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模板.docx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9498602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5.63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模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订立注意事项模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设计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篇一: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注意事项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协议签订过程中, 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行为。   建设施工协议签署四项注意   建设施工领域现在出现众多相关工程款清欠、 签证、 索赔等施工协议纠纷, 首先是因为施工企业市场地位、 建设领域经营习惯和行业通例等经济原因造成, 其次则是因为当事人在签署协议、 推行协议过程中缺乏相关意识、 知识和经验, 埋下法律风险而造成。   一、 签署协议时应该审查施工协议主体   案例: 甲企业XX年9月取得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XX年12月取得一级资质;乙企业不含有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XX年11月, 乙企业以甲企业名义取得一笔1万平方米幕墙工程业务;随即, 甲企业与乙企业之间签署了一份内部承包协议。工程完工结算时, 发包方认为甲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施工协议无效, 拒付工程款。   评析: 上述案例中, 甲企业超越资质签署协议本属无效, 但因为甲企业在工程完工之前取得了必需资质, 依据《最高院相关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这类协议会按有效处理。不过, 因为涉案协议归根结底是乙企业为承揽业务而借用甲企业名义签署, 假如发包方有证据证实这个事实, 则乙方行为依据上述司法解释属于借用资质行为, 协议仍会被认定为无效。另外, 怎样认定甲企业和乙企业之间内部承包协议效力在实践中, 内部承包协议存在多个形式。第一个形式, 两个没相关联关系法人之间签署内部承包协议, 这属“名为内部承包, 实为非法转包”情况, 协议无效, 本案即属此例。   第二种形式, 集团企业内部承包给下属子企业或其她关联企业。因为这类协议仍然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签署, 所以这种形式仍然应该被认定为非法转包。   第三种形式, 内部项目部承包工程。在项目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本身是企业职员情况下, 内部承包协议正当有效。在项目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不是职员情况下, 签署内部承包协议属于借用资质行为, 所以无效。   尽管因为承包人资责问题而造成施工协议无效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参考协议约定结算工程款, 但当事人仍然存在着负担行政责任、 项目亏损、 质量事故责任、 刑事责任等各类法律风险。所以, 发包人(不管是业主还是施工企业作为总包方)在签约时, 应该严格审查承包人资质。除此之外, 还需要审查其资信、 业绩。而且, 在审查时应注意采取相关核查方法, 仅仅看缔约对方报送文件, 是远远不够。   二、 注意约定合理付款方法   案例一: 甲乙双方签署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 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总承包人。相关工程款支付, 双方有这么约定: “取得验收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 付至经造价师审核已完工作量总价85%。 ”   案例二: 甲乙双方签署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 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总承包人。相关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 “银行转账, 分11期每个月定额支付, 具体支付金额立刻间见协议补充条款。 ”   评析: “案例一”中相关付款方法支付, 其后半部分“经造价师审核”这个约定是不明确和无法掌控, 假如发生了7个工作日以后造价师审核工作仍未完成情形, 将会使条款陷于自相矛盾境地。此时争议产生将无法避免。“案例二”将付款时间固定下来, 但其约定付款进度却没有结合工程进度, 对于发包方而言, 存在很大法律风险。假如工程进度出现了延误, 但发包方却依约无法延付工程款, 这种不合理约定极易造成合作双方产生纠纷。所以, 当事人应注意约定合理付款方法, 确保付款节点可明确性及其合理性。   三、 工期和工期调整约定技巧   案例: 甲乙双方签署工程施工总承包协议, 约定乙方作为某写字楼工程总承包人。相关工期, 双方约定: “开工日期为XX年12月1日, 工期300天。 ”   评析: 相关工期, 要注意两个方面: 第一, 案例协议中开工日期应该注明“暂定”;第二, 通常施工协议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义务。但假如发包方在未办出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承包方施工, 这在司法实践中, 如没有尤其约定, 在没有办出施工许可证这段时间内施工期, 应计入工期。所以, 作为施工方, 首先应坚持无证不施工标准, 但假如基于尤其原因只能施工, 能够同发包方约定, 在施工许可证未办出时施工, 施工时间不应算入工期。   另外, 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时候, 应该明确, 对于施工方递交工期调整汇报, 发包方应该在几日内回复, 如不回复视为认可。这么能够有效保护施工方正当权益。   四、 签署建设施工协议时应注意其她问题   1、 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   质量条款通常包含 “质量等级”、 “验收标准”、 “特殊标准”约定。相关“特殊标准”, 曾经有一个案子, 协议中约定要达成国外某教授认可标准, 这就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很大风险, 因为这个标准是一个主观标准, 不确定、 无法预见。对此, 我们在施工协议签署时要预防这种情况产生。   2、 多个方法结合约定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条款应该经过结合“文字描述”、 “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 “界面划分”多个方法进行约定。“界面划分”较多发生在工程总承包领域, 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土建、 安装、 钢结构分包给不一样单位施工时, 各分包单位之间界面划分就十分关键, 而且工程总承包往往存在边设计边施工情形。   3、 违约责任应该约定具体   违约责任约定方法有: “概况性约定”、 “具体约定”两种方法。