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工程名称:
环氧树脂地坪漆及交通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总则 2
2.词语定义 3
3.工程概况 4
4.承包方法及承包范围 4
5.协议工期 4
6.协议价款与结算 6
7.材料设备供给 8
8.双方权利义务 10
9.施工技术资料提供 13
10.工程质量和验收 13
11.健康、 安全与环境保护 16
12.技术结果权属 16
13.保密 16
14.权利瑕疵担保 17
15.对外关系 17
16.违约责任 18
17.工程分包 19
18.争议处理 19
19.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9
20.本协议生效、 变更、 解除和终止 20
21.其它约定 2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1.总则
1.1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2.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应含有本条所给予定义:
2.1项目经理: 指甲方在第8条8.1.3款中指定负责施工管理和协议推行代表。
2.2设计单位: 指甲方委托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对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单位。
2.3监理单位: 指甲方委托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对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单位。
2.4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推行本协议代表, 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在第8条8.1.1款中约定。
2.5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2.6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指各省建设厅、 各地、 市、 县建委(建设局)。
2.7协议价款: 指甲乙双方在第6条6.1款中约定, 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根据协议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负担质量保修责任款项。
2.8追加协议价款: 指在协议推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协议价款情况, 经甲方确定后按计算协议价款方法增加协议价款。
2.9费用: 指不包含在协议价款之内应该由甲方或乙方负担经济支出。
2.10 图纸: 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同意, 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全部图纸(包含配套说明和相关资料)。
2.11施工场地: 指由甲方提供用于工程施工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供施工使用任何其她场所。
2.12书面形式: 指协议书、 信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 电传、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13小时或日: 本协议中要求按小时计算时间, 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要求按日计算时间, 开始当日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最终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她法定节假日,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最终一天日, 但完工日期除外。时限最终一日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14不可抗力:战争、 动乱、 空中飞行物坠落、 暴风雪、 洪水、 地震等不可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事件。
3.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人防地下室环氧树脂地坪漆及交通设施施工
3.3同意文号:
3.4资金起源: 自筹资金
4.承包方法及承包范围
4.1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4.2 承包范围: 地下室地坪漆及交通设施
5.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该根据约定开工日期开工, 如不能按期开工, 应该在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甲方48小时内未回复, 视为同意乙方要求, 工期对应顺延。甲方不一样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要求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 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并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损失, 对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 如碰到下列情况, 双方应立刻进行协商, 并经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负担责任, 对应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她非乙方责任造成爆炸、 火灾,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并采取方法尽力降低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48小时内, 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 形成书面协议;
5.2.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 设计或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
5.2.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 工程进度款,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2.4 甲方负责供给材料、 设备、 成品或半成品未能确保需要或因交验时发觉有缺点需要修、 配、 代、 换而影响施工进度;
5.2.5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 停电、 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出8小时;
5.2.6 按施工准备要求, 甲方未提供施工现场水、 电源、 道路接通条件, 障碍物未能清除, 影响进场施工;
5.2.7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指令、 确定单、 同意手续等,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6.协议价款与结算
6.1本工程价款按6.1.2 (选择6.1.1款或6.1.2款)确定:
6.1.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 在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 暂定协议价款(暂估价)为 。此价作为拨付材料、 设备、 工程备料款依据, 但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施工图预算为准。
6.2价格调整原因
工程碰到下列情况乙方应在 / 日内, 将调整原因、 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确定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协议价款, 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 天内不确定也不提出修改意见, 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6.2.1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改变影响协议价款;
6.2.2国务院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
6.2.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 停电、 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出8小时;
6.2.4招标工程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
6.3价格调整依据
6.3.1 法律、 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文件;
6.3.2 国务院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工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文件;
6.3.3本工程为 工程, 适用下列 款定额及取费标准。
6.3.3.1 安装工程(包含与土建工程配套安装工程), 适用《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其它费用定额》;
6.3.3.2土建工程(包含与安装工程配套土建工程)适用 省
(自治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布定额与费用标准;
6.3.3.3 公路工程适用《中国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 《1996调整配套计价表》、 《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6]610号);
6.3.3.4上述定额不足部分可参考套用 。
6.3.3.5工程师工作量签认单。
6.4工程拨款与结算
6.4.1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 甲方按协议价款 30 %拨付工程备料款。
6.4.2在经工程师确定工作量后 7 日内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在工程完工前支付总额不得超出协议价款85%, 在支付进度款同时, 按备料款 %将备料款扣回。预留协议价款5%质量确保金后, 其它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7 日内办理结算手续。
6.4.3经甲方书面确定追加协议价款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6.5其它约定
6.5.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三通一平”工程, 在经甲方同意后, 依据相关要求单独编制费用预算。
6.5.2特殊工程技措费应该按甲方要求推行审批程序。
6.5.3特殊情况需要外委砼构件价格及加工地点事先应取得甲方同意。
6.5.4甲方有权利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 审查, 定额包含不应再编入预算。
6.5.5工程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 窝工, 乙方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负责安排处理工作量或赔偿待工人员人工费, 机械费按停滞台班费处理; 乙方没有立刻通知, 甲方不负责。
7.材料设备供给
7.1甲方供给材料设备
