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承诺书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 努力营造健康、 安全、 有序、 诚信消费环境, 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对其经营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并作以下承诺: 1、 不销售假冒伪劣、 有毒有害、 不合格、 腐烂变质、 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三无”食品, 不作引人误解虚假宣传。2、 不销售未经检验、 检测、 检疫或经检验、 检测、 检疫不合格食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无Qs标志食品。3、 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 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法期要求, 自觉接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自觉接收社会和消费者监督、 做到老实守信
2、 依法经营, 遵法经营。4、 建立并实施商品质量验收、 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商品进货质量关口, 果断不从非法渠道购入商品。5、 建立并实施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依据食品保质期限, 定时检验待销食品、 厍存食品质量情况, 立刻清理过期、 变质食品。6、 发觉不合格食品立刻退市。发觉不合格食品, 立刻停止销售, 并采取销毁等方法以处理。对已经售出危害人身安全食品, 在营业场所内公告, 并在新闻媒体给予公告, 负责将食品召回、 销毁。7、 若违反以上承诺, 将依法主动接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承诺人 (盖章): 内蒙古四百洁田科贸有限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9月2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根据中国食
3、品安全法要求, 推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 严把商品质量关, 建立和实施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经营管理制度, 确保食品经营安全。一、 进货查验统计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 应该认真推行进货查验义务, 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实文件, 建立索证档案, 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供货者处进货, 不接收来历不明上门送货行为, 不经销三无(无厂名、 厂址、 生产日期)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 确保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 应该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 应该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 搜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 如
4、实统计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络方法、 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 条件许可情况下, 建立电子台帐, 台帐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二、 从业人员健康检验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必需有健康证实方可上岗, 每年最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 应立刻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实后, 方可重新上岗。2、 从业人员必需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不留指甲、 不染指甲油、 不戴金银首饰, 勤洗手、 勤剪指甲、 勤洗澡、 勤剪发、 勤洗衣服、 勤洗被褥、 勤换工作衣帽。3、 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需清净、 消毒双手, 穿戴整
5、齐工作服、 工作帽、 工作鞋, 工作服应该盖住外衣, 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不得吸烟及从事其她有碍食品卫生活动。4、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档案最少保留三年。三、 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 本单位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需接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评合格后, 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2、 认真制订培训计划, 在相关主管行政部门指导下, 定时组织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 卫生知识、 职业道德和法律、 法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3、 定时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 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 立刻掌握和
6、了解国家及地方各项食品安全法律、 法规, 做知法遵法模范。4、 培训方法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 定时考评, 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四、 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觉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应该立刻停止经营,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并统计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 并向工商部门汇报。对过期、 变质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食品, 要主动立刻下柜, 采取无害化处理、 就地销毁等方法, 不再退回供货者, 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应大、 投诉集中关键食品, 先予下柜, 经判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五、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严格实施国家相关商品售后服务要求, 努力提升售后服务
7、水平, 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主动配合工商部门、 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 本着公平合理标准, 主动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 不无理拒绝和有意拖延。六、 食品信息公告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告栏”, 立刻公布包含食品安全消费、 监管等信息, 必需时经过广播、 电视媒体等路径公布, 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告档案, 接收相关单位检验和消费者查询。七、 日常卫生管理制度。1、 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 整齐, 不准乱堆、 乱放杂物, 不得乱扔、 乱倒垃圾, 不准随地吐痰;经营场所天天一清扫, 每个月一大扫, 保持地面、 天花板清洁, 不积尘、 不积水。2、 商品陈列有序, 分类分架、
8、 离地离墙摆放, 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她不洁物品混放。3、 仓储食品做到优异先出, 由专员定时检验, 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 防虫、 防潮、 通风等方法, 确保留放储物保持干燥清洁, 整齐有序。4、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销售区域, 以显著标志区分或隔离。依据所销售食品需要, 设置对应温度调整、 洗涤和存放设备、 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 生产日期、 保质期、 生产者名称及联络方法等内容;直接入品食品应该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 清洁包装材料、 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售货工具分拣。八、 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汇报及处理制度。1、 食品经营企业应该制订
9、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 定时检验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方法落实情况, 立刻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应该立刻给予处理。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 工具、 设备等, 立刻采取封存等控制方法, 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预防事故扩大。3、 主动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 谎报、 缓报、 不得毁灭相关证据。制作单位: 内蒙古四百洁田科贸有限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9月2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进货查验及统计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含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生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实文件, 包含营业执照、 生产许
10、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 标注经过相关质量认证食品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实、 国家要求应该经过检验检疫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实等文件。(二)要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实文件, 进行食品进货查验统计。(三)索取和查验文件应该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 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四)购入食品时, 索取供货商出具正式销售发票, 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署名销售凭证, 销售凭证应该记明食品名称、 规格、 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销货日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法等内容。(五)选择账簿登记、 单据粘贴、 电子文档等其中一个方法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2年。(六)食
11、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时查阅进货台账和检验食品保留与质量情况, 对立即到保质期食品, 应该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 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醒;对超出保质期或者腐败、 变质、 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应该立刻停止销售, 撤下柜台销毁, 并追回已经售出食品。食品处理情况应该在进货台账中如实统计。二、 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 或设专门区域, 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二)食品仓库实施专用并设有防鼠、 防蝇、 防潮、 防霉、 通风设施及方法, 并运转正常。(三)食品应分类、 分架、 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显著标志, 有异味或易吸潮食品应密封保留或分库存
12、放, 易腐食品要立刻冷藏、 冷冻保留。(四)贮存散装食品, 应在散装食品容器、 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 生产日期、 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法等内容。(五)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员验收登记制度, 定时清仓检验, 预防食品过期、 变质、 霉变、 生虫, 立刻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六)食品仓库应常常开窗通风, 定时清扫, 保持干燥和整齐。(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三、 食品卫生保障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 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 避免食品交叉感染。(二)展示食品货架、 用具必需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并定时进行保洁、 消毒, 用具不混用、 不乱用。(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需有
13、完整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使用无毒、 清洁售货工具。(四)展示柜玻璃、 架子、 灯罩、 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展示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五)销售人员必需持有有效健康证实上岗, 穿戴整齐, 并保持个人卫生。(六)配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监督落实工作。(七)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卫生检验, 检验内容应包含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陈列多种防护设施设备, 冷藏、 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八)发觉问题, 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更正。(九)每次检验, 都必需有统计。统计必需完整、 齐全, 并存档。四、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验制度(一)制订培训计划, 定
14、时组织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知识、 职业道德和法律、 法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二)新参与工作人员包含实习工、 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考评结果统计归档, 以备查验。(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验档案。(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需每年进行健康检验, 取得健康证实后方可参与工作, 不得超出期限使用健康证实。(六)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制作单位: 内蒙古四百洁田科贸有限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