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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域用电单位安全工作规程
1总则
1、 安全管理
(1) 各用电单位如发生由本单位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事故, 以及本单位关键电器设备(如变压器、 断路器等)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应立刻汇报供电部门及相关单位。事后应填写正式事故汇报, 报送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
(2) 事故发生后, 应立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 分析事故必需实事求是, 尊重科学, 严厉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部放过、 没有采取防范方法不放过”三不放过标准。
2、 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需含有条件
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工作人员必需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 取得电力管理部门措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2电气作业基础安全方法
1、 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运行中高压电气设备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 不可触摸。停电电气设备在未装设底线前视为带点设备。
在运行中高压设备上工作, 依据需要所采取安全方法分为三大类:
(1) 全部停电工作, 指室内高压设备, 包含架空引入线、 电缆引入线及引入线直接连接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 通至邻接带电设备门全部闭锁。
(2) 部分停电工作, 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 或室内虽全部停电, 而通至邻接设备室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指双回路架空线一回路停电或不一样电压等级线路同杆架设时, 其中一层线路不停电。
(3) 不停电工作, 指下列情况:
a、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可能性;
b、 许可在带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上进行工作。
2、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确保安全组织方法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交底制度;
(3) 工作许可制度;
(4) 工作监护制度;
(5) 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6) 工作终止和送电制度。
3、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方法
(1) 停电;
(2) 验电;
(3) 装设接地线;
(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4、 供电部门和用电单位安全联络
(1) 供用电安全联络是指: 用电单位与供电部门之间在相关电气设备受电装置上运行、 检修、 试验、 操作及事故处理等各项工作时联络方法及相关要求。
(2) 由电网高压多电源供电可自动投入或可并路倒闸用电单位和与电网并列运行自备电厂, 应与供电部门签署调度协议。并按协议实施电网调度管理制度。
(3) 用电单位不得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电气设备上(如与供电部门连接隔离开关及引入线等)上装接地线, 进行工作。如必需在上述设备上进行工作时, 应遵守下列要求:
a、 与供电部门订有调度协议用电单位通常情况下可在计划工作日前三天与供电部门调度直接提出申请, 并得到同意, 操作前应有调度下达操作令‘
b、 与供电部门没有调度协议用电单位, 应在工作日前两周向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提出申请, 操作前应向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要操作令;
(4) 用电单位严禁约时停送电。并不得未经申请同意而借系统停电机会自行作业。
(5) 双电源用电单位(包含双回路供电和自备发电设备)应在供电主管部门登记立案并必需有可靠地预防向系统返送电闭锁装置。
5、 用电单位应含有安全用具
(1) 高压用电单位应含有安全用具
a、 高压绝缘杆, 绝缘夹钳;
b、 验电器;
c、 绝缘手套, 绝缘靴、 鞋及绝缘台、 垫;
d、 有足够数量接地线;
e、 多种标识牌;
f、 安全遮拦;
g、 多种登高作业安全用具, 如安全带、 绝缘绳、 安全帽等。
(2) 用电单位所以安全用具必需定时检验试验, 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高压设备工作基础要求
1、 变(配)电所值班工作
(1) 用电单位应依据本单位变(配)电所设备规模、 自动化程度、 操作简繁程度和用电负荷等级, 建立值班制度及配置值班人员。
(2) 变(配)电所值班人员必需熟悉本所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方法, 掌握操作技术, 值班责任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由有值班工作经验人员担任。
(3) 变(配)电所设备容量在630KVA及以上者, 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两人。设备简单、 设备容量小和不关键变(配)电所可单人值班。高压设备由单人值班时应经主管部门同意, 并应含有下列条件:
室内高压设备应有遮拦, 遮拦高度应在1.7m以上, 并上锁。
(4) 单人值班时, 值班人员不许可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或检修工作, 也不能进行装拆接地线工作。
(5) 不管高压设备带电是否,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需移开遮拦时, 必需有监护人在场, 并保持人体、 遮拦或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最小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表要求。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无遮拦时
有遮拦时
人体对绝缘挡板距离
1以下
0.10
------
------
1-10
0.7.
