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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领用协议
龙卡通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建设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达成一致, 就甲方向乙方申领龙卡通签署以下协议。
一、 甲方知悉并同意遵守《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章程》和《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章程》(包含以后不时所作修改), 推行本协议。
二、 申领
1、 凡中国境内自然人(包含境内外籍人士、 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乙方申领龙卡通。
2、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全部申请资料真实、 有效、 正当。乙方应对甲方相关个人资料保密, 但在中国建设银行内部使用、 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机构另有要求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 乙方对符合申领条件申请人给予发卡。甲方领取龙卡通后, 应立刻在卡片后面署名栏内签署与申请表上相同署名。
4、 龙卡通按持卡年度(自办卡月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持卡年度)预收账户管理费。第一年度账户管理费在开卡时由甲方直接交纳, 以后年度账户管理费每年从甲方账户自动预先扣收。销户时已收取账户管理费不再退还。
三、 使用
1、 乙方可经过营业网点、 邮寄、 网络等方法向甲方提供用卡须知等相关资料, 以方便甲方正确使用龙卡通。
2、 甲方确保将龙卡通用于正当用途, 确保自己利用龙卡通从事多种交易为法律所许可。
3、 龙卡通开卡后, 默认开通卡内本外币活期和定时储蓄及凭证式国债等账户基础功效、 境外交易和自助交易功效。甲方可经过签约开通约定转存、 自动转账、 自动汇款、 质押贷款、 外汇买卖、 证券买卖、 银证转账等功效, 并应遵守乙方相关业务要求。对于VISA卡和MasterCard卡也能够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关闭或开通对应国际组织网络境外交易功效。
4、 龙卡通本外币活期账户为基础账户。龙卡通境内、 境外(含港澳地域, 下同)经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交易, 其人民币活期账户为基础账户。VISA、 MasterCard龙卡通经过VISA、 MasterCard等国际组织专用网络进行境外交易, 其美元活期账户为基础账户。
5、 甲方在境内ATM上使用龙卡通取款时, 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出0元(含)人民币; 甲方在自助设备上存入现金, 以乙方核点后金额作为入账金额。
6、 甲方在境外经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交易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不能超出等值人民币5000元(含)。境外经过VISA、 MasterCard等国际组织专用网络进行交易, 银行柜台取现和ATM取现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出等值1000(含)美元, 一月内每卡累计取现不得超出等值5000(含)美元, 六个月内每卡累计取现不得超出等值10000(含)美元, 一年内每卡累计取现不得超出等值0(含)美元。在境外每卡天天消费交易次数不得超出15次, 每卡日累计消费金额不得超出等值50000(含)美元。对邮购/电购交易每卡单笔交易限额为等值100(含)美元, 每卡月累计交易限额为500(含)美元; 网上交易每卡单笔交易限额为200(含)美元, 每卡月累计交易限额为500(含)美元。
7、 甲方使用龙卡通进行交易, 因受理或结算等原因造成账户可用余额少于交易金额而发生账户欠款时, 乙方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对欠款额计收利息, 甲方应该负担偿还责任。
8、 乙方有权决定龙卡通是否配发活期一本通存折(本协议简称“卡折并用”)。龙卡通配有活期一本通存折时, 甲方应注意立刻到乙方补登存折, 因未立刻补登存折原因使得由乙方保留龙卡通交易统计与存折上所载不一致, 以乙方统计账务信息为准。
9、 甲方因卡片毁损、 磁条消磁等原因需要换领新卡, 甲方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并交纳换卡手续费。
10、 甲方使用中国建设银行ATM等自助设备时, 如发生吞卡, 应立刻与自助设备所属管理机构取得联络, 并按银行指定时间及要求办理领卡手续。过期未领, 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相关要求对被吞卡片进行剪卡处理, 甲方须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补卡手续, 并交纳补卡手续费。在其她银行ATM等自助设备发生吞卡, 应立刻按摄影关银行要求办理手续。
11、 甲方与商户或乙方以外受理银行之间发生任何纠纷, 均应由双方自行处理,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但会视情况提供必需帮助, 甲方不得以此为由对乙方划付交易款项提出异议。
12、 甲方可经过乙方营业网点、 用户服务电话、 网上银行、 自助终端等渠道了解其龙卡通账户账务变动情况。甲方对境内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 须于交易发生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对境外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 须于记账以后60天内向乙方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13、 甲方办理龙卡通换卡业务且卡号变更后, 不影响原债务责任负担, 部分签约功效能够自动转移到新卡内; 对于不能自动转移签约功效, 甲方应立刻到原签约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 密码
1、 龙卡通密码能够由甲方本人在开卡时直接设置, 或由乙方提供生成初始密码。初始密码能够打印在密码信封内, 也能够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采取密码信封形式, 甲方领卡时如发觉密码信封被拆或破损, 有权拒领; 领取密码信封后, 甲方应立刻在柜台或ATM机等自助设备上修改密码。采取不打印密码信封统一默认密码为“955330”, 甲方领卡后须在乙方指定营业网点柜台修改密码后才能激活卡片。
2、 凭密码进行交易, 对应产生电子信息统计为该项交易完成有效凭证; 不凭密码进行交易, 则记载有甲方署名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完成有效凭证。
3、 甲方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密码, 避免使用易被破译数字, 并切勿将密码透露给任何她人。凡使用密码进行交易, 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由此产生后果由甲方负担。
4、 甲方在使用时, 如连续输错三次密码, 卡片将被锁定, 需要根据要求到乙方营业网点办了解锁手续后, 才能继续使用。
5、 龙卡通密码遗忘时, 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密码挂失, 并交纳挂失手续费。密码挂失后, 若甲方记起原密码, 即可申请解除挂失。密码挂失七以后方可进行密码重置。卡密码挂失将不影响配套活期一本通使用及基于此账户自动转账、 代缴费等签约交易。
五、 卡片挂失
1、 甲方应妥善保管所持龙卡通卡片, 如卡片遗失或被盗, 应立刻经过致电乙方用户服务中心或乙方提供其她路径办理口头挂失或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挂失自相关手续办妥后即时生效, 甲方不负担挂失使用期内该卡被冒用所造成资金损失, 法律另有要求除外, 挂失时间及金额以银行系统统计为准。
