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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铁路工程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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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铁路工程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附件1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附件2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附件3 《施工图纸现场核对制度》 附件4 《施工调查制度》 附件5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制度》 附件7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附件8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附件9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制度》 附件10 《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附件11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附件12 《工程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附件13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附件14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附件15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附件16 《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技术责任制》和《施工技术管理条例》,鼓励先进,激励创新,鞭策落后,规范工指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确保优质、高效、安全、有序建成集包铁路,结合本标段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依据及原则 一、依据 1、国家、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其它经济合同。 2、中铁四局集团印发的《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汇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汇编》。 3、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有关施工技术管理规定、办法。 二、原则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呼铁局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施工技术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技术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追求卓越管理,筑造精品工程”的管理思想,努力实现安全、质量目标。 3、推行先进技术与争取最大经济效益相结合。 4、强调技术管理工作的书面化程序,满足可追溯性原则。 5、面向现场,强化基层技术管理,建立分级技术管理体系,形成畅通迅速的技术工作信息渠道。 第二章:工程技术管理体系 一、机构设置 1、技术管理机构设置:按集团公司工指、项目部技术管理体系设置。集团公司工指工程部负责全标段技术管理工作;项目部设工程部负责管段内技术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工指中心试验室业务工作归工指工程部管理,负责全标段工程试验、检验工作;项目理部在现场设工地试验室,负责管段内一般性日常试验、检测工作。 二、管理体制 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工指总工程师对本标段所有施工技术负责;项目部总工程师对管段施工技术负责;项目队技术主管对本队管段施工技术负责。 三、岗位职责 (一)工指总工程师 1、对外加强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联系,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生产、技术会议,落实各项要求;对内领导本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业务工作。 2、督促、检查工指工程部和所属项目部落实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性综合施工组织设计、研究落实重点、难点工程的技术方案、施工工艺。 3、组织制定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及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检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参加优质工程评定和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评比。 4、组织工程项目的内验和预验,参加工程验收,组织、督促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保证工程顺利交验。 (二)工指工程部 1、负责技术管理的日常工作。依照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负责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日常技术业务联系及协调工作。 2、组织管理工程的交接桩、贯通测量、控制测量、施工放样测量和竣工测量。负责设计文件的收发,并组织督促工指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所属项目部审查设计文件,做好审图记录。负责组织统一对设计、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审核设计和改善设计的意见。 3、负责组织编制本标段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建设单位的规定和监理要求,办理开工报告。审批各项目部的各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开竣工报告,并督促检查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4、督促、检查、指导各项目部做好工程实验工作,并督促做好各项实验资料的整理、保管和汇总移交工作。 5、具体组织制定工程创优规划,经常检查下属各单位的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参加优质工程的评定,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文明工地建设,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及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6、督促各单位做好原始资料的积累,及时编制竣工文件和重点工程的技术总结,组织各单位做好工程的竣工初验和正式交验工作。 7、督促配合各项目部与监理单位办理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证、质量评定、变更设计资料的签定手续,据此办理验工计价、调概。 (三)工指工经部 1、认真做好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和合同管理工作。   