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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95013 上传时间:2025-03-28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486.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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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企业标准 石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编 制 说 明 本标准是根据中铁四局《关于(施工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局科字[]号)文件的要求,由中铁四局建筑公司编制。 在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30203—2002,并参照《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有关资料,结合本企业砌体工程的施工经验进行编制,并组织本企业内、外专家审查后定稿。 为方便配套使用,本标准在章节编排上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保持对应关系。主要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石砌体工程施工、冬期施工和子分部工程验收等八章。其内容包括技术和质量管理、施工工艺和操作要点、质量标准和验收三大部分。 本标准中引用国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以黑体字列出,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持续提高本标准的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铁四局建筑公司技术中心(通讯地址,合肥市东流路中铁四局,邮政编码:230022),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要编写和审核人员: 主编: 副主编: 主要参编人: 审核专家: 1 总 则 1.0.1为了贯彻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加强我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范石砌体工程的施工工艺,在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条件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安全施工,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石砌体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本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等国家标准的施工质量验收要求进行编制。 1.0.4对工程材料(含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要求和试验方法,当本标准无规定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各项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5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及防火等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标准的规定执行。 1.0.6施工中应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当发现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应及时纠正,并按规定作出记录。 1.0.7在砌石体工程施工中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应规定。当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换版时,应按新版标准执行。 2 术 语 2.0.1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假缝supposit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对孔砌筑orifice aligned masonry 砌筑墙体时,上下层砌块的孔洞对准。 2.0.6错孔砌筑orifice staggered masonry 砌筑墙体时,上下层砌块的孔洞相互错位。 2.0.7芯柱core column 在瑚体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8面层和砖组合砌体surface course and brick combined masonry 面层和砖组合砌体由烧结普通砖砌体和钢筋混凝上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成,有组合砖柱、组合砖垛、组合砖墙。 2.0.9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original 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基 本 规 定 3.0.1砌筑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在砌体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下列技术准备工作: l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作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2当设计高于本标准时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当设计低于本标准且不易保证质量时,应与设计单位协商,尽量采用本标准的作法。 3复核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标高是否引自标准水准点或设计指定的水准点。 4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先做样板,经业主(监理)或设计认可后再全面施工。 3.0.3基础施工前,应在建筑物的主要轴线部位设置标志板。标志板上应标明基础、墙身的轴线位置及标高。 外形构造简单的建筑物,可用控制轴线的引桩代替标志板。 3.0.4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60<L(或B)≤90 ±15 30<L(或B)~60 ±10 L(或B)>90 ±20 3.0.5砌体施工,应设置皮数杆,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块材规格和灰缝厚度在皮数杆上标明皮数及竖向构造的变化部位。 