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重庆铬辉金属制品有限企业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 公正标准经友好协商, 决定就甲方承接
工程人工劳务分包给乙方, 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以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及具体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
二、 工程量:
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工程量工程验收工程量为准。
三、 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由甲方出具工程相关图纸经双方确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情况, 经双方协商得出以下人工劳务单价:
1、 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 ;
2、 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 ;
3、 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 ;
4、 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 ;
5、 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元/ ; 工程单价实施包干制, 单价内容包含(原材料到场上下车人工费、 制作加工人工费、 完成产品进出场上下车人工费、 施工现场安装人工费、 二次搬运转运人工费); 油漆班组还包含工程验收前油漆补漆人工费用。如工程单价包含有辅材及机具费用需在前方单项明细中注明; 乙方自行配置辅材及机具, 包含(工程施工中所需电源线、 电动工具及配件、 焊接和打磨设备及所需配件辅材)甲方不在提供, 甲方负担辅材为: 预埋件及固定螺栓, 焊条。总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
结算金额=现场收方工程量*工程单价+现场临时人工费用(以现场签证单经双方签字确定为准)。
四、 工程付款:
工程在乙方进场后, 由甲方统计乙方进场人数, 按人民币 元/天发放生活费, 生活费每七天发放一次。乙方如需申请大额工程款不能超出工程实际完成量50%含生活费。余下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年底结算时一次性结清。
五、 工期要求:
本协议总工期为: 天。乙方进场之日为工程工期开始之日。乙方应根据甲方与发包方施工协议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单位土建方造成工期延期以此顺延)。现场如有室外工程和室内工程由乙方自行安排, 阴雨天工期照算, 乙方不得按阴雨天延后工期。如全是室外工程阴雨天以此顺延。
六、 工程质量要求:
以工程总发包方验收合格工程质量为准。如乙方不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返工费、 材料费及其她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负担。
七、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进场后协调工作, 主动完善现场所需部分相关施工手续。
2、 甲方应把主材和部分辅材立刻送到现场, 不得有让乙方无材料而误工现象, 如因甲方材料影响到乙方而误工所产生误工费按每人150元/天计算。
3、 由甲方为所在项目施工人员购置意外保险。
4、 甲方因主动给予乙方出具施工图纸, 配合乙方熟悉施工现场场地, 落实班组现场住宿及现场用电问题。
5、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后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及技术交底, 在施工工程中对乙方安全及工艺进行检测和监督。。
八、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主动与甲方直接管理此项工程施工责任人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并能够随甲方工期要求对人员进行自我调配, 确保在人员上调配上不影响整个工程进度。
2、 乙方必需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协议内工作, 拖延工期所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部负担。
3、 乙方应本着节省材料成本标准施工。含有保管材料、 机具、 辅材责任。如发生人为损坏、 丢失、 浪费材料、 机具、 辅材现象所产生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4、 乙方在本协议书上正式签字后不得已任何理由要求上涨施工单价而罢工、 示威、 游行等影响工程进度及甲方企业形象行为。
5、 乙方安装工人必需持有身份证, 严禁带伤病人员、 55岁以上年老者进场施工。
6、 乙方应组织班组人员参与有甲方安排安全技术交底会议。
九、 施工质量及安全责任:
1、 乙方必需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 文明施工。
2、 乙方工人因疾病、 饮酒、 年老、 痨劳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3、 在工程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需按甲方施工要求作业。高空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需穿戴安全绳, 进入施工现场必需戴安全帽, 进入施工现场时需穿着同一工作服。
4、 甲方在现场检验到乙方施工人员未按甲方安全要求配戴安全方法时, 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二次处乙方违约金1000元, 第三次要求乙方直接解聘, 并扣除乙方违规人员及现场施工责任人全部施工工资作为违约金。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需切记“安全第一、 生产第二”标准。按国家建筑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及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文明施工, 产生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
6、 乙方不按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造成返工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7、 乙方雇请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工伤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责任、 非公责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如甲方所以而负担赔偿责任后, 有权向乙方追偿, 有权扣除乙方施工费用以充抵赔偿款, 对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 违约责任:
1、 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罢工, 不得有示威、 游行等影响工程进度事情发生, 如乙方不听从甲方调配安排, 无理取闹、 影响甲方企业形象等事情发生,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处乙方本协议总价款30%违约金。
2、 如其中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10 %违约金。
3、 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故失联甲方数次联络不到本人, 甲方有权进行该工程转包, 乙方需负担该工程再次转包所产生全部损失, 乙方已产生经济效益待该工程完工验收后全部费用及损失扣除后发放。
十一、 协议签署地:
南坪江山多娇映江楼B栋9-2号办公室
十二、 协议使用期:
本协议使用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十三、 协议纠纷处理:
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 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假如协商成, 双方当事人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重庆铬辉金属制品有限企业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