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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环境,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休息,依照企业《行政管理制度》等关于要求,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企业宿舍是由企业出资并管理,用于企业员工住宿房屋。
第三条 本方法适适用于全部入住企业宿舍员工。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四条 企业宿舍实施入住申请审批制,员工入住企业宿舍须提前填写《企业宿舍入住/退宿申请表》附表1,在经所在部门责任人确认,报企业行政部审核后统一安排入住。
第五条 宿舍入住管理要求和入住审批手续
一、 员工入住相关手续
1、 申请入住人员必须为已被企业同意入职企业员工(含试用、培训人员)。
宿舍间分配标准:
A类:异地或经总经理同意当地常住,部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人员。入住固定单人间。
B类:异地或经总经理同意当地常住,普通员工。入住固定2人间或3人间。
C类:需暂时住宿员工。当日下午5点前申请,入住客房。
D类:需短期住宿员工经总经理同意,入住固定客房。
暂时申请客房(特殊申请:如外来人员/因工作加班/天气路途等特殊情况暂时申请用房)
异地指:户口不在常州(含下属区/市)且在常州(含下属区/市)暂无适当住所;如仍需提出住宿需求,办理申请时尤其说明经领导审批后行政统一安排)
常住员工除出差、请假等正当原因外,近3个月内未在宿舍住宿累计超出30天,取消A/B类住宿资格。
房间内物品配置标准。
序号
配置物品
标准规格
说明
1
床
统一配置
2
衣柜
统一配置
3
热水器
统一配置
如宿舍统一供给则不用单独配置
4
桌椅
统一配置
书桌兼电脑桌
5
电视柜
统一配置
宿舍统一配置
6
电视
统一配置
宿舍统一配置
7
网络
统一配置
网络或有线电视择一
8
空调
统一配置
宿舍统一配置
9
晾衣杆
统一配置
宿舍楼统一要求位置
10
洗衣机
统一配置
宿舍统一配置
注:企业统一配置用具全部权归企业,入住者拥有使用权和保养权,其价位标准由企业依照市场情况确定。
其余物品由本人自行购置,企业不予配置。
2、 无传染性疾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癖好,近3年内未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3、 能够严格恪守本方法,并自愿签署《企业宿舍安全使用承诺书》附表2。
4、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第六条 住宿员工应服从行政部安排,未经同意不可私自调整入住房间及床位。
第七条 住宿员工须填写《企业宿舍登记台帐》附表3后,方可使用宿舍内企业物品。
第八条 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私自留宿非企业人员。
第九条 住宿员工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公共物品摆放位置,不得损坏房内公共设施,因人为使用不妥造成设施损坏,由当事人负担对应维修或赔偿费,不能明确当事人,由宿舍员工共同负担。
第十条 宿舍日常固定费用(包含房租、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物业费、取暖费等)由企业负担。
第十一条 企业宿舍设置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由企业行政部指派或撤换,负责企业宿舍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详细工作以下:
1、负责宿舍员工入住、迁出登记工作,定时清点宿舍设施、物品,发觉损坏及时汇报行政部。
2、负责安排宿舍员工卫生值日工作,保持宿舍卫生、整齐。
3、负责宿舍安全检验,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发觉险情及时报警。
4、负责宿舍水、电、煤气等使用统计。
5、监督宿舍员工恪守企业宿舍管理方法情况,随时向企业行政部汇报住宿情况,完成企业行政部安排宿舍其余管理工作。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余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宿舍喂养动物。
第十三条 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具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余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第十四条 住宿员工须按宿舍管理员安排认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及时清理、倾倒废物、垃圾,保持房间清洁整齐。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住宿员工应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做到随开随关。不得在宿舍内私自加装、使用功率在1000W以上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燃具,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器。
第十六条 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余违禁物品。
第十七条 禁止住宿员工于休息场所抽烟,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第十八条 住宿员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出入房间时应随手关、锁门窗,宝贵物品(如:手机、钱包、银行卡、首饰等)应随身携带。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动用、翻拿他人物品。因个人保管不妥造成财物遗失,企业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 住宿员工如丢失宿舍门钥匙或门禁卡,不得隐瞒,应立刻汇报宿舍管理员,并参考本方法第九条要求,由当事人负担对应门锁更换费用。因隐瞒不报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第二十条 企业宿舍发生险情时,宿舍员工都有义务立刻报警,并汇报企业行政部,共同帮助公安、消防等部门主动抢险。
第二十一条 企业宿舍发生宿舍被盗时,宿舍员工应自觉保护好现场,及时汇报宿舍管理员及企业行政部,由行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五章 宿舍纪律
第二十二条 住宿员工应互敬互让、文明住宿,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文明使用电视、音响等,不得影响宿舍其余员工休息。
第二十三条 住宿员工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影响其余员工。夜不归宿者需提前汇报宿舍管理员。住宿员工除出差、请假等正当原因外,近3个月内未在宿舍住宿累计超出30天,取消A/B类住宿资格。
第二十四条 住宿员工须接收宿舍管理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客观、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反应住宿问题,不得对宿舍管理员正常宿舍管理和监督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 住宿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由企业行政部提报以当事人每人每次5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1、私自留宿非企业人员或异性;
2、浪费宿舍水、电、煤气等公共资源;
3、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整齐;
4、不爱护公共财物,有意破坏宿舍内公共物品或设施;
5、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打击报复;
6、在宿舍内从事偷盗、赌博、斗殴、酗酒、色情等违法活动;
7、行政部认定其余违反宿舍管理行为。
第六章 退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宿员工个人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企业宿舍入住条件时,应及时汇报企业行政部,填写《企业宿舍入住/退宿申请表》附件1办理退宿手续,经企业行政部审核后,5天内办理退宿手续。
第二十七条 退宿员工搬出宿舍时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洁洁净,并交还宿舍钥匙,经行政部现场对企业物品设施检验清点无误后,填写《企业宿舍登记台帐》附件3后方可搬出。
第二十八条 住宿员工离职(包含辞职、免职、解聘等),须于离职之日起5天内办理退宿手续,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费用。
第二十九条 对不及时汇报个人变动情况、有意隐瞒、伪造、坑骗企业、违反本方法第二十五条要求情节严重住宿员工,一经查实,由宿舍管理员填写《企业退宿申请表》附表1,取消住宿资格,并在3天内办理退宿手续。
本宿舍管理方法于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表一:
附件二:
企业宿舍安全使用承诺书
为营造良好住宿环境,维护员工宿舍公共秩序,保障宿舍设施使用安全,住宿人员需承诺恪守以下内容:
一、服从企业入住安排,不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二、及时清理宿舍内垃圾和废旧物品,保持宿舍洁净整齐。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影响宿舍其余人员及周围邻里休息。
四、不浪费水、电、煤气。
五、爱护宿舍设施,随时检验房间安全隐患,注意防火、防盗。
六、不在宿舍私接乱拉电源,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不破坏宿舍各类设施、物资。
八、不留宿非企业员工。
九、不在宿舍从事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宿舍使用人承诺:如违反上述内容及企业宿舍管理方法相关要求,愿接收企业处罚,直至取消宿舍住宿资格。
宿舍员工:
日期:
附件三:
企业员工宿舍
登记台帐
编号
姓名
性别
工作部门
联络电话
入住日期
房间/床位号码
企业物品清单
住宿员工签字
宿舍管理员签字
退宿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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