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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渠道合作部代理协议合同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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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B产品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地址: 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20#—22#星网锐捷科技园 本协议由甲、 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共同签署。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购置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期限 如无法律及本协议所要求造成协议终止情况发生,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重新签署协议。本协议终止后, 以下条款仍具效力: 违约责任条款、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争议处理条款。 二、 合作区域 三、 产品合作条款 1、 协议产品: 本协议中签约产品为乙方开发生产DMB系统软件及DMB主板。 其中DMB系统软件产品包含: 名称 单位 说明 1 星网锐捷联网信息公布系统用户端版软件 点 DMB系统终端授权软件 2 星网锐捷联网信息公布系统运行、 企业加强版、 企业标准版软件(服务器) 套 DMB系统服务器软件 3 星网锐捷联网信息公布系统运行、 企业加强版、 企业标准版软件(管理平台) 套 DMB系统管理平台软件 DMB硬件产品为 产品型号、 规格 单位 备注 DMB1300主板 台套 特供 DMB1310主板 台套 特供 DMB1320主板 台套 DMB1610终端 台套 2、 产品销售累计法: (1)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向乙方累计订购DMB硬件产品应达成3000台为起点, 月/季度销售数目能够累积, 年底止算实际销售量达成价格政策那个基数, 就按基数价格差返还金额, 前提是必需要超出起点数: 3000台, 不然累计法无效。 产品价格: 见附件《DMB产品经销商价格政策》。 (2)甲方在合作期内, 若向乙方订购产品超出3000台, 则乙方给予甲方订货价格在本协议基准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 四、 产品购置 1、 甲方向乙方购置协议产品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等事项, 双方将参考本协议附件1另行签署《产品购销协议》。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签字盖章《产品购销协议》后1个工作日之内, 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甲方, 并于当日将经双方签署《产品购销协议》原件寄送甲方。 3、 如乙方发货日期推迟、 数量如有变动, 应在《产品购销协议》要求发货日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发货日期或数量。如甲方不一样意变更, 乙方应向甲方负担违约责任。 五、 货款结算、 支付 按甲乙双方签署具体《产品购销协议》实施。 六、 发票 1、 乙方在发货十日内开出发票, 寄给甲方。甲方收票后应立刻传真回复收票情况。 2、 若甲方开票单位有所变更(非事先约定单位), 或者有多家开票单位, 须在《产品购销协议》中列明, 不然乙方只依据甲方财务信息向甲方开具发票。 七、 培训 由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关键内容以下: 1 DMB联网信息公布系统组成 2 联网信息公布系统术语介绍 3 终端介绍以及配置讲解 4 服务器安装以及目录结构 5 系统管理平台操作步骤以及注意关键点 6 系统联调测试 八、 确保 1、 乙方提供产品, 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对该产品质量要求。 2、 乙方产品售后服务依据乙方产品保修手册实施。 3、 DMB硬件产品施行一年保换, 三年保修请依据用户情况自行约定 。自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保修日期。如产品需维修, 维修产品运费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甲方发给乙方维修品运费由甲方支付, 乙方发回给甲方维修品运费由乙方支付。 4、 甲方应按乙方所提供技术方案要求和操作手册正常使用本系统。为了使软件能够正常运行, 甲方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 安排含有一定专业知识, 含有一定计算机系统维护能力专职人员, 从事系统日常维护工作。 B、 全部与使用软件相关人员, 必需已经接收过必需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 C、 乙方有义务培训甲方系统操作和使用人员, 并使之掌握相关软件安装与操作。 九、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之约定全方面推行义务。如因一方未依约推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十、 知识产权 1、 乙方确保最终提供给甲方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不会造成任何第三方基于产品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而经过诉讼、 仲裁或其她方法追究甲方侵权责任, 亦不会因产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或存在其她权利瑕疵而被行政机关处罚。 2、 如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对甲方提起诉讼、 仲裁或经过其她任何方法追究甲方责任, 或行政机关对甲方进行处罚, 乙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十一、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保密信息, 信息能够是任何形式、 以任何载体存放、 有形或无形, 包含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商业或技术信息。 双方承诺: (1) 只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专门用途; (2) 采取合理可行方法保护双方提供保密信息, 使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3) 只让有必需知道保密信息雇员接触保密信息; (4) 督促接触保密信息雇员遵守保密协议; (5) 只为本协议专门用途复制保密信息; (6) 不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7) 协议终止或解除时, 双方应归还对方保密信息, 并证实全部包含保密信息载体都已销毁。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年内, 双方仍负有保密义务; (8) 任何一方应为其子企业、 母企业或雇员泄密行为负担责任。 