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
合
同
书
发包方: ×××××××××××××××
承包方: ××××××××××××××××
时 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________/________
资金起源: 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方法
承包范围:
三、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以业主方出具开工通告为准
完工日期: 年 7 月 8日
协议工期总天数 79 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五、 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
六、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 本协议协议书及其附件
2、 本协议专用条款
3、 本协议通用条款
4、 招、 投标文件、 报价清单及预算书
5、 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
6、 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技术要求
双方相关此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 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工程、 肢解分包工程。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她应该支付款项。
十、 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 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取《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1.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1)本协议协议书及其附件、 (2)本协议专用条款、 (3)本协议通用条款、 (1)招、 投标文件及其附录、 (4)相关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技术要求、 (5)设计图纸、 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2.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及规范
2.1 本协议除使用汉语。
2.2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 《中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
2.3适用标准、 规范
适用标准、 规范名称: 实施国家、 省市现行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 规范时间: 无。
中国没有对应标准、 规范时约定: 另行协商。
3.图纸
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由承包人设计经过原设计单位认可。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无
使用国外图纸要求及费用负担: 无。
二、 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师
职权: 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协调, 主持开展施工现场全部工作, 并对工程质量、 进度、 资金支付进行控制。
4.2 不实施监理, 工程师职权: 无
4.3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 按监理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 进度、 资金支付进行控制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 协议以外其它增减项目签证
5.承包人派驻项目责任人
姓名: 周军旗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推行协议约定。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 进场前含有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水、 电接至施工场地时间、 地点和供给要求: 现场已经有条件。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 无。
(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后书面提交。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另行协商确定。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无。
(8)本工程所包含到全部检测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负担, 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费用, 如有遗漏, 均视为投标单位对报价优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无。
6.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到时由发包人委托。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许可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 提供计划、 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 协议签署后2日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 材料进场时间和数量计划书、 施工设备进场计划、 施工项目部人员组成和具体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监理同意后才能施工, 每七天六报下周施工计划报表, 每个月底提供本月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 乙供材料进场计划等。
(3) 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保卫, 负责施工人员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施工照明。因为承包人原因发生事故, 承包人负担全部责任。
(4)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要求: 无。
(5) 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 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帮助承包方办理相关手续,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罚款由承包方负担。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 直至工程完工验收交付前承包方负责保护, 并负担费用。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 实施《通用条款》对应部分。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 施工场地部署、 机械、 材料堆放, 施工垃圾处理等应符合南京市相关要求, 文明施工, 确保工完场清。
(9) 承包人应根据图纸要求做好幕墙施工过程中与其它施工单位配合工作。
(10) 协议约定承包人此项目责任人必需确保按时在项目部上班, 主持工作, 天天必需到发包人签四处签到考勤, 缺勤按500元每次处罚, 以上处罚假如发生, 受罚单位必需先交纳罚款后, 再领取工程款。
(11) 在施工期间, 承包方职员、 车辆必需根据发包人指定区域通行。
(12)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到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协议签署后2日内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
工程师确定时间: 承包人提交后2日内
8.2群体工程中相关进度计划要求: 无。
9.工期延误
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承包人原因拖延工期由承包人负责; 如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 由发包人负责, 工期顺延。
四、 质量与验收
10.质量标准
10.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详见技术规范。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中间验收。
11.2 质量检验单位由承包人提供, 全部工程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2.工程试车
12.1 试车费用负担: 无
五、 安全施工
13.实施通用条款。
六、 协议价款与支付
14.协议价款及调整
14.1本协议价款采取 包死价方法。
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风险、 人工用工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 风险费用已包含于协议单价中, 以后本工程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1)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人工用工风险、 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
(2)现场条件不利风险(包含场地环境、 基础设施、 道路、 气候、 地质)。
(3)协议价款中包含检验试验费、 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及安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法及多种规费及甲方代乙方或乙方自己去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全部费用。
14.2双方约定协议价款其她调整原因: 在中标范围内为固定总价。可调整内容仅为: 发包人认可设计变更、 标价外增加或降低项目、 发包人、 监理现场签证。
14.3政府规费等与承包方无关。
调整方法: 承包人依据发包人设计变更及增加或降低项目图纸、 现场签证单编制决算。
15.工程预付款
16.工程量确定
以图纸要求工程量为准, 超出图纸范围工程量由发包方确定后按定额计算给承包方。
17.工程款支付
七、 材料设备供给
18.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无。
19.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19.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 该工程在招标要求说明中明确由承包方提供材料, 所供材料必需按设计图纸要求, 含有合格证实、 品质、 色调、 价格、 数量应得到发包人认可, 不然不予付款。材料到货二十四小时前通知发包人、 监理共同验收。发包人有权严禁使用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产品。甲方未指定材料品牌(如铝合金、 玻璃及钢材等), 乙方应采取国产优质产品。
八、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由发包人提前通知监理、 承包人, 承包人应实施变更。变更、 签证增加工程造价, 在完工时进行决算。
(2)全部设计变更、 签证包含工程造价增加都应先估算报工程监理和业主代表同意后实施, 对未实施该手续项目事后不得进行结算, 签复期限最长不超出一个星期。
(3)现场签证必需由发包方负责此工程项目总监签字, 全部包含工程造价改变, 最终以工程结算为准。
九、 完工验收与结算
20.完工验收
20.1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 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提供两套完工图。
20.2 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完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完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工程完工一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资料, 经发包人审核后, 双方依据协议及审计汇报进行工程费用清算工作, 确定工程尾款。
十、 违约、 索赔和争议
21.违约
21.1本协议中相关发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实施。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实施。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实施。
如因发包方施工手续不全或工程款项不能立刻支付到账造成工期延误或相关损失均由发包方负担。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无
21.2本协议中相关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须在协议约定日期内完工, 确因承包人引发工期延误, 发包人有权对此作出对应处罚。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按实赔偿业主损失。
双方约定承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承包人承包工程质量必需符合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如因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承包人须负担由此产生相关费用。
22.争议
22.1双方约定, 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其它
23.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监理, 监理人有权依据下列实际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处罚。以上处罚假如发生, 受罚单位必需先交纳罚款后, 再领取工程款。
23.1上级部门对本工程进行质量检验时, (包含质监站例行检验)发包人、 监理人发觉较严重以上质量问题时, 依据书面统计, 发包人给予每处(条)1000元经济处罚; 若施工质量受到通报批评, 视作承包人全方面推翻协议, 发包人有权撤换施工队伍, 并由承包人负担一切经济损失。
23.2承包人施工过程中, 若出现违反图纸、 规范、 监理通知、 整改通知现象, 监理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且工期不予顺延。
23.3承包方现场人员组成经发包方认可后, 作为本协议关键组成部分。
23.4承包方不管什么原因损坏发包方财产, 承包方要原价赔偿并修复完成, 情节严关键进行处罚。
23.5 承包方提供图纸仅限于施工不提交立案。
24.工程分包
24.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除非发包人同意, 本工程不得分包。一经发觉分包, 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 清退承包人出场, 没收承包人履约确保金, 由此发生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25. 不可抗力
25.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按通用条款实施, 不可抗力认定按政府要求为准。
26.保险
26.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实施。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实施。
27.担保
27.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以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担保方法为: 无。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担保方法为: 无。
(3)双方约定其她担保事项: 无
28.协议份数
28.1双方约协议份数: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29.补充条款:
29.1承包人按付款方法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建筑工程发票。
29.2协议条款如与补充协议书有出入之处一律以后者为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