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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收治急诊住院病人要求
各科室:
急诊科是医院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前沿窗口, 担负着多种急危重病人接诊和救治任务。多年来, 伴随急诊科设施、 设备了改善, 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急诊规章制度。不过, 伴随医院发展, 各专业科室越分越细, 深入强化专病专治管理, 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确保病人得到最好专科诊疗, 成为医院管理关键内容。依据医院工作实际, 特对收治急诊病人作以下要求:
(一)病人收治基础要求
1.对专科性不强疾病, 可依据临床专科技术力量和设备条件收治病人到对应专科;
2.患者如有多个疾病并存时, 以关键疾病确定收治科室;
3.由原发病引发并发症, 而并发症是目前诊疗关键对象时, 则以并发症确定收治科室;
4.同一个疾病内、 外科均可收治时, 则以有没有手术指征确定收治科室;
5.如病人所患疾病多科均可收治, 但患者已经有明确住入某诊疗科室诊疗要求时, 可在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 尊重病人选择;
6.对临时诊疗不清病人, 一旦确诊后, 应立刻转对应专科诊疗;
7.在任何时候, 必需坚持急症、 重症病人优先收治标准,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急、 危重症病人。
(二)各专科病人收治
1.内科病人: 按我院内科设置, 以疾病首要诊疗或危及患者生命关键疾病收治相关科室, 分心血管内科、 老年保健科、 神经内科、 血液内科、 内分泌风湿科、 消化内科、 呼吸内科、 肾病内科、 肿瘤科、 感染科、 儿内科(包含新生儿科)等。
2.外科病人:
(1)儿外科、 心胸外科、 神经外科(一、 二)病区(按单双数收住)、 泌尿外科及男科按相关疾病收治到相关科室。
(2)一般外科疾病
(3)骨科疾病按: 烧伤整形收住烧伤科; 手外伤及断肢(断趾)再植收治手足外科; 关节疾病与损伤、 脊柱及脊髓相关疾病、 其她创伤性骨科疾病收治骨科(一、 二)病区。
3.其它科室: 当急诊科医师碰到眼科、 耳鼻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妇产科、 儿科等专科疾病时, 由急诊科引导员引导病人直接到各专科就诊, 或紧急情况下在完善初步检验后, 请专科医师到急诊科看病人。
4.急诊科病区收治病人范围:
(1)多种中毒患者;
(2)电击伤无外科特殊处理患者;
(3)心脑血管疾病进展期不宜搬动需要就地抢救患者;
(4)多种急、 危重症需要做生命体征支持诊疗患者。对病情稳定患者依据情况合理分流到相关专科。
(5)对收治诊疗不明病人, 需立刻申请组织全院会诊, 明确后再转入相关科室。
5.重症医学科收治病人范围及收治程序
(1)收治范围
急性、 可逆、 已经危及生命器官或者系统功效衰竭, 经过严密监护和加强诊疗短期内可得到恢复患者
存在多种高危原因, 含有潜在生命危险, 经过严密监护和有效诊疗可能降低死亡风险患者
在慢性器官或者系统功效不全基础上, 出现急性加重危及生命, 经过严密监护和诊疗可能恢复到原来或靠近原来状态患者。
其她适合在重症医学科进行监护和诊疗患者, 如重大手术后需要亲密监护和复苏, 如心血管手术后, 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 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2)收治程序
转入收入ICU患者, 标准上需依据ICU收治标准, 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 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立刻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她科室经会诊后转入患者, 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 且做好交接班, ICU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需由ICU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3)转出标准及程序
3.1转出标准
第一优先权转出条件: 当患者不需要加强监护诊疗, 或者当诊疗失败具短期预后差, 经过连续加强监护诊疗恢复或好转可能性小。后者如患者包含三个或者更多器官衰竭, 经深入处理无反应患者。
第二优先权转出条件: 当忽然需要加强诊疗可能性降低者。
第三优先权转出病人: 当加强诊疗需要已不存在时, 必需转出, 但经过连续加强诊疗其恢复或好转可能性小者, 可能提前转出。比如: 后者或许包含患者伴有晚期疾病(如慢性肺部疾病, 末期心脏或肝脏疾病, 广泛转移肿瘤等)。
3.2转出程序
患者转出ICU标准上由主管医师决定, 转出时必需向病房医师仔细介绍目前诊疗, 电解质, 血常规及血气分析情况, 现在诊疗标准和 用药情况, 现有液体成份和浓度, 有没有特殊用药及剂量, 浓度, 有没有并发症, 需尤其注意观察和处理问题, 深入诊疗和护理问题等, 并将上述内容写入转科统计中。
患者转出应由ICU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决定, 少数患者可直接出院。
(三)质控考评
为确保急诊科对急、 危重病人合理收治, 医院将严格考评急诊科收治住院病人情况。
1.医务处依据信息统计科提供急诊科收治病人汇总情况进行考评。对不按专科病种收治病人医务人员提出通报批评, 每个月跨科收治病人数超出其收治病人总数10%医务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处罚。连续两次出现上述问题医务人员给予待岗1个月处罚。门诊部加强对急诊留观病人考评。
2.各临床科室应充足信任急诊科医师, 不得干扰急诊医师诊疗活动。
3.各临床科室应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立刻参与急诊抢救和会诊工作。 急诊实施首诊负责制,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
4.急诊科应依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要求, 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抢救诊疗工作, 确保急诊救治立刻完成。
5.严禁临床科室给急诊科医务人员收治病人好处费; 不然, 医院将对双方分别处以两倍罚金, 并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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