2、根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责任成本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3、依据责任成本管理办法,配合财务部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4、向工指所属各部门和项目部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   5、负责劳务工程管理及合同预算管理工作。   6、及时向有关领导、职能部门反馈项目费用控制、外部市场信息。   7、负责月、季、年度的责任成本分析及核算工作。 8、配合财务部门督促检查各项目部责任成本管理、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工指年度、季度施工计划,搞好验工计价工作。 (四)项目部总工程师 1、负责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和科技管理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工指的生产和技术领导。负责组织本项目部的技术人员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工艺标准、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直接领导工程部和工地实验室的工作。 2、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督促其实施。 3、组织技术人员熟悉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施工调查,办理管段内交接桩和贯通测量,组织技术人员审查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改善设计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工指工程部。组织编制管内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质量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指定的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艺设计和工艺设施设计,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参加优质工程评定和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评比。 4、对照集团公司工指、公司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和月作业计划要求,指导编制本项目部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和月作业计划及物质、机械设备、人员计划。 5、审查批准工程部以及项目队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临时工程设计和临时工程数量、经费计划,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6、组织施工过程控制技术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是:技术交底、中线水平测量、工程质量检查(隐蔽和分部、分项工程),保证每个环节处于受控状态,并做出完善的施工技术工作、质量检查记录。 7、主管工程试验工作,组织工地试验室完成工程用材、用水、土工、砼、砂浆等试验与检验工作。组织计量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督促开展工程创优活动。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工作,参加工程验交工作。 9、参加经济分析活动,参与经济责任制的实施,协助项目经理管理施工责任成本。 (五)项目部工程部 1、 负责所管项目的施工技术日常工作,依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的施工工艺细则。直接领导项目队的施工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上级的指示决定及监理工程师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通知。 3、参加施工技术调查,根据现场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提出改善和变更设计意见,提出大临设施、施工便道的修建布置方案、初步的施工方案和队伍安点意见。 4、工程施工前负责工程交接桩、补桩及中线水平的贯通复测。对照设计图纸,提出修改补充预概算资料和制定土石方调配方案。施工过程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水平、中线测量,重点检查督促执行测量复核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竣工测量。及时整理、汇总资料,做好资料上报和移交工作。 5、做好测量仪器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记录台帐,爱护仪器。 6、负责设计文件审查。 7、编制本管段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 8、根据本管段重难点工程,编制施工方案、工艺细则,向项目队进行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与设计、监理、甲方单位办理工程检查证、质量评定、变更设计资料的签证手续。认真填写各种工程质量检查证、工程质量评定表、工程日志、工程大事记。参与工程自验和初验,注意积累资料,提供工程总结资料。 10、做好现场工程实验工作,接受公司、集团公司工指中心实验室的指导。负责检查试件制作、养护、送检工作。 11、编制冬季防寒、防洪等防灾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12、参加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及安全、技术事故的分析处理,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教育。 13、负责编制本部的年、季、月施工生产计划和周作业计划,并向本项目部物质部门和工指材料厂提供物质供应计划,根据施工计划编制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临时工程修建计划、重点临时工程设计及经费计划。 14、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施工的征、租用土地及拆迁补偿工作,做好地亩资料的积累、整理、汇总和移交。 15、编制项目部内各项目队的责任成本分劈预算,配合财务部门参加经济活动分析、定期进行责任成本管理检查,协助项目队进行经济核算,开展成本分析活动。 16、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组织QC小组活动,注重日常技术工作中资料的积累、分析、整理。提供技术总结所需的资料。 17、负责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的管理、 复制、分发和测绘仪器的申请、保管、报废。 1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检查,组织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工作,参加工程验交工作。 19、参与工程合同及劳务分承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参与物资供方合同的评审。 第三章:施工技术具体工作制度 详见后面的附件。 其它有关技术管理制度由工指制定发布专项管理办法,如:工程调度、验工计价、变更设计、工程实验等专项办法。 第四章:施工技术工作要求 1、工指、项目部、项目队应建立健全下列技术工作制度: (1)技术岗位责任制: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根据工程项目及具体的管理方式制定工程技术部门、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2)签字制度:所有技术资料(含原始记录)均应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并标注日期。特别是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变更设计签认等,必须有专人负责,及时完善手续。 (3)复核及检算制度:外业测量、技术交底以及涉及计算、设计的技术资料均应进行复核检算。 (4)审批制度:施工方案、防护方案、测量成果的使用、配合比的选用、变更设计等,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2、工指、项目部、项目队按分工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技术工作台帐和统计资料。 3、工指各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常到施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4、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必须详实地记录各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 附件2 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第一章 开工报告提报准备 1.1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单项工程建筑物的开工,一般是指工程正式破土,作为桥墩的正式钻孔、打桩等也视为开工。新建、改建、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工程项目或项目中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复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1.2工程项目开工前,要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标段)承包合同已签订; 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⑶复测及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施工桩橛完备; ⑷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准备能满足开工需要; ⑸征地、拆迁进度满足开工要求,其它需报批的评估手续办理完毕,“三通一平”工作满足开工要求(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运输便道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⑹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通过法定机构标定和验收合格,或与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办理了委托。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到位,满足过程控制要求。 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 ⑻监理工程师已经到位; ⑼涉及到既有线设备的,应与既有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⑽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已经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检查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 开工报告的报批程序及要求 2.1施工各项准备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时,总体工程开工报告由工指工程部填写,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开工报告于开工前10天提报开工报告单。 2.2单位工程具备施工条件时,开工报告于开工前7天提报开工报告单。项目部填写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同意审批后,方可施工。 2.3复工报告比照开工报告程序进行。 2.4开工报告是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附表:工程开工/复工申请表 第三章 附则 3.1本制度由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程开工/复工申请表 工程项目名称:京包线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 施工合同段:JBZH-6标 编号: 工程名称 里程/部位 申请开工/复工日期 计划工期 致天津市路安电气化监理有限公司京包线集包段监理部(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承担的 工程,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并签发开工/复工指令。 附件:1、开工/复工报告; 2、证明文件。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建设单位意见: 公 章 负 责 人 日 期 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1份。 附件3 施工图现场核对制度 第一章 施工图审图及现场核对的分工和目的 1.1工指工程部组织各项目部对设计文件进行整体性设计原则审核,负责各项目部管段、各专业之间的技术衔接。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会。 各项目部负责本管段所有设计文件的全面、系统审核,并形成记录,上报工指工程部,由工指工程部汇总整理后报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和业主。 收到设计文件、图纸后,应及时组织审核,做好图纸审核记录并提交审核报告。 1.2 审查的目的:通过对管段内各项施工设计、征地拆迁协议及其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查,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的认识,深入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以便发现存在的问题,在施工前得到解决。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使施工趋于合理;优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 审核程序和内容 2.1 审核程序:本着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则,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程序进行。 2.2审核内容: ⑴设计说明书、专业分册说明书;相关标准图;各施工蓝图(各部位尺寸、标高、相对位置等)。 ⑵设计图要求的施工方法、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是成熟的技术,是否需要进行攻关试验或中间扩大试验;施工方法是否恰当。 ⑶工程施工数量:包括大临工程、工程实体、各类临时支护加固工程等工程数量。 2.3审核的重点:重点工程与项目总体平、纵断面的相对关系,构造物、特殊路基的技术安全要求及其设计图纸与施工方案的正确性;工程数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可行性;大临工程设计等。 第三章 审核记录、要求和问题处理 3.1对审核记录的要求: ⑴签字齐全。 ⑵对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有完整的记录、有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 3.2 审核问题的处理 ⑴ 一般性“差、错、碰、漏”问题函报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予以确认,凡影响建筑物质量和安全的问题未确认前暂停施工; ⑵需改变设计的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 ⑶经第二人复核确认存在问题时,应在图上简要注明情况,并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审核人、复核人签认,并注明日期。 ⑷经建设、设计单位确认的修正意见,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加盖“订正”章作相应标识;如有新图代替,原图加盖“作废”章。 3.3审核无问题时审核人要签字,标注日期,加盖“已审核”章。 第四章 其它要求 4.1使用设计文件、图纸前,必须做到先审后用;未经审查的或审查出问题但没有处理意见的设计文件不得交付施工。 4.2设计文件和图纸的管理。 (1)设计文件及图纸应设专人管理,建立收发台帐。 (2)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后必须有审核记录,建立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台帐。 (3)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标识,确认有效性。 第五章 附则 5.1本制度由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4 施工调查制度 第一章 施工调查分类、目的 1.1施工调查的分类 施工调查分为开工前施工调查和施工过程中施工调查。 1.2施工调查的目的 施工调查主要是为了核实地质情况、了解施工环境,作为优化设计、编写或修改施工组织设计、调概索赔的依据。 第二章 施工调查的组织 2.1工程开工前的施工调查由承揽该工程单位的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技术、机械、物资、预算、安全、质量、生活卫生、宣传等有关人员参加。 2.2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调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章 施工调查的准备工作 参加施工调查的人员应根据分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3.1查阅、熟悉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对于重点部分应进行摘录。 3.2拟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调查计划。 3.3按照调查计划合理安排行程、交通、生活等。 3.4负责人要按职责进行人员分工,调查材料要逐项进行汇总。 3.5制订详尽的安全措施并付诸实施。 第四章 施工调查的内容 应重点调查核实的内容有:工程分布、地形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周边建筑物、风俗民情,工程特点及难点,主要工程数量、工程规模造价、设计、建设、监理、工期等资料。并对施工队伍的部署及驻地、控制工期的项目及重点、难点、关键项目的施工方案、大临工程(汽车运输便道、给水干管路、供电干线及变、发电站设置、临时通讯干线、搅拌站、预制厂等)设置方案、小临建设标准、工程原材料供应、运输方式、原材料的取样检测。 第五章 施工调查报告 5.1 施工调查报告由施工调查负责人主持编写,按专业分口编写后汇总。 5.2 施工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分布、项目设计概况、设计标准、地形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周边建筑物等)、工程特点及难点,主要工程数量、工程规模造价、设计、建设、监理、工期等,控制工期的项目及重点、难点、关键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队伍的部署及驻地、大临工程(汽车运输便道、给水干管路、供电干线及变、发电站设置、临时通讯干线、预制厂等)设置方案、小临建设标准、工程原材料供应、运输方式、原材料的取样检测结果。 5.3 施工调查报告应发至施工生产主管领导、总工程师、技术、成本管理、安质、物资等管理部门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第六章 附则 5.1本制度由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5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章 交接桩工作 1.1 工程中标后,由工指总工程师组织,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测量工程师和工程指挥部相关人员参加,主动联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时进行交接桩。 1.2 交接时,应按交接书面资料所列桩橛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实际状态,并在现场作出明显标识,以利查找。 1.3 交接签认时,交桩书面资料必须真实、齐全;交接桩记录应写清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并报上级单位和建设单位。 1.4 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对工程范围(含临时工程)放样确定界线,参与办理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章 施工测量内容及要求 施工测量分为施工复测、控制网测设、施工放样及检查、竣工测量四个阶段。严格施工过程中的测量管理,做好施工中的交接桩、补桩、护桩工作,实行定期的复测,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实行双检制。对工程施工测量全过程进行控制,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功能需要。 2.1 施工复测 ⑴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现场技术人员系统地进行管段的施工复测及重点工程控制测量,标段交界处应由双方共同复测,确保中线、高程正确及交界处衔接一致。 ⑵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中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涵洞、墩台定位(中心桩撅)宜在复测中完成,以便在正式灌注混凝土基础(或衬砌)时引用其成果。 ⑶复测成果应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系统地整理书面报告,报经工指(或其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其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应用、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⑷各类桩撅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进行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桩撅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2.2 测量控制网测设 ⑴200m以上的长大构造物、500m以上的路基工程施工前应布设测量控制网。管段工程施工复测完成后,应根据设计单位所交的控制点,中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的情况,按照《施工测量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补桩加密,形成测量控制网,以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并定期进行测量复核。 ⑵测量控制网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测量控制网成果书,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核、备案。 2.3 施工放样测量及检查 ⑴施工放样采用施工复测和控制网成果,如有破坏应报请上级技术部门(原测设单位)采用原测量精度进行补设。 ⑵特大桥、大桥墩台桩或基础混凝土灌注,墩身立模顶帽混凝土灌注施工前,应由作业层测量人员放线,技术主管或工程部长复测,上级技术部门(项目部总工程师)复核无误后方可据以施工。 ⑶桥墩台灌注顶帽混凝土,技术人员应跟班作业,其中线及高程控制精度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4 竣工测量 ⑴竣工测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技术部门视具体情况派员参与。 ⑵竣工测量结果整理后,列入竣工文件,并报上级技术部门备案。 ⑶铁路工程在下部工程完成后,应在铺架前完成下部工程竣工测量,按规定测设稳固的中线、水平基桩,设点位置、分布密度等要符合测规规定。 ⑷架梁前桥梁墩台顶帽要进行中线、水平、跨度、偏角十字线和支座螺栓位置 测设,并详细记录测量结果。 ⑸铁路路基铺轨前(或预铺底碴)、公路路面施工前以调整的中线水平为基准,要按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测量基面水平及平面尺寸、水沟尺寸、挡护建筑物尺寸,并据以交底,整修达标。 ⑹作业层技术人员在路基、桥梁、隧道中线水平及几何尺寸测量后,填写丈量记录和检查证,现场质检工程师复核签认。 ⑺铁路工程竣工交验前,竣工复测成果及桩撅复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按竣工验收要求填制竣工资料。 ⑻其它工程按行业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第三章 测量管理及复核要求 ⑴建立健全测量复核制度。项目部设专职(或兼职)测量工程师,作业层项目队设由若干名技术人员和测量工组成的测量小组,根据职责实施各项测量工作。 ⑵现场实施测量作业,必须使用专业记录簿逐项记录测量数据,原则上用铅笔书写,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钢笔。 ⑶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作明显的勘误记号标识。测量记录按文件中铁四程〔2008〕454号《关于统一测量原始记录簿格式的通知》执行。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施作人签字。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示意草图,并附有相应结论。 ⑷测量工作的内业资料必须有两人独立计算,校核无误后方可使用;在申报上一级技术部门复测时,必须同时报送内业测量资料。重要部位的放样(如墩、台施工定位等)应采用不同方法分别进行计算,并报请同级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执行。重要工程、控制工程、施工复测等测量必须有测量成果书,报请项目部总工程师签认。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签字齐全;测量成果资料(书)为受控资料,应按受控资料的有关规定办理。 ⑸上级技术部门在进行测量复核时,必须独立计算资料,优先选用具有闭合条件的方法,严禁直接使用上报的测量计算资料,避免误差造成超限产生的错误。 ⑹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在使用全站仪数字化测量时,必须有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⑺测量轴线、基点应与相邻合同段至少三个基点进行重叠衔接(导线点、中线点、水准基点)。一个工程项目(桥梁等)分别由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应建立统一的控制网,统一平差,采用统一坐标体系。 ⑻施工技术人员暂离岗位或调转时,必须进行测量工作移交。内容包括:施工桩撅现场点交(并附桩位示意图、中线、水准基点表);测量记录、测量成果书等。在有条件时,进行复测后方可移交。移交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办理交接清单,双方签字。 ⑼在开工初期,基线、控制网、已开工的重点工程,由上级专职测量工程师进行复核测量;跨年度施工的结构复杂的大桥、长大隧道每年进行一次复核测量。其余如中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及其加密桩的复测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 附则 4.1本制度由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制度 第一章 施工组织设计分类及目的 1.1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1.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目的是确定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工艺、落实资源配置、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工序衔接,在保证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 第二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 2.1认真贯彻国家方针、政策、行业标准、设计文件、施工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现工程项目的全部功能。 2.2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有效地集中施工力量,按期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2.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造福人类。 2.4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施工部署,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一般,要考虑各阶段、各工序、各工种的施工特点、重点和难点,做到各阶段、工序、工种间的有机衔接。 2.5要综合平衡、全面考虑、统筹安排各工程的施工顺序和进度。 2.6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要进行专门性的研究,必要时组织专题会议,邀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参加,集中群众智慧,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 2.7各种主要施工方案制定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方案比选,保证施工方案的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2.8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吸收他们参加编制和审查,充分利用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要素,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施工企业的综合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与配合。 2.9要特别重视结构计算、工序能力计算、临时工程设计等。文字、图纸、计算书必须签名,以落实责任。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3.1国家的政策法规、行业规范、技术规程等。 3.2设计文件:如批准的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计说明书,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 3.3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招标投标文件。 3.4施工技术调查资料和设计文件审核资料。 3.5企业的装备能力、技术素质、资金储备、劳力资源、物资储备等综合实力。 3.6类似或相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资料。 3.7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4.1文字部分主要包括: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工程概况、组织机构及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及进度安排、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含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质量管理措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措施、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等。 