3.0.6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2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 3.0.7砌筑前,应将砌筑部位的砂浆和杂物等清除干净,并应浇水湿润。 3.0.8砌完基础后,应及时双侧回填。回填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标准》JZCTCE08 SGJB 202—2005的有关规定。单侧填土应在砌体达到侧向承载能力要求后进行。 3.0.9基础墙的防潮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宜用1:2.5的水泥砂浆加适量的防水剂铺设,其厚度宜为20mm。 抗震设防地区建筑物,不应采用卷材作基础墙的水平防潮层。 3.0.10基础墙的防冻层,应做地圈梁。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设置地圈梁;设计无要求时,圈梁高度取200mm,设置4(φ12主筋,φ6@200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宜为C20。 3.0.1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不应超过lm。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设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 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 3.0.1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过梁上与过梁成60º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2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 3砌体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 4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5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0.13施工脚手眼补砌时,灰缝应填满砂浆,不得用于硬砂浆填塞。外墙应分二次封堵,先补砌靠内墙一半墙厚,待具有一定强度后,浇水湿润,并用C20细石混凝土仔细填塞靠外墙部分。 3.0.14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砂浆饱满度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和《砌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JZCTCE08 SGJB203—2005规定随时检查并校正。 砌体的表面平整度、垂直度校正必须在砂浆终凝前进行。 3.0.15砌体工程工作段的分段设置,宜设在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构造柱或门窗洞口处,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也不宜大于4m。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不得夹有砂浆、块材碎渣和杂物等。 3.0.16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注:砌体中的预埋件应作防腐处理。预埋木砖的木纹应与钉子垂直。 3.0.17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其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3.0.17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 表3.0.17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 墙(柱)(mm) 砌体密度>1600(kg/m3) 砌体密度1300~1600(kg/m3) 风载(kN/m2) 风载(kN/m2)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6(约9级风) 0.3(约7级风) 0.4(约8级风) 0.6(约9级风) 190 1.4 1.1 0.7 240 2.8 2.1 1.4 2.2 1.7 1.1 370 5.2 3.9 2.6 4.2 3.2 2.1 490 8.6 6.5 4.3 7.0 5.2 3.5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注:l本表适用于施工处相对标高(H)在10m范围的情况。如10m<H≤15m或15m<H≤20m时,表中的允许自由高度应分别乘以0.9、0.8的系数,如H>20m时,应通过抗倾覆验算确定其允许自由高度; 2当所砌筑的墙有横墙或其他结构与其连接,而且间距小于表列限值的2倍时,砌筑高度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3.0.18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3.0.19通气道、垃圾道等采用水泥制品时,接缝处外侧宜带有槽口,安装时除座浆外,尚应采用1:2水泥砂浆将槽口填封密实。 3.0.2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表3.0.20的规定。 表3.0.20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项 目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质量管理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方式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3.0.21砌筑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校核砌体的轴线和标高,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其偏差可在基础顶面或墙体顶面上校正。标高偏差宜通过调整上部灰缝厚度逐步校正。 3.0.22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3.0.23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3.0.24墙面勾缝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清除墙面粘结的砂浆、泥浆和杂物等,并洒水湿润。 2开凿瞎缝,并对缺棱掉角的部位用与墙面相同颜色的砂浆修复齐整。 3将脚手眼内清理干净并洒水湿润,并按第3.0.13条的要求堵眼。 3.0.25墙面勾缝应采用加浆勾缝,并宜采用细砂拌制的1:1.5水泥砂浆。石墙勾缝也可采用水泥混合砂浆或掺人麻刀、纸筋等的石灰浆或青灰浆。 