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A
________________购物广场
商铺租赁协议
ACF004(T)A(范本)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署日期: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协议
甲方: ________(“出租人”)
注册地址: ________/(身份证: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承租人”)
注册地址: ________/(身份证: ________)
甲方是位于长春市____区____街长春万达购物广场(“商场”)首层____号铺(“商铺”)产权全部些人, 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 乙方同意承租。现甲、 乙双方就商铺租赁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位置、 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位置和面积
甲、 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长春市____区____街长春万达购物广场(“商场”)首层____号铺(见本协议附件一图示)。
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协议所述物业管理费计算依据, 套内建筑面积为本协议所述租金计算依据。
1.2 商铺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用途为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租赁期内私自变更租赁用途。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装修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装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租金为每个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 月租金累计为人民币____元。乙方自免租期届满次日起计付租金, 不受是否按期开业影响。
3.2 支付期限和方法
3.2.1 支付期限
乙方须在签署本协议同时向甲方交付免租期届满后首期租金(__个月租金, 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除首期租金外, 乙方须在每期第一个月份前五日内向甲方交付当期租金。
3.2.2 支付方法
乙方能够现金、 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方法向甲方支付租金, 按该等方法支付款项均以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全部因实施本协议乙方付款发生银行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以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均根据本条约定实施。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物业管理费为每个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元, 月物业管理费累计为人民币____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公共区域水、 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全部区域中央空调费。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法
4.2.1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乙方须在每个月前五日内直接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企业”)交付当月物业管理费。
4.2.2 物业管理费自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由乙方负担。
4.2.3 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__个月物业管理费减免, 减免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2.4 支付方法
乙方能够现金、 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方法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按该等方法支付款项均以物业管理企业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全部因实施本协议乙方付款发生银行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物业管理企业指定银行帐户以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根据本协议应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全部款项均根据本条约定实施。
第五条 能源费
商铺水、 电、 气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 乙方应该自行负担,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企业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根据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百分比分摊。租赁期内前六个月(含/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下租期内能源损耗数标准。
第六条 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甲方通讯设施以下: 电话/传真__部, 上网专线__条。
6.2 乙方向甲方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个月人民币____元/部, 上网专线每个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甲方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 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 累计人民币____元; 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 累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当日将前述押金支付给甲方。
6.4 乙方向甲方交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期限和方法根据本协议第3.2.1条和第3.2.2条实施。
6.5 电话费、 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 手续费等), 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确保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支付租金, 乙方须于进场装修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 叁 个月租金租金确保金, 累计人民币____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支付物业管理费, 乙方须于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企业一次性交付相当于__个月物业管理费管理费确保金, 累计人民币____元。
7.3 前述租金确保金和管理费确保金统称确保金。
7.4 确保金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 甲方能够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确保金冲抵, 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充抵并不能免去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或滞纳金, 物业管理企业能够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确保金冲抵, 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充抵并不能免去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任何条款, 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确保金或管理费确保金, 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柒 日内将确保金补足。未立刻补足, 按欠费处理。前述确保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损失, 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4.4 本协议终止后, 若乙方完全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10日内将确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确保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进场经营质量确保金人民币 5,000.00 元,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商品质量、 服务质量确保金。该项确保金补足方法与本协议第七条相关确保金补足方法约定一致。
本协议终止后, 若乙方完全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六个月内将确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乙方拖欠租金、 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 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各项确保金等应该向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每日应根据拖欠费用 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缴纳滞纳金, 从应付日至实付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假如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 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 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前六个月提出。假如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续约通知, 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本协议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前述六个月期间, 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带用户查看商铺场地, 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 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 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 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 应立刻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假如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回复, 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 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 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 甲、 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定。
11.3 乙方进场后, 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围环境建设、 公共区域或部分卖场区域装修、 宣传广告工作及其她改造、 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 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因为甲方本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 起租日期和租期均对应顺延。延期超出三个月, 乙方能够选择解除本协议, 甲方应在协议解除之日起 柒 日内退回乙方已付费用。
第十二条 商铺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负担商铺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 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企业必需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审查书面认定, 但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并不因审查而负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该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要求。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监督乙方装修工程施工过程, 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行为加以阻止并要求其更正。假如乙方拒绝更正, 则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自行加以纠正, 由此产生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企业制订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各项物业管理条约和制度、 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相关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委托协议。因违反相关制度、 要求和约定所遭受处罚和应该负担责任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珍惜房屋各项设施、 设备, 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妥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 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装修、 设备和其她财产购置保险, 不然应自行负担上述财产风险。
12.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私自转租或分租行为无效, 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她收益全部归甲方全部。甲方有权选择立刻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乙方根据16.2条款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造成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 乙方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全部装修, 或者要求乙方应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状态(正常使用立刻间原因耗损除外)。
13.2 乙方在前述期限交付商铺前应付清全部应付甲方、 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她应付款项(含违约金、 损害赔偿、 罚款等)。
13.3 如乙方还未付清全部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相关款项及其她款项, 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不一样意乙方离店。如不一样意乙方离店, 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有权扣押乙方在商场内财物, 直至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乙方在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企业款项情况下自行离店超出 柒 日, 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乙方在大厦内财物全部权, 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可自行处理上述财物。
第十四条 优先购置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 但应该事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权优先购置该商铺。乙方应该在收到该通知后15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超出该期限乙方未回复, 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优先购置权。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 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发一切税费。其她税费甲、 乙双方根据中国法律各自负担应负担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本协议不得提前解除(包含在本协议签署后至起租日期前解除情形)。
16.2 因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或乙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租金外, 还应负担下述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要求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租金, 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未到期租金总额5%违约金。
16.2.2 如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六个月后要求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提前三个月时间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未到期租金总额5%违约金。
16.3 下述情况下,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乙方根据本协议16.2条款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费用超出 三十 日, 因违反本款约定造成本协议解除, 乙方还应同时负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她部位进行装修、 改建或其她破坏行为。
16.3.3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要求。
16.3.4 本协议约定和法律、 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16.4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协议解除, 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租金、 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等费用后, 退还乙方已交付确保金剩下部分(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为地震、 台风、 水灾、 火灾等自然灾难或其她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 租期对应顺延, 但假如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 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 乙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使用方法律和争议处理
18.1 本协议签署、 推行、 解释、 争议处理等均适用中国法律。
18.2 甲、 乙双方因本协议而产生争议应首先经过协商处理, 不能协商处理, 任何一方均可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双方均含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九条 生效
19.1 本协议中相关物业管理约定均自动成为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物业管理协议条款。
19.2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前款所述物业管理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两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二○○__年__月__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