4.2图表部分主要包括: 资源动态配置表(主要工程数量表、机械设备及检测试设备配置表、物资供应数量表、分季劳动力用量计划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图(网络图)。 4.3针对各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可根据其特点、规模进行调整、增减,以满足合同或相关方规定的要求。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封面、扉页要求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发放和实施 6.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由项目部工程部编制完成后,经项目部总工审核,再报工指工程部审核; (2)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如大、中、小桥、涵洞,由工指工程部审批; (3)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大桥、制梁方案、连续梁施工、改良土施工等)和涉及既有线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总工复核,工指工程部审核,工指总工审批,再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 (4)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内部管理部门审批完成后,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和业主、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批。 6.2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只发至工指相关部门。 6.3 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前应组织技术交底。重点工程项目及涉及既有线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交底。 6.4 各级施工组织机构和部门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第七章 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 7.1 遇有下列情况,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值发生改变; (2)施工设计图纸发生Ⅱ类及以上级别重大变更; (3)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等方面发生重大变更。 7.2按照谁编制谁修改的原则,施工组织设计由原编制责任单位负责修改,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修改。 7.3施工组织设修改后,应报经原审批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原审批单位批准,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技术责任。 第八章 附则 8.1本制度由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7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章 技术交底分类及目的 1.1技术交底分为设计交底、综合性交底、测量交底、技术工艺性交底和安全质量环保交底。 1.2 技术交底的目的是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干部、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第二章 技术交底内容及范围 2.1 设计交底主要是:了解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施工中的注意事项;解决初审中出现的设计文件和图纸问题。 2.2 综合性交底主要是: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2.3 测量交底主要是:各中线、水平桩位置、名称、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中桩里程及控制尺寸;水平桩填控高度;边桩里程位置、填挖边坡率等。 2.4 技术工艺性交底主要是: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及工艺。 2.5 安全质量环保交底主要是:分年、季、月编制针对性的安全质量环保措施;专项工序的安全质量措施;冬雨季措施及防洪措施。 第三章 技术交底要求 3.1 技术交底前,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作充分的准备(熟悉设计图纸、有关的规范规程及技术安全标准),拟定交底提纲,向接受交底的人员分发书面资料,仔细核对交底内容范围,所有的技术交底须执行技术复核制。 3.2 技术交底是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工作,技术人员应仔细阅读设计图纸及规范、规程,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的复印分发。应对原图和资料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 3.3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3.4 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参考附件,应填写清楚,绘制简图并标注各部尺寸,复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员保存。 3.5 技术交底下发后应跟踪服务,并按技术交底检查、监督、指导施工。 3.6 作业层技术人员应建立本工程范围技术交底台帐,台帐内容主要为:交底日期、工程部位、内容摘要、交底人、接受人。综合交底也应记录在案。 第四章 技术交底方式 技术交底的方式有会议交底、书面交底和口头交底。 第五章 技术交底记录 5.1 会议交底应有会议纪要。 5.2 书面交底应有签字留底。 5.3 口头交底应在工程日志中记载,并有接受方签字确认手续。 5.4技术交底格式如下表。 × ×技术交底 交底单位名称: 编号: 工程名称 设计文件图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日期 技术交底内容: 1.技术交底范围; 2.设计情况; 3.开始施工的条件及施工准备工作; 4.施工工艺; 5.质量标准; 6.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 7.成品保护措施等; 8.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附图: 1.平面布置图; 2.结构尺寸图; 3.桩位图; 4.施工程序图。 等等。 交底人: 复核人: 接受人: 技 术 交 底 会 签 表 技术交底内容 地 点 交 底 时 间 交 底 部 门 交 底 人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第六章 附则 6.1本制度由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8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础技术资料的范围 ⑴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 ⑵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协议、与业主、监理单位往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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