提议对于关键义务分别做具体约定, 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   另外, 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责任方法, 比如违约金计算、 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衔接等。   总而言之, 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 项目经理、 建造师来说, 一定要跳出传统协议签署、 工程管理定势思维, 逐步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审阅工程管理及协议签署。只有这么, 我们在签署施工协议时, 才能够把问题处理得更妥善, 从而在法律层面上做到万无一失。   一、 相关定作物问题   1、 原材料消耗定额问题: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 为了预防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原材料, 能够在签署协议时要求承揽人使用原材料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省标准使用原材料, 假如超出原材料消耗定额应负担对应责任。   2、 定作物样品封存保管问题:   若存在定作物样品, 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定后签字。另外, 样品保管问题通常是定作人提供样品通常由承揽人保管, 承揽人提供样品通常由定作人保管。所以, 在签署协议时要要求保管人保管义务, 并要求若保管不妥造成损失或丢失应负担对应责任。   3、 定作物后期确保问题:   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初就发觉问题, 所以定作人能够在协议中要求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确保定作物质量合格问题, 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 保管不妥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 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无偿修复或更换。另外, 质量缺点造成定作人损失, 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 相关支付款注意事项   1、 定金条款要求:   在签署协议时, 当事人若采取定金担保方法, 定金数额通常以协议总额20%为限, 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时要求, 若是承揽人违反协议时, 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 若是定作人违反协议时, 承揽人不返还定金。   2、 相关结算方法应注意:   结算方法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清结方法, 包含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要注意, 除了国家许可使用现金推行义务以外, 承揽协议结算必需经过银行转帐结算。   三、 相关协议中提交定作物要求   1、 提交期限问题:   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需途中时间;   2、 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   协议中应要求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 应该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实施。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注意事项   时间: XX-02-13 20:24:41 文章分类: 财产分割   一、 建设工程协议主体   1、 在签署建设工程协议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资格。因为一项工程, 事关重大, 其不仅关涉到财产损失, 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生命安全, 协议当事人选择在建设工程协议中至关关键, 选择建设工程协议主体应从以下多个方面考虑:   (1)资质能力, 是否含有从事建设工程资格;   (2)施工能力;   (3)财务情况, 承包人资金情况;   (4)承包人人才技术状;   (5)承包人社会信誉;   注意: 承包方二级企业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署协议。   2、 更应注意承包商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   3、 协议签字、 盖章主体应与发包人、 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二、 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   在协议签署形式上、 就存在总包协议和分包协议两种具体形式。它分别由勘察、 设计、 施工三项工程组成。能够包给一个单位签署总包协议再由总包单位与其她单位签署分包协议, 各分包单位在勘察、 设计、 施工进度、 质量, 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 对总包单位全方面负责。依据《协议法》要求, 发包人能够与总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协议, 也能够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 施工人签订勘察、 设计、 施工承包协议。发包人不得将应该由一个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多个承包人。   三、 建设工程协议关键条款   其协议关键条款, 即协议关键内容和关键, 确定了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推行协议保障, 也是协议争议时处理纠纷依据。对此必需具体明确加以要求。   1、 相关监理   工程建设实施监理制度, 对确保工程质量关系重大。《协议法》专门要求, 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该与监理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委托监理协议。发包人与监理人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 应该依据《协议法》委托协议以及其她相关法律(如建筑法)、 行政法规要求。   2、 相关工期   (1)、 开工日期前明确。   (2)、 完工日期需要明确。   3、 协议价款应注意:   (1)、 《协议书》第5条“协议价款”填写, 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要求, 非招标工程协议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 协议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条款, 要求第一要协议, 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 暂估价、 概算价、 都不能作为协议价款, 约而不定造价不能作为协议价款。   