注:内墙面也可采用原浆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并使灰缝光滑密实。 3.0.26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 3.0.27砌体工程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和本标准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4砌 筑 砂 浆 4.1原材料要求 4.1.1水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井应有出场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砌筑砂浆用水泥的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择。水泥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高于32.5级;水泥混合砂浆采用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高于42.5级。 4.1.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驻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的取样方法、质量标准和保管要求等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JZCTCE 08SGJB 204—2005第7章的有关规定。 4.1.3砂浆用砂宜用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用粗砂。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同时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l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低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低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砂进场使用前,应分批进行检验。取样方法和保管要求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JZCTCE 08SGJB 204—2005第7章的有关规定。 4.1.4掺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l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2d。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采取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2采用黏土或粉质黏土制备黏土膏时,宜用搅拌机加水搅拌,通过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筛。用比色法鉴定黏土中的有机物含量时应浅于标准色。 3制作电石膏的电石渣应用孔径不大于3mm×3mm的网过滤,检验时应加热至70℃并保持20min,没有乙炔气味后,方可使用。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4.1.5粉煤灰进场使用前,应检查出厂合格证,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论。粉煤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4.1.6磨细生石灰的品质指标应符合表4.1.6的要求。 表4.1.5粉煤灰品质指标 序号 指标 级别 Ⅰ Ⅱ Ⅲ 1 细度(0.045mm方孔筛余)不大于 12 20 45 2 需水量比(%)不大于 95 105 115 3 烧失量比(%)不大于 5 8 15 4 含水量比(%)不大于 1 1 不规定 5 二氧化硫(%)不大于 3 3 3 表4.1.6建筑生石灰粉品质指标 序号 指 标 钙质生石灰粉 镁质生石灰粉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1 Ca+ MgO含量(%)不小于 85 80 75 80 75 70 2 CO2含量(%)不小于 7 9 11 8 10 12 3 细度 0.9mm筛的筛余(%)不大于 0.2 0.5 1.5 0.2 0.5 1.5 0.125的筛mm余(%)不大于 7 12 18 7 12 18 4.1.7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C-J 63的规定。 4.1.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4.2砂浆的配合比 4.2.1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宜采用M20、M15、M10、M7.5、M5、M2.5。 4.2.2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4.2.3水泥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900kg/m3;水泥混合砂浆拌合物的密度不宜小于1800kg/m3。 4.2.4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人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4.2.5水泥砂浆中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00kg/m3;水泥混合砂浆中水泥和掺加料总量宜为300~350kg/m3。 4.2.6砌筑砂浆的稠度应按30~50mm选用。 4.2.7石灰膏、黏土膏和电石膏的用量,宜按稠度120±5mm计量。现场施工时当石灰膏稠度与试配时不一致时,可按表4.2.7换算。 表4.2.7石灰膏不同稠度时的换算系数 石灰膏稠度(mm) 120 11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换算系数 1 0.99 0.97 0.95 0.93 0.92 0.9 0.88 0.87 0.86 4.2.8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 4.2.9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4.2.10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3砂浆的拌制及使用 4.3.1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4.3.2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l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2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3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min。 