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影《宁静夏天》联合制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______
丙 方: 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制作数字电影《宁静夏天》单片影视制作和运行, 本着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 利益均沾标准, 经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影片名称: 《宁静夏天》;
1-2 制作期限: 1月20日—1月20日;
1-3具体内容包含影片创作、 报审, 剧情编辑、 制作和播出电影推广宣传和电影销售, 因影片形成其它商业项目开发等。
第二条 合作权益
2-1 甲、 乙、 丙三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 全部权益归三方共有:
2-1-1 因《宁静夏天》影视制作而形成全部署名、 商标等知识产权;
2-2-2 因《宁静夏天》影视制作而形成全部广告、 赞助、 销售等经济收益;
2-2-3 因《宁静夏天》影视制作而产生其它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 合作分工
3-1 甲方负责全部影视制作、 电视台播出和市场推广、 销售、 发行。
3-2 乙方负责策划、 招商并帮助全部项目实施管理、 监督。
3-3 广告赞助由丙方为主负责并确保甲、 乙、 丙三方方投资收回和盈利。
3-4 乙方、 丙方帮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 全部策划实施方案与商业项目开发经甲、 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然后由甲、 乙、 丙方共同具体实施。
第四条 资源投入和收益分配
4-1 依据《宁静夏天》影视制作策划运行需要, 甲方具体负责栏目制作、 策划运行、 录制拍摄、 器具设备使用、 相关技术人员分工、 宣传推广《宁静夏天》影视制作相关动态与招商、 回报等工作。
4-2乙方负责寻求《宁静夏天》影视制作相关赞助, 整合利用甲乙丙三方现有资源为该栏目创效增收, 培养营销推广人才, 尽一切措施为该影视制作正常运作出计划策。帮助甲方策划运行好相关招商与回报。甲、 乙、 丙三方合作分配按《宁静夏天》栏目总赢利甲方( )、 乙方( )、 丙方( )百分比合理分配(根据预算总赢利为三方现有资源共同运行所收获物资与现金, 因广告赞助超出成本预算有盈余时根据以上次序进行支出和按百分比进行分配, 新增加开发项目投入, 三方投资收益分配, 全部收益分配为总收益减去总成本之余额, 税金由甲、 乙、 丙三方各自负担。), 三方现有资源整合利用不计入成本(包含三方人职员资 ), 若需扩大投入则三方共同策划确定相关实施方案, 资源交换、 荣辱利益共享、 责任公担。相对独立完成项目赢利不参与分配, 若牵涉现金投资则按百分比合理投入, 投资百分比也即全部经济收益百分比分配。
4-3 甲、 乙、 丙三方同意对合作伙伴和业务员招商所取得广告赞助收入根据( )%(含税和中介佣金)给对应合作伙伴和业务员为广告业务分成费用并计入成本。 4-4 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甲乙丙三方将该影片赢利收入统一存入丙方指定账户, 在影片开机前丙方将制作费用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条 管理机构
5-1 《宁静夏天》影视制作应成立独立剧组, 全部剧情创作和拍摄相关事务由剧组统一管理实施。
5-2 剧组由剧组制片人( )全权管理, 剧组相关部门由三方共同派人参与, 具体主创人员由剧组招聘和聘用。
5-3 影视制作关键人员, 如导演、 演员、 策划、 摄像、 编剧、 剧务等人事由三方一致同意方确定。
5-4 剧组行政和经济管理依据剧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条 署名约定
6-1 影视制作署名制作单位为( ), 制片人( )、 策划出品人或监制由三方指定担任并署名。其它署名遵照广电总局管理要求和通例实施。
6-2 甲、 乙、 丙三方另行署名或推荐相关联单位和企业署名, 首先协商, 假如该署名占用广告赞助招商署名位置, 该署名单位或企业应支付对应费用, 甲、 乙、 丙三方认可不收取费用除外。
第七条 其它约定
7-1 甲、 乙、 丙三方合作期间都必需遵守商业规则, 未经三方许可不得将本协议合作内容向任意第四方披露, 同时必需保守合作方其它商业秘密。
7-2 甲、 乙、 丙三方均可对栏目新开发项目追加投资并以实际投资额调整投资百分比和收益分配百分比。具体百分比另行协商确定。
7-3 任何第四方作为投资商进入须经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 该第四方投资额和占有整个项目投资百分比和收益分配百分比由甲、 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确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罚则
8-1 甲方没能根据约定制作完成影片, 并按要求制作出可供播放影片, 视为违约。
8-2 乙方没按约定策划招商, 在影视制作过程中没按本约定寻求赞助视为违约。
8-3丙方在影片开机前未按约定将制作费用交付甲方使用视为违约
8-3 因一方违约而给另双方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 全部责任和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负担所以造成一切损失。
8-4 因对本协议产生歧义或在本协议约定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 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护自己权益。
第九条 协议生效和使用期
9-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约定合作内容结束本协议自然终止, 但因本协议约定合作项目没有结束, 三方权益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改变。
9-2 本协议因下列情形自动终止:
9-2-1 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继续推行;
9-2-2 因不可抗力原因本协议实际无法推行;
9-2-3 因一方严重违约, 本协议无法继续推行;
9-2-4 其她可能影响本协议完全和实际推行情形。
9-3 协议推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其它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完全推行, 除按约定处理外本协议能够继续推行部分, 甲、 乙双方应该继续推行。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一份, 叁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 乙、 丙三方以能够协商修改、 补充, 但须以文字书面形式表示。
10-3 本协议附录《宁静夏天》影视策划方案、 招商与回报等文案。
三方签字或盖章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丙 方:
电 话:
地 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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