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诊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通则】【协议法】【合作企业法】相关要求, 经平等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以共同遵守。
一、 合作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名 称:
经营地点:
二、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合作人出资方法、 数额和缴付期限
甲方: 以现金 70万元出资, 占总资本70%
乙方: 以现金30万元出资, 占总资本30%
各合作人出资现金于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到位, 汇入下述专用账户内: 帐号: 资金到位后, 由实施合作人甲方为各合作人出具收据。各合作人出资到位后, 其出资均转为合作企业财产。
四、 利润分配、 亏损分担方法
1.各合作人按第三条出资百分比享受利润、 负担亏损。
2.利润每 分配一次, 利润总额 用于分配, 作为合作企业积累用于合作企业发展和填补亏损。
五、 合作事务实施
1.全体合作人决定, 委托甲方为实施合作人对外代表合作企业, 实施合作事务。除本协议约定应由全体合作人决定事项外, 甲方为了合作企业利益有权代表合作企业作出决定, 其决定其她合作人给予认可。必需时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甲方应对其决定作出解释。
2.甲方经营合作企业, 其工资暂定为 元/月, 乙方工资为 元/月, 。其她人员聘用及待遇由甲方依据合作企业经营需要和市场行情决定。
3.合作企业下列事项应该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
转让或者处分合作企业财产
以合作企业名义为她人提供担保
六、 合作人权利义务
1各合作人按其投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
2. 合作企业财务报表以公历月为计数单位, 每个月5日前发给各合作人。各合作人未收到报表或收到报表后对报表内容有疑义, 应在当月12日以前向实施合作人书面提出, 未书面提出视为各合作人收到或者没有异议。对异议由实施合作人答疑, 并对相关事项作出表决。
3.合作人为了解合作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有权查阅合作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不实施合作事务合作人有权监督实施事务合作人实施合作事务情况。
5.按本协议享受利润, 负担亏损。
6.合作人在合作企业清算前, 不得请求分割合作企业财产。
7.合作人向合作人以外人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须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8.合作人之间转让在合作企业中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应该通知其她合作人。
9.合作人向合作人以外人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 在相同条件下, 其她合作人有优先购置权
10.合作人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 须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其行为无效, 由此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合作人造成损失, 由行为人依法负担赔偿责任
11.合作人不得自营或者同她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作企业相竞争业务。
12.除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外, 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13.本合作协议为合作人之间内部协议, 各合作人均不得泄漏给其她人。
14.合作人中途退伙, 合作企业按退伙时清算人评定合作企业资产市值×退伙人在合作企业所占份额×70%给付退伙费, 退伙费以现金支付。其合作份额由其她合作人按投资百分比享受。剩下合作人新合作份额: 由其所占合作企业资产评定值÷(合作企业资产评定值总额-退伙人资产评定值)。
15、 甲方承诺以上两个合作企业对外无任何债务关系, 并愿负担如因不实承诺而由此产生对乙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七、 入伙与退伙
1.新合作人入伙, 应该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 并依法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2.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
3.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无限连带责任
4.在合作企业存续期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 合作人能够退伙:
⑴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
⑵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事由。
⑶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合作协议约定义务。
5.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⑴未推行出资义务。
⑵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八、 争议处理措施
因实施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各合作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交由人民法院审理。
九、 合作企业解散与清算
1.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该解散
⑴合作期限届满, 代表50%以上表决权合作人决定不再经营。
⑵全体合作人决定解散
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⑷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原因
3.合作企业解散, 应该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 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表决权同意, 能够自合作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作人, 或者委托第三人, 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 清算人应该编制清算汇报, 清算汇报对全体合作人产生拘束力。
十、 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合作人向合作企业负担万 元违约金。当对合作企业造成损失大于 万元时, 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 还应赔偿超出部分实际损失(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经营利润、 房屋租金、 损失评定费、 律师费)。
十二、 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 盖章后生效。
修改或者补充本合作协议, 应该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
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 由合作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 依据本法和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处理。
十三、 本协议一式 份, 各合作人各执一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作人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