7.1.1甲方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关键内容包含品种、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提供时间和地点。
7.1.2甲方按一览表约定内容提供材料设备, 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实, 对其质量负责。
7.1.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二十四小时内, 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 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毁损、 丢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7.1.4甲方供给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 乙方应在使用前提出异议, 甲方负责处理, 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顺延。不然甲方不负担责任。
7.1.5甲方供给材料设备使用前, 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 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负担。
7.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2.1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应按图纸要求和 协议要求 标准采购, 并要求“三证齐全”, 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2.2 乙方供给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保管。
7.2.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 重新采购符合要求产品, 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7.2.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在使用前,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 不合格不得使用。
7.2.5甲方发觉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材料设备时, 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 拆除或重新采购, 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7.2.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 须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 由此增减协议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约定以外, 双方含有以下权利义务:
8.1工程师
8.1.1本工程工程师按下列 款(选择8.1.1.1或8.1.1.2款)确定。
8.1.1.1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方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工程师, 根据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行使权利。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同意:
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1.1.2本工程不实施监理, 甲方派 为驻工地代表, 行使工程师权利。甲方在更换驻工地代表前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1.3乙方派 为本项目经理, 负责施工管理和协议推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2甲方工作
8.2.1在 / 年 / 月 / 日前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土地征用、 租用、 房屋拆迁、 障碍物清理以及青苗赔偿等工作, 在开工后继续负责处理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8.2.2确定建筑物(构筑物)、 道路、 线路定位标准、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在 / 年 / 月 / 日前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进行现场交验。
8.2.3负责建设场地土石方平整, 接通施工现场水源、 电源和公路运输道路, 在 / 年 / 月 / 日前达成进场开工条件。如委托乙方施工时应立刻提出书面委托, 由甲方负担费用。
8.2.4在 / 年 / 月 /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 管线资料, 对资料真实正确性负责。
8.2.5在 年 月 日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8.2.6开工前 日内组织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8.2.7在收到乙方完工验收汇报后 28 日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并在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8.2.8认可工程完工验收汇报后 14 日内, 甲方核实乙方提供完工结算汇报及相关结算资料, 在确定后 28 日内办理结算。
8.2.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等保护工作, 并负担对应费用。
8.3乙方工作
8.3.1在开工前 日内搞好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用水、 用电、 道路和临时设施建设, 负担对应费用。
8.3.2于 年 月 日前, 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 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8.3.3工程开工前 日内提出开工汇报。在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部署图、 施工进度计划; 每个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 甲方供给材料设备使用计划表; 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达成完工条件 小时内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汇报; 工程事故发生后 小时内向甲方通报, 并在 小时内提交书面汇报。
8.3.4根据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按协议约定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
8.3.5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要求, 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不然负担因本身原因造成罚款及其它处罚。
8.3.6对已完工房屋、 构筑物和安装设备, 在交工前负责保管, 并清理好场地。
8.3.7在提交完工验收汇报同时提供完工验收相关技术资料, 参与工程验收, 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办理完工结算。
8.3.8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 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并立刻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求准备验收。
8.3.9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 应立刻汇报工程师和安全管理部门, 经工程师、 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研究, 明确责任, 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8.3.10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等保护工作, 并负担对应费用。
9.施工技术资料提供
9.1开工前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4 套, 非标图 / 套, 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2引进成套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原版图1套、 汉字图 / 套、 施工要领书或技术标准 / 套。
9.3一切设计变更、 材料代用、 技术问题联络单均采取书面形式, 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 方为有效。
9.4施工过程中如发觉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 乙方应在 8 小时内通知甲方, 由甲方会同设计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后 24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乙方, 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由此增减费用双方协商, 工期对应顺延。
10.工程质量和验收
10.1工程质量规范和工程等级
10.1.1本工程按设计文件、 施工图说明书、 国家颁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石油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相关基础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暂行要求》及其它对应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0.1.2本工程质量等级达成合格
A、 合格;
B、 优良。
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 项目(分部、 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 乙方将验收内容、 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 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 工程师在验收统计上签字后, 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 乙方在工程师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0.2.2工程师接到通知 48 小时内没有验收, 乙方可顺延工期, 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 窝工损失; 验收合格 24 小时后, 工程师没有在验收统计上签字, 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3重新检验
不管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 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 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 甲方负担由此发生全部追加协议价款, 赔偿乙方损失, 并对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 乙方负担由此发生全部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程试车
