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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重点总结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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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与协议管理 第一章 绪论 1.1工程建设 1.1.1工程建设活动 概念: 工程建设简称工程, 是对土木建筑工程建造和线路管道、 设备安装及其与之相关其她建设工作总称。活动对象是建设项目, 活动结果是建设产品, 最常见建设产品是房屋建筑。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 ①(工程项目)策划和决议阶段—②准备阶段—③实施阶段—④完工验收阶段。 工程建设参与者中, 业主、 承包商、 工程师, 三者关系最亲密。三者在业务关系中关键是一直围绕依据招投标方法签署承包协议条款进行协议管理。 1.1.2建设项目交易方法 工程项目交易, 从业主角度: 项目采购和发包; 从承包者角度: 承接或承包。 项目发包是指业主采取一定方法,择优选定项目承接单位活动; 项目承包是指承包者经过一定方法取得协议承揽某一项目全部或其中一部分活动。 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 ⑴建设全过程承包, ⑵阶段承包, ⑶专题承包。 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 ⑴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或某多个阶段全部工作, 发包给一个承包人承包, 该承包人能够将在自己承包范围内若干专业性工作, 再分包给不一样专业承包人去完成, 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她们工作, 各专业承包人只同这个承包人发生直接关系, 不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关系。总承包分为: ①建设全过程总承包②建设阶段总承包。 ⑵分承包。是指从总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分包某一分项工程。分承包人不与发包人(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 而只对总承包人负责, 在现场上由总承包人统筹安排其活动。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负担连带责任。 分包形式有: ①总承包协议约定分包。总承包人能够直接选择分包人与之签订分包协议。②总承包协议未约定分包。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方可选择分包人, 与之签订分包协议。 在中国, 不许可由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这种指定分包。对发包人指定直接指定分包, 总承包人有权拒绝。假如总承包人不拒绝并选择了这家分包人, 则视同总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 分包许可和范围: ①分包需总包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或招标人)同意; ②总包单位只能分包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 ③接收分包人应该含有对应资质条件, 并不得再次分包。 ⑶独立承包。指承包人依靠本身力量自行完成承包任务等发包承包方法。关键用于使用于技术要求比较简单、 规模不大工程。 ⑷联合承包。指发包人将一项工程任务发包给两个以上承包人, 由这些承包人联合共同承包。 参与联合各方, 通常是采取成立工程项目合营企业、 合资企业、 联合集团等联营体形式, 推选承包代表人, 协调承包人之间关系, 与发包人签署协议, 各方共同对发包人负担连带责任。 ⑸直接承包。是指在同一工程项目上, 不一样承包人分别与发包人签署承包协议, 各自直接对发包人负责, 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承包、 分承包关系。 1.2招标投标 招投标特点: ①程序规范。②全方位开放, 透明度高。③公平客观。④交易双方一次成交。 招投标制适用条件: ①要有能够开展公平竞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②必需存在招标投标采购项目买方市场。③采购行为属于条件型采购。 1.3协议与协议管理 概念: 平等主体自然人、 法人和其她社会组织之间设置、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及义务协议。 特征: ①是平等主体自然人、 法人和其她组织实施民事法律行为。②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结果。③是明确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协议, 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招标投标制度 2.1概述 2.1.1招标投标法律性质 招标投标目在于: 选择中标人, 并与之签署协议。 ⑴招标行为法律性质是要约邀请。招标人公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直接目是邀请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投标以后并不一定能签订协议, 所以, 招标行为仅仅是要约邀请, 通常没有法律约束力。 ⑵投标行为法律性质是要约行为。作为要约投标行为含有法律约束力, 表现在: ①投标是一次性, 同一投标人不能就同一投标项目进行一次以上投标。②各个投标人对自己报价负责。③在投标使用期内, 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投标文件内容和撤回投标文件。 ⑶确定中标人行为法律性质是承诺行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各自都有权利要求对方签署协议, 也有义务与对方签署协议。在确定中标结果和签署协议前, 双方不能就协议内容进行谈判。 2.1.2招标投标活动标准 ①公开、 公平、 公正和老实守信标准 ②强制与自愿相结合标准 ③正当标准 ④开放性标准 ⑤行政监督标准 2.1.3招标适用范围和标准 (一)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⑴强制招标范围 ①大型基础设施、 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项目。 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 ③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项目。 ⑵强制招标规模标准 ① 施工单项协议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② 关键设备、 材料等货物采购, 单项协议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③ 勘察、 设计、 监理等服务采购, 单项协议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 单项协议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要求标准, 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依法必需公开招标项目 ①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国家关键建设项目。 ②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地方关键建设项目。 ③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④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建设项目。 (三)经审批可进行邀请招标情形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 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 ③包含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 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④拟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 不值得。 ⑤ 法律、 法规要求不宜公开招标。 (四)经审批能够不进行招标情形 ①包含国家安全、 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且不宜招标。 ②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③施工关键技术采取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④施工企业自建自用工程, 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 ⑤ 在建筑工程追加隶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夹层工程, 原中标人仍含有承包能力。 ⑥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2.2招标采购应含有条件 (1)招标单位应含有条件 ①含有项目法人资格。②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各方面专业技术力量。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④设有专门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章。 (2)招标项目应含有条件 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②初步设计及概算应该推行审批手续, 已经同意。③招标范围、 招标方法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该推行核准手续, 已经核准。④有对应资金或资金起源已经落实。⑤有招标所需设计图及技术资料。 (3)投标人应含有条件 ①投标人应该含有负担招标项目能力, 即投标人在资金、 技术、 人员、 装备等方面含有与完成招标项目需要相适应能力或者条件。②国家相关要求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 投标人应该含有资格条件。 2.3招标方法及其选择 2,3,1公开招标(无限竞争招标) 是由招标单位经过报刊等媒体公布招标公告, 有投标意向承包商或供给商均可参与投标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承包商可购置或领取招标文件, 参与投标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特点: ①是最具竞争性招标方法。②是程序最完整、 最规范、 最经典招标方法。③是所需费用较高、 花费时间较长招标方法。 2.3.2邀请招标(有限竞争性招标) 是由招标单位向符合其工程承包资质要求, 且工程质量及企业信誉都很好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 约请被邀单位参与投标招标方法。 邀请招标特点: ①在程序上比公开招标简化。如无招标公告及投标人资格审查步骤。②在竞争程度上不如公开招标强。被邀请承包商数目在3~10个。③在时间和费用上都比公开招标节省。 2.3.3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区分 ①公布信息方法不一样。公开招标采取公告形式公布, 邀请招标采取投标邀请书形式公布。 ②竞争范围不一样。公开招标使全部符合条件法人或者其她组织都有机会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参与人数是经过选择限定。 ③公开程度不一样。公开招标中, 全部活动都必需严格根据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 大大降低了作弊可能, 邀请招标公开程度就不如公开招标。 ④时间和费用不一样。公开招标耗时较长, 费用也比较高, 邀请招标能够省去公布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和可能发生更多评标时间和费用。 建设项目施工采取何种方法招标, 除法律强制要求外, 通常是由业主决定。 2.4招投标类型及其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通常要经历: 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投标阶段、 决标成交阶段。 与邀请招标相比, 公开招标程序仅是在招标准备阶段多了“公布招标公告”、 “进行资格预审内容”。 ⑴招标准备阶段。 由招标人单独完成, 投标人不参与。关键工作包含: ①招标组织工作。②选择招标方法、 范围。③申请招标。④编制招标相关文件, 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⑵招标投标阶段。 公开招标从公布招标公告开始, 邀请招标从发出投标邀请函开始。关键工作包含: ①公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函。②资格预审。③发售招标文件。④组织现场踏勘。⑤标前会议。 ⑶决标成交阶段。 从开标日到签署协议这一期间, 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最终确定中标人过程。关键工作包含: ①开标。②评标。③定标。 组建招标机构 准备招标文件 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 公布招标公告 -------------→ 索购资格预审文件 进行资格预审 -------------→ 填报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 -------------→ 购置招标文件 研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考察 -------------→ 参与现场考察 提出质疑问题 解答标书疑问 -------------→ 参与标前会议 编制投标文件 接收投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 -------------→ 参与开标会议 评标 -------------→ 解答相关问题 定标 发中标通知书 -------------→ 准备履约确保 商签协议 -------------→ 签署协议 第三章 工程项目招标 3.1编制招标文件前准备工作 编制招标文件前最关键三项准备工作: 选定招标承发包方法、 协议计价方法和分标方案。 3.1.1确定招标承发包方法 3.1.2确定协议计价方法 ⑴总价协议 是指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报一个总价, 在这个价格下完成协议要求全部项目。一旦签署协议此报价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以及协议约定价格调整外, 通常不许可调整这部分价格。适适用于工程设计较细, 设计图完整、 具体, 工程范围清楚明确, 工程规模较小、 风险不大、 工期短, 技术不太复杂、 协议条件完备工程。 优点: 承发包双方结算方法较为简单, 协议管理相对轻易些, 协议实施中承包人索赔机会较少。 缺点: 承包商负担了报量和报价双重风险, 即工程量计算错误风险以及报价计算错误和漏报项目风险。承包人负担风险增大, 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造成要价较高, 不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最终对发包人也不利。 ⑵单价协议 单价协议即在整个协议期间实施同一协议单价,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也就是量变价不变协议。 优点: 因为风险分配比较合理, 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管理主动性。对发包人来说, 能够降低招标准备工作, 缩短招标准备时间, 降低招标准备阶段投入, 可激励承包商经过提升功效等手段从节省成本中提升利润。业主只按工程量表项目开支, 可降低意外开支, 结算程序比较简单。