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正本
信丰县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施
工
合
同
协议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信丰县高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已接收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组成协议文件:
(1)专用协议条款;
(2)技术标准和要求;
(3)图纸;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其她协议文件。
2.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 以协议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工程名称: 生猪养殖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4.工程地点: 镇 村 小组
5.工程改造内容: 以改造漏缝地板、 机械清粪、 配套建设节水栏舍、 雨污分离、 干湿分离、 移地发酵房、 机械翻耙机等为主。
6.工程开、 完工时间: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7.发包人职责: 给承包人立刻提供完整施工图纸及对应技术指标、 建设资金 元。
8.承包人职责:
(1)必需按相关文件及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确保工期。
(2)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做到文明施工, 工完场清, 不可抗拒自然灾难发生工期顺延。
9.工程验收及资金拨付: 以信丰县农业和粮食局组织生猪养殖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验收为准。资金拨付按施工前20%、 剩下资金待信丰县农业和粮食局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后拨付。
10.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按协议推行自己责任和义务, 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协议不能推行时, 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协议, 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 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担, 违约金为已完成工程部分全额资金。如违约金协商不成, 另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协议一式二份, 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发包人联络电话: 身份证号码:
13.承包人联络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用协议条款
专用协议条款中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协议条款中条款号相同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条款, 二者应对照阅读, 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 则以专用协议条款为准, 通用协议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部分仍有效。
1 通常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协议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
1.1.2.3承包人: 。
1.1.4日期
1.1.4.2开工日期: 本项目在开工通知中写明开工日期暂定为 , 具体开工时间在签署施工协议时确定。
1.1.4.3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
1.1.4.4完工日期: 即协议工程完工日期, 本项目完工日期为 。
1.1.4.5缺点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 壹年 。
1.4协议文件优先次序
进入协议各项文件及其优先次序以下:
(1)协议协议书及相关补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包含投标辅助材料);
(4)专用协议条款;
(5)通用协议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经评审确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定进入协议其她文件。
1.7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协议技术条款)约定时限送达 (在签署协议时约定) 。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删去本款全文, 并代之以: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征地和移民,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勘察并对其结果自行负责, 提供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署协议书时约定。”
2.8其它义务
本款补充内容为“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有义务支持、 配合承包人做好汛期施工现场防汛抢险工作。”
3监理人
3.1监理人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依据发包人事先同意权力范围行使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 须经发包人同意:
(1)按第4.3款约定, 同意工程分包;
(2)按第11.3款约定, 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3款约定, 向承包人作出协议范围与内容变更指示;
(4)同意暂列金额使用;
(5)影响工期、 质量、 协议价等其它重大决定;
(6)包含全局进度工程暂停指示;
(7)同意因责任事故停工后复工;
(8)对承包方变更单价要求回复。
尽管有以上要求, 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 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紧急事件时, 在不免去协议要求承包人责任情况下, 监理人能够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降低这种危险所必需进行工作, 即使没有发包人事先同意, 承包人也应立刻遵照实施。
4承包人
4.2履约担保
删去本款全文, 并代之以:
本协议项目承包人履约担保按下列第(2)项要求办理, 要求须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须在签署施工协议前提供给发包人。履约担保自协议生效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投入使用专题验收(或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1)提供履约保函, 保函金额为中标金额10%。
(2)提供履约确保金, 确保金金额为中标金额10%(从承包人注册所在地企业基础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帐户)。
(3)不需提供履约担保。
4.3分包
本项目不许可分包。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本款4.5.1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派建造师, 且押证上岗。未经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不得自行更换。项目责任人短期离开工地, 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 并需取得监理人同意。”
4.6承包人人员管理
本款4.6.1项变更为“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派遣关键技术责任人、 质量检测员、 安全员且押证上岗。未经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不得自行更换。”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5.3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①本工程全部材料和工程设备, 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工程量清单中已注明除外)、 运输、 验收和保管。②施工期间全部材料价格不调差。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删去本款全文, 并代之以下列内容:
承包人应依据协议工程施工需要, 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专用和临时道路通行权, 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权利, 并负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帮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路面损坏, 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负担相关费用。