4、 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 双方各自工作具体时间要填写正确。   (2)、 双方所做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具体。   (3)、 双方不按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范围、 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5、 对工程进度拨款和完工结算程序做出具体要求。   通常情况下, 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 但怎样申请拨款, 需报何种文件, 怎样审核确定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怎样处理, 往往缺乏具体协议要求, 引发争议, 影响工程施工。通常协议中对完工结算程序要求也较粗, 不利操作。所以, 协议中应尤其重视拨款和结算程序约定。   6、 协议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填写第23条款协议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固定价格、 可调价格、 成本加酬金三种方法, 约定一个写入本款。   注意事项:   篇二: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工程协议前, 要细心研究协议条款, 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本身情况, 设想在改造中可能出现问题, 事先提出处理方法。协议条款用词要正确, 发包人和承包人义务、 责任、 权利要写清楚, 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协议条款留下漏洞, 给协议推行带来困难, 使施工单位正当权益蒙受损失。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应充足注意并处理好下列问题:   1、 仔细阅读使用协议文本, 掌握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法律、 法规要求   现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普遍采取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订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及协议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署协议前仔细阅读和正确了解“通用条款”十分关键。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协议用语确切含义, 引导协议双方怎样签署 “专用条款”, 更关键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尤其约定时, “通用条款”中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协议约定。   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法律、 法规要求关键有: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资质管理要求》、 《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 《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要求》等。   2、 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 对发包人主体资格审查是签约一项关键准备工作, 它将不合格主体排斥在协议大门之外, 将造成协议伪装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 为未来协议能够得到立刻、 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依据中国法律要求, 从事房产开发企业必需取得对应资质等级, 承包人承包项目应该经依法同意正当项目。违反这些要求, 将因项目不正当而造成所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无效。所以, 在签订协议时, 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取得对应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 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资格, 审查工程项目正当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3、 相关工期、 质量、 造价约定, 是施工协议最关键内容   “工期、 质量、 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专题, 相关这三个方面协议条款是施工协议最关键内容。   (1)实践中相关工期争议多因开工、 完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   之日”、 “验线之日”之说: 完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 “交付使用之日”、 “申请验收之日”之说。不管采取体积廉洁, 均应在协议中给予, 并约定开工、 完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 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主体, 完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进行。所以, 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参与验收单位、 人员, 采取质量标准, 验收程序, 须签署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处理措施等。   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最常见纠纷是对工程造价争议。因为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 现场工程量和材料差价发生, 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 不作调整”。协议中必需对价款调整范围、 程序、 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 现场身份证、 材料价格签发、 确定作出明确要求。   4、 对工程进度拨款和完工结算程序做出具体要求   通常情况下, 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 但怎样申请拨款, 需报何种文件, 怎样审核确定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怎样处理, 往往缺乏具体协议要求, 引发争议, 影响工程施工。通常协议中对完工结算程序要求也较粗, 不利操作。所以, 协议中应尤其重视拨款和结算程序约定。   