0.35
不可接触
20-35
1.00
0.60
不可接触
110
1.50
1.50
------
220
3.00
3.00
------
(6) 在变(配)电所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 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技术方法及组织方法相关要求, 并应向工作责任人指明停电范围、 工作范围及带电设备位置。
(7) 当事故发生后, 未找到事故原因和对现场未进行妥善处理时, 不许可恢复供电。
2、 高压设备巡视
(1)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 人体与接地点安全距离: 室内应大于4米; 室外应大于8米,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 手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 应带绝缘手套。
(2) 在高压设备区巡视、 操作时应戴安全帽。
3、 倒闸操作
(1) 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2) 停电操作应先分断断路器, 后分断隔离开关, 先断负荷侧隔离开关, 后断电源侧隔离开关次序进行, 送点操作次序与此相反, 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 用绝缘拉杆拉、 合隔离开关或用手动机构分、 合断路设备及隔离开关、 加装绝缘板、 用验电器验电及用绝缘杆装、 拆地线时, 应带绝缘手套, 操作失=室外设备时还应穿绝缘靴。
(4)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 除上条要求外, 使用绝缘杆应带有防雨罩, 雷电时应停止室外倒闸操作。
4、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方法
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电气设备上工作, 必需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方法: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2、 停电
(1)设备停电, 必需把各方面电源断开, 且各方面最少有一个显著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 抽出式配电装置应处于检修位置。为了预防有返送电源可能, 应将与停电设备相关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应将高压熔断器熔丝管取下。
(2)停电操作时, 应先停负荷, 再拉断路器, 最终拉开隔离开关。当断路器两侧都有隔离开关时, 在拉断路器后, 先拉负荷侧隔离开关, 最终拉电源侧隔离开关, 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3、 验电
(1)高压验电必需戴绝缘手套。500V以下设备, 使用低压试电笔检验有没有电压。
(2)线路验电应逐相进行。联络用断路设备或隔离开关检修时, 应在其两侧验电。
4、 装设接地线
(1)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之内, 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2)变(配)电所全部停电时, 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部分装设接地线。
(3)检修母线时, 应依据母线长短和有没有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决定接地线组数。检修10m以下母线, 能够只安装一组接地线。
(4)在室内配电装置上, 接地线应安装在未涂相色漆部位。
(5)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有断路设备或熔断器。
(6)装设接地线必需先接接地端, 再接导体端。拆地线次序与此相反。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 若使用绝缘棒有困难时应确保挂地线时无忽然来电可能。
(7)接地线必需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 严禁用缠绕方法惊醒接地或短路。
(8)接地线应用透明护套多股软铜线, 其截面积应依据当地短路电流值来确定, 并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要求, 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
(9)带有电容设备, 装设接地线前应先放电。
(10)线路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 接地线接地钎子插入地面深度不应小于0.6m。
5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确保安全组织方法
1、 工作票制度
(1) 填写第一个工作票工作范围以下:
a、 在高压电气设备(包含线路)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
b、 进行其她(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作业安全技术方法工作。
(2) 以下多个工作能够不填写工作票:
a、 事故紧急抢修工作;
b、 线路运行人员在巡视工作中, 需登杆检验;
c、 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
在进行(2)、 (3)项工作时, 应有些人监护
(3) 一个责任人, 一个班组, 在同一时间内只能实施一张工作票。
(4) 工作票由工作责任人填好后, 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责任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5)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责任人、 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2、 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工作责任人在工作开始前, 应依据工作票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 质量要求、 人员分工、 停电范围和各项安全方法。
3、 工作监护制度
(1) 工作监护制度是确保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关键方法。监护人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监护人通常由工作责任人担任。
(2) 监护人或专责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时, 应由工作责任人现场指派了解相关安全方法人员接任监护, 使监护工作不致中止。
4、 工作终止和送点制度
工作终止, 送电前应检验工作以下:
(1) 拆除接地线组数与挂接组数是否相同, 确定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2) 所装临时遮拦、 标示牌是否已拆除, 永久安全遮拦和标示牌等安全方法是否已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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