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村集体山林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充足利用土地资源, 发挥双方优势, 增加农民集体收入, 经双方协商, 依据《中国土地管理法》、 《中国协议法》、 《中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要求, 甲方同意将其集体全部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双方议定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实施。
一、 承包山林土地位置、 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土地位于 地段, 实用面积 亩, 以现实状况四面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红线图确定为准, 现实状况不明确以红线图为准。
二、 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 年, 即从 。承包期届满, 土地上附(定)着物全部权、 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 无偿归甲方全部; 到期土地再次承包, 相同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法
1、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 .
2、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用途
1、 本协议范围内山林土地用途包含: 多种林木种植、 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或其她经营项目, 开发全部收益包含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 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 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 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重污染项目。
五、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确保本协议山林土地发包程序正当, 确保本协议全部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组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组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2、 维护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 提供良好承包经营环境。
3、 尊重承包方生产经营自主权, 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经营活动。
4、 确保发包给乙方山林土地为其集体全部, 确保与其她方无任何争议、 纠纷或债务, 未设置抵押担保。
5、 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署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三方原承包协议解除, 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6、 帮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 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水、 电、 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7、 乙方在承包期间, 需要开设林区公路、 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 山地时, 甲方必需无偿提供处理, 并帮助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所占用土地赔偿费按当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 承包林地后, 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多种作物, 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 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 乙方权利义务
1、 依法享受承包地使用, 收益和上述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当流转权利, 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发经营。
2、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逾期支付, 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 可依据经营需要依法计划建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 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不然甲方有权给予阻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协议, 所以产生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4、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与乙方工作。
5、 在承包期间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乙方投资建造经营设施拥有全部权。
6、 在承包期间, 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 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林木。
7、 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 征用乙方所承包山地时, 甲方应负责帮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赔偿手续, 附(定)着物赔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全部, 其她土地征收赔偿款归甲方。同时, 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 以每年人民币 计算, 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8、 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经过政府正当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土地, 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赔偿款给甲方。
9、 承包期间内, 甲方同意乙方经过政府正当程序征用开发承包范围土地, 乙方可对承包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质房地产开发经营, 也包含经营其它项目, 如农家乐、 休闲旅游、 养生会所、 农牧种养等。
六、 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 签署本协议时甲方若因为设定有其她权利瑕疵、 山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山地, 应全额退回已收取承包款。
2、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甲方已经收取款项不予退还。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推行或不完全推行本协议要求义务时, 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或无法完会推行, 相关条款已经有约定按其约定实施, 没有约定, 违约方须按《中国协议法》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并全部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4、 如出现地震、 战争、 动乱等不可抗力原因, 则双方解除本协议, 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 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 其她
1、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 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计划前提下, 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相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署名等。
3、 向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山林土地征用手续时,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 范围土地水电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八、 纠纷处理
因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纠纷, 双方应尽可能友好协同处理, 协商不成, 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十、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署名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 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协议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署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
1、 甲方发包山地林权证;
2、 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本承包协议条款署名表;
3、 甲方签字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定承包山地范围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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