10.4.1在设备安装前 小时内, 乙方必需会同甲方、 设计单位对设备、 结构、 几何尺寸进行检验, 并对基础上轴线、 标高进行复核, 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根据安装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 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 做好统计。安装验收后, 将相关技术资料、 专用工具和配件交给甲方, 工程师在验收单上签字。
10.4.2联动设备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 小时内将试车内容、 时间、 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由工程师在试车统计上签字; 联合试运转由甲方组织, 乙方配合进行, 其费用按相关要求实施。
10.4.3油、 气生产储运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有些人员留守, 帮助运行, 在投产 日内无问题, 乙方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10.5完工验收
10.5.1工程完工后 28 日内, 乙方按10.1.1款约定标准, 向甲方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及验收汇报。甲方在收到完工验收汇报 28 日内组织相关单位依据约定工程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后 7 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对甲方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应在 7 日内整改完成, 并负担由本身原因造成整改费用; 属于甲方责任, 由甲方负担对应费用。
10.5.2甲方收到完工验收汇报 28 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7 日不提出修改意见, 视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10.5.3工程完工后 28 日内, 乙方应绘制完工图一式 4 份, 工程变更不大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 提交甲方存档。其它交工资料内容与份数按相关要求整理提交给甲方。
10.6质量保修
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前, 与甲方签署质量保修协议书, 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见附件1)。
10.7其它
10.7.1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 乙方提出修改设计合理化提议, 经甲方同意(重大改变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其节省部分50%归乙方; 乙方采取新工艺、 新技术等方法实现节省部分归乙方。
10.7.2
11.健康、 安全与环境保护
与本工程相关健康、 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同时, 签署《 工程施工HSE协议》确定。《 工程施工HSE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2.技术结果权归属
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专利或专用技术等技术结果权属归:
□ 甲方全部。
□ 乙方全部,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 双方共有(收益分成百分比双方另行协商)。
(选择技术结果归属)
13.保密
13.1在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所取得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与推行协议相关工作结果属甲方全部,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在协议期内或协议推行完成后以任何方法泄露。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把与协议相关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 或者使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1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13.4对于乙方使用新技术和新方法, 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不得以任何方法泄露。
13.5本协议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 一样含有约束力。
14.权利瑕疵担保
14.1因实施本协议需要, 协议一方提供与本协议工程技术相关设备、 材料、 工序工艺及其她知识产权, 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瑕疵, 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 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情况, 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 并负担由此产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协议相对人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15.对外关系
15.1乙方与其她专业服务队伍之间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 其她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
15.2
16.保险
16.1双方应该各自对其工作人员、 设备进行保险并负担其费用。
17.违约责任
17.1发生下列情况属于甲方违约:
17.1.1不按时拨付工程备料款, 每逾期一日,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7.1.2不按协议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 造成施工无法进行, 每逾期一日,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并对应顺延工期;
17.1.3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 每逾期一日,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元;
17.1.4不推行协议约定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给乙方造成损失, 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 并顺延工期。
17.2发生下列情况属于乙方违约:
17.2.1因乙方原因未按协议约定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每逾期一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17.2.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成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负责整改, 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元;
17.2.3乙方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给甲方造成损失, 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
17.3 一方违约后, 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推行协议时, 违约方除负担上述违约责任外, 仍应继续推行协议。
18.工程分包
18.1本工程如需分包,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实施相关法律要求, 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含有对应资质条件单位, 并将分包协议在签署后二十四小时内提交甲方。
18.2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再分包。
19.争议处理
19.1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 可选择下列 B 方法处理。
A、 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 抚顺当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因关联交易发生争议, 双方应主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提交双方上级协调处理。如仍不能处理。可选择仲裁方法处理。
20.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20.1本协议
20.2《 工程施工HSE协议》
20.3中标通知书
20.4投标书及其附件
20.5图纸
20.6 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20.7工程量清单
20.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0.9甲乙双方相关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0.10其它现场签认单
21.本协议生效、 变更、 解除和终止
2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21.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变更, 协议变更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21.3协议解除
21.3.1协议解除原因:
21.3.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1.3.1.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21.3.1.3 乙方违反本协议 款约定,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1.3.1.4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致使工程停工超出15天, 甲方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21.3.1.5因一方违约(包含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21.3.1.5其它 /
21.3.2协议解除处理
21.3.2.1一方要求解除协议, 应在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 通知抵达时协议解除。对解除协议有争议, 按19条约定处理。
21.3.2.2协议解除后善后工作, 双方另行约定
21.4协议终止
21.4.1协议终止原因:
21.4.1.1甲乙双方推行全部协议义务;
21.4.1.2协议解除;
21.4.1.3其她;
22.其它约定
22.1本协议正本 份, 双方各执 份, 副本 份, 双方各执 份。
22.2未尽适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络电话/传真: 联络电话/传真: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协议编号:
