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络方法:
通信地址: 邮编: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络方法:
通信地址: 邮编:
居间人(居间方):
立案证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通信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络方法:
经纪执业人: 联络方法: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买受人、 出售人、 居间人在“平等、 自愿、 公平”基础上, 经过友好协商, 针对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 委托居间具体事项
出售人和售买人委托居间人促成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 标为 房产。
出售人委托具体事项, 包含出售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汇报签订《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机会或者签订《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提供对应服务。
买受人委托具体事项, 包含买受人委托居间人向其汇报签订《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提供对应服务。
二、 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具体内容
(一)接收买受人购房委托, 并提供相关信息给买受人, 另外还要陪其看房。
(二)负责查验出售人和买受人资格, 以及房地产产权信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负责将出售人卖房目, 以及该存量房(二手房)基础情况和相关事项正确传达给买受人。
(四)接收出售人售房委托, 并为出售人立刻寻求适合买受人。
(五)为出售人和买受人签署《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提供对应服务。
(六)为买受人咨询银行抵押贷款等相关事项具体操作方法。
(七)负责将买受人买房目等正确地传达给出售人。
(八)为出售人和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对应服务。
(九)主动配合出售人和买受人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三、 居间服务时间确定方法
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应从接收出售人委托时开始, 至出售人和买受人签署《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时结束。
四、 出售人和买手权利和义务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对相关买卖内容进行确定。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在居间人没有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签署时, 有权拒交支付佣金。
(三)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在签署《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之前向相关人员了解与本协议相关信息。
(四)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要求居间人解答相关税率、 现实税种等问题。
(五)出售人和买受人不应泄露居间人提供相关秘密信息。
五、 居间人权利和义务
(一)向出售人和买受人汇报签订《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机会或者为《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签订提供对应服务。
(二)居间人应根据出售人和买受人委托, 将所知道相关信息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三)居间人负责将现行税种、 税率等情况告诉出售人和买受人。
(四)居间人在促成《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签订时, 有权要求让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对应佣金。假如出售人和买受人因故 签订该协议, 而且不是居间人过失, 那么居间人有权要求出售人和买受人支付对应酬劳。
(五)居间人应保持对相关事宜进行保密, 而不得私自向她人泄露。
六、 收取佣金具体要求
居间人在出售人和买受人签署《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时, 应向买受人收取该存房量成交价 %作为佣金, 即 币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向出售人收取该存量房成交价
%作为佣金, 即 币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另外, 居间人向出售人和买受人累计收取佣金应低于该存房量成交价2.5%。
七、 其她相关要求
居间人应出售人和买受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并按摄影关要求约定进行划转。其中, 开户银行为 , 账号为 。
(一)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使用居间人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经协商决定进行自行结算, 签署对应《交易结算自行划转申明》, 供相关机构备查。
八、 违约责任
(一)居间人假如有意隐瞒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相关情况, 而且是出售人和买受人利益遭到损害, 那么出售人和买受人有权解除该协议, 居间人应退还全部佣金, 而且负担对应责任。
(二)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根据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中约定立刻支付全额佣金。
九、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与其她文件发生冲突时处理措施
出售人、 买受人、 居间人三方在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签署之前承诺及协议, 假如存在不统一情况, 则应以该协议为依据。
十、 协议法律适用与纠纷处理措施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附件累计 份, 与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 协议法律适用与纠纷处理措施
在出售人和买受人推行该存房量(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过程中, 假如发生了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假如出售人和买受人未能协商成功, 则能够按以下任何一个方法处理。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协议生效
该协议一式三份, 出售人、 买受人、 居间人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 协议失效
该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协议自出售人、 买受人、 居间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售人(卖方) 买受人(买方)
出售人代理人姓名: 买受人代理人姓名:
出售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买受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房地产经纪职业人注册账号: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 身份证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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