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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开题报告表格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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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汇报 及论文工作计划 课 题名 称 非诉实施案件“裁执分离”冷思索 学 号 姓 名 徐 锡 斌 专业、 年级 法律硕士在职级温州班 所在院、 系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导 师 黄 锫 副 导 师 选 题 时间 年 月 日 同济大学硕士院 年 月 日 一、 立论依据 课题起源、 选题依据和背景情况、 课题研究目、 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非诉实施法律规范在之前只有1990年施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以及最高院《相关实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八十六条至第九十六条11个条文, 伴随《中国行政强制法》施行, 填补了中国行政强制领域行政立法空白, 同时也为非诉实施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行政强制法并没有对非诉实施模式作出具体要求, 此也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非诉实施模式探索研究及改革发展预留了空间。 中国非诉实施模式分为两种: 一是“裁执一体”, 这种模式是在中国现行实施实践中所广泛利用; 二是“裁执分离”, 这一模式长久以来为很多学者所呼吁, 但一样也有学者持反对态度, 其一直未有法律要求。目前, 业界和媒体普遍认为, 国务院于1月21日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相关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赔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正式确立了“裁执分离”模式。笔者认为, 这还仅仅只是法院一厢情愿和媒体大力鼓吹, 土地征收赔偿非诉实施案件这块群体事件多发、 信访维稳高度集中烫手山芋, 各个部门都敬而远之, 避之不及。法院系统更是借此《条例》施行契机, 一路高歌猛进, 频频出台司法解释, 极力推崇“裁执分离”, 意欲甩开这个沉重包袱。最高人民法院4月9日在其官网公布《要求》, 自4月10日起就开始实施, 6月, 又专门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严格实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办理征收拆迁案件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另外,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违法建筑物、 构筑物、 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也将于4月3日其施行。《通知》重申要严把立案、 审查、 实施关, 切实表现“裁执分离”标准, 不得与地方政府搞联合实施、 委托实施; 《批复》更是要求对包含违反城镇计划法违法建筑物、 构筑物、 设施等强制拆除, 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实施权, 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非诉行政实施申请, 从而把土地征收赔偿非诉实施挡在了法院门外。 笔者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 虽对“裁执分离”模式也充满期待, 期望法院在非诉实施案件在“裁执分离”模式过程中能发挥更为有效作用, 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更为主动贡献。然而笔者认为 “裁执分离”模式在目前还只是一个实施工作机制, 司法解释与相关文件要求还只是框架, 还未形成法律制度, 其作为新生事物, 在人民法院审理包含房屋征收与赔偿行政诉讼和非诉实施案件司法审查与强制实施, 还面临着很多新情况、 新问题, 亟待深入研究处理。 本文意在梳理非诉实施“裁执分离”模式提出背景和原因, 分析“裁执分离”模式制度框架及其法理基础, 结合该模式在现在实务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 以及预期会碰到争议和迷惑, 利用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对“裁执分离”模式相关框架体系进行规范分析和制度研究, 以期对非诉实施“裁执分离”模式发展提供参考。 二、 文件综述 中国外研究现实状况、 发展动态; 所阅文件查阅范围及途经 中国对于非诉实施“裁执分离”模式广泛探讨和深度分析, 通说认为开始于最高院公布《相关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赔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要求》。同时, 世界范围内对于非诉实施研究也是新课题, 仅就行政强制实施权配置来说, 部分主流国家也是在不停更新改变中发展。英美法系强制实施权, 很大程度由法院行使, 英美法律中取适当事人是否应实施行政决定管辖权是基于当事人不推行行政决定所以引发推行争议, 和法院取得通常争议管辖权完全相同。而不像中国这么基于申请, 然后审查, 最终动用自己实施机构。美国法院裁决后实施任务是由司法部下设一个专门机构来完成, 另外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授权也拥有多个实施手段。大陆法系以行政机关强制实施为主。早期德奥国家, 实施行政命令权与强制实施权合一, 标准上行政强制实施权交由行政机关实施。但现在亦要求被实施人能够对作为实施依据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也能够对强制实施行为提起诉讼。不管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 对强制实施行为都是事后审查, 带有消极性特点。 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后, 最高院就曾经过国家法官学院召集各地从事行政审判工作121位法官进行问卷调查并展开讨论。为了大力推进“裁执分离”模式探究, 最高院随即又将该模式作为今年关键课题发文在范围内征集调研和学术结果, 使得该模式调研和分析成为当之无愧热点, 也取得了一定研究结果。如李传松在《非诉行政实施中若干实务问题之探讨》中列举若干非诉实施实务问题对“裁执分离”研究和探索仍然含有借鉴意义; 杨建顺在《司法裁判、 裁执分离与征收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权力博弈论》一文中以行政权与司法权权力配置角度说明了中国非诉实施案件模式认知问题; 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其新著《新诉讼法讲义: 实施理念、 制度与机制》里也充足叙述了“裁执分离”理念和工作标准, 还提出了强制实施应单行立法构思和设想。 