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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号:                 
                                               
                                    企业
二OO  年   月
协议号:        08号 
 
甲方(投资方): 
法定地址: 
联络方法: 
传真号码: 
乙方(项目方): 
法定地址:                                
联络方法: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合作, 平等互惠”标准, 针对乙方所提交“          ” 项目材料, 就项目市场前景、 规模产能、 经济价值、 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充足沟通、 交流以及综合评审。依据项目开发价值, 并依据《中国协议法》以及中国国务院、 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颁布法令法规, 现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 造福社会”合作精神, 一致同意签署本协议。
第一节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址:  
3、 项目批文号:  
4、 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下同)
5、 融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下同)
6、 建设周期:       个月
7、 规模产能: 
8、 项目责任人:  
第二节  合作程序
9、 本协议签署后, 乙方需立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或政府开发授权书; 
2)项目可行性分析汇报(项目概况、 项目筹建情况、 团体构建、 市场营销、 经营模式、 投资估算、 投资回收期等); 
3)融资申请书(建设进度安排、 用款计划、 还款计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代码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5)律师尽职调查汇报; 
6)商业计划书等; 
乙方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邮寄给甲方企业, 由甲方作为评审依据, 并作档案保留。
10、 依据国际投融资通例,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应派出专门人员或同时邀请相关投资商一同到乙方项目建设地核实项目真实性。乙方应立刻安排核实事宜, 并以商务函形式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核实。
11、 如经实地核实证实项目真实有效, 且当地投资环境、 政治环境、 交通环境、 税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资源环境与项目可行性汇报之分析叙述一致, 甲方应立刻进入融资谈判程序。甲方承诺: 一经开启融资, 于     天内首笔融资款            %         累计            万元进入乙方账户。
第三节  合作内容
12、 甲方以融资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投资商以资金         万元投入, 乙方以土地、 厂房、 项目未来收益、 市场、 技术、 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抵押, 由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13、 甲方融资款或者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累计        万元按百分比分批进入乙方企业账户, 首笔资金       %累计        万元于本协议签署以后        日内进入乙方企业账户。余下       %款项, 依据乙方提交、 甲方和第三方投资商审核经过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 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前提, 每批次前后间隔不超出3个月。
14、 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投资商共同成立项目合作企业, 企业设董事会, 董事会是合作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决定合作企业一切重大问题。企业董事长由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
15、 合作企业董事会及其组织机构组建以《中国企业法》以及《中国企业法实施细则》为依据, 并参考甲乙双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资商共同意愿来完成。
16、 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不享受合作企业股份, 也不参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 不负担合作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一切经济及法律风险。合作企业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委托开户银行或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资款流向进行日常监督, 乙方必需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并定时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17、 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报, 每年按投资款总额     %计算, 每年结算一次, 每年度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请书, 而乙方又未立刻交纳, 则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按投资款总额天天万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18、 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与乙方合作期为三年, 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满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资金利息, 并还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资金, 可于三个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提交申请, 经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审核认可后, 可展期。如合作期满结束, 乙方尚不能全额归还本金, 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享受合作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 并依据所占股份大小有权对企业进行改组、 吞并、 拍卖、 对外租赁、 承包经营等。
19、 甲方应确保资金起源正当清洁, 并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合作期内, 如乙方无违约及其她过失行为, 甲方不得随意加收利息或其她费用, 并不得提前收回资金。如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 甲方应推行监督责任, 尽努力帮助乙方规避投资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她费用。
20、 乙方确保在合作期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 如出现非法挤占、 挪用等行为, 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有权对乙方进行干涉和阻止, 直至终止合作。
21、 本协议一经签署, 双方应共同建立相互监督和配合机制, 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主动配合对方进行相关信息反馈与跟踪, 立刻向对方提供所需要数据、 汇报等信息。
第四节  尤其约定
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条款: 
22、 本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应立刻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时邀请第三方投资商进行实地核实事宜, 甲方所以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标准为实报实销, 以后各方费用各自负担。
23、 本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须立刻向甲方支付合作确保金        万元。
24、 假如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 每年享受      %固定年利率回报; 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归还本金方法按本协议第三节《合作内容》中第17款、 第18款之约定实施。假如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直接投资, 则在首笔融资款进入乙方账户时, 甲方将乙方交纳合作确保金退还乙方。
25、 假如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 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后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合作确保金, 乙方在甲方应得佣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补给甲方。
26、 假如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 则甲方有权收取融资服务费(佣金), 佣金收取按投资款到账总额  2    %计算。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 乙方可自由支配后, 乙方须在一周付清甲方应得佣金。佣金支付, 实施批到批结。
27、 甲方承诺: 甲方融资款或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首笔        %投资款于       天内进入乙方企业账户。余下      款项, 依据乙方提交、 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认可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 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宜。假如是由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投资, 甲方将帮助乙方做好与投资商谈判工作, 落实资金到账计划, 促进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6、 本协议签署后, 甲方可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核实, 如经核实及终审无误, 无不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 应全力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如超出 60 天首笔资金还未到位, 甲方应该立刻退还乙方     确保金。
27、 本协议一经签署, 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作, 不然前期向甲方支付         万元确保金作为对甲方经济赔偿, 甲方不再退给乙方。
第五节  补充条款
28、 保密条款
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并切实推行相关项目保密方面责任和义务。
1)合作过程中相互因信息交流而提供全部以文字、 图像、 音像、 光碟等为载体文件、 资料、 数据、 情况说明等, 以及双方在洽谈、 合作过程中言行, 均在保密范围(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双方全部包含本项目合作人员,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书内容, 以及其她合作洽谈、 项目公证协议内容等包含本项目合作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始, 合作期满止。保密期内如发生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要求行为, 造成相关资料披露、 资源流失, 造成项目合作无法进行, 后果由泄密一方负责。
29、 信息交流
为维护甲乙双方正当权益,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信息交流应遵照以下标准: 
1)一切通知、 请求、 商务函件、 数据材料等, 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对方发出, 未经加盖印章给予确定文件资料、 以及以口头方法表示意见, 均不能视为正式依据。
2)快递、 传真、 信函等, 一经发出即视为已经传达对方。电子邮件需以电话方法再予确定, 方可视为已经传达对方。
30、 协议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署, 则含有法律效力, 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确保金情形除外。使用期自签署之日生效, 至合作期满终止。协议一经签署, 甲乙各方均不得单方面毁约, 不然, 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发生战争、 地震等自然灾难, 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作无法进行; 
2)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改变, 造成合作无法进行; 
3)因政府、 政策等关系, 造成经营机制发生重大改变, 如一方实施承包、 租凭、 联营、 合营(吞并重组)、 分立等; 
4)一方发生重大经济、 法律纠纷, 以及严重亏损等情况, 被执法部门强令破产、 解散、 吊销执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她原因严重影响一方, 在无力继续推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时, 不负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刻将情况向另一方通报,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订补救方法, 尽最大努力维护对方正当利益不受损失。在全力减轻或消除对方损失前提下, 可依据事态严重程度延长、 缩短或终止协议履约期。
31、 争议处理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未及预知争议, 应本着“求同存异, 友好协商”标准磋商处理。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双方都含有约束力。
第六节  其她
32、 本项目投资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或在办理项目公证时给予补充。补充条款应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依据, 一经签署则含有与本协议书相同法律效力。
33、 协议同签于     , 以下无内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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