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代持股份协议书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置 企业(预先核准名称, 以下称企业), 甲方是企业实际出资人, 也是企业实际股东, 享受作为企业股东一切权利与义务; 乙方是甲方在企业所持有股份名义出资人, 乙方仅是依据甲方决定, 才能以自己名义, 代甲方行使甲方全部出资人及股东权利与义务, 现就乙方代为推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共同遵守:
一、 甲方在企业出资情况
甲方在企业出资金额为: 元;
出资方法为: ;
甲方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 %。
二、 乙方基础情况
姓名: 年纪: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三、 委托事项
与企业股东身份(企业设置前是出资人)相关一切事宜, 包含但不限于: 由乙方以自己名义将受托行使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置企业、 在企业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以企业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对应活动、 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以及行使企业法与企业章程授予股东其她权利。
四、 委托事项处理规则
1、 全部包含企业设置时, 出资人权利与义务, 均由甲方做出决定, 乙方依据甲方决定, 以自己名义, 办理企业设置时出资人全部事宜;
2、 全部包含企业成立后直至企业完成解散行为全过程中, 股东应有权利与义务, 均由甲方作出决定, 乙方依据甲方决定, 以自己名义, 办理全部相关事宜;
3、 乙方行使相关出资人或股东权利与义务必需以甲方依据本协议, 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为依据, 但遇有紧急情况除外;
4、 如遇有紧急情况, 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注意, 从有利于甲方利益角度, 能够先行处理该项事务, 但事后应立刻向甲方通知, 并补办书面授权委托书;
5、 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刻得到甲方指示或书面授权, 且相关事务不立刻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损失;
6、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 必需以自己名义亲自进行, 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4、 乙方依据授权委托书处理事务, 应尽到善良管理人责任, 乙方以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 企业、 企业其她股东及其她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 乙方负责全额、 立刻赔偿
(1)乙方在在没有授权委托书情况下, 所进行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而将甲方交办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实施事务过程中存在有意或重大过失, 其中, 乙方拒不实施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 视为乙方有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 通知义务
1、 甲方作为企业股东, 有权经过乙方了解企业一切情况,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 对甲方期望了解相关企业事项, 依据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 展开尽职调查, 并将调查结果立刻通知甲方;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 对股东有权获知企业信息, 乙方应立刻主动地搜集整理, 并向甲方作出真实、 正确、 完整、 立刻汇报;
3、 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 所应尽到, 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企业运作相关信息立刻通知义务。
六、 处理委托事务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事务, 所产生一切税费, 由甲方负责。
七、 风险负担
由乙方依据本协议和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处理相关企业及甲方股份事务, 所产生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负担。
八、 投资收益
1、 甲方对企业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全部, 乙方不因从本协议中所取得名义股东身份, 而享受这些投资收益;
2、 甲方对企业全部投资收益, 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领取;
3、 乙方承诺将取得投资收益, 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假如乙方不能按时划转, 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对应违约金。
九、 帮助处分甲方股份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处分(包含实际上处分)时, 乙方均应依据甲方书面授权, 并以自己名义, 对此提供必需帮助及便利, 到时包含到相关法律文件, 乙方应无条件接收和提供全方面、 立刻帮助;
甲方对自己股份及其相关权益进行法律上(含实际上)处分, 包含但不限于: 股份转让、 设定各类担保方法、 表决权、 投资收益取得权、 剩下财产请求权、 主张优先购卖权、 知情权、 监督检验权、 诉权等股东权和出资者权利。
十、 行为限制
1、 乙方依据甲方提名, 并担任企业董事, 董事任期与代持股份期限相同, 代持股份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主动辞去董事职务;
2、 在代持股份并担任董事职务期间, 应推行企业法对董事全部义务性要求;
3、 作为企业董事应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并推行竞业限制协议相关义务;
4、 乙方行使董事权利, 也应参考本协议相关对代为行使股东权全部要求进行;
5、 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 董事身份, 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 企业、 企业其她股东、 其它利益相关人利益;
6、 乙方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所进行违反本协议所要求各项行为, 如对甲方、 企业、 企业其她股东、 其她利益相关人所造成损失, 乙方均应全方面、 立刻地赔偿。
十一、 代持股份酬劳
1、 代持股份、 担任董事酬劳一并以董事酬劳形式加以支付, 标准上, 代持股份酬劳已包含在内, 不再单独计算;
2、 董事酬劳以每个月 元计算, 按企业工资制度发放, 但乙方同意将每个月工资 %作为忠实推行本协议担保;
3、 乙方假如确有能力胜任企业董事一职, 能够按以下标准和方法领取酬劳和提供担保:
4、 除以上约定酬劳之外, 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 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或担任董事职务而要求任何其她酬劳;
5、 乙方董事身份是依据代持股份约定而产生, 故乙方全部酬劳由本协议专门约定, 乙方不再依据任何理由提出任何增加酬劳要求。
十二、 代持股份协议解除
1、 本协议甲、 乙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 但解除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损失, 如造成损失, 应赔偿对方;
2、 甲方解除程序:
(1)甲方需提前30日, 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预通知;
(2)30日内, 乙方应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全部法律文件签署工作, 确保把全部本应属于甲方名下一切权利, 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名下, 同时完成乙方在其她一切法律法规、 章程、 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要求权利与义务;
(3)30日期满, 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协议正式通知;
(3)解除协议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相同,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应无条件接收甲方解除协议正式通知;
3、 乙方解除协议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协议程序进行。
十三、 保密责任
1、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包含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2、 乙方应对本协议及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所接触到或获知甲方任何商业信息, 均负有保密义务;
3、 本第十三条所包含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直至相关事项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 不含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4、 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方面、 立刻赔偿责任。
十四、 尤其事项
在任何情况下, 只要甲方认为需要, 均能够自行向企业全部股东披露甲方真实股东身份, 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预企业管理, 主张全部股东权利, 乙方应无条件接收。
十五、 争议处理
因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双方均同意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 依据杭州市仲裁委现行规则进行裁判。
十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八、 本协议自设置企业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名义签署之日起生效, 协议生效前, 甲方能够依据需要决定变更、 补充或终止本协议。
十四 , 本企业全部资料, 印章由甲方保管。
甲方: 乙 方:
地址: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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