文件查阅范围包含行政法学、 行政管理学和实施实务方面书籍。经过阅读自有或新购图书、 图书馆借阅、 阅览室报刊杂志、 中国知网数据库内论文索引等方法, 广泛搜集资料, 掌握大量文件资料。关键参考文件以下: (一)著作类 1、 江必新: 《新诉讼法讲义: 实施理念、 制度与机制》, 法律出版社。 2、 沈开举主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条文解读与案例评点》, 中国法制出版社。 3、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论文类 1、 刘国乾: 《非诉行政实施模式制度目标: 以其司法审查为线索展开》,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9月第 23卷  第 5期 2、 程琥: 《裁执分离与相对集中行政强制实施权研究》, 法律适用第10期。 3、 刘龙宝: 《论裁执分离制度》, 法治论丛, 5月, 第19卷第3期 三、 研究内容 1.学术构想与思绪、 关键研究内容及拟处理关键问题 本文关键经过研究“裁执分离”模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非诉实施案件实务操作, 来分析“裁执分离”模式利弊, 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序言 一、 非诉实施“裁执分离”模式制度框架概述及其法理基础 (一)、 浅析非诉实施制度框架及其法理基础 (二)、 “裁执分离”标准提出背景和原因 二、 “裁执分离”对土地征补非诉实施案件影响 (一)、 土地征收赔偿非诉实施案件特点 (二)、 “裁执一体”模式下土地非诉实施弊端 (三)、 “裁执分离”模式下土地非诉实施对比分析 三、 “裁执分离”模式扩大适用范围探究 (一)、 土地征补以外经典非诉实施案件特点概括 (二)、 行政强制实施权配置格局调整 四、 “裁执分离”模式下法院角色定位 (一)、 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实施审查标准问题 (二)、 法院裁定不准予实施后果 (三)、 法院裁定准予实施后怎样应对行政强制实施事后监督 (四)、 行政相对人权利救助路径 五、 “裁执分离”模式对法院非诉实施案件业务能力要求 (一)、 强化非法律领域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 提升实施人员综合能力素质 (二)、 加大投入设施装备, 改善工作方法 (三)、 合理设置法院内部机构, 明确分工与责任追究机制 (四)、 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与配合, 共同破解实施难问题 结语 2.拟采取研究方法、 研究思绪 一、 文件研究方法 关注中国外相关非诉实施“裁执分离”模式理论前沿, 经过查找文件图书目录、 报刊杂志、 中国知识网数据库内论文索引等方法, 广泛搜集资料, 掌握大量文件资料, 从而确保研究前沿性、 正确性、 创新性。 二、 比较研究方法 本文将经过对“裁执分离”模式与“裁执一体”模式比较, 总结“裁执分离”模式利弊, 探究处理“裁执分离”模式在具体实务当中碰到新情况、 新问题。 三、 实证研究方法 本文将进行实证调查, 分析实践中“裁执分离”模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非诉实施案件适应性, 并探究“裁执分离”模式扩大适适用于其她非诉实施案件, 及由此带来对行政强制实施权配置格局影响 四、 研究基础 1.所需研究手段、 研究条件和其她 本人所在单位永嘉县人民法院设置了法官书屋, 有近千册法律图书, 阅览室里订购了五十来种法律方面期刊杂志, 还可利用温州市图书馆、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图书馆藏书、 电子图书库, 并能够经过浙江法院内网利用中国知网、 万方等大型数据库, 这些都为研究提供了必需基础与条件。现在已经搜集与题目相关论文50多篇、 著作10来本。 2.所需经费, 包含经费起源、 开支预算。 论文经费自筹, 包含购置图书: 1000元; 打印复印装订费: 500元; 交通费: 200元; 其她: 200元; 累计: 1900元 五、 工作计划 序号 阶段及内容 工作量估量 (时数) 起讫日期 阶段结果形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完成中英文摘要和序言 完成第一部分: 非诉实施“裁执分离”模式制度框架概述及其法理基础 完成第二部分: “裁执分离”对土地征补非诉实施案件影响 完成第三部分: 裁执分离”模式扩大适用范围探究 完成第四部分: “裁执分离”模式下法院角色定位 完成第五部分: “裁执分离”模式对法院非诉实施案件业务能力要求 完成参考文件、 后记和目录 完成全文书写与格式检验 完成论文第一遍修改 完成论文第二遍修改 完成论文第三遍修改 准备论文答辩 20小时 40小时 50小时 60小时 40小时 50小时 10小时 10小时 50小时 40小时 40小时 5.12—5.21 5.22—5.28 5.29—6.16 6.17—6.28 6.29 —7.14 7.15—7.25 7.26—8.10 8.11 —8.15 8.16—9.4 9.5—9.22 9.23—10.10 10.11 — 完成论文初稿 完成论文定稿 完成答辩 累计 400 同济大学硕士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汇报评分表 评审项目 权重 评 分 标 准 得分(百分制) 一、 选题依据(A) 30% 80~100分 选题有较强理论意义、 实用价值, 深刻学术研究内涵。 60~80分 选题有一定理论意义、 实用价值, 有一定学术研究内涵。 60分以下 选题缺乏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 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B) 20% 80~100分 很好掌握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 60~80分 基础掌握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 60分以下 未能掌握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知识 三、 选题难度及优异性(C) 30% 80~100分 研究课题属本学科发展方向并居前沿位置, 含有自己独特思索、 研究课题含有较强优异性 60~80分 研究课题属本学科发展方向, 并含有优异性。 60分以下 研究课题与本学科发展方向优异性不显著, 难度欠佳。 四、 文字表示(D) 10% 80~100分 条理清楚, 分析严谨, 文笔流畅 60~80分 条理很好, 层次分明, 文笔较流畅 60分以下 写作能力较差 五、 口头汇报(E) 10% 80~100分 论文严密、 逻辑性强、 表示清楚。 60~80分 基础概念清楚、 层次分明。表示较清楚。 60分以下 表示较差 总分 总分=0.3A+0.2B+0.3C+0.1D+0.1E 评审小组组成: 组成 姓名 职称 单位 导师 组员 注: 此评分表作为硕士硕士课程成绩单必备材料之一 年 月 日 六、 评审意见 导师(或导师组)对本课题评价 导师署名 年 月 日 评审小组审查结论 组长 组员 年 月 日 学科专业委员会意见 责任人署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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