5、 总包协议中应具体要求发包方、 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 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协议和分包协议, 法律对发包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标准性要求, 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收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现象, 所以, 在总包协议中应该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 便于操作, 避免纠纷。   6、 明确要求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明确要求, 企业法人对它法定歈 及其它工作人员经营行为负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 发包方、 承包方、 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 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 由此造成双方无须要纠纷和损失。协议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管理人员名单, 明确其各自职责和权限, 尤其应将含有变更、 签证、 价格确定等签认权人员、 签认范围、 程序、 生效条件等要求清楚, 预防其她人员随意签字, 给各方造成损失。   7、 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协议《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 义务、 费用等怎样划分均作为具体要求, 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 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中国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 运筹、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可能性极少, 较常见是风, 雨、 雪、 洪、 震等自然灾难。达成什么程度自然灾难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通用条款》未明确, 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 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对可能发生风、 雨、 雪、 洪、 震等自然灾难程序应给予量化。如几级以上大风、 几级以上地震、 连续多少天达成多少毫米降水等等, 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以免引发无须要纠纷。   8、 利用担保条件, 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时, 能够运使用方法律资源中担保制度, 来防范或降低协议条款所带来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同时, 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除上八个方面外, 签署协议时对材料设备采购、 检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违约责任等条款也应充足重视, 作出具体明确约定。任何一份施工协议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 协议推行中还应依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刻签署补充协议、 变更协议, 调整各方权利义务。   篇三: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签订及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签订及注意事项   解美川   (江苏佳和置业有限企业, 江苏常熟)   【摘要】 施工协议是建设工程协议中关键协议; 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源头; 是进行工程建设质量、 进度、 成本控制依据之一。提升工程管理人员协议签署管理水平, 防范协议风险, 降低协议纠纷, 维护本身权益是加强工程管理关键。   【关键词】 施工协议签订依据; 签署程序; 注意事项; 审查关键点   《协议法》第二条将协议定义为“平等主体自然人、 法人, 其她组织之间设置、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任何协议均含有三大要素, 即主体、 客体和内容。主体指签约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客体也叫标, 如: 工程项目、 货物、 劳务等; 内容指当事人之间具体权益和义务。   从协议理论上说, 建设工程协议也是广义承揽协议一个。建设项目关系多元性、 多变性、 金额大、 履约周期长等特征、 竞争猛烈等原因, 组成和加剧了工程协议风险性。施工协议又是建设工程协议中关键协议, 是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源头, 是进行工程建设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费用控制关键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开发企业工程协议管理工作, 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工程协议管理水平和相关法律常识, 指导工程协议签署工作, 维护本身权益, 防范协议风险, 依据以往协议签署中经验和教训写了《〈建筑工程协议〉签订及注意事项》一文, 供大家在以后协议签署中参考。   1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签订依据和条件    施工协议签订依据   (1)《中国协议法》   (2)《中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管理措施》   (4)《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    施工协议签订应含有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同意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和关键建筑材料设备起源已经落实   (4)经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工程, 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内容和签署程序    施工协议内容   承发包方应尽可能采取标准协议范本签订施工协议, 通常按所选定标准协议示范文本(国家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GF-1999-DZ01)或双方约定协议条件协商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关键适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 民用住宅, 工业厂房, 交通设施及线路, 管道施工和设备安装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由《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并附有三个附件: 《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发包方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协议书   《协议书》要求了协议当事双方最关键权利和义务, 要求了组成协议文件及协议当事人对推行协议义务承诺, 协议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协议书》内容包含: 工程承包范围, 协议工期, 质量标准, 协议价款, 组成协议文件及双方承诺书等。