30%
确定概念性计划文本后3个工作日内
说明:
1、 乙方每次结算时提供对应设计费相同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按上表所述时间内结算完成。
2、 本协议推行后, 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要求内容, 在要求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相关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 规模、 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 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 重新明确相关条款。
在未签协议前甲方已明确指示乙方为甲方所做各项设计工作, 应收费用已包含在本协议约定设计费中。
6.1.3甲方要求乙方比协议要求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 假如乙方能够做到, 应尽可能配合, 必需时甲方可依据乙方提前投入工作量, 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6.1.5甲方应保护乙方设计方案、 文件、 资料图纸、 数据、 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 甲方对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私自修改、 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 甲方应负法律责任,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1.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立刻支付设计费。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严格根据《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相关要求, 相关工程强制性标准, 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 标准、 规程及甲方提出设计要求, 进行工程设计, 按协议要求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设计资料, 并对其负责。
6.2.2乙方采取关键技术标准是: 国家及地方政府现行相关规范、 法规及规章条例、 甲方技术要求。
6.2.3乙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要求内容、 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超出部分由甲方负担。
6.2.4乙方按协议要求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处理相关设计问题。
6.2.5乙方应保护甲方知识产权, 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转让甲方提交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变更委托计划设计项目、 规模、 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 造成乙方计划设计返工且返工工作量达成或超出协议价款30%时, 双方应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或另行签署协议, 重新明确相关条款。
7.2在协议推行期间, 因甲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或解除, 乙方未开始计划设计工作, 不退还甲方已付预付款; 已开始计划设计工作, 甲方应依据乙方完成实际工作量, 不足或等于二分之一时, 按该阶段计划设计费二分之一支付; 超出二分之一时, 按计划设计费全部支付。同时, 乙方将已完成阶段结果移交给甲方。
7.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 延迟支付协议价款,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五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价款10%, 且乙方提交结果时间顺延。逾期超出30个工作日以上时, 乙方有权暂停推行下阶段工作, 并书面通知甲方。
7.4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与第三方合作, 或将本协议标全部或部分私自转包给第三方。不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协议。乙方应负担所以而产生相关责任。
7.5乙方对设计结果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为乙方计划设计错误造成损失, 乙方除负责采取有效补救方法外, 应免收受损失部分协议价款。
7.6因为乙方原因, 延误了结果交付时间,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阶段协议价款每日0.5‰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价款10%。
7.7在协议推行期间, 因乙方原因造成协议终止或解除, 乙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 并退回甲方提交全部资料, 造成甲方损失, 还需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她
8.1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
8.2本协议发生争议, 双方当事人应立刻协商处理。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调解不成时, 双方当事人可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8.3本协议一式陆份, 甲方叁份, 乙方叁份。
8.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5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相关协议及双方认可来往电报、 传真、 会议纪要等, 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8.6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指定 负责日常工作对接, 该责任人联络方法(电话、 电邮、 通讯地址)为: 。日常工作和材料交接, 由乙方直接与甲方指定上述责任人对接。
甲方指定企业领导是 , 该领导联络方法(电话、 电邮、 通讯地址)为: 。重大事项, 由乙方向该领导请示汇报, 该领导意见代表甲方企业意见。
(2)乙指定 负责日常工作对接, 该责任人联络方法(电话、 电邮、 通讯地址)为: 。日常工作和材料交接, 由甲方直接与乙方指定上述责任人对接。
乙方指定企业领导是 , 该领导联络方法(电话、 电邮、 通讯地址)为: 。重大事项, 由甲方向该领导进行工作沟通, 该领导意见代表乙方企业意见。
(3)双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交接中均不直接接触现金, 双方企业全部往来款项均须汇入对方指定对公银行账户。任何一方交付现金给对方工作人员, 均视为个人行为, 与企业无关。
(4)双方企业均遵守廉政条款, 日常工作坚持公开透明, 假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均系职员个人行为, 与双方企业无关。
(5)双方日常工作对接和材料交接, 关键经过EMS快递方法进行, 签收方在收到EMS快递后, 须出具对应签收回执(回函意见)给寄件方, 签收方怠于出具签收回执(回函意见), 对应法律责任和行为后果由签收方负担。
(6)本协议由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 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双方均恪守诚信、 严格遵守。协议修订, 需双方协商一致, 另行补充签署书面协议, 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此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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