4.3.3粉煤灰砂浆宜采用机械搅拌,以保证拌合物均匀。砂浆各组份的计量(按重量计)允许误差为: 水泥±2%; 粉煤灰、石灰膏和细骨料±5%。 4.3.4搅拌粉煤灰砂浆时,宜先将粉煤灰、砂与水泥及部分拌合水先投入搅拌机,待基本均匀后再加水搅拌至所需稠度。总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 4.3.5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贮灰器中。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4.3.6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桨,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4.4试块抽样及强度评定 4.4.1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高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高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4.4.2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验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砂浆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d,然后进行试压。 4.4.3砂浆试件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1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2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3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注: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1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常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2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3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条件为准. 4.4.4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3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5石砌体工程施工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毛石和料石砌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5.1.2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 5.1.3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砌筑前应清除干净。 5.1.4石砌体的灰缝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5mm。 5.1.5砂浆初凝后,如移动已砌筑的石块,应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砌筑。 5.1.6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座浆,并将大面向下;砌筑料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应用丁砌层座浆砌筑。 5.1.5毛石砌体的第一皮及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应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每个楼层(包括基础)砌体的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毛石砌筑。 5.1.8砌筑毛石挡土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l 每砌3~4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 2 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得大于40mm,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5.1.9料石挡土墙,当中间部分用毛石砌时,丁砌料石伸人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 5.1.10挡土墙的泄水孔当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孔应均匀设置,在每米高度上间隔2m左右设置一个泄水孔; 2 泄水孔与土体间铺设长宽各为300mm、厚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层。 5.1.11挡土墙内侧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填,分层松土厚度应为300mm。墙顶上面应有适当坡度使流水流向挡土墙外侧面。 5.1.12石砌体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5.2施工准备 5.2.1技术准备 见本标准第3.0.2条。 5.2.2材料准备. 毛石(或料石)、水泥、中砂(或粗砂)、石灰膏(或生石灰、磨细生石灰)或电石膏、黏土膏、外加剂、钢筋等。 5.2.3主要机具 l机械设备 应备有砂浆搅拌机、筛砂机和淋灰机等。 2主要工具 (1)测量、放线、检验:应备有龙门板、皮数杆、水准仪、经纬仪、2m靠尺、楔形塞尺、线坠、钢卷尺、水平尺、角尺、小线、砂浆试模、磅秤等; (2)施工操作:应备有大铲、瓦刀、手锤、大锤、灰槽、泥桶、筛子、勾缝条、手推胶轮车、灰浆车、翻斗车、扫帚、钢筋卡子。 5.2.4作业条件 1根据图纸要求,做好测量放线工作,设置水准基点桩和立好皮数杆。有坡度要求的砌体,立好坡度门架。 2毛石应按需要的数量堆放于砌筑部位附近;料石应按规格和数量在砌筑前组织人员集中加工,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堆码,以备使用。 3所需机具设备已准备就绪,并已安装就位。 4基槽或基础垫层均已完成,并验收,办理隐检手续。 5基础清扫后,在基层上弹出纵横墙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及其他尺寸线,并复核其标高。 6墙体石体砌筑前,应办理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回填完基础两侧及房心土方,安装好暖气盖板。 5砌筑砂浆应根据设计要求,经试验确定配合比。 5.3材料与质量控制 5.3.1砌筑砂浆使用的原材料要求见本标准第4.1节的有关规定。 