2、 为帮助甲方防范风险, 甲方进行口头挂失时, 乙方查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临时对该卡账户进行止付。口头挂失使用期为五天, 存在数次口头挂失, 从最终一次有效口头挂失日起计算。甲方必需在口头挂失使用期内到乙方指定网点补办书面挂失手续, 不然使用期满后口头挂失失效, 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电话银行、 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受理挂失视为口头挂失。
3、 书面挂失时,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卡号、 甲方姓名、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乙方查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立刻对该卡账户进行止付, 挂失时间及金额以银行系统统计为准。正式挂失须交纳挂失手续费。
4、 自正式挂失之日起七以后, 甲方应按乙方相关业务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或销卡手续, 补卡时须交纳补卡手续费。
5、 挂失生效后, 若甲方申请办了解除挂失, 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卡片及相关凭证到乙方指定网点办了解除挂失手续。解除挂失, 乙方已收取挂失手续费不退回。
6、 因下列情况之一产生债务或损失,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① 甲方挂失生效前发生交易;
② 甲方有欺诈或其它不老实施为;
③ 乙方调查情况, 遭甲方拒绝;
④ 遗失或被窃龙卡通卡片上无甲方署名。
7、 卡折并用龙卡通, 卡和活期一本通存折都将作为开启账户交易工具。甲方对其中活期一本通存折挂失, 乙方将对卡内活期子账户进行止付处理, 卡内定时子账户能够正常使用。甲方对其中卡挂失, 乙方按要求对其活期一本通账户进行止付处理。对于卡或折挂失不影响自动转账、 代缴费等签约交易处理。
六、 销户
甲方对龙卡通申请销户时, 应在偿还账户全部欠款、 解除卡内全部签约关系、 将卡内账户全部销户或移出后办理龙卡通销户手续, 并将龙卡通卡片交还乙方(生肖卡除外)。
七、 使用期
1、 银联龙卡通不设使用期, VISA、 MasterCard龙卡通使用期为二十年, 卡片过期即失效, 但不管卡片是否失效, 因使用龙卡通所形成债务甲方仍需根据本协议进行清偿。
2、 甲方在龙卡通使用期满后继续用卡,甲方应到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乙方为甲方重新制卡, 同时从账户中扣收当年账户管理费。
八、 其她
1、 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服务时, 应该遵守本协议以及乙方不定时经过网点、 网站或电子银行等渠道公布相关业务规则等要求。甲方使用龙卡通办理业务包含其她相关业务规则时应一并遵守。
2、 龙卡通账户内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和计息措施及中国建设银行相关个人存款相关要求计付利息, 并由乙方依法代扣代缴利息税。假如中国人民银行不再要求统一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法或许可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确定, 以乙方统一公布实施储蓄存款利率与计息方法为准。
3、 龙卡通账户内个人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计息措施及中国建设银行相关个人贷款相关要求计收计息。
4、 龙卡通只能甲方本人使用, 不得出租、 转让、 转借。甲方因卡片保管不善、 将卡片交她人使用或本身使用不妥而造成损失, 由甲方本人负担。
5、 甲方及其代理人向乙方提供身份证件应该真实、 正当, 不然所以产生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甲方工作、 通讯方法(地址或电话)、 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 应立刻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未按要求办理, 由此产生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负担。甲方在申请资料当中填写通讯地址和方法为甲乙双方所同意, 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 均视为已送达。甲方通讯地址和方法如有变动, 应于十日内通知乙方。
6、 因不可抗力或供电、 通讯等客观原因造成龙卡通不能正常使用, 乙方将视情况帮助甲方处理或提供必需帮助, 但不负担相关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 因临时网络通讯故障或其她原因造成错账现象, 银行有权依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7、 龙卡通属于乙方全部, 乙方保留收回或不发卡给甲方权利。为保障甲方账户资金安全, 乙方在发觉甲方龙卡通存在被她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 有权临时对该账户进行止付。若发觉甲方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章程及本协议要求或其她违规、 违法行为, 乙方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 并可授权相关单位收回其龙卡通。
8、 乙方有权依据法律要求帮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她有权机关对甲方龙卡通账户进行查询、 冻结和扣划。
9、 甲方同意按乙方公布收费标准支付各类应负担费用, 同意乙方采取扣收方法从甲方账户中收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及业务需要对服务内容、 收费项目或标准等内容进行调整, 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实施并适适用于本协议, 无需另行通知甲方, 如有需要, 乙方将在公告前报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立案; 甲方有权在乙方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龙卡通及相关服务, 假如甲方不愿接收乙方公告内容, 应在乙方公告施行前向乙方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甲方既不申请变更或终止服务, 又不实施乙方施行公告, 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龙卡通服务内容、 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 均以乙方最新公告为准。
10、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在使用龙卡通时, 应取得其监护人同意, 且乙方有权认为此行为已事先取得其监护人同意; 在进行卡片申领、 挂失、 换卡等特殊业务时, 应由其监护人代办。这类甲方用卡行为及交易责任由甲方及其监护人负担。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均依据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 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督机关相关规章、 政策要求及金融业行业通例办理。甲乙双方在推行合约时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 本协议不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十、 本协议经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通申请表》上签字, 自乙方同意甲方申请并发放卡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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