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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说明
一、 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协议一经签署, 即含有法律效力, 双方必需严格推行。
二、 本协议必需由用人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员(乙方)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协议专用章)
三、 本协议中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 并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相关要求; 不需填写空栏, 划上“/”。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 不定时、 综累计算工时三种。实施不定时、 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应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
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推行。
六、 本协议必需认真填写, 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 正确, 并不得私自涂改。
七、 本协议(含附件)签署后,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立案, 交乙方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依据《中国劳动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和相关法律要求,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自愿签署本协议, 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采取下列 B方法(选择一项)
A.有固定时限协议。期限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期满后, 双方同意继续推行, 本协议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协议达成合意, 本协议终止推行。
B.无固定时限协议。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协议。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协议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 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协议实际起始时间; 同时, 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 试用期
第二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法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 月 日止。 (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试用期不得超出一个月; 劳动协议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试用期不得超出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时限和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试用期不得超出六个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B. 身体情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体精神: . F. 其她: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协议, 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 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成甲方所要求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调整:
1、 甲方依据经营需要;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3、 乙方因休长假被他人替换工作岗位;
4、 其她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施第1项工作制度。
1、 甲方实施国家要求工时制度, 并可根据相关要求依据不一样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要求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工作时间实施。
2、 鉴于甲方行业特殊性, 甲方能够依据工作需要, 对乙方工作时间、 工作班次, 休息日进行调整, 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第七条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年休假以及婚丧、 生育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 劳动酬劳
第八条 根据按劳分配标准, 甲方工资结构为基础工资+奖金+补助, 乙方基础工资为 元, 其试用期基础工资为 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级工资或者本协议约定工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奖金和补助依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协议期内, 甲方每个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 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六、 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协议期内, 乙方转正后, 甲、 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 参与社会保险, 甲方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资料。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其病假工资、 疾病救助费和医疗待遇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要求及甲方实施措施实施。
第十一条 甲方能够依据本单位具体情况, 依法制订内部职员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要求福利待遇。
七、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 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必需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订和操作规程、 工作规范, 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 应该向乙方推行通知义务, 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 实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和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间, 甲方按国家要求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依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需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收职业培训提供必需条件。
第十六条 甲方应该依法制订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管理。
八、 劳动协议变更、 解除、 终止及续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协议并立刻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 签订本协议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
3、 签订本协议所依据法律、 法规、 规章发生改变。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不过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如在绩效考评中, 考评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评为不合格等等;
3、 本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本协议无法推行,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协议达成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随时解除本协议, 且不负经济赔偿责任:
1、 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按规章制度要求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3、 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更正;
6、 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 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相关资料, 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其个人资料是虚假, 包含但不限于: 工作经历、 离职证实、 身份证实、 户籍证实、 学历证实、 体检证实等是虚假或伪造; 应聘前患有精神病、 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疾病而在应聘时未申明; 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 留厂察看、 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 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申明; 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 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申明等等;
7、 法律、 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协议:
1、 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内;
3、 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
4、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疗或医学观察期间;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6、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1、 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
3、 甲方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酬劳;
4、 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
5、 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要求, 损害劳动者权益;
6、 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期满;
2、 甲方破产、 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 解散或者被撤销;
3、 乙方退休、 退职、 死亡、 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
4、 甲乙双方实际已不推行本协议满三个月;
5、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协议终止条件出现, 乙方有本协议第二十三条要求情形之一, 同时不属于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约定, 本协议期限顺延至对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五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等级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办了解除劳动协议手续。但乙方所负担工作还未完成, 工作无法交接, 立即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协议;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未处理完成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 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证实,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期满, 即行终止, 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协议时, 在协议终止前一个月, 经过对方同意后, 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十八条 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除乙方提出签订固定时限劳动协议外, 应该签署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九、 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件解除本协议或因为甲方原因签订无效劳动协议, 法律有明确要求, 根据法律要求支付对应经济赔偿金或赔偿金; 法律没有明确要求, 给乙方造成损害, 应按损失程度负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协议期内, 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除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要求情形外,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下列费用:
1、 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费用;
2、 假如试用期满, 在协议期内, 甲方能够要求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具体支付方法是: 约定服务期, 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 以乙方已推行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约定服务期, 按劳动协议期等分出资金额, 以乙方已推行协议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协议期, 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 以职员已推行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双方对递减计算方法已经有约定, 从其约定。
十、 补充条款和尤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 含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方法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范围通常包含技术方案、 工程设计、 电路设计、 制造方法、 配方、 工艺步骤、 技术指标、 计算机软件、 数据库、 试验结果、 图纸、 样品、 样机、 模型、 模具、 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 包含商业秘密业务函电等等。
2、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范围通常包含用户名单、 营销计划、 采购资料、 定价政策、 不公开财务资料、 进货渠道、 产销策略、 招投标中标及标书内容等。
3、 企业依据法律要求(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对方当事人秘密)和相关协议约定(如技术协议等)对外应负担保密义务事项等。
第三十二条 补充条款: (依据需求调整内容)
1、 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 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实施。
2、 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解除权时, 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假如对方拒绝签收时, 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署名作证, 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企业其她聘用人员)
3、 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 乙方应定时阅读企业内网中公布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 并严格遵守。甲方《人事管理要求》、 《职员手册》、 《职位说明书》及其她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知悉并认可。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能够想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或者在要求期限内向有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 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其它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或者相关劳动标准内容与以后国家、 本市相关要求相悖, 按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前双方签署任何《劳动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动失效, 其她之前签署相关协议文本(包含但不限于《保密协议》、 《培训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要求与本协议不一致, 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十六条 双方事后就相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 由双方签署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 在其处于联络障碍状态(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 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 委托本协议首部“紧急状态联络人”作为乙方受委托人, 该受委托人享受接收和解与调解, 代领、 签收相关文书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 文书送达地址, 如以下地址发生改变, 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__________ (签章) 乙方: 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编号:
劳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住 所:
联络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 :
乙方 (劳动者)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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