对承包商而言, 避免了总价协议中很多风险原因, 比总价协议风险小。 缺点: 因为项目总造价直到项目结束前一直是未知数, 这给项目费用控制造成了一定困难。 ⑶成本加酬金协议 又称成本赔偿协议, 即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实际工程成本中直接费, 并按事先约定好方法支付管理费和利润一个协议方法。这种协议关键适适用于对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还未完全确定而又急于上马工程, 如遭受自然灾难、 战争等破坏后需要修复工程, 边设计边施工紧急工程等: 或是完全崭新工程以及施工风险很大工程。 3.1.3分标方案选择 分标是必需坚持不肢解工程标准, 保持工程整体性和专业性。要预防和克服肢解工程现象, 关键是要搞清工程建设项目通常划分和严禁肢解工程最小单位。在中国, 工程建设项目被划分为五个层次: 建设项目、 单项工程、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发包最小分标单位, 为单项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最小分标单位, 为单位工程。 3.2编制招标文件 3.2.1招标文件编写意义 ①(招标文件)是投标关键依据和信息源。②是协议签署基础。③是政府监督对象。 3.2.2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在形式上组成, 关键包含: 正式文本、 对正式文本澄清、 对正式文本修改 三个部分。 ⑴正式文本。通常是在国家招标文件范本基础上编制而成。 ⑵对正式文本澄清。 其形式关键是书面回复、 投标预备会统计等。投标人假如认为招标文件有问题需要澄清, 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文字、 电传、 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以文字、 电传、 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或以投标预备会方法给予解答。解答包含对问询解释, 但不说明问询起源。解答意见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 由招标人送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 ⑶对正式文本修改。 其形式关键是补充通知、 修改书等。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招标人能够自己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或为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收到修改意见后应立刻以书面形式(回执)通知招标人, 确定已收到修改意见。 3.2.3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包含商务和技术两方面。在政府投资工程施工招标中, 招标文件中必需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措施”“通用协议条款”编写, 不许可修改。 ⑴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 ⑵投标人须知 包含总则、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 开标、 评标、 协议授予、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纪律和监督、 需要补充其她内容等十项内容。 在投标须知前有一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必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假如澄清或修改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 则对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关键包含: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报价、 投标使用期、 投标确保金、 资格审查资料、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编制等。 ⑶评标措施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定法。 ⑷协议条款及格式 ⑸工程量清单 ⑹设计图 ⑺技术标准和要求 ⑻投标文件格式 3.3编制标底和招标控制价 标底是指业主为某一具体建设项目依据施工图、 当地建设定额及材料价编制出来代表该具体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是招标人为了实现发包而提出招标价格。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或其委托含有对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人员依据计价要求、 招标文件、 市场行情信息并依据拟建工程具体条件、 水平差异调整编制对招标工程限定最高工程造价。 3.4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法。 通常, 公开招标采取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不合格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资格预审具体内容有: ①含有独立签订协议权利。②含有圆满推行协议能力。③已完成负担类似项目业绩情况。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 破产状态。⑤在最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协议相关犯罪或其她严重违约、 违法行为。⑥国家、 省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条件要求其她情况。 第四章 工程项目投标 4.1投标前准备工作 4.1.1取得招标信息并参与资格预审 4.1.2对投标中搜集相关信息进行分析 4.1.3组建投标工作班子 4.1.4研究招标文件 4.2投标项目与投标方案优选定量分析 ⑴评分法: 单纯评分方法、 加权评分方法 ⑵决议树法 4.5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 4.5.1编制 编制要求: ①投标文件中每一空白都须填写。②填报文件应该反复校对, 确保分项、 汇总、 大写数字计算均无误。③递交全部文件每页均需签字。④最好是用打字方法填写投标文件。⑤不得改变标书格式。⑥投标文件应该保持整齐、 纸张统一、 字迹清楚、 装订美观大方。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及其份数; 若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 4.5.2递交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 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 并在内包封上注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内层和外层包封口, 加封条密封, 并在齐缝处加盖法人印章。 内层和外层包封上, 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和地址, 协议名称、 投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邮政编码、 地址和名称, 方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第五章 开标、 评标与定标 5.1开标 开标就是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和地点, 开启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公开宣告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中其她关键内容。 