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京市非居民用户调整用水计划申请表
填表单位: ( 盖章 )
用户代码:
填表人:
联络电话:
填表时间:
申请类型: □下一六个月度计划调整
□临时计划调整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制表
南京市非居民用户调整用水计划一次性通知
依据《南京市非居民用户节省用水管理要求》要求, 南京市非居民用户月度用水计划基数由用户近3年同月加权平均值自动计算得出, 再依据用户节水创建、 水平衡测试、 节水技改、 报表报送等相关情况给予30%上下幅度增减。用户当年如因生产规模、 产品、 工艺、 人数等发生改变需要调整用水计划, 应该提前30日向市供水节水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调整用水计划申请表》;
(2)有专门用水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员具体负责并开展节省用水管理工作相关证实材料;
(3)用户节省用水管理相关说明材料;
(4)户内用水设施完好, 采取节水型器具、 设备、 工艺相关说明;
(5)已按要求完成水平衡测试相关证实材料;
(6)按期足额缴纳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相关证实材料;
(7)生产规模、 产品、 工艺、 人数等发生改变, 需要增加用水计划合理性说明和相关证实材料。(土木工程建筑要提供建筑面积和施工工期证实材料; 学校、 办公等人员增加需提供增加人数及明细等证实材料; 医院、 宾馆等床位增加需提供房间分布图及床位数统计等证实材料; 商业、 餐饮业面积增加要提供经营面积增加相关证实材料; 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管理业及洗浴、 洗车等居民服务业需提供服务量增加相关证实材料; 增加中央空调补水需提供循环量及运行时间; 工业产量增加需提供产品增加量及产品耗水量证实材料
受理部门: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节水监管科
联络地址: 南京市虎踞南路58-1号6楼
联络电话: 52313893 邮政编码: 210004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用水性质
管水部门
水平衡测试完成情况
加价水费
缴纳情况
分管领导
办公电话
手机
部门责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缴费账号
及开户行
缴费账号户名
全部一级水表情况
水表户号
水表地址(位置)
水表户号
水表地址(位置)
二级表情况
(可附页)
近3年实际用水数据(立方米)
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年
1月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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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年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申请计划调整数据(立方米)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原计划量
申请计划量
申请理由
(用户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并附上对应有效证实材料)
提交材料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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