但上述限制不包含下列事项: (1) 非因接收信息方过失而为公众现在或以后知晓信息; (2) 接收信息方并未违反保密条款而从第三方取得信息; (3) 由取得信息方独立研究获取信息。 十二、 不可抗力 本协议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原因, 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 避免某种事件, 如战争、 水灾、 火灾、 台风、 地震、 禁运及双方认可其它情况等原所以不能推行本协议, 则许可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或不推行, 并可依据情况, 部分或全部免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违约责任。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刻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可靠方法通知另一方, 且在随即10天内把由当地公证部门开具证实寄给另一方, 作为不可抗力证实。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 应采取必需补救方法, 降低或减轻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尽努力争取取推行可能实施协议义务。 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刻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30天以上时, 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本协议推行问题, 并立刻达成书面协议。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连续 3 个月, 则另一方有权向受阻方发出宽限期为 30 天协议解除书面通知书。若在宽限期内,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上述协议解除通知书即告无效; 若在宽限期内, 不可抗力事件并未结束, 则协议解除, 买卖双方应协商进行最终财务结算和明确双方协议解除后应负担责任。 十三、 通知 本协议下全部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过特快专递方法或经确定传真向本协议所列地址发送。全部通知以另一方在实际工作日收到当日为该通知发出日期。 通信地址及传真号码发生变更, 应立刻以上述方法通知对方。不然, 按原地址或传真发送通知视同送达。 甲方确定联络通知方法以下: 收件地址: 名称: 电话: 联络人: 邮编: 传真: 乙方确定联络通知方法以下: 收件地址: 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20#—22#星网锐捷科技园 名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电话: 联络人: 邮编: 传真: 十四、  争议处理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 当事人双方应该立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其它 1、 本协议正本、 附件及其它列明文件组成本协议双方之间完整协议, 其它一切未列入口头或书面表述、 条件对双方无约束力。除非另有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之书面协议, 本协议不得补充、 修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权利。 2、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乙方: 单位全称(公章):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地址: 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20#—22#星网锐捷科技园 税号: 开 户 行: 帐号: 授权代表: 职务: 电话: 签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甲方: 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授权代表: 职务: 电话: 产品购销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地址: 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20#-22#星网锐捷科技园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购置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 品种、 规格、 数量、 金额 甲方向乙方定购以下产品: 序号 产品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总金额 备注 1 说明 单价含DMB终端单价及对应DMB系统软件单价(包含DMB终端授权软件、 DMB服务器软件均摊、 DMB系统管理平台软件均摊) 本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即人民币 (小写)。 二、 产品交付 1、 乙方应将产品直接发至本条第3款约定 收货地址 。乙方在发运产品时应采取合适包装以避免货物损失, 且发运费用和包装费用均由 乙方 负担。 2、 交货时限: 乙方须于收到甲方全部货款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交付。 3、 甲方收货具体情况: 收货单位: 收货人: 邮编: 收货地址: 收函人: 收货人电话: 传真 货运方法: 抵达站名: EMAIL: 4、 产品交由承运人运输当日, 乙方应以传真或在乙方电子商务网公布《发货信息通报及回执》方法将产品装运和到货等情况通知甲方。 三、 产品验收 1、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7日内, 进行外观、 品种、 型号、 数量和质量等方面验收, 填写《发货信息通报及回执》, 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或加盖有书面授权并在乙方立案印章、 署名后传真给乙方, 以后将《发货信息通报及回执》原件按乙方地址寄回。若乙方在发货后15日内未收到《发货信息通报及回执》原件, 则乙方有权以承运人运输凭证《运货票》以及乙方产品包装规格标准作为甲方已收货凭据 。 2、 如甲方在验收中, 发觉所收到产品有破损或缺乏, 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回《发货信息通报及回执》更换破损产品或补齐缺乏产品; 如甲方发觉产品质量不合要求, 能够拒收货物且不负担任何责任。甲方在货到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中, 应说明协议号、 运单号、 发货和到货日期、 不符合要求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 产品序列号、 数量、 包装、 检验结果(可提供电子照片)等; 提出不符合要求产品处理意见等事项。如甲方未按要求期限提出书面异议, 视为对乙方所交付产品质量无异议。 3、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异议之日起10日内负责处理。不然, 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 4、 乙方产品经交付给甲方后, 其毁损、 灭失风险转由甲方负担。 