开标方法有: 公开招标、 有限招标、 秘密开标 5.1.1开标时间和参与人员 中国投标法要求, 开标应该在招标文件确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公开进行。若变更开标日期或地点, 则应提前三天通知投标企业和相关单位。 5.1.2废标情况 ⑴投标文件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给予密封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印鉴, 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 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鉴。 ⑵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填写, 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 无法识别。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 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⑷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料预审时不一致。 ⑸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投标确保金, 或提交投标确保函(金)有瑕疵。 ⑹组成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另外, 对未按要求时间送达投标书, 应视为废标, 原封退回。 5.2评标 5.2.1评标委员会组建 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通常应在开标前确定且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该保密。组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得少于组员总数2/3. 评标教授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含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同专业水平。 5.2.2评标标准 公平、 公正、 科学、 择优 5.2.3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议法 5.2.4评标无效 ⑴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 ⑵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内容, 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且影响评标结果。 ⑶应该回避评标委员会组员参与了评标。 ⑷评标委员会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正当定要求。 ⑸评标委员会及其组员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 且影响评标结果。 5.3定标和授标 ⑴决标前谈判, ⑵确定中标人, ⑶发出中标通知书, ⑷协议谈判, ⑸签署协议, ⑹提交书面汇报。 第六章 建设工程协议 6.1协议法律基础 6.1.1协议签订 协议签订过程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期望和她人签订协议意思表示, 应该符合: 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目在于诱使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而非与她人签订协议, 故只是签订协议预备行为, 而非订约行为。 要约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对要约人约束力。要约一经生效, 要约人即受到约束, 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 变更和扩张。②对受要约人约束力。受要约人有进行承诺以签订协议权利, 此权利标准上不得由她人继受, 但要约人认可者除外。受要约人对于要约人标准上不负任何义务, 只有在强制缔约情形下, 承诺为法定义务。 承诺需含有以下条件: ①承诺必需由受要约人作出。②承诺必需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③承诺内容必需与要约内容相一致。 6.1.2协议形式 协议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分为通常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 通常书面形式包含协议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 特殊书面形式包含公证、 签证、 同意、 登记。 6.1.3协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协议民事责任简称。 违约责任组成要件有二: ①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推行协议义务或者推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行为。②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形式: ①继续推行。②采取补救方法。③赔偿损失。 6.1.4协议争议处理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有: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6.2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施工协议文本》由《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组成。 发包方关键义务: ①办证。②提供技术资料。③“三通一平”。④物资确保。⑤立刻付款。⑥技术确保。⑦施工监督。⑧组织工程验收。⑨验收结算。 承包方关键义务: ①施工准备。②物资准备。③立刻通知。 ④工程质量。⑤完工验收方面。⑥工程保管。⑦工程交付。⑧工程保修。⑨预防损失扩大。 第七章 建设工程协议管理 第八章 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事件又称干扰事件, 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协议要求不符合, 最终引发工期和费用改变事件。 8.1承包商索赔事件 ⑴业主未按协议要求时间和数量交付设计图和资料, 未按时交付合格施工现场及行驶道路、 接通水电等, 造成工程拖延和费用增加。 ⑵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协议描述不一致。 ⑶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协议要求施工次序, 打乱了工程施工计划。 ⑷设计变更、 设计错误或业主、 工程师错误指令或提供错误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 返工、 停工或窝工。 ⑸工程数量变更, 是实际工程量与原定工程量不一样。 ⑹业主指令提升设计、 施工、 材料质量标准。 ⑺业主或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 ⑻业主指令工程加速。 ⑼不可抗力原因。 ⑽业主未立刻支付工程款。 ⑾协议缺点。如条款不全、 错误或前后矛盾, 双方就协议了解产生争议。 ⑿物价上涨, 造成材料价格、 工人工资上涨。 ⒀国家政策、 法令修改。 ⒁货币贬值, 使承包商蒙受较大汇率损失。 8.2业主索赔事件 ⑴承包商所施工工程质量有缺点。 ⑵承包商不合适行为而扩大损失。 ⑶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⑷承包商不正当放弃工程。 ⑸协议要求承包商应负担风险事件。 8.3索赔分类 按索赔目分类: 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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