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北北方学院隶属第二医院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为贯侧落实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对实施手术、 麻醉等技术操作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授权制”, 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对应技术操作资格授权。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严格制订了操作权利考评、 复评、 取消和降低相关标准。
一、 手术医师考评、 复评、 取消和降低标准:
1.参与能力评价授权考评人员条件:
(1)熟悉、 掌握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2)含有良好职业品德、 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学术作风科学、 严谨、 规范。
(4)无违纪违规行为, 能够胜任考评评价工作。
2.含有下列条件医务人员才能提出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申请:
(1)执业注册地在本院、 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
(2)有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设备、 设施和其她辅助条件。
(3)申请人近2年无不良统计。
(4)相关科室建立有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障方法。
(5)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她条件。
3.医务人员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前, 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对应诊疗技术科目登记情况、 科室开展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目、 意义和实施方案。
(3)申请人员执业注册情况、 资质、 相关履历, 科室设备、 设施、 其她辅助条件、 风险评定及应急预案。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许可授权申请表》。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考评评价结论由医务科抽选学术委员会组员进行评议, 参与人员独立做出书面评价意见并署名。考评评价人员意见形成评价结论, 医务科对评价过程作完整统计并留存备查, 必需项目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5.资格许可授权医疗技术项目以医疗诊疗常规准入管理要求为准。
6.医务科负责本职能范围医务人员资格许可评价和授权工作落实。
7、 手术医师考评标准
(1)对本等级手术种类完成80%者, 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 可授予同等级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等级权限医师, 除达成本等级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 尚同时含有以下条件:
(2.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 对资格准入手术, 术者必需是以取得对应专题手术准入资格者。
(2.2)在参与高一等级手术中, 依据手术等级需要依次从三助、 二助、 一助做起, 分别完成该等级手术5例。
(2.3)负担本等级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2.4)负担本等级手术期间无医疗过失或事故关键责任。 8.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实施动态管理,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 则降低或取消其资格许可和授权权限。
(1 )超出一定年限, 仍达不到对应医疗技术所必需职称职务者。
(2 )对资格授权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质量评价, 经证实其操作并发症发生率超出操作标准要求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显著或一再违反操作规程、 发生医疗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者。
(4)所在科室质量管理混乱、 安全隐患突出, 医疗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 麻醉医师考评、 复评、 取消和降低标准:
1.参与能力评价授权考评人员条件: (1)熟悉、 掌握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2)含有良好职业品德、 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学术作风科学、 严谨、 规范。 (4)无违纪违规行为, 能够胜任考评评价工作。
2、 麻醉医师可独立负担麻醉时, 或麻醉医师依据前述相关条款需晋级负担上一级麻醉时, 应该依据自己资历、 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 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 由科室主任组织
科内教授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 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医务科审批。
3、 麻醉医师考评标准:
(1)高年资、 副高及正高等级麻醉医师, 无违反操作常规者, 视为手术能力评定合格, 授予同等级手术权限;
(2)高年资、 副高及正高等级麻醉医师授权疼痛门诊及疼痛患者诊治;
(3)住院医师、 主治医师、 低年资、 高年资、 副高等级麻醉医师, 对本等级麻醉种类完成80%者, 视为手术能力评定合格, 可授予同等级麻醉手术权限。预申请高一等级麻醉权限医师, 除达成本等级麻醉种类完成 80%以外, 尚同时含有以下条件:
(3.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 对资格准入手术, 麻醉者必需是已取得对应专题麻醉准入资格者;
(3.2)在参与高一等级麻醉中, 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 分别完成该等级麻醉 5 例者;
(3.3)负担本等级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3.4)负担本等级麻醉期间无医疗过失或事故关键责任(以我院医疗损害责任判定小组讨论结果为准)。
4、 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实施动态管理,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 则降低或取消其资格许可和授权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 经证实其操作并发症发生率超出操作标准要求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显著或一再违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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