工程施工HSE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安全环境保护国家法律、 法规及标准, 就《 工程施工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中健康、 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相关事宜,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标准, 签订本协议。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 违规、 违章: 指安全协议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 违反安全要求、 标准, 违反安全规章行为。
1.2事故: 指在安全协议要求范围内, 因为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 相关财产、 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 指协议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包含地震、 水灾、 火灾、 雷击、 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 当事人之外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 指乙方对关键、 高度危险设备或活动, 描述其现存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 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收水平所采取方法文本。
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内容:
2.3工程关键危险点源及危害: 起重吊装伤害、 车辆伤害、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焊接时灼伤、 火灾、 爆炸、 尘毒、 噪声、 施工现场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 生活污水、 生产污水、 车辆尾气、 工业噪声等)、 冬季施工中低温冻伤。
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规、 标准, 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控制危险点源, 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方法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需推行安全生产职责, 并对乙方推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安全生产设施、 设备和器材。
3.1.4有权对租赁使用乙方设备、 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5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处理。
3.1.6发生事故后, 有权依据相关要求组织、 参与事故调查, 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7有权对乙方做出与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承诺给予监督、 检验。
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任何偏差, 实施整改跟踪验证。
3.2甲方义务:
3.2.1落实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实施相关法律、 法规、 标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要求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 资质审查, 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订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立案。
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范围、 作业时间要求、 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为乙方提供工程协议中要求安全条件支持。
3.2.4发生事故后主动组织抢险, 预防事故扩大, 并根据中油股份企业相关要求进行汇报。
3.2.5应乙方要求, 向乙方提供相关安全资料。
3.2.6按要求配置安全生产设施、 设备和器材。
3.2.7其她依据项目要求应尽义务。
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安全资料。
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 沟通渠道, 并立刻将相关安全管理信息向乙方给予传输。
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多种相关体系管理受控文件给予维护和保密, 不得出现遗失、 外借等情况。
3.3乙方权利:
3.3.1有权对甲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提议和改善意见。
3.3.2在日常作业中, 对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有权拒绝实施; 对由此产生打击报复, 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3.3.3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安全条件和环境。
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 乙方有权采取必需方法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安全资料。
3.3.6当乙方施工需要使用或包含甲方生产工艺(包含管道、 设施、 设备、 产品)等,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过程(包含隶属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定, 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如因其生产工艺缺点而造成乙方工程或财产损失,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负担全部风险。
3.4乙方义务:
3.4.1必需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订健康安全环境例卷, 配置必需劳动保护用具, 实施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3.4.2按要求组织好安全检验, 发觉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 重大险情, 应采取有效方法主动处理并汇报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 应主动抢险, 服从统一指挥, 避免事故深入扩大, 并按甲方要求汇报事故。
3.4.4应维护相关安全生产设施、 设备和器材。
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含有对应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应含有对应资格证书。
3.4.6不得购置、 使用不符合国家、 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原材料、 设备、 装置、 防护用具、 器材、 安全检测仪器等。
3.4.7乙方招用分包商, 应经甲方认可, 并含有负担工程服务项目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 从事特种作业工程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乙方招用分包商安全责任由乙方负担, 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分包商办理业务。
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任何质疑进行确定, 并在客观证据充足情况下实施必需纠正和改善。
3.4.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企业企业宗旨, 并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作出必需承诺。
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甲方财产, 乙方有义务给予珍惜, 若其财产出现损坏、 丢失等情况, 乙方应立刻汇报甲方。
4.事故调查
在主协议推行过程当中发生安全事故, 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事故调查应根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相关要求进行。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但未造成安全事故, 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负担违约责任应与主协议约定保持一致, 包含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 停工整改、 赔偿损失等。)
5.2发生事故时, 甲、 乙双方有抢险、 救灾义务, 所发生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3发生事故, 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 事故汇报和调查应根据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企业相关要求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事故, 甲方负担全部责任, 并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事故, 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并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汇报甲方; 因为乙方工程质量造成事故, 由乙方负担责任。
5.6甲、 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事故, 按双方责任大小负担对应责任, 并按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 隐瞒不报、 迟报或谎报, 一经查出, 按相关要求处罚, 情节严重, 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不可抗力
6.1因为不可抗力造成主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损失, 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协议中双方约定, 各自负担对应损失。
7.协议推行期限
7.1本协议推行期限与主协议保持一致。假如主协议因故需要变更期限, 本协议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 协议变更、 解除或终止
8.1本协议与主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随主协议变更、 解除或终止而变更、 解除或终止。
保险: 乙方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人职员伤保险由其自行负担。
争议处理
10.1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根据主协议第 条约定争议处理方法处理。
附则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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