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申
报
示
范
文
本
目 录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单独装订)及相应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7、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8、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
9、取得专业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
工 程 监 理 企 业
资 质 申 请 表
申 报 企 业 (公章)
填 报 日 期
填表须知
一、 本表适用于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定、升级、增加其他专业资质和资质延续时使用。
二、 本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不得涂改。
三、 申请企业应按要求逐项填写有关内容,各页纸张如不够,可增加附页。
四、 企业在填写此表时,只填写与监理有关的情况。
五、 申请企业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填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提供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申报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企业名称
此次申请内容
现有资质专业类别及等级
新设立□ 专业资质升级□
增加其他专业资质□
综合资质□
资质延续□ 其他□
指标
类别
序号
考核指标
审查标准
审查认定值
达标情况
综合
指标
1
注册资本
2
机构章程
------
------
3
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
------
4
资质证书
------
------
5
办公场所或房屋租赁合同
------
------
6
其他(重组合并、分立证明)
人员
指标
7
法定代表人
8
技术负责人、企业经理
9
标准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人数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
人
注册人员合计
人次
人次
业绩
指标
10
工程业绩(近两年)
诚信
记录
1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2
转让业务、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
3
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是□ 否□ 核验人签字:
(此栏内应填写明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位的印章应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
3、有关专业部门自接到建设部资质材料至初审完毕并送达建设部时间为20日,逾期建设部将视为同意。
申 请 情 况
现
有
资
质
专
业
类
别
及
等
级
申
请
内
容
新设立□ 专业资质升级□ 增加其他专业资质□
综合资质□ 资质延续□ 其他□
资质序列:□综合资质 □专业资质 □事务所资质
专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 政 编 码
成立时间
企业类型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本金(大写)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违法违规情况
□有 □无
企业质量事故及
安全事故情况
□有 □无
注册执业人员情况
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
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
人(次)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
人(次)
法 定 代 表 人 情 况
姓 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一寸免冠照 片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号
职称及证号
工 作 简 历
自 至
自 至
技 术 负 责 人 情 况
姓 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一寸免冠照 片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号
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号
职称及证号
工 作 简 历
自 至
自 至
企 业 负 责 人 情 况
姓 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一寸免冠照 片
身份证号
学历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
从事工程建
设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证号
职称及证号
工 作 简 历
自 至
自 至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注册执业证书类别及等级
注册编号
注册执业证书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1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2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工 程 试 验 检 测 设 备 一 览 表
序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主要性能
参数
台 数
备注
企 业 业 绩
序号
工程项目
名称
专业工程
类别
工程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
总投资额
开工
时间
竣工
时间
质量评定结果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申
报
证
明
材
料
申报单位:(公章)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指
标
解
释
及
填
写
要
求
一、 封面填写要求
1、 “申报企业”填写申请资质的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
2、 “填报日期”是指表格上交受理部门的日期。
二、 “申请情况”填写要求
1、“现有资质专业类别及等级”栏填写申请企业现有的全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类别、等级。新设立的监理企业填写本表时,此项可不填写。
2、申请资质等级:资质专业类别按专业工程类别填写,共分十四大类:房屋建筑工程、冶炼工程、矿山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级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填写。
三、 “基本情况”填写要求
1、 “企业名称”须填写申请企业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企业”名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必须一致,如名称不一致时,以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准。
如企业申报材料同时发生名称变化,按新名称申报材料时,应在附件材料中提供有关工商预核准材料、验资报告等材料,“企业名称”一栏可填写工商预核准企业名称。
2、 “详细地址”须填写申请企业的通讯地址。
3、 “成立时间”、“企业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和“注册资本金”应按照工商注册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相关内容填写。
4、 “资质证书编号”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填写。新设立的监理企业填写本表时,此项可不填写
5、 “企业违法违规情况”和“企业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情况”应根据近一年内申请企业的市场行为如实填写。
6、 申请综合资质的企业须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
7、 申请专业甲级资质和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须填写“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人次”。
四、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填写要求
企业具有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应填写“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一览表”中相应信息,并按上述顺序排列。一人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应在“注册执业证书类别及等级”栏中逐一列出。
五、 “工程试验检测设备一览表”填写要求
填写企业自有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及相关信息。并应提交相关原始凭据资料,其中数量不低于监理企业检测设备配备数表的要求
六、 “企业业绩”填写要求
1、 企业应如实填写近2年内独立监理完成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与申报专业工程类别相关的二级工程项目信息。
2、 “专业工程类别”应按照所申请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确定并填写。
3、 “工程项目规模及技术指标”应按照资质标准“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注明的规模计量单位要求,如实填写企业独立完成的、符合规模计量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规模指标。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变
更
证
明
材
料
一、企业申请名称变更,具有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二、企业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
3、工作简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技术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变更的还需要提供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本金、股东(投资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验资报告复印件;
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设区市、扩权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 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建筑市场管理司审查 意 见
资质处审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质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司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注:设区市、扩权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2、设区市、扩权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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