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邻司发〔2011〕57号
邻水县司法局
关于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
实施方案
各股、室、处、所、中心:
为了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警民亲”活动,建立便民利民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法律援助“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目的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是指通过加强和改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设置和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在正常状态下,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一小时之内可以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或求助。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目的是通过提高法律援助的网络覆盖面和提高服务范围、服务能力以及服务效率,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二、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推进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构建工作,我局决定成立邻水县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构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廖云翔任组长,副局长吴凌任副组长,公律股、基层股、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以深化推进 “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构建工作。
(二)加强网络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网络,逐步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网络化。进一步依托司法所,使法律援助工作站真正承担起审核、受理法律援助事项的功能,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县有专职人员的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同时,在工、青、妇、残联等群众性团体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由工作站人员直接受理法律援助事项。对需提供民事、行政诉讼、民间纠纷调解等法律援助代理的,由工作站人员通过电话或网络报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就近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延伸服务体系。推行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初审制度。在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代理法律援助机构先行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将基本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申请报送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并按照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予法律援助。
三、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名册
(一)乡镇(20个)
鼎屏、城南、西天、城北、长安、柑子、观音、龙安、坛同、高滩、合流、牟家、袁市、两河、九龙、丰禾、石永、柳塘、兴仁、石滓。
(二)群团(4个)
工会、共青团、残联、妇联。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构建 一小时 服务圈 方案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惠民办,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邻水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8月3日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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