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协议
协议编号:
采购编号: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就甲方购置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协议标
1.1乙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 或(详见本协议附件)。
1.2本协议项目如包含货物供给, 其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 须甲乙双方签章确定有效。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 是全新、 未使用过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要求。交付货物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相关技术手册、 产品说明书标准; 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 供给商投标文件中要求要求, 招标采购文件、 供给商投标文件中没有要求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第二条 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要求
2.1 本协议推行期(服务期)从 年 月 日开始, 至 年 月 日止。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必需在服务期开始日始, 根据协议要求服务内容推行协议义务。
2.2 服务质量要求: 或(详见本协议附件。)
2.3 本协议服务期满经甲方考评合格并同意后, 可延长服务期并继签服务协议, 不过否延长服务期由甲方自行决定且不受任何其她条款或原因约束。
第三条 协议价款及费用结算
3.1 本协议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 。协议总价与中标总价应一致; 若不一致, 以低价为准。
3.2 上述协议总价包含乙方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提供协议服务项目一切费用, 包含协议货物及其税收、 包装、 运输、 装卸、 安装、 调试、 验收、 售后服务及对应技术资料等费用。
3.3 付款方法: (按协议总价分两次支付, 维保期每六个月结束后, 经用户方考评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算本期服务费用。)甲方付款前, 乙方须开具正当、 等额发票, 不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负担违约责任。
3.4 如延长服务期并续签协议, 无特殊情况, 其收费、 付款标准实施原有协议要求条款。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有权定时或不定时现场检验乙方负责维保服务质量, 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不合格,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服务或更换服务人员, 如乙方不予更换或更换后质量仍不合格,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依据本协议第六条负担违约责任。
②甲方负责协调本单位相关部门间关系;
③乙方未违约, 甲方应立刻支付服务费款项;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未违约, 有权要求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款项。
②乙方安排专业维保人员驻点单位, 并对维保范围之内设备进行专业和立刻维护服务。
③乙方安排维保人员完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第五条 考评方法及考评标准
详见附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和商务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必需在服务期开始日始, 根据协议要求服务内容全方面推行协议义务。乙方逾期开始推行协议义务, 每逾期一日, 应按协议总价款千分之六(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十五日,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百分之三十(30%)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乙方必需按甲方所受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2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货款, 每逾期一日, 应按协议总价款万分之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总额不超出协议总价款百分之十五(15%)。
6.3 甲方依据协议要求标准定时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考评, 乙方服务未达成协议约定服务标准, 视为乙方违约, 并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一次考评, 甲方将根据协议总价款1%扣除应付服务费; 第二次考评, 甲方将根据协议总价款2%扣除应付服务费; 依这类推, 具体考评时间, 以协议约定考评方法及考评标准要求为准。依据考评确定乙方无法完成协议履约并提供完整服务, 除扣除协议总价款全部尾款外, 乙方必需按甲方所受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4 甲方违反协议约定, 使乙方未完成要求管理目标,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时限内整改, 逾期未完成, 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造成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6.5 服务期间, 乙方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造成损失, 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并无条件更换服务(技术)人员; 乙方人员操作不妥或违犯操作造成甲方设备、 设施损坏, 乙方应负担损坏设备、 设施全部恢复责任, 不然, 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协议推行, 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6.6 因乙方未立刻发觉事故隐患或未立刻汇报, 以及其她未尽妥善管理事件, 乙方依法负担对应管理责任;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妥等过失造成事故, 由乙方负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若为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以政府行业部门判定结论为准)。在没有明确事故属于甲方或乙方责任之前, 双方都有义务采取方法预防事故恶化, 并通知对方, 待责任明确后, 负担责任一方应支付对方为此而支出全部费用。
第七条 权利确保
乙方确保提供服务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包含商标权、 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以及专营权等), 若发生侵权事件, 由乙方负责处理, 并负担可能发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生效后, 发生甲乙双方无法预见、 无法预防、 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事件, 致使无法推行或不能按约定推行协议。关键包含台风、 冰雹、 地震、 海啸、 洪水、 火山爆发、 山体滑坡、 政府征收、 战争、 武装冲突、 罢工、 骚乱、 暴乱等情形。
8.2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刻书面通知对方, 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将相关证实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 双方应协商寻求合了处理方法, 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后果。