5.3.2毛石、料石进场时,现场应对其外观质量、品种规格和颜色进行检查,并应符合 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同时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 5.3.3石材的质量、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l毛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宜大于150mm,其尺寸高宽一般在200~300mm,长在300~400mm之间为宜,毛石的抗压强度等级不低于MU20。石材表面洁净,无水锈、泥垢等杂质。 2料石应按设计要求加工,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按其加工平整度分为细料石、半细料石、粗料石和毛料石四种。料石各面的加工要求,应符合表5.3.3—l的规定。 表5.3.3—l料石各面的加工要求 料石种类 外露面及相接周边的表面凹入深度(mm) 叠砌面和接砌面的表面凹入深度(mm) 细石料 ≯2 ≯10 半细石料 ≯10 ≯15 粗料石 ≯20 ≯20 毛料石 稍加修整 ≯25 注:1相接周边的表面系指叠砌面、接砌面与外露面相接处20~30mm范围内的部分; 2如设计对外露面有特殊要求,应按设计要求加工。 表5.3.3—2料石加工的允许偏差 料石种类 允许偏差(mm) 宽度、厚度 长度 细石料、细石料 ±3 ±5 粗料石 ±5 ±7 毛料石 ±10 ±15 3各种砌筑用料石的宽度、厚度均不宜小于200mm,长度不宜大于厚度的4倍。料石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3—2的规定。 5.3.4其他材料 l拉结筋:钢筋进场时,应对其规格、级别或品种进行检查,同时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并按批量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复验。检验批、检验内容及技术要求等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JZCTCE08 SGJB204-2005第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预埋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5.4施工操作工艺 5.4.1基础施工 5.4.1.1工艺流程 石料 设置标志板、皮数杆、放线→垫层清理、湿润→试排石料、撂底→砌筑→检查、验收 5.4.1.2施工要点 l毛石基础 (1)立皮数杆:在垫层转角处、交接处及高低处立好基础皮数杆。基础皮数杆要进行抄平,使杆上所示底层室内地面标高与设计的底层室内地面标高一致。 (2)基层表面清理、湿润:毛石基础砌筑前,基础垫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 (3)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现场石料的规格、尺寸、颜色进行试排,撂底并确定组砌方法。 (4)试排、撂底:砌毛石基础应双面拉准线。第一皮按所放的基础边线砌筑,以上各皮按准线砌筑。 (5)砂浆拌制:砂浆拌制宜采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其他要求见本标准第4.3节的有关规定。 (6)砌筑: 1)毛石基础宜分皮卧砌,各皮石块间应利用毛石自然形状经敲打修整,使能与先砌毛石基础基本吻合、搭砌紧密;毛石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先砌外面石块后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不得采用先塞碎石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的方法。 2)毛石基础的每皮毛石内每隔2m左右设置一块拉结石。拉结石宽度:如基础宽度等于或小于400mm,拉结石宽度应与基础宽度相等;如基础宽度大于400mm,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基础宽度的2/3。 3)阶梯形毛石基础,上阶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阶石块的1/2,相邻阶梯毛石应相互错缝搭接。毛石基础最上一皮,宜选用较大的平毛石砌筑。转角处、交接处和洞口处也应选用平毛石砌筑。 4)有高低台的毛石基础,应从低处砌起,并由高台向低台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基础高度。 5)毛石基础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又必须留槎时,应留成斜槎,斜槎长度应不小于斜槎高度,斜槎面上毛石不应找平,继续砌时应将斜槎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 2料石基础 (1)立皮数杆、垫层清理、湿润、试排、撂底、砂浆拌制:见本标准第5.4.1.2条“毛石基础”的相关条款。 (2)砌筑: 1)料石基础砌筑形式有丁顺叠砌和丁顺组砌。丁顺叠砌是一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隔砌筑,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2石宽;丁顺组砌是同皮内l~3块顺石与一块丁石相隔砌筑,丁石中距不大于2m,上皮丁石坐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至少1/2石宽。 2)阶梯形料石基础,上阶料石应至少压砌下阶料石的1/3。 3)砌筑时,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一般高出厚度为6~8mm。 4)其他砌筑要点同第5.4.1.2条“毛石基础”。 5.4.2墙体施工 5.4.2.1工艺流程 立皮数杆、放线→基层清理→试排(料石)、撂底→砌筑→检查、验收 5.4.2.2施工要点 1毛石墙 (1)立皮数杆、基层清理、湿润、试排、撂底、砂浆拌制:砌毛石墙应双面拉准线。第一皮按墙边线砌筑,以上各皮按准线砌筑。其他内容见本标准5.4.1.2条“毛石基础”的相关条款。 (2)砌筑: 1)毛石墙应分皮卧砌,各皮石块间应利用自然形状,经敲打修整使能与先砌石块基本吻合、搭砌紧密,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中间不得有铲口石(尖石倾斜向外的石块)、斧刃石(下尖上宽的三角形石块)和过桥石(仅在两端搭砌的石块)。 2)毛石墙必须设置拉结石,拉结石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一般每0.7m2墙面至少设置一块,且同皮内的中距不大于2m。拉结石长度:墙厚等于或小于400mm,应与墙厚度相等;墙厚大于400mm,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2/3。 3)在毛石墙和普通砖的组合墙中,毛石与砖应同时砌筑,并每隔5~6皮砖用2~3皮丁砖与毛石拉结砌合,砌合长度应不小于120mm,两种材料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满。 4)毛石墙与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应同时砌筑。