四、 货款结算、 支付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当日, 以 电汇或支票 方法根据本协议约定协议总价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 发票 1、 乙方每次应在收到甲方货款之日起三日内, 向甲方开具与本协议约定总金额等额正当发票并寄送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应立刻传真回复收票情况。 2、 若甲方开票单位有所变更(非事先约定单位), 或者有多家开票单位, 须在本协议中列明, 不然乙方只依据甲方财务信息向甲方开具发票。 六、 质量确保及责任限制 1、 产品技术标准(包含质量要求), 应符合下列C项要求:    A、 国家标准; B、 部颁标准; C、 企业标准; D、 有特殊要求, 按协议附件一中约定技术条件、 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实施。 2、 乙方产品质量合格标准以乙方出厂标准为准。 3、 乙方产品出现故障, 依据乙方产品保修手册办理。 七、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乙方应负责运交本协议要求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并负担甲方对应损失。 2、 甲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拒绝接货或拒绝自提货物, 应该负担乙方由此所承受一切损失和运输部门罚款(如有)。 3、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应负担乙方所以所受损失。 八、 知识产权 1、 乙方确保最终提供给甲方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不会造成任何第三方基于产品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而经过诉讼、 仲裁或其她方法追究甲方侵权责任, 亦不会因产品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或存在其她权利瑕疵而被行政机关处罚。 2、 如第三方基于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对甲方提起诉讼、 仲裁或经过其她任何方法追究甲方责任, 或行政机关对甲方进行处罚, 乙方应负担甲方因处理该项诉讼、 仲裁、 行政处罚或其她任何方法追索而发生一切费用。 九、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或使用属于对方保密信息, 信息能够是任何形式、 以任何载体存放、 有形或无形, 包含对方书面或口头授予商业或技术信息。由此发生侵权行为造成一切损失将由侵权方负责。 十、 违约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交货时间推行交付义务, 则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 每日按逾期交货值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且仍应继续推行交付义务; 若乙方逾期交付达15日,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总额20%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货款, 则甲方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 每日按逾期应付货款额万分之七支付违约金。若甲方逾期付款天数达成15日, 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总额20%支付违约金。 3、 任何一方因上述各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 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填补实际损失部份, 仍负有赔偿义务, 但赔偿总额不超出协议总金额。 十一、 不可抗力 本协议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原因, 即事先不能预见和人力无法抗拒、 避免某种事件, 如战争、 水灾、 火灾、 台风、 地震、 禁运及双方认可其它情况等原因, 应立刻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理由, 在取得相关主管机关证实以后, 许可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或者不推行本协议, 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负担违约责任而不能推行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立刻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方法通知另一方, 且在随即10天内把由当地公证部门开具证实寄给另一方, 作为不可抗力证实。 十二、 通知 本协议下全部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过特快专递方法或经确定传真向本协议所列地址发送。全部通知以另一方在实际工作日收到当日为该通知发出日期。 通信地址及传真号码发生变更, 应立刻以上述方法通知对方。不然, 按原地址或传真发送通知视同送达。 甲方确定, 通知联络方法以下: 收件地址: 名称: 电话: 联络人: 邮编: 传真: 乙方确定, 通知联络方法以下: 收件地址: 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20#—22#星网锐捷科技园 名称: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电话: 联络人: 邮编: 传真: 十三、 争议处理措施 本协议推行中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任何一方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 其它 1、 本协议正本、 附件及其它列明文件组成本协议完整整体, 其它一切未列入口头或书面表述、 条件对双方无约束力。除非另有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之书面协议, 本协议不得补充、 修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 协议任何一方无权转让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权利。 2、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约定协议正本、 附件及其它列明文件传真件有效。 3、 本协议正本用汉字书写, 壹式肆份, 双方各执贰份。 ********************************************************************* 签字页附后 签字页 甲方: 单位全称(公章): 地址: 税号: 开 户 行: 帐号: 授权代表: 职务: 电话: 签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全称(公章):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企业 地址: 福州市金山大道618号橘园洲20#—22#星网锐捷科技园 税号: 开 户 行: 帐号: 授权代表: 职务: 电话: 签字日期: 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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