11开工和完工(完工)
11.4异常恶劣气候条件
11.4.3本协议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50㎜雨日超出 3 天;
(2)风速大于 20 m/s 8 级以上台风灾难;
(3)日气温超出 40℃高温大于 3 天;
(4)日气温低于 -10℃ 严寒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冰雹和大雪灾难: 10mm。
(6)其她异常恶劣气候灾难。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要求完工日期: (具体以协议签署为准)。
(2)逾期完工违约金计算: 延误工期一个月内, 每拖延一天扣除协议金额1%0工程款为违约金; 延误工期两一个月以上至两个月内, 每拖延一天扣除协议金额2%0工程款为违约金; 以这类推。
(3)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派出施工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建造师每个月到场时间每少一天罚款1000元/天,其她施工管理人员每个月到场时间每少一天罚款500元/天, 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奖金约定: 无。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责任
(5)承包人负担暂停施工责任其它情形: (签署协议时双方约定)。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责任
(3)发包人负担暂停施工责任其它情形: (签署协议时双方约定)。
13工程质量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工程完工验收时, 承包人向完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点处理立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 工程设备和工程试验和检验
14.1.6本工程实施见证取样试块、 试件及相关材料: 在协议实施期间由发包人会同监理人确定。
15变更
15.1变更范围和内容
①承包人应严格根据图纸施工, 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变更。确需变更, 应按相关要求和程序报批, 待复下达后方可实施。
②承包人开工前应现场复核招标文件工程量, 标准上不得增加或降低协议工程量。如经核查现场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工程相差较大, 应提前上报, 按相关程序同意后方可施工。
③增加或降低协议工程量中关键项目工程量超出其工程总量10%, 关键项目: 签署协议时由发包人另行确定, 单价调整方法: 依据15.4条约定实施。
15.4变更估价标准
15.4.3删除本项全文并代之以“本协议工程出现《工程量清单》未列新增项目, 且《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 则按江西省水利厅公布《江西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要求》、 《江西省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进行单价计算。砂、 卵石及块石价格根据投标人投标价格计入(假如投标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则以当地市场价格计入); 其它材料价格按实际施工时当月当地造价信息价计入, 按以上标准计算出单价乘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之比所得出折减系数, 作为新增项目单价。”
本款(15.4)增加15.4.4、 15.4.5、 15.4.6项, 其内容以下:
15.4.4出现15.1款(6)项变更情况时, 工程量增加超出《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10%以上部分单价按15.4.3要求重新计算, 并与原投标报价对比后, 取小值确定。
15.4.5协议工期内, 承包人因施工组织考虑不周, 不能满足工程协议工期、 质量要求, 为此改变施工方法、 施工设备、 施工资源配置等施工确保方法, 其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5.4.6承包人在协议实施过程中, 根据工程结构设计和技术要求, 为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与安全需要而对原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法、 工艺步骤、 施工参数、 部署、 施工资源等进行调整或改变, 虽经监理人同意, 仍属承包人自我完善施工动态控制与管理通例方法, 这类调整或改变所需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协议价格中, 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5.5承包人合理化提议
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提议奖励金额为: / 。
15.8暂估价
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 协议签约时由发包人具体确定; 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 协议签约时由发包人具体确定。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法选择暂估价项目供给商或分包人时, 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由承包人负责管理, 承包人向发包人负责。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发价格调整
在整个协议实施过程中, 协议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本工程施工协议为全费用单价协议(即采取单价承包),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列工程量是工程项目估算工程量, 不是承包人为推行协议用于结算工程量, 结算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合格并按协议相关计量要求(凭证)计量工程量。
17.2预付款
17.2预付款
17.2.1预付款:
发包人在承包人机械设备进场后,向承包人预付协议价款20%工程预付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付款方法: 按月支付, 每个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70%支付对应款项。剩下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并报备后, 再扣除施工费用3%作为质保金后全额支付。质保金在质保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17.4质量确保金
删除本款全文, 并代之以“经审计部门审定金额3%作为质量确保金, 质量确保金待一年缺点责任期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17.5完工(完工)结算
17.5.1完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伍份。
17.6最终止清
17.6.1最终止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止清申请单一式陆份。
17.7完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完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资料: 财务决算汇报。
19缺点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点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点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以下: 自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 年。
20保险
20.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投保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20.4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款中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20.5其它保险
其她保险投保内容、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保险期限等由承包人自行决定, 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25其她补充条款
25.1承包人应按相关规程、 规范要求完善、 落实协议范围内施工安全方法, 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
25.2承包人应负责做好施工生产区、 生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发包人除负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题投资”外, 其它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展开阅读全文