7.3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连续时间达二十日或以上时, 双方应依据该事件对本协议推行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 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负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直至协议终止后三年内, 若事先未得到对方书面认可, 甲、 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法透露双方签署本协议事实、 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双方推行本协议过程中得到对方多种信息。
9.2 甲、 乙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 有意、 过失或过失泄密, 除应立刻采取方法停止泄密行为, 降低泄密造成损失外, 还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其次所受全部损失, 泄密方还应按受害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其它
10.1 本协议签订、 有效性、 解释、 推行、 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协议推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甲乙双方应在不违反本协议标准下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处理, 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10.2 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含实际损失和协议推行后能够取得利益, 诉讼或仲裁以及合理调查费、 交通费、 差旅费、 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10.3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统计并作为本协议附件。协议附件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与协议含有相同效
10.4本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不组成甲方任何格式协议。乙方已阅读协议全部条款, 对协议条款含义及对应法律后果已全部认知, 完全出于真实意图签署本协议。
10.5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协议一式柒份, 甲方执伍份, 乙方执贰(此处也可由乙方提出具体份数)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申购单位责任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络方法: 联络方法:
账号: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案例)
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 项目概况
二、 维保要求
1、 维保范围包含:
2、 负担维保工作后, 成交供给商应对现有监控设备设施进行全方面检验, 排除现存全部故障, 所需费用含在此次响应报价内, 由供给商自行负担。
三、 技术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关键分为故障检修和维护修养两部分。
(一)故障检修
1、 故障响应: 供给商在学校各校区监控中心发觉最少安排一名专业维护技术人员长久驻点定点值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觉或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检修通知后, 即时响应, 响应时间要求:
2、 故障修复: 前端设备2小时内修复, 后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 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机不能正常工作)二十四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含响应时间在内)。修复后报由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确定。
3、 设备更换: 在故障现场不能修复设备, 由供给商无偿提供备用设备更换。
(二)维护保养
1、 系统巡查: 供给商须派专业人员对上述维保范围每七天不低于一次进行巡查, 并填写巡查统计, 作为考评维保工作依据。
2、 摄像机保养: 供给商最少每季度一次对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 除垢, 对遮挡“视线”物体进行清除(必需时由采购人出面协调), 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
3、 防雷设施保养: 供给商必需在每年4月第一个星期(雷雨季节到来前)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保养。
4、 系统保养: 供给商最少每季度一次对系统全方面检测保养。在协议终止前1周做最终一次系统检测, 如出现故障或问题, 要立刻进行排除或修复, 直至系统检测合格。
5、 网络应用终端: 常见软件(office及基础上网软件IE等)故障排除及恢复、 病毒防范及消防、 硬盘垃圾清理、 电脑外调安装调试、 系统安装调试与维护、 应急、 系统恢复及日常维护等。
6、 网络服务系统: 包含服务器软件系统、 网络线缆线路、 网络交换路由器、 备用电源检测等。
7、 其它保养: 在“摄像机位置”有迁移必需时进行迁移, 以及其它没有罗列相关设施保养, 拆除路面已失效监控设备。
8、 设备更换: 此次采购内成交供货商需提供以下数量备品备件给用户方使用:
商务条款
(一)维保服务
1、 成交供给商必需配置检修、 保养工作所必需交通工具、 检测设备、 仪器仪表, 对系统所需全部配件须常年备货。
2、 成交供给商必需提供专业维保技术人员长久驻点在学校各校区监控中心, 每个校区分别提供不少于1名专业维护技术人员, 同时所提供全部驻点技术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取得专业网络工程师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给商公章佐证)。全部些人员由用户方统一安排工作; 工作时间按采购人统一上下班时间。
3、 成交供给商须提供7*二十四小时维保热线, 维保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刻响应, 并排除故障。
4、 成交供给商向用户方提交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对每次检修、 修养工作认真做好统计, 并交用户方相关管理人员签字确定。
5、 成交供给商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 在检修保养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及第三者小说, 由成交供给商负担全部责任。
6、 成交供给商不得将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下载挪作她用, 不得泄露用户方工作秘密。
7、 成交供给商其它售后服务承诺属于本协议一部分, 假如有不一样约定, 以服务水平和层级更高为准。
(二)付款方法:
按成交协议总价分两次支付, 供给商维保期每六个月结束后, 经采购人考评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结算本季度服务费用。
(三)服务地点:
(四)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壹年。
(五)检验
1、 成交供给商应严格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时间、 标准完成服务内容, 并确保全部监控设备使用达成采购人要求标准;
2、 检验标准: 国家标准;
2.1 严格遵守采购人全部要求、 制度, 不给采购人造成经济和其它损失; 成交供给商负担因维护保养方面服务质量造成法律、 经济责任。
2.2 项目实施能够达成采购人所要求预期目。
(六)考评措施及违约责任
1、 成交供给商未能在要求时间内作出故障响应和故障修复, 每次扣500元。每季度累计超出5次, 用户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由此产生损失由成交供给商负担。
2、 用户方不定时对成交供给商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抽查, 结合成交供给商巡查及保养统计进行考评, 对需进行巡查及保养工作, 每遗漏一次扣500元, 每遗漏一个保养点, 每点扣200元。成交供给商必需接收用户方工作指导、 监督及考评, 连续三次考评不合格, 用户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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