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依据《协议法》, 《建筑法》,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管理措施》   等法律、 法规, 对承发包方双方协议义务做出要求, 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一些条款做了修改, 补充或取消外, 其它条款双方都必需推行。   《通用条款》含有行施通用性, 基础通用于各类工程。《通用条款》共有   11部分47条。基础内容包含:   ㈠ 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包含词语定义、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语言文   字和通使用方法律、 标准及规范和图纸。   ㈡ 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包含: 工程师、 工程师委派和指令、 项目经   理、 发包人工作、 承包人工作。   ㈢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包含: 进度计划、 开工及延期开工、 暂停施工、   工期延误和工程完工。   ㈣ 质量和检验。包含: 工程质量、 检验和返工、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重新检验、 工程试车。   ㈤ 安全施工。包含: 安全施工与检验、 安全防护、 事故处理。   ㈥ 协议价款与支付。包含: 协议价款及调整、 工程预付款、 工程量确   认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㈦ 材料设备供给。包含: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㈧ 工程变更。包含: 工程设计变更、 其她变更和确定变更价款。   ㈨ 违约、 索赔和争议。包含: 违约、 索赔和争议。   ㈩ 其她。包含: 工程分包、 不可抗力、 保险、 担保、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   艺,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协议解除、 协议份数和补充条款。   (3)专用条款   因为建筑工程条件各不相同, 《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各个具体工程,   所以《专用条款》对其作必需修改和补充, 使《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成为双方统一意愿表现。《专用条款》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 但关键是空格, 由当事人依据具体情况给予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 补充。   (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附件, 是对施工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深入明确, 并使协议当事人相关工作一目了然, 便于实施和管理。    施工协议签署程序   施工协议作为协议一个, 其签署也应该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从协议法角度分析, 经过招标方法签署协议,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 投标文件是要约, 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发包人经过招标方法选择施工承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中标人应该与发包人立刻签署施工协议, 对双方责任、 义务、 权益等协议内容做出深入文字明确。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 中标人应与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 签署施工协议。投标书中已确定协议条款在签署时不得更改, 确定协议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发包方应依据协议条件逐条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承发包双方对协议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 即可正式签署施工协议文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施工协议即生效。   3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签订方法及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协商和填写方法   《协议书》共十条, 其中需协商和填写有六条, 其中:   ⑴ 工程概况   本条应正确写出工程名称; 具体地址; 工程内容, 关键包含建筑规模和结构特征。   ⑵ 承包范围   关键指是否包含土建、 设备安装、 装饰装修等工作, 并注明其中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交接部位。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方法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相关内容。   ⑶ 协议工期   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中约定, 按总日历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计算承包天数, 在协议中应明确开工和完工日期。假如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承诺工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 协议书中应按承包人承诺工期为准。假如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部分工程, 在专用条款中应给予明确。   工期计算可参考建设部《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XX)38号文实施。   工期定额依据地域类别、 建筑规模、 结构类型、 檐口高度等指标编制, 总工期=±以下工期+±以上工期。   群体建筑工期通常在单栋工期基础上增加15~25%, 抢工期项目, 许可在定额工期基础上下浮20%计算协议工期; 超出20%, 通常给1~5%赶工费, 通常补助2%。   ⑷ 质量标准   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要求通常填写为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②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③ 相关安全和功效检测资料应完整。   ④ 关键功效项目抽检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⑤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对于有评优要求可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XX)该标准适用建筑工程在质量合格后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且是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价标准。各类奖项评优, 也可按各类评优标准填写, 如: 鲁班奖、 姑苏杯、 扬子杯等。   ⑸ 协议价款   ① 协议价款确定   招标工程协议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② 追加协议价款   指协议推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协议价款情况, 经发包人确定后按计算协议价款方法增加协议价款。   ③ 协议计价方法确定   下列三种确定协议价款方法, 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取其中一个。 a、 固定价格协议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协议价款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协议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应该在专用条款约定。   b、 可调价格协议   协议价款可依据双方约定而调整,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c、 成本加酬金协议   协议价款包含成本和酬金两部分, 双方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组成和酬金计算方法。   d、 工程预付款约定   专用条款内约定是否预付款及付款总额, 一次或分阶段支付时间和每次付款百分比(或金额)、 扣回时间和每次扣回计算方法、 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预付款保函等内容。   e、 支付工程进度款约定   其支付时间和方法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进度款能够按月支付、 按完成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法。对协议内不一样工程部分或内容也可采取不一样支付方法。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签订应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是依法保护承发包双方权益法律文件。为了防范协议纠纷, 在签署协议过程中除了上述填写方法, 下述诸方面应引发注意:   (1) 对承包方应了解内容:   对承包方(总包、 分包、 专题承包等单位)履约能力应认真分析判定, 其中:   ㈠ 资质情况(尤其是专题资质)   ㈡ 施工能力(业绩)   ㈢ 财务情况(是否含有与承包工程相适应资金能力)   ㈣ 社会信誉   ㈤ 外地企业是否当地注册登记   对承包方二级企业和工程处, 非独立法人不能签署协议。   (2) 相关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界定是工程项目范围管理内容, 是防范协议纠纷和扯皮关键方面。在签署协议时, 应认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围界定和文字描述, 关键可考虑下述事项。   ㈠ 应明确界定与相关相连接工程之间具体分界部位, 具体描述举比如: 单体建筑工程:   ① 给排水系统与室外给排水系统工程可界定为出外墙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进位, 管井及接头由室外施工方负责等。   ② 散水以内土建工程(含散水、 室外台阶)、 给排水、 电气照明、 防雷接地安装及预留预埋属协议范围, 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③ 本协议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导、 应急照明安装)门窗等安装工程, 但含以上部分安装后补洞、 补灰、 补砖等配合工作。   ㈡ 应符合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要求和有利于工程总包验收、 分包验收及专题验收要求。如: 人防工程中, 统一由消防验收通风工程与消防工程分别包给不一样队伍施工, 在系统专题验收报验时总包分包之间轻易扯皮。   ㈢ 应符合工程定额分部分项工程内容要求。如: 塔吊基础施工与完成后基础拆除、 土方工程中挖基槽及修整边坡等, 均应按定额工程内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围, 预防工程内容反复和结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纠纷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解释》, 第二十二条对上述方面问题做出了解释, 可供参考。   (3) 相关协议价款   ㈠ 协议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条款, 应做到第一要有协议, 第二要明确确定。如: 暂定价、 暂估价、 概算价等都不能作为协议价款。约而不定造价不能作为协议价款。   ㈡ 采取固定价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种类。如: 总价包死(闭口价)、 单价包死, 还是部分总价包死, 以免履约过程中争议。同时, 固定价格必需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或绝对值法)对于风险范围以外风险费用, 应约定调整方法。   ㈢ 工程量变更程序及计价方法均应明确说明, 预防只有工程量变更程序性条款, 却无计价方法条款, 引发双方扯皮。   财建【XX】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措施》第八条对协议价款方面问题做出了解释。   (4) 材料设备供给条款   应具体填写材料设备供给具体内容、 品种、 规格、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提供时间和地点。   应约定供给方、 现场施工方、 发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设备供给、 运输、 拆验、 现场保管等步骤具体责任及结算方法。   应明确界定材料设备供给付款具体标准。如: “货到付款”、 “货到全付款”等说法, 即没有界定具体货名, 也没有到货数量和验收标准, 轻易造成供货方到部分货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诉求。   (5) 质保金返还   依据法规要求, 各分项工程质保期是不一样, 在协议中应重申法定(或约定)各分项工程质保期限, 同时, 明确各项质保金返还期限。不要简单约定: “质保期届满ⅹⅹ天内返还”不明确说法。同时应注意质量保修期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