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协议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第一条 租赁房屋名称、 位置及用途甲方将位于南京市秦淮区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租赁给乙方按房屋用途使用本协议项下所租赁房屋以平面分界图所表示区域为准, 乙方确定在签署本租赁协议之前已经现场察过房屋, 租赁面积如有误差, 租金不作任何调整。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协议约定租赁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免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累计 个月。上述装修期内, 乙方不负担租赁费用, 但需负担因装修而产生相关水电等相关费用。第三条 租金及交纳
2、时间 1、 乙方所租房屋租金 元/年(大写: 人民币 ), 从第二个租赁年度起, 租金标准按 百分比在上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2、 乙方须按先付后用标准在签署本协议之时一次性交纳 元(大写人民币: )。即每 交纳一次租金。此价格为甲方净得价, 租赁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具体租金支付见下表: 租赁年限租赁期间期间(月度)年租金(元)12345累计3、 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交纳下 年度房屋租金。 4、 物业管理费根据小区物业收费标正确定。自租赁开始之日, 乙方即开始负担物业管理费。 5、 乙方自租赁开始之日起应遵遵法律法规以及小区(小区)各项管理要求, 服从物业、 小区、 业主大会等组织管理,
3、 水、 电(商用水电)等依据实际使用数量(水电公摊费用按物业企业每个月计算数额支付), 由乙方按月支付。6、 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税费、 规费, 按政府要求实施。 7、 甲方收取本协议项下全部费用帐户信息以下: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户: 第四条 确保金1、 为维护甲、 乙双方正当权益, 签署本协议时, 乙方须向甲方另行交纳确保金 元(大写人民币: )。2、 履约确保金不计息。在租赁期满终止协议不再续租, 或租赁协议提前解除, 甲方在乙方交还房屋而且交清全部费用后二周之内将确保金无息返还乙方, 但如乙方仍欠物业、 水电以及滞纳金或屋内设施损害赔偿、 违约金等费用, 甲方可自行从确保金中扣除。3
4、 乙方在租赁活动中如违反工商、 税务、 物价、 质检、 劳动、 卫生、 治安、 消防等法律法规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涉。第五条: 租赁用途及使用乙方所租用房屋仅限经营项目为 , 经营品牌为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约定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不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对租赁房屋实现其租赁目负有调查、 论证义务, 乙方承诺已全方面了解租赁房屋性质及周围情况,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经营项目无法开展, 乙方自行负担责任, 与甲方无涉。(该条视物业商业或办公性质确定是否填写)第六条: 租赁物交付和交还本协议租赁房屋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交付标
5、准为现实状况交付。乙方逾期不接收本协议租赁房屋, 自交付日次日起视为乙方接收并认可本协议租赁房屋。如甲方在约定日期不能交付房屋, 则租期及租金支付日期均顺延, 乙方不追究甲方责任。乙方交还房屋时, 须与甲方签署书面交还租赁房屋清单。交还前乙方应对装潢装修(含已形成附合装饰装修物)、 自行安装设备设施进行拆除清理, 并将租赁房屋恢复到甲方交付时状态。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提供所租赁房屋水、 电、 表位置,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2、 甲方有权对所租赁房屋进行安全管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所以而造成安全事故和损失, 由乙方负完全责任。3、 甲方负责对租赁期内
6、租赁财产、 房屋及公共设施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确保乙方正常使用, 如因乙方过失所造成损坏, 由乙方进行维修并负担全部费用。4、 在本协议租赁期满, 不管何种原因协议提前解除、 协议到期不再续租以及征收等, 甲方对乙方投入装修、 装潢费用不做任何赔偿或赔偿。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协议要求范围内使用租赁房屋。2、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正当使用所租赁房屋。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所租赁房屋转租、 分租、 转借给它方, 如发生前述事由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所租赁房屋。4、 在本协议期内, 乙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前提下, 对房屋进行装修、 装潢, 费用自理
7、5、 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设备, 设计规模、 范围、 工艺、 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6、 在本协议期内, 乙方应在要求时间内按时缴纳所使用水、 电等费用, 若因未按时缴纳所产生滞纳金由乙方自行负担。第九条 协议续签、 变更、 终止和解除1、 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乙方如需续租, 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甲方书面同意, 到期后方可重新签署租赁协议。2、 在本协议期内, 如遇政府行为、 征收拆迁等不可抗拒原因, 本协议自然终止, 双方均不负担任何责任。3、 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 乙方应该与甲方办理租赁房屋交还手续, 乙方交还
8、该房屋时, 应该按正常使用后状态, 并付清其应负担包含房租、 水、 电等在内全部费用。如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3日内乙方未办理房屋交还手续视为房屋已交还甲方, 甲方能够采取任何形式进入该房屋。若该房屋内遗留有乙方任何设施或物品, 均视为乙方废弃物, 甲方有权进行任意处理, 乙方无权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权进入该房屋。第十条 违约责任1、 在本协议租赁期间, 甲方没有正当理由私自解除协议,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三个月房屋租金违约金。2、 本协议租赁期间, 乙方不推行协议义务或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度三个月房屋租金违约金, 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9、3、 在租赁期内, 乙方逾期5个工作日缴纳本协议约定下一租赁年度租金, 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 重新招租。4、 本协议签署后, 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 违约方除按上述条款负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负担处理违约责任时发生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等)。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1、 本协议若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立刻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甲乙双方都必需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3、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4、 本协议通知能够经过直接
10、递交、 邮寄、 快递方法, 除直接递交外通知发出后第三天视为已送达。一方如变更通讯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应立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如因通讯地址变更未立刻通知另一方而造成通知被退回, 视为已送达。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络人: 联络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署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协议附件目录附件一: 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附件三: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乙方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文件附件五: 本协议签字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