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本工程设计人: 联络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特点,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相关事宜, 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1.2工程造价: ¥ 元, 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 变更材料, 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法, 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法:
(1)乙方包工、 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 部分材料, 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 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工程使用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
2.1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及预算, 施工图纸及预算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 提前1天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好装修手续, 以不影响施工为标准;
3.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关系;
3.3工程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所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由甲方出纳, 乙方帮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要相关资料。
3.4按时按量交纳工程款, 如未根据时按量交纳工程款所造成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施工中确保工程质量, 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前, 严禁发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 燃气管线, 不然应负担对应责任;
4.3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要求而引发罚款及赔偿责任;
4.4协议签署后, 乙方实施工程施工代表人为乙方派出项目经理。甲方相关工程相关事宜均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络, 以确保工程中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 工期及保修服务, 协议签署后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法变更, 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程, 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约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一切后果, 均由甲方负担;
5.2协议签署后, 甲方工程减项超出总工程5%以上时, 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变更费。
5.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施工项目, 乙方需在收到甲方增加项目100%工程款后方给予施工, 如未付清款项, 乙方在三日内停工,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或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经甲方确定, 工期对应顺延;
(1)工程量改变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停水、 停电、 节假日、 自然灾难);
(3)甲方未按时参与阶段验收而造成停工, 工期延误由甲方负担, 并要为我企业签署工程延期单, 如甲方不签署延期单, 项目经理有权进行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其她情况;
6.2甲方未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协议工期对应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向本市建筑装饰部门进行调解;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 电管线, 防水等隐蔽工程验收;
(2)吊顶、 木作家俱造型等基础验收;
(3)地砖、 墙砖等泥工项目工程验收;
(4)完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与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8.2工程完工验收后合格并结清余款后, 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法
9.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法支付工程款;
(1)协议生效后, 甲方按下表中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协议签署之日
50%
第二次
木工进场2日内
45%
第三次
完工验收合格2日内
5%
(2)其她支付方法:
9.2第二次付工程款时如有增加或变更项目, 应在第二次交纳工程款时一次性交纳, 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 甲方向乙方结算清工程尾款。
第十 违约责任
11.1协议签署后, 协议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或不管因任何原因违约造成协议无法推行, 应立刻通知另一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可办理终止或延期推行协议手续,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8%违约金, 若所以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11.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尾款而未移交, 甲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工程成品, 视为合格, 由此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权利;
11.3甲方未按期按量支付第二次工程款, 乙方有权停工, 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2‰违约金;
11.4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违约金, 最高违约金不超出工程总价1%。
第十一条 附则
11.1甲、 乙双方直接签署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乙双方各持一份;
11.2协议推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3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协议附件:
《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13.1协议签署后, 当一方提出解除协议, 须向另一方支付总额8%违约金, 且由此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给予赔偿;
13.2本协议一式两份, 相同含有法律效力。
13.3(1)双方另行约定: 乙方应确保材料(电线、 水管、 板材等)应与甲方约定好品牌、 型号一致。并在施工前, 经甲方验收材料后方可施工。
(2)乙方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完工后。甲方使用二年内, 发觉工程质量, 乙方应无条件返修, 返修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装修期间, 乙方安排工人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企业帐户及户名:
农业银行: 户名:
建设银行: 户名:
工商银行: 户名:
农村信用社: 户名: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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