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协议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协议管理, 规范协议管理工作,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制订部门职责, 结合建设工程协议管理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指协议关键为项现在期协议、 工程前期协议、 工程建设协议、 材料设备采购合相同。
第三条 企业全部建设工程咨询、 评价、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 必需签署相关协议, 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第四条 协议管理工作接收企业经营班子统一领导、 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协议分类
第五条 项现在期协议, 关键包含: 土地、 委托评定等与项现在期工作相关协议(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协议清单), 由开发经营部负责确定协议初稿或采取对方标准协议, 并负责协议洽谈。
第六条 工程前期协议, 关键包含: 临时供水、 供电等工程前期协议(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协议清单), 由工程部负责确定协议草案或采取对方标准协议, 并负责协议洽谈。
第七条 工程建设协议及材料设备协议:
1 工程建设协议关键包含: 工程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及关键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协议, 由预算部负责依据招投标文件, 参考各类协议示范文本确定协议初稿, 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依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协议, 关键包含: 幕墙、 弱电、 装修、 外围工程等协议, 由预算部负责依据招投标等资料, 参考各类协议示范文本拟订协议草案, 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关键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协议, 关键包含: 新风机组、 组合式空调箱、 风机、 水泵、 冷却塔、 热交换器、 发电机、 消防报警等, 由预算部依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价格, 参考各类协议示范文本拟订协议草案, 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协议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协议清单。
第八条 其她零星协议, 依据企业制订部室职责, 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协议草案, 负责协议洽谈。
第三章 协议洽谈、 签署审批程序
第九条 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 组织相关部室与协议对方进行洽谈, 洽谈结果立刻向企业经营班子汇报, 经企业领导同意后, 方可签署协议。
1 项现在期协议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洽谈与签署, 协议会签按预算部、 分管领导、 企业领导次序依次审批。
2 工程前期协议由工程部负责洽谈与签署, 协议会签按预算部、 分管领导、 企业领导次序依次审批。
3工程建设协议由预算部负责洽谈与签署, 协议会签按预算部、 分管领导、 企业领导次序依次审批。
4 其她协议审批次序参考上述方法进行。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协议具体审核, 并签署具体意见。经办部室着重审查协议真实性、 资信能力、 履约能力; 工程部着重审查协议技术条款, 包含技术、 质量、 工期标准和要求; 预算部着重审查协议经济条款, 包含协议价款、 计价方法、 付款方法是否严密、 是否能有效保障企业利益, 由企业领导签署意见后, 协议才能盖章生效。
第十条 经办部室依据签署意见或提议补充、 完善协议条款, 并将修改后协议文稿在与协议对方进行技术和商务洽谈后, 连同《协议会签审批表》和协议原件及相关文件立案归档。
第十一条 签订建设工程协议经双方协商, 确有必需变更或撤销, 须根据协议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章 协议推行
第十二条 协议签署后, 即含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经办部室、 相关部室应本着“重协议、 守信誉”标准, 严格实施和推行协议约定义务, 同时督促对方推行协议, 以确保协议全方面推行。
第十三条 协议经办部室、 相关部室应立刻掌握、 了解协议对方近况, 对协议推行进行跟踪, 处理协议推行中出现问题, 以《协议法》为依据, 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四条 协议款支付: 经办部室按协议中约定付款时间, 负责填写付款审批表, 按企业相关要求审核, 报企业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
1 项现在期协议款支付由开发经营部审核后负责申报, 支付按预算部、 财务部、 分管领导、 企业领导次序依次审批。
2工程前期协议款支付由工程部审核后负责申报, 支付按预算部、 财务部、 分管领导、 企业领导次序依次审批。
3 工程建设协议款项支付由工程部负责填写拨付审批表和实际完成工程量、 形象进度, 由预算部审核可支付额后报财务、 分管领导、 企业领导次序依次审批。
第十五条 协议结算: 当协议工作内容全部推行完成, 达成工程结算条件时, 进行协议结算。
工程前期协议、 工程建设协议, 由预算部负责整理完整完工结算资料, 其中完工图、 完工资料需经监理单位、 工程部审核签署意见并由工程部负责整理。预算部依据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审核, 将审核结果提交受托审计单位审核, 由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汇报后, 作为结算依据。
材料设备协议, 预算部依据工程部签署材料设备到货进度情况、 实际安装使用情况等资料进行结算审核。
第十六条 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工作内容全部推行完成, 余款结清, 为该协议全部推行期。
第五章 协议管理
第十七条 各经办部室应建立协议台账, 预算部负责协议管理、 检验与归档, 财务部复核协议支付, 其她相关部室配合。
第十八条 企业设有“协议专用章”, 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协议专用章盖章由办公室专员登记, 并复印协议审批表和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第十九条 除企业另有要求外, 企业全部建设工程协议标准上应加盖协议专用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企业及本部门行政章等签署建设工程协议, 特殊情况经企业领导同意后可用企业行政章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 企业全部建设工程协议实施按项目统一编号制, 预算部应按协议编号立刻将协议整理归档, 依据协议推行情况定时将协议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保留。
第二十一条 协议签署后, 除交付对方必需份数外, 协议由预算部统一分送协议经办部室及相关部室、 财务部、 办公室归档, 协议签署依据也同时由预算部送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经企业办公会议讨论经过, 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协议会签审批表(三份)
2 工程结算审批表(二份)
3 建设工程协议清单
工程结算审批表
项目:
协议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协议价
结算报价
审核价
结算说明:
审核人:
结
算
审
核
预算部意见:
经办部室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企业领导意见: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建设协议清单
一 项现在期工作相关协议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2 可行性研究汇报委托协议
3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协议
4交通影响分析委托协议
5 放验线委托协议
6 指标复核协议
7 防雷装置检测协议
8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核包含咨询协议
二 工程前期协议
1 临时用水、 用电协议
2 基坑围护设计协议
3 检测协议: 桩基、 消防、 实体、 环境、 节能、 电梯、 安防
4 二次专题深化设计协议
5 供暖、 供气、 广电、 通信、 路灯、 正式供水、 供电协议
三 工程建设协议
1 工程勘察协议
2 工程设计协议
3工程监理协议
4 工程施工协议
5 关键设备采购协议
6 专业分包协议: 桩基、 钢结构、 幕墙、 弱电、 内外精装修、 外围、 景观等
7 关键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协议: 关键包含新风机组、 组合式空调箱、 风机、 水泵、 冷却塔、 热交换器、 发电机、 消防报警等关键材料设备采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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