砖墙与毛石墙在转角处相接,可从砖墙每隔4~6皮砖高度砌出不小于120mm长的阳槎与毛石墙相接。亦可从毛石墙每隔4~6皮砖高度砌出不小于120mm长的阳槎与砖墙相接。阳槎均应深入相接墙体的长度方向。 5)毛石墙与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砖纵墙与毛石横墙交接处,应自砖墙每隔4~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长的阳槎与毛石墙相接。毛石纵墙与砖横墙交接处,应自毛石墙每隔4~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长的阳槎与砖墙相接。 6)砌筑毛石挡土墙时,除符合上述砌筑要点外,尚应注意以下几点:毛石的中部厚度不小于200mm;每砌3~4皮毛石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找平一次;外露的灰缝宽度不得大于40mm,上下皮毛石的竖向灰缝应相互错开80mm以上。 2料石墙 (1)立皮数杆、基层清理、湿润、试排、撂底、砂浆拌制:见本标准第5.4.2.2条“毛石墙”的相关条款。 (2)砌筑: 1)料石墙砌筑形式有二顺一丁、丁顺组砌和全顺叠砌。二顺一丁是两皮顺石与一皮丁石相间,宜用于墙厚等于两块料石宽度时;丁顺组砌是同皮内每1~3块顺石与一块丁石相隔砌筑,丁石中距不大于2m,上皮丁石坐中于下皮顺石,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至少1/2石宽,宜用于墙厚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全顺是每皮均为顺砌石,上下皮错缝相互错开1/2石长,宜用于墙厚等于石宽时。 2)砌料石墙面应双面挂线(除全顺砌筑形式外),第一皮可按所放墙边线砌筑,以上各皮均按准线砌筑,可先砌转角处和交接处,后砌中间部分。 3)料石可与毛石或砖砌成组合墙。料石与毛石的组合墙,料石在外,毛石在里;料石与砖的组合墙,料石在里,砖在外;也可料石在外,砖在里。 4)砌筑时,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石、半细料石宜为3~5mm,粗料石、毛料石宜为6~8mm。 5)在料石和毛石或砖的组合墙中,料石和毛石或砖应同时砌起,并每隔2~3皮料石用丁砌石与毛石或砖拉结砌合,丁砌料石的长度宜与组合墙厚度相同。 6)料石墙的转角处及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置斜槎。 7)料石清水墙中不得留脚手眼。 3料石柱 (1)料石柱有整石柱和组砌柱两种。整石柱每一皮料石是整块的,只有水平灰缝无竖向灰缝;组砌柱每皮由几块料石组砌,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 (2)料石柱砌筑前,应在柱座面上弹出柱身边线,在柱座侧面弹出柱身中心线。 (3)砌整石柱时,应将石块的叠砌面清理干净。先在柱座面上抹一层水泥砂浆,厚约10mm,再将石块对准中心线砌上,以后各皮石块砌筑应先铺好砂浆,对准中心线,将石块砌上。石块如有竖向偏移,可用铜片或铝片在灰缝边缘内垫平。 (4)砌组砌柱时,应按规定的组砌形式逐皮砌筑,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无通天缝,不得使用垫片。 (5)砌筑料石柱,应随时用线坠检查整个柱身的垂直度,如有偏斜应拆除重砌,不得用敲击方法去纠正。 4石墙面勾缝 (1)石墙面勾缝前,拆除墙面或柱面上临时装设的缆风绳、挂钩等物。清除墙面或柱面上粘结的砂浆、泥浆、杂物和污渍等。 (2)剔缝:将灰缝刮深10~20mm,不整齐处加以修整。用水喷洒墙面或柱面,使其湿润,随后进行勾缝。 (3)勾缝砂浆宜用1:1.5水泥砂浆。 (4)勾缝线条应顺石缝进行,且均匀一致,深浅及厚度相同,压实抹光,搭接平整。阳角勾缝要两面方正,阴角勾缝不能上下直通。勾缝不得有丢缝、开裂或粘结不牢的现象。 (5)勾缝完毕,应清扫墙面或柱面,早期应洒水养护。 5.5成品保护 5.5.1避免在已完成的砌体上修凿石块和堆放石料;砌筑挡土墙时,严禁居高临下抛石,冲击已砌好的墙体。 5.5.2墙体表面要清理干净,不得在墙上开凿孔洞;在垂直运输井架进出料口周围及细料石墙、柱、垛应用塑料纺织布、草帘或木板遮盖,防止沾污墙面。 5.5.3门窗、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的70%以上时,方可拆除。 5.5.4在夏季高温和冬期低温下施工时,应用草袋或草垫适当覆盖墙体,避免砂浆中水分蒸发过快或受冻破坏。 5.5.5石砌体砌筑完成后,未经有关人员的检查验收,轴线桩、水准桩、皮数杆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拆除。 5.5.6砌体中埋设的构造筋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踩踏弯折。 5.5.7料石柱砌筑完后,应立即加以围护,严禁碰撞。 5.6安全、环保措施 5.6.1搬运石块应检查搬运工具及绳索是否牢固,抬石应用双绳。 5.6.2砌筑时,脚手架上堆石不可过多,应随砌随运。 5.6.3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有无危险,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5.6.4石块不得往下抛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5.6.5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5.6.6其他安全及环保措施参见本标准第 节中的相关内容。 5.7质量标准 5.7.1主控项目 5.7.1.1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标准第4.4.1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5.7.1.2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抽检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应少于1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7.1.3石砌体的轴线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7.1.3的规定。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l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表5.7.1.3石砌体的轴钱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毛石砌体 料石砌体 基础 墙 毛料石 粗料石 细料石 基础 墙 基础 墙 墙、柱 1 轴线位置 20 15 20 15 15 10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2 